「縱隊」這個詞,喜歡歷史的朋友並不陌生,尤其是解放戰爭時期的我軍部隊,在各次戰役的兵力部署及調動中,經常會出現縱隊一詞。那麼縱隊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戰術單位呢?是正規稱呼嗎?答案是肯定的。縱隊不光是我軍正規編制的一種,而且還具有較高的戰術地位,相當於軍一級部隊。今天我們來具體了解一下。
既然縱隊就是軍,那為什麼不直接使用「軍」這樣的普遍稱呼呢?先來看看縱隊這個詞是怎麼應用到我軍編制中的。抗戰時期,國共兩軍共同抗日,規模相對小一些的我軍主力部隊,為顧全大局加入了國民黨軍的整體編制,抗日時大家都叫國民革命軍,其中八路軍(陸軍第18集團軍)就是後來解放軍的主要前身。抗戰時國民黨一個集團軍的編制在4-5萬人,只比普通的軍略大。而我們18集團軍下轄3個師的編制,即第115、120和129師,三個師加在一起四萬餘人。我軍當時雖然還沒有發展壯大,其實也不止這區區4萬多人的,另有預備隊和大量非正規軍。但作為國民政府承認的、給予撥發糧餉的部隊,卻只有這3個主力師。
所以很顯然,在國共合作時期,既然我們選擇了融入,那麼不管隊伍怎麼發展,部隊人數激增到幾十萬人(1940年實際兵力發展到40萬以上),至少在紙面上依然要維護國民革命軍,不能公開擴編和使用「軍」這一單位,保障團結,畢竟18集團軍只是一個正規軍的編制。辦法總是有的,隊伍擴充了是好事情,我們沒有使用帶數字番號的戰術單位,如擴編第幾師、第幾旅、第幾團等,而是使用獨立師、獨立團、縣大隊、區小隊等非常具有「八路」特點的編成方法。大家熟悉的《亮劍》李雲龍獨立團就是一個鮮活的例子,這樣既能充分放開手腳發展隊伍,又不和國民政府編制發生直接衝突,可謂一舉兩得。至於軍這一級單位,我方靈活的使用了「縱隊」稱謂,主要是在抗戰後期和解放戰爭前期廣泛使用,解放軍各大野戰軍在49年三大戰役結束之前,軍一級的部隊都叫縱隊。
縱隊一詞倒也不是我們獨創的,二三十年代西方國家軍隊和國民黨軍都曾用過這一單位。既然抗戰打完了,國民黨撕毀合作協議發動內戰,為什麼我軍在46年之後沒有立即使用軍這一建制,而是繼續叫縱隊呢?道理很簡單,縱隊本身就是軍,而且46年開戰之初敵人實力佔優,我軍集中力量防禦機動,儘可能爭取分割殲敵,戰爭初期根本顧不上編制改革這樣的事情。而到了1949年初,解放戰爭形勢已經非常明朗,我軍完全逆轉局勢後,不光把縱隊改編為正規的「軍」,還在軍之上設立了16個野戰兵團(後增加到19個),總兵力突破400萬人。
雖然縱隊一詞聽著不太霸氣,但可不要小看了一個縱隊的實力。縱隊的人數並不比國民黨正規軍少,下轄2-4個師不等,大部分為3師制。而東北野戰軍這樣實力強勁的方面軍,一個主力縱隊規模在5-7萬人之間,每個縱隊4個師,可以直接單挑國民黨軍的普通兵團級作戰單位,火力方面也絲毫不遜色。人數較少的縱隊多為中野、西野所轄,因為生存環境一直比較艱難,有的縱隊人數規模在2萬人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