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社會治理新格局是關係中國現代化進程的重大現實問題,也是中國社會學必須關注的重大理論問題。早在21世紀初,社會治理即已進入黨和國家的政治日程,但在實際生活中,對於社會治理到底應該治什麼、怎麼治,無論幹部還是群眾在認識上仍然普遍存在困惑,因而在行動上常常陷入茫然無措甚至治絲益棼的窘境。究其根本原因,是由於社會治理涉及的問題非常廣泛和複雜,而學術界對社會治理卻始終缺乏一個兼具統攝性和簡約性,從而能夠綱舉目張地引領和指導實踐的理論闡述。為此,本文嘗試在解析「社會」概念的基礎上揭示社會治理的總體邏輯,以期更加深刻和系統地把握當前中國社會治理的核心內容和中心任務。
圍繞這一目標,本文首先結合當前中國社會治理實踐梳理和反思以往關於中國社會治理的研究,在此基礎上重新設定理論路線,即從「社會是什麼、在哪裡」這些社會學的基本問題出發去揭示社會治理。按照這一路線,本文將勾勒「社會」作為一種現代人類生活形態發生和發展的歷史進程及內在邏輯,進而指出:「社會」在內涵和表現上具有「大社會」與「小社會」、「連接處」與「角落裡」這樣一種二重性,因而蘊含著社會性與公共性、連結與團結這樣一個根本性張力。
據此,本文提出一個核心觀點:社會治理是「社會」的發生及其二重性的必然要求和產物,是為了有效應對「社會」二重性的內在張力。相應地,社會治理的核心內容是調整社會性與公共性的張力,中心任務則是努力實現社會連結與社會團結的互動共生和良性循環,以期構建一個兼有秩序與活力的有機社會。
為進一步闡明核心觀點並為當前中國的社會治理提供歷史鏡鑑,本文還將簡要回顧民國以來的中國社會治理實踐。最後,本文指出,中國當前的社會治理存在一個從針對「角落裡」的「小治理」向針對「連接處」的「大治理」轉變的問題,因而必須抓住社會性與公共性、連結與團結的張力這個關鍵,做好大小兩個治理的銜接。
一、問題的提出:社會治理實踐的理論需求
學術思考要獲得生命力和影響力,就必須善於瞄準和提煉現實問題(馮仕政,2019)。眾所周知,「社會治理」作為一項政治日程是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來的,其前身則是早在2004年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就提出的「社會管理」,與之密切相關的還有2006年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的「社會建設」。這些概念雖然各有側重,但本質上都是要求重視以往在中國現代化建設中受到忽視的「社會」領域,因此基本可以交換使用(馮仕政,2021)。這些概念提出後學術界迅速跟進,有關著述數量急劇增長,但總的來看,理論研究的深刻性和系統性都嚴重不足,難以滿足現實的需要。尤其是社會學,在本來最應該、最能夠發聲的「社會」領域失聲非常嚴重,對社會政策和輿論的影響十分有限。
(一)中國社會治理:從實務到理論
讓我們回到本文開頭提出的問題:社會治理到底要治什麼、怎麼治?自十七大以來,黨的歷次大會報告對此都有清晰的闡述,就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實現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不斷增強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至於具體的工作內容,黨和國家在不同時期的具體表述略有差異,但長期穩定在六個方面,即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社會安定。十九大之後又新增了「國家安全」。
顯然,對社會治理的基本內容及其邏輯,黨和國家並未進行理論辨析,而是採取枚舉「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的方式來進行界定。從推動實際工作的角度來說,這是可行的,也是必須的。然而,實際工作推進到一定階段,就必然發生理論需求。因為現實問題總是千差萬別,中央文件所指出的那些工作內容乍看起來很明確,但具體到不同時期和不同地方,差別又是很大的。因此,必須在實務的基礎上加強理論研究。只有依靠強大的理論,方能以簡馭繁,有效地建立思路、統一認識和協調行動。但綜觀以往學界關於社會治理的討論,會發現當前學界關於社會治理的理解和闡述總體上仍停留在表面。
這主要表現在:第一,著述雖多,但大量都停留在政治宣傳上,主要內容是解讀黨和國家的政策,申論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並未進行深入細緻的學理分析,宣傳意義大於理論意義,從學術研究的角度來說,可以參考和對話的內容不多。第二,一些以「社會治理」為名的著述,雖然屬於社會科學意義上的作品,但都是關於社區服務、社會組織、社會工作等具體問題的研究。至於背後更一般的理論問題,即社會治理治什麼、怎麼治,往往只是蜻蜓點水,並無專門闡述,仿佛該問題是其義自現或不證自明的。在這裡,「社會治理」與其說是賴以推進理論分析的基礎概念,不如說是基於形勢而臨時取用的標籤。第三,專門討論「社會治理」概念的文章不僅數量甚少,而且往往用枚舉法來代替邏輯推論。這種做法雖然有助於加深感性認識,但無論怎樣枚舉,終歸只有現象而無概括,頂多明確了外延而未揭示內涵,不能揭示社會治理的本質(鄭杭生、楊敏,2008)。
(二)「社會」作為理論和實踐的焦點
基於這種狀況,要推進相關研究,就必須抓住關鍵、找準切入點。在這個問題上,學界曾有一段時間紛紛將焦點集中到「治理」上,以之作為理解和闡述社會治理的關鍵。其背後的一個重要動因是在2018年召開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中央用「社會治理」取代了「社會管理」。然而,儘管概念的這一轉變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但在理論上並不構成把握社會治理的關鍵,從「治理」入手去理解社會治理是一個失焦的選擇(馮仕政,2021)。真正的切入點應該是「社會」。在許多人看來,「社會」這個概念人人都懂,無須專門申論。殊不知,「社會」才是在認知和實踐上造成混亂的根源。
首先,調研中發現,社會治理最讓一線工作者苦惱的地方不是「治理」,而是「社會」。一個普遍的感受是,在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五大建設中,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四大建設基本都可以找到一個明確的抓手,比如經濟建設可以抓投資建廠,政治建設可以抓黨的建設、幹群關係,等等。唯有「社會建設」不知從何抓起,總感覺「社會」無處不在卻又無跡可尋,工作起來很茫然。
其次,在黨和國家的各種政治表述中,「社會治理」與「社會建設」幾乎一直是聯袂出現的(馮仕政,2021),而從構詞上看,「社會」既是「社會治理」與「社會建設」得以貫通和聯繫的共同詞素,也是它們與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中的「經濟建設」等其他四大建設相區別的唯一詞素,因此,「社會」顯然是「社會治理」這個概念的核心,是其賴以成立的基礎,也是破解其真諦的關鍵。
最後,從實際使用來看,不難發現,正因為人們對「社會」這個概念耳熟能詳,反而習焉不察。結果,以為使用的是共同語言,彼此心心相印,實際上卻是各說各話,出入、牴牾、誤會之處甚多,許多理論上的混亂和無謂的爭論因此而起。正如下面即將指出的,同樣的景象也發生在「社會治理」這個概念上。
(三)「社會」的失落與尋找
此前已有學者意識到「社會」這個概念歧義甚多,並感覺這是造成「社會治理」「社會建設」等概念的含義晦暗不明和相關討論糾纏不清的原因所在。因此,他們嘗試從「社會」這個概念入手去澄清對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的理解。
比如,鄭杭生等指出,以往關於社會建設的闡釋往往用外延去代替內涵,因而不能揭示其本質,而要抓住本質,就必須從「社會」入手(鄭杭生,2005,2006,2011;鄭杭生、楊敏,2008)。由於「社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社會建設」也有兩種含義與之相應。廣義的社會建設是指「整個社會大系統」的建設,狹義的社會建設是與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等其他子系統並列的「社會子系統」的建設,這兩種建設之間的連接部分則是「中義」的社會建設。類似地,陸學藝(2008)也認為「社會」是一個多義詞,同樣可以劃分為大、中、小三層。其中,「大社會」等同於「整個國家」,「中社會」是「大社會」減去「經濟」之後剩餘的部分,而「小社會」則是「大社會」減去政治、文化、科技等更多內容之後剩餘的部分。
另有一些學者則未從理論上對「社會」概念的內涵進行整體辨析,而只是在討論具體問題時就賦予「社會」何種含義提出自己的主張。概括起來,他們所主張的「社會」主要有四種內涵(王春光,2018):第一,「社會」即社會事業,也就是教育、就業等群眾最關心的民生問題;第二,「社會」即社會管理,主要指社會安定和諧;第三,「社會」即社會結構,比如城鄉關係、行業關係、階層關係,等等;第四,「社會」即社會組織,比如行業協會、非政府組織,等等。
不難發現,上述觀點雖然把「社會」作為理解社會治理或社會建設的切入點,比那些單純在「治理」概念上做文章的論述在理論上前進了一步,但仍然只是從其外延去闡釋「社會」,並未揭示「社會」的本質,因而關於「社會」的界定就難免有隨意性,容易出現歧義。比如鄭杭生和陸學藝都認為「社會」可以劃分為大、中、小三個層次,但具體怎麼劃法,其意見並不相同。過於隨意和過多歧義會導致「社會」淪為一個沒有確指的空洞的概念(李培林,2014)。
事實上,同樣的困境在民國時期即已發生。孫本文是民國時期對「社會建設」論述最為系統、最有影響的學者之一,他就發現「社會建設的對象,頗難確定」,如把社會建設等同於社會上一切事業的建設,則含義太廣,大而無當;如與其他建設相對並舉,則又難以釐定不同建設之間的關係,導致概念和工作內容模糊不清。如何界定,「真有左右為難之勢」(孫本文,1936)。顯然,讓孫本文犯難的正是如何理解「社會」這個概念。他儘管已經意識到把「社會」界定得過大或過小都是問題,但斟酌之後最終仍是折中了事,對「社會」到底是什麼並未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
綜上所述,「社會」到底是什麼、在哪裡,確是困擾社會治理研究的一個基礎而又核心的問題,以往的研究曾經試圖穿透其中的迷霧,但並不成功:要麼沒有自覺把對「社會」的解析作為理論探究的起點和焦點,要麼關於「社會」的解析都是直觀的、斷言式的,沒有論證,也沒有對話。職是之故,下面的工作擬將「社會」置於分析的中心,以之作為理論探究重新出發的起點。
二、發現「社會」:是什麼?在哪裡?
「社會」這個概念在今天的使用是如此廣泛和平常,以至於許多人認為它古已有之。事實上,「社會」無論作為一種思維概念還是一種客觀實在,並不是從來就有的,在中國和西方它都是現代化的產物。
(一)「社會」的詞源與詞義
據研究,在漢語中,「社」和「會」都是古老而常見的詞彙,但一般只作單字使用,雖然也有連在一起形成「社會」字樣的時候,但只是偶爾發生,既非固定詞組,也不具有現在的含義(陳寶良,2011:1-13)。事實上,當今意義上的「社會」一詞並不是中國文化原生的產物,而是英語單詞「society」的中文對譯(崔應令,2015;黃克武,2018)。最早用漢字「社會」去對譯「society」的是日本人,這一詞彙約在20世紀初傳入中國,爾後才在中文裡流行開來(陳力衛,2018;黃克武,2018;木村直惠,2018)。易言之,如今在中文裡俯拾皆是的「社會」一詞其實是一種舶自西方的概念,輾轉輸入中國不過百餘年。
那麼,「社會」究竟是什麼意思呢?追本溯源,要從「society」談起。考證發現,「society」系由拉丁語「societat」演變而來,其詞根「social」亦本自拉丁語「socialis」,意為自發自願的交遊、結交、結伴、結夥、結群,等等(陳力衛,2018;崔應令,2011,2015)。相應地,所謂society,其實就是social的結果和產物,指人們通過自由交往而形成的結合。時至今日,在英語裡,social的義項除了「社會的」,還有「社交的」,而society的義項除常見的「社會」,還有「會社」「協會」「學會」等等,根源就在這裡。
漢語中的「社會」一詞也有類似的起源和流變。前已指出,「社會」系由「社」與「會」組合而成。其中,「社」最初指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或活動,後引申為人們因某種志同道合的活動而結成的群體,故有「詩社」「畫社」等說法;而「會」本身就是聚集、碰面的意思。從這個角度來看,用「社會」去對譯「society」,無論是詞義還是歷史脈絡都頗為吻合,可謂形神兼備。
綜上,不管是英文「society」,還是中文「社會」,本義都是指人們通過自由交往、自願結合而形成的群體。從這一本義出發,「society」和「社會」的意涵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又隨情境而有所擴展和遷移:一是不僅泛指那些經由自由交往、自願結合而形成的任何群體,而且往往特指那些由無權無勢、籍籍無名、草根性、游離性的人們所組成的集合;二是不僅指人與人相結合而形成的特定群體形式,而且指這樣一種結合形式中所蘊含的力量;三是與前兩項相對應,作為一種力量,有時泛指人們經由自由交往、自願結合而產生的任何力量,有時候則與那些有名有姓、有頭有臉的顯赫勢力相對,特指那些默默無聞或難以名狀,從而不易覺察、容易忽視的力量。這樣一些意涵從「社會」一詞的日常使用中不難體察,但問題的關鍵是把握這些詞義所反映的歷史邏輯。
(二)「社會」是什麼?
「社會」作為一種概念的興起及其內涵的確定、擴展和流變,都與現代化所造成的歷史情勢息息相關。在傳統社會中,每個人都高度依附於家庭、部落、城邦、教會、莊園等各種組織,必須按照組織的需求或規範來過一種集體的生活。正如涂爾幹(2000:33-72)所言,傳統社會是「機械團結」的,每個人都像無機物一樣附著於集體。在這個意義上,每個人都是「有主」和「有名」的,無論你是什麼階層,均沒有多少交往的自由;只有那些被集體拋棄的無名無主、無依無靠的人才能獲得「自由」交往的機會,從而形成所謂「社會」。簡言之,在古時候,「社會」作為一種交往形式和人群形式是稀罕而無足輕重的,自然也不會產生「社會」這樣一種觀念和概念。
然而,隨著現代化的發軔和推進,各種傳統組織的束縛不斷被打破,人們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獨立性和自主性。相應地,自發自願、自由自在的結群和交往,亦即所謂「社會」也越來越活躍和普遍。作為對該現實的反映,「社會」也就逐漸興起並積澱為一個穩定而常用的概念。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社會」作為一個概念的誕生是現代化的產物。
更進一步,「社會」概念的興起又特別與資產階級的崛起有莫大關係。眾所周知,現代化最早始於西歐,而推動現代化最用力的是新興資產階級。資產階級的出身並不高貴,他們在封建社會中其實是地位低下的「第三等級」。作為第三等級,他們一方面被忽視和鄙視,但另一方面也因此而擺脫了上流社會必須面對的許多束縛,獲得了上流社會所沒有的許多自由。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他們能夠通過自由交往形成自己的「社會」。換句話說,在人類現代化過程中,最先能夠形成「社會」的往往是那些地位較低的階層。這也是「社會」作為一個概念,既可以泛指通過自由交往而形成的任何群體,同時又往往特指由那些階層較低的人所結成的群體的原因。
然而,正是這樣一種自由形成的「社會」孕育了後來的「市場」。而「市場」的興起,反過來又要求進一步擴大交往的自由。承認和擴大「社會」的力量,遂成為一種政治訴求和意識形態。隨著資產階級革命的不斷勝利,「社會」作為一種生活形態越來越普遍,「社會」作為一種現實力量越來越壯大,與此同時,「社會」的價值也越來越崇高。相應地,「社會」作為一個概念,慢慢地就普遍到人們已經不覺得它曾經是一個專門的術語。與現代化的步伐相一致,即便在歐洲,「society」作為一個概念的興起也是19世紀的事(參見馮凱,2018)。
這樣一種歷史淵源使「社會」一詞同時獲得了兩種基本含義:一方面,作為對當下和現實的刻畫,它往往指向那些被忽視甚至被鄙視的人群或力量。此時所謂「社會」,就是人們想不起、記不住或者不想理的那些內容的總稱。對這個意義上的「社會」,用費孝通(2011:130-134)的話來說,就是一種「剩餘物」,亦即一個總體中減去人們想得起、記得住、點過名之後剩下的那些內容。前面鄭杭生、陸學藝等人關於「狹義」的社會的解說,正是這樣一種「社會」觀念的反映。參諸歷史,「社會」獲得這樣一種含義完全可以理解,因為它最初確實就是一個用以描述此類人群和力量的概念。
然而,如前所述,在概念發展過程中,「社會」還被賦予了某種崇高的價值。這就使「社會」獲得了另一重含義,即作為一種理想和願景,它表示「大團結」,亦即所有個體通過自由交往而親密無間地生活在一起。這種意義上的「社會」,就如馬克思和恩格斯所描述的,是一種徹底消除了異化和不平等的、每個人都充分發展的「自由人的聯合體」的狀態(馬克思、恩格斯,1995)。
(三)「社會」在哪裡?
上面揭示了「社會」概念的內涵。而在社會治理實踐中一個嚴重的困惑是,「社會」似乎無處不在,卻又無處可尋,工作起來很茫然。這就進一步提出了「社會」在哪裡的問題。「社會」在哪裡?基於「社會」的上述兩重內涵,如果說得形象一點,那麼,「社會」在現實中的存在可以概括為兩個地方,一個是「角落裡」,一個是「銜接處」。其中,「角落裡」主要描述第一重即「剩餘物」意義上的「社會」,而「銜接處」則主要描述第二重即「大團結」意義上的「社會」。
所謂「角落裡」,是指人類生活中不那麼起眼、容易被忽視的地方。具體來說,它首先包括通常所謂「弱勢群體」,即那些因為老弱病殘等原因而整個在生活上表現得比較脆弱的群體。但需要注意的是,它其次還包括弱勢特徵,即那些不為某一群體所特有,但可能導致任何群體和個人在生活上陷入困境的特徵,比如抑鬱、過勞、焦慮、失眠,等等。特地指出「弱勢特徵」的意義在於,不少在整體上普遍被認為屬於「強勢」的群體,也可能因為受某些特徵的困擾而在某些方面表現得非常脆弱。比如,許多明星雖然總體上生活優渥光鮮,卻飽受失眠或抑鬱的困擾。弱勢人群和弱勢特徵是一個社會的軟肋,需要重視卻總是被忽視,不啻陽光不到之處,故稱「角落裡」。
所謂「銜接處」,是指那些把人類生活的各個部分關聯起來形成一個整體的社會紐帶。人類在發展過程中會不斷產生各種需求,因而必然創造出形形色色的社會結構,以承擔滿足這些需求所必需的職能。人類的需求在不斷地演化和分化,相應地,社會結構也在不斷地演化和分化。像當今經濟、政治、文化等制度安排,就是社會結構不斷演化和分化的結果。不過,儘管從分工的角度來說這些制度安排是相互獨立的,但從人類生活的角度來說它們又是連為一體的。因為不管是哪個領域的制度,彼此再怎麼分化,歸根到底都是人活動的產物,都是為了滿足人的需要,從而最終在整體上也都受著人的需要和活動的調整。因此,它們必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是相互連接而非完全脫節的。而那些把人類生活的各個部分銜接成一個整體的內容,就是這裡所說的「社會」的第二種表現。
相對於「角落裡」,作為「銜接處」的「社會」沒有那麼直觀。如果打個比方,人類生活的整體就好比一個城市的交通系統,經濟、政治、文化等各種制度安排就好比主幹道,而「社會」則是把主幹道組織成一個整體的連接道。與「角落裡」一樣,作為「銜接處」的「社會」也不那麼起眼、容易受忽視,但並不代表它不重要。就像許多城市的交通建設,只把主幹道修得寬寬大大,卻忽視主幹道之間的連接道,結果往往最堵的是連接道,連累主幹道的通行效率也大為降低。對這個意義上的「社會」,費孝通曾經說:「社會現象在內容上固然可以分成各個制度,但是這些制度並不是孤立的……從各制度的相互關係上著眼,我們可以看到全盤社會結構的格式。社會學在這裡可以得到各個特殊的社會科學所留下,也是它們無法包括的園地」(費孝通,2011:135)。這一闡述非常有啟發性。
具體來說,「銜接處」是指什麼呢?指的是社會交往或者說社會關係。這裡所謂的「社會關係」不是所有制關係等抽象的social relationship,而是朋友關係、夫妻關係、同學關係等具體的socialties。人類的各種活動最終必須落腳於社會交往,依靠社會交往去實現,同時又不斷創造新的社會交往,進而產生新的人類活動。這種看似尋常的社會交往,發揮著如同軟體系統中的底層代碼一樣強大的功能,不動聲色地把人類活動的各個部分串聯在一起。離開社會交往,整個社會系統就會散架,舉凡經濟、政治、文化等等,什麼活動也無法進行。當然,不是所有社會交往都能發揮銜接功能,如果是只連結而不團結,反而會造成社會脫節、斷裂甚至對抗。因此,「銜接處」意義上的「社會」,主要是指那些能夠促進人與人的團結的社會交往。
對「社會」概念的闡發為觀察、理解和推進當今中國的社會治理奠定了理論基礎。下面首先揭示「社會」的二重性與社會治理的關係。
三、「社會」的二重性與社會治理
前文關於「社會」的剖析指出了「社會」在內涵和表現上的二重性。由於第一重意義即作為「角落裡」的「社會」所覆蓋的範圍更小,為方便起見,不妨稱之為「小社會」。相應地,第二重意義上的「社會」則稱為「大社會」。既然「社會」有小社會與大社會這樣兩重含義和表現,那麼二者之間是什麼關係,對於理解社會治理又有什麼意義呢?可以這麼說,小社會與大社會的關係就是社會性與公共性、連結與團結的關係。正是小社會與大社會這樣一種二重性產生著開展社會治理的必然性,規定著社會治理的基本內容,同時提供著社會治理的基本動力。
(一)社會性與公共性
基於「社會」一詞的含義,所謂「社會性」,是指每個人無論出於何種需要——生理的或心理的,生存的或發展的——都必須與他人發生接觸和交往這樣一種屬性。也就是說,人與人之間總是會產生某種連結,這既是必然,也是必須。一個人與他人的連結越多、越豐富,則稱其社會性越強。社會性的一個重要特徵是自發性,即人與人的連結並不是某個權威強加或安排的,甚至不是當事人特意規劃的。就像人們坐公共汽車,必然與各種乘客發生接觸,但接觸誰、怎麼接觸,並不完全在你的掌握之中,但是連結就那麼發生了。
而「公共性」則是由於人們在生產和生活中必然產生這樣或那樣的相互依賴,為此要求每個人都必須適當地謙抑自我,對他人保持基本的尊重、寬容、信任、體諒和照顧,以便通過相互合作增進共同利益。一個人越是願意為了公共利益而謙抑自我,則稱其公共性越強。這樣一種交往狀態,用社會學的話來說就是社會團結。
需要注意的是,公共性不等於集體性。提振公共性的目的是催生共同利益所需要的集體行動,所以一定會產生某種集體性,但並不是所有集體性都意味著公共性。像家族主義、幫派主義,集體性也很強,但並不具有公共性,反而會危害公共性。公共性的要害是「公」,因此首先要克服「私」。那些因私益而聚結的集體不能說有公共性。準此,檢視公共性的一個重要而敏感的指標是尊重、包容、信任、體諒和平等對待陌生人的意願及能力。因為如果對萍水相逢、素不相識的陌生人都能一視同仁,那幾乎就是「天下為公」了,當然公共性很強。
要言之,社會性起源於人與人的連結,公共性則有賴於人與人的團結。顯然,每個人都必須與他人發生這樣那樣的連結,但並不是所有人在所有場合都願意為了公共利益而謙抑自我。因此,公共性必須基於社會性,但並不是所有社會性都會產生公共性。公共性是社會性的高級形態,是經過動員的,從而更有秩序也更有能量的社會性;而社會性則是公共性的原生形態,比公共性更樸素、更自然、更有活力,但也更散亂。離開社會性,公共性會失去源頭活水;而離開公共性,社會性則前景莫測。兩者之間就是這樣一種相反相成的關係。
尤其是在高度開放、流動和分化的現代社會中,一方面,社會性亦即人與人的連結越來越活躍,卻也越來越零亂,另一方面,對公共性亦即人與人的團結的潛在需求越來越強烈,但公共生活的組織卻越來越艱難。顯然,這實際上意味著分化與整合、活力與秩序的張力越來越大。這樣一來,怎樣以社會性演生公共性,又以公共性超拔社會性,從而促進社會性與公共性的互動共生,實現從連結到團結的良性遞推,就成為社會治理面臨的根本挑戰。
在中國社會治理問題上,已有學者意識到這一點。比如李友梅等(2012)指出,公共性發育不足是當下中國社會建設面臨的主要瓶頸,因此社會建設的根本性論題是培養人們的公共性,克服由文化傳統等多種因素造成的「公共性困境」。洪大用(2017,2018)則認為,當今社會與傳統社會相比,最顯著、最突出的特徵是社會流動。當前面臨的大量治理問題都與社會流動的增加相關。社會流動的不足、過剩或扭曲,都會造成社會問題。因此,社會治理的關鍵是創造合適的社會流動的規模和結構。這些論述都點出了社會治理的本質或關鍵,但沒有抓住社會性與公共性這個基本矛盾,所以在邏輯上不夠嚴整。
(二)大小社會與大小治理
前面說小社會與大社會的關係就是社會性與公共性、連結與團結的關係,是因為社會性的最緊要處在小社會,而公共性的最緊要處在大社會。如果把針對小社會和大社會的治理分別稱為「小治理」和「大治理」,那麼,維繫和促進社會性的關鍵是小治理,而培養和增進公共性的關鍵則是大治理。道理很簡單,那些處於社會角落的弱勢群體或弱勢特徵是整個社會連結中最薄弱、最容易「掉鏈子」的一環,要保證社會有足夠的連結性,首先是保證這些社會的「角落」不掉隊、不敵對,為此必須加強小治理。同樣地,要增進公共性,著眼點和著力點自然是建立和加強社會各個部分之間的銜接,避免各自為政、相互折損。這顯然是大治理的任務。
小社會與大社會、小治理與大治理也是一種相反相成的關係。一個社會如果小治理失敗,就會發生嚴重的小社會意義上的問題,即出現龐大的弱勢群體或受弱勢特徵困擾的人群,存在太多受到忽視和冷落的社會角落。而這意味著階層固化甚至兩極分化,必然造成社會交往的斷裂或梗阻,嚴重影響社會連結的廣泛性和豐富性,不僅會窒息社會活力,而且潛伏著社會對抗的風險。在這種條件下,即使能夠形成公共生活,其範圍也是狹隘的,基礎也是脆弱的,隨時可能因為弱者不期然或不經意的反抗而造成嚴重的社會不安,就像現在大家從不時出現的社會報復事件中看到的那樣。在這個意義上,小治理是大治理的前提和基礎,離開小治理,大治理不可持續。
另一方面,解決弱勢群體和弱勢特徵等小社會意義上的問題,要求全社會有起碼的尊重、包容和同情心。與此同時,對弱勢群體和弱勢特徵的支持也不能濫施同情,而必須顧及弱勢群體與其他群體的適當差別和有機銜接,否則只會適得其反。也就是說,以扶持小社會為內容、以維繫社會性為己任的小治理,一方面必須依靠,另一方面也不能背離以銜接大社會為內容、以增進公共性為己任的大治理。脫離大治理,小治理不可能成功,甚至不可能展開;對小社會的扶持,不管從正面還是反面都要堅持大社會觀念。
在上述相互依賴的意義上,可以說大社會包含小社會,大治理包含小治理。畢竟沒有對小社會的連結,也就不會有大社會的團結。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兩者覆蓋的範圍和針對的人群不一樣,工作的內容、目標和要求也不一樣:小治理著眼於基本水平的保障,致力於兜底和拾遺補缺;大治理則著眼於更高水平的發展,致力於整合和穿針引線。其間的張力是不言而喻的。
如前所述,「社會」概念的第一重含義,即存在於「角落裡」的小社會,更多是刻畫一種現實,即由於分工或分層的原因,人與人必然發生分化,一些人因此難免被忽視和冷落;而其第二重含義,即存在於「銜接處」的大社會,則更多是表達一種期待,即希望社會的各個部分能夠有機地銜接起來,俾使大家各得其所、各司其職。這就意味著,從小社會到大社會,從小治理到大治理,中間需要穿越無數社會分層或分工的限制,並不是一蹴而就的。其中的千折百回,正是社會治理需要下的功夫。
易言之,「社會」概念這兩重含義和表現,一個偏重當下,描繪的是現實,一個偏重未來,擘劃的是願景。這一點,從形式邏輯的角度來看,似與概念界定所要求的一致性不符,但從實踐的角度來看,當下與未來、現實與願景、目標與條件之間往復不斷的糾纏正是人類生活的常態。而「社會」概念的雙重內涵和表現,不過是這樣一種糾纏在觀念上的反映,體現著「社會」中當下與未來、現實與願景、目標與條件的辯證運動。正是這樣一種辯證運動推動著生生不息的社會治理實踐,令其內容不斷調整。
(三)西方「社會」與社會理論
社會性與公共性的關係乍一聽似乎是只有公共管理學科甚至公共管理實務才關心的問題,不屬於社會學的研究範疇。事實上,從社會學的誕生和使命來說,「社會」如何治理必然是其核心研究議程,從社會學史來看,社會性與公共性的關係正是社會學考察該問題的基本理論視角,只是不同時代、不同流派的社會學家操著不同的語言而已。
前已指出,「社會」的誕生是現代化的產物,是人類生活形態的一次劃時代的變革。這自然會引起思想家們的強烈關注(參見倪玉珍,2016,2017,2019)。可以說,近代以來的各種社會理論的核心旨趣都是剖析這個新生「社會」的演化邏輯並據以描繪人類生活的願景。其中,在理論上最富有挑戰性和吸引力的莫過於「社會」中蘊含的一個基本難題,即連結與團結的張力:一方面,「社會」的出現意味著人與人的連結越來越自由、越來越豐富,理論上為個人的發展提供了空前廣闊的空間;但另一方面,同樣是因為「社會」的出現,人們越來越相互依賴,因而越來越需要公共生活,但偏偏「社會」又是分工和分層的,並且越來越複雜,造成人與人的團結越來越困難,公共生活越來越難以開展。這樣一個矛盾可能會生生窒息「社會」為個人提供的廣闊發展空間,甚至走向「一切人對一切人的戰爭」的恐怖前途。
於是,怎樣走出這樣一種困境,成為近代以來社會理論家們思考的核心問題。他們從不同角度、使用不同範疇對這一歷史巨變做了闡述。其中表現最典型、影響最深遠的是所謂「自然狀態」學說。自然狀態說內部包含多種理論,互有分歧,但核心關切都是怎樣構造一種制度,使人們能夠擺脫各自為戰的、混亂和野蠻的「自然狀態」,走向能夠合作的、文明和有序的「政治社會」(李猛,2012,2013;許章潤、翟志勇主編,2014)。顯然,它不僅關心「社會」如何治理這個問題,而且是從社會性與公共性、連結與團結的角度去討論這個問題。所謂「自然狀態」和「政治社會」,其實就是社會性和公共性、連結與團結的另一種表述。
具體到社會學,孔德之所以創立這麼一門學科,也是注意到「社會」是一種新的劃時代的人類生活形態,立志對此加以科學和系統的研究。而他把社會學的研究主題定為秩序與進步,無疑也是在回應對這個新生的「社會」如何進行治理的問題。之後馬克思、滕尼斯、涂爾幹、韋伯等經典社會學家的理論,其實都是試圖從整體上把握這個「社會」的本質特徵和基本邏輯,以診斷當下的問題並推演未來的前景。
他們為此而開發的種種理論範疇,如「異化」(馬克思,1995)、「共同體與社會」(滕尼斯,2019)、「機械團結與有機團結」(涂爾幹,2000:33-92)、「理性化」(韋伯,2004:447-460)等等都致力於刻畫「社會」內部的一個基本張力,即「社會」的誕生一方面使個人擺脫了種種傳統的束縛,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人的個體化和原子化,成為有連結而無團結的散眾。準此,「社會」如何避免自我毀滅而實現新的團結,著實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對這個問題,他們基於不同的立場、使用不同的範疇、從不同的角度給出了自己的回答。他們所關心的這個問題同本文所說的社會性與公共性、連結與團結的張力在本質上顯然是一樣的,可謂異曲而同工。
馬克思主義社會學家甚至直接用社會性與公共性的張力來刻畫人類社會的演進邏輯。在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看來,社會性與公共性在歷史上是一種正反合的辯證關係(恩格斯,1995;列寧,1995):在原始社會中,社會性與公共性是統一的,但隨著階級逐漸分化,公共性逐漸脫離並凌駕於社會性之上。這集中表現為國家成為公共機構的終極體現,卻又以公共服務之名而行階級統治之實。因此,無產階級的使命就是消滅國家,使人類擺脫公共性與社會性的對立,再次回歸統一。
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恩格斯指出:國家區別於其他社會組織的本質特徵之一「是公共權力的設立」,「這種公共權力在每一個國家裡都存在」(恩格斯,1995:171)。國家因此而成為公共性的終極象徵,是「整個社會的正式代表,是社會在一個有形的組織中的集中體現」(恩格斯,2018:303)。然而,國家本質上是階級統治的工具,因而國家所象徵的公共性同其所代表的社會性之間存在著極大的對立。這表現在:國家是一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於社會之上並且日益同社會相異化的力量」(恩格斯,1995:170),公共權力因此開始同「武裝的人」,同「物質的附屬物,如監獄和各種強制設施」相聯繫,而「不再直接就是自己組織為武裝力量的居民了」,「這個特殊的公共權力之所以需要,是因為自從社會分裂為階級以後,居民的自動的武裝已經成為不可能了」(恩格斯,1995:171)。
在恩格斯看來,公共性是社會性發展到一定階段即出現階級對立之後的必然產物:「在階級對立還沒有發展起來的社會和偏遠的地區,這種公共權力可能極其微小,幾乎是若有若無的……但是,隨著國內階級對立的尖銳化,隨著彼此相鄰的各國的擴大和它們人口的增加,公共權力就日益加強」(恩格斯,1995:171)。社會性中必然蘊含著對公共性的需要。但在階級社會中,公共性一旦產生,就同社會性存在著嚴重的對立,公共性與社會性的張力於是構成推動社會演化的根本動力,直到「國家終於真正成為整個社會的代表時」(恩格斯,2018:303),國家所象徵的公共性同其所代表的社會性之間的對立才會消除。
在《國家與革命》(列寧,1995)一書中,列寧重申了恩格斯的上述思想,並進一步指出,無產階級革命雖然旨在消除階級對立,但公共性與社會性的對立並不會隨著無產階級革命的勝利而在一夜之間消失,因此,在革命勝利之後,無產階級必須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家,實行無產階級專政。只有通過無產階級專政逐步創造條件,才能最終消滅國家,從而從根本上消除公共性與社會性的對立。
哈貝馬斯是「西方馬克思主義」的代表人物之一。基於類似思路,其理論的核心便是怎樣通過真誠無礙的溝通打破「系統」對「生活世界」的殖民,恢復本初意義上的,即「社會」與「公共」保持高度一致的生活世界和公共領域(哈貝馬斯,1999)。
由此可見,「社會」如何治理的問題確實是近代以來社會理論的核心研究議程,而其中的基本理論關切便是社會性與公共性的關係。基於這一理論視角,社會治理問題在本質上是一個怎樣處理社會性與公共性的關係,以實現社會連結與社會團結的良性循環的問題。這一發現為觀察、反思和推進中國社會治理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理論標尺。
四、「組織起來」:中國社會治理的歷史實踐
上面關於「社會」概念和社會理論的種種剖析,不過是在反覆證明一個觀點,即社會治理的核心內容是調整社會性與公共性的關係,以使整個社會更加有機地組織起來。自民國迄今的中國歷史中同樣可以觀察到這樣一個過程。自民國以來,中國歷史的最強音之一就是「組織起來」。這一歷史強音推動著中國社會治理的歷史實踐。
(一)轉型悖論與「組織起來」
社會性與公共性的關係之所以成為社會治理的核心內容,是因為它關係到現代社會的一個根本難題,即發展與秩序的平衡如何解決。
發展與秩序的關係是隨著「社會」這樣一種人類生活新形態的誕生而必然產生的一個悖論:一方面,有秩序而無發展,秩序自然將難以為繼,但有發展而無秩序,發展同樣難以持久。在這個意義上,雙方是相互依賴的。但另一方面,發展本身卻會不斷地打破舊秩序、構造新秩序,在這個意義上,雙方又是相互對立的。這樣一種充滿張力的關係使發展與秩序形成一個相生而又相剋、相反而又相成的悖論。在傳統社會中,因為不以發展為念,注意力都在秩序上,所以基本不存在這個問題;而在現代社會中,隨著理性主義精神的興起,發展成為人類一種旺盛的、不可遏止的追求,於是發展與秩序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由於這個悖論是伴隨現代化轉型而發生的,故可稱為「轉型悖論」(馮仕政,2021)。孔德將進步與秩序作為社會學研究的主題,無疑是敏感地捕捉到了轉型悖論對「社會」運行的決定性影響。
前已述及,擴大社會性有助於釋放活力,從而有利於發展,而增進公共性則有助於更好地保持和構建秩序,可以說社會性與公共性的關係就是發展與秩序的關係,即轉型悖論在社會治理實務中的具體要求和展現。在前文中,社會性與公共性的關係根據場景可能表現為連結與團結、小社會與大社會、小治理與大治理的關係;在這裡,它又同發展與秩序的關係聯繫在一起。與多種社會場景都有頑強和密切的聯繫,正體現了社會性與公共性的關係作為社會治理之核心內容的性質。
轉型悖論是所有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都會經歷的陣痛,但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更為嚴重。社會治理作為一個理論和政治命題的提出,正是對這一陣痛的反應。可以說,轉型悖論越突出,對轉型悖論的認識越自覺,在政治上和學術上明確提出「社會建設」或「社會治理」的可能性越大。從歷史上看,西方其實也是有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的(倪玉珍,2015),但並未出現「社會建設」或「社會治理」這樣的概念,這與其作為先發現代化國家的轉型悖論不如發展中國家嚴峻有關。
中國是一個疆域大國和文明古國,但在現代化進程中所遭受的磨難是世所罕見的,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都面臨救亡圖存的巨大壓力。在這一壓力之下,人們切身感受到中國社會存在一個嚴重缺陷,即廣大國民囿於各種血緣和地緣紐帶的束縛,社會性和公共性嚴重不足,導致整個社會難以有效地組織起來,無法形成社會改造所需要的集體行動。於是,「組織起來」(毛澤東,1991:928-936)成為一種強烈的社會呼聲。探討怎樣把中國人組織起來,成為當時革命家和理論家都非常關心的問題(費約翰,2004;幹春松主編,2019:145-361)。
正因為如此,早在民國初年,孫中山就明確提出了「社會建設」的問題。此後在整個民國時期,「社會建設」都是一項重要的政治和學術日程。到本世紀初,中國共產黨又再次提出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的問題。這樣一個過程並不是歷史和名詞的巧合,而是體現著共同的歷史邏輯,那就是中國在現代化過程中面臨的轉型悖論比其他國家更為突出,因此更需要好好地處理社會性與公共性的關係。
(二)民國時期的社會建設理論與實踐
怎樣把國民組織起來?仁人志士們想到的第一個辦法是「建群」,亦即通過建立商會、學會等各種「群」,一方面把國民從家庭、宗族等私人領域中拔出來,另一方面通過自發自主的群體生活培養國民的公共性。這也是當時「群」作為一種觀念非常流行,甚至把「社會」翻譯成「群」、把「社會學」翻譯成「群學」的原因所在。最初,人們並未注意到公共性與社會性的張力,但在革命實踐中,人們很快發現並非所有「群」都具有公共性,「群」也是存在階級分化的,於是改把society翻譯成「社會」,把sociology翻譯成「社會學」,以強調「社會」所代表的平民百姓這樣一層含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等概念遂流行開來(陳力衛,2018;馮凱,2018;金觀濤、劉青峰,2009:180-225)。
「社會建設」這個概念最早是孫中山提出來的。1919年,孫中山在編纂《建國方略》一書時,為方略之三即「民權初步」擬制了一個副標題——「社會建設」,是為「社會建設」概念在中國的發端(胡夢,2018)。南京國民政府在1927年成立後,開始逐步推行各項國家建設,按照孫中山的學說,「社會建設」亦為題中應有之義。尤其是1937年全面抗戰開始之後,國民政府在社會建設方面著力甚多(王先明、胡夢,2017;胡夢,2018)。而在知識界,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就陸續有人探討社會建設問題(胡夢,2018;宣朝慶、王鉑輝,2009)。1933年,黃知覺等一批學者甚至創辦了一本名為《社會建設》的學術期刊(1934年停刊);1934年,著名社會學家孫本文在其《社會學原理》一書中也把「社會建設與社會指導」作為一個專門問題來論述。及至20世紀40年代,知識界對社會建設的認識就更加自覺了。1944年,孫本文等社會學家在重慶再創《社會建設》期刊,明確宣稱該刊的宗旨是「發動全國富有學理研究的社會學者及富有實際經驗的社會事業與社會行政專家,共同研討有關戰時及戰後社會建設方面各種理論與實際問題,欲使社會學理與社會技術,冶為一爐」(《〈社會建設〉發刊詞》,1944)。
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晏陽初、梁漱溟、盧作孚等一大批知識分子或實業家嘗試以實際行動促進社會建設,其中最為著名的是在河北定縣等地開展的「鄉村建設」運動(宣朝慶,2011、2013)。所謂「鄉村建設」,實際上就是以鄉村為對象和基地的社會建設。
不難發現,民國時期與當前所說的社會建設的目標和任務相去甚遠。如果套用孫中山的概念,那麼可以說,民國時期社會建設的重點是「行民權」,而當前社會建設的重點是「厚民生」。翻看孫中山《建國方略》之「社會建設」篇,通篇內容都是不厭其煩地教人們怎樣開會。為什麼?因為在孫中山看來,民權得行的關鍵是國民具有參與公共事務的興趣和能力,而懂得如何開會則為其第一步:「民權何由而發達?則從固結人心、糾合群力始;而欲固結人心、糾合群力,又非從集會不為功。是集會者,實為民權發達之第一步」(孫中山,2011:416)。在孫中山之後,民國時期的社會建設雖然也加入了慈善、救濟等內容,但重點仍然是訓練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精神和技能。
民國時期的社會建設,無論是政府的還是民間的,實際上都是改良傾向的。中國社會最終走上全面革命道路的歷史事實表明,當時的社會建設並未取得預期的成果。究其原因,主要是社會分化導致公共性與社會性之間產生張力,分化越嚴重,張力也越大。而民國時期的社會分化無疑是十分嚴重的,但由於其階級屬性或意識形態等原因,國民黨及有關知識分子並不能正確地理解和處理這種張力,因此,要麼不敢放手發動群眾以充分釋放社會性,要麼不能積極撮合社會性以促進公共性,甚至把社會建設變成了加強社會控制。但不管結果如何,當時無論在政府還是民間,都始終把社會建設放在顯赫位置,說明公共性與社會性的張力確實是中國現代化過程中必須面對的一個突出問題。
與國民黨相比,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雖然沒有提出「社會建設」的口號,但作為其根本政治和組織路線的群眾路線卻實實在在抓住了社會建設的真諦。根據劉少奇(1980:30-46)的經典論述,群眾路線由兩個方面構成,一方面體諒和照顧群眾,即使他們的訴求是落後甚至無理的,也主動傾聽,絕不排斥;另一方面不失時機地引導和教育群眾,不斷提高群眾的認識。只有將這兩個方面有機結合,才能真正把群眾組織起來。這一路線背後的基本理念是黨關於人民群眾的深刻認識(劉少奇,1980:44):一方面,人民群眾有創造性、主動性和積極性,是推動歷史前進的根本動力,因此必須予以尊重;但另一方面也要承認,群眾中先進分子總是極少數,處於中間和落後狀態的總是大多數,因此必須加以教育和引導。
不難發現,群眾路線作為一種思想、理論和工作方法,本質上是要求正確認識併合理處置社會性與公共性的張力。其高明之處在於,它一方面認識到社會性中蘊含著創造性和無窮的活力;但另一方面,它也清醒地認識到,這種活力只有加以組織,變成公共性,才能形成真正的實力。從這個意義上講,共產黨領導的革命、建設和改革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她正確地認識和處理了社會性與公共性的張力,實現了連結與團結的有機循環。
(三)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社會治理
1949年以後,中國逐漸形成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國家與社會高度合一。在現實生活中,國家是公共機構的終極代表和公共性的終極體現。因此,這樣一種體制意味著公共性幾乎完全吞沒社會性,由此導致公共性與社會性的張力在表面上消失。由於「社會」不再是一個獨立的、顯著的存在,所以當時國家雖然開展了許多在現在看來屬於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的工作,比如禁菸禁娼、推行農村合作醫療等等,但並未將其稱為「社會建設」或「社會治理」。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整個社會雖然高度有序,但也嚴重地抑制了社會連結的自主性和豐富性,由此造成整個社會的活力不足,由國家大一統的公共秩序最終難以為繼。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開始推動市場經濟改革,為此必須賦予社會一定的自主權,於是社會從國家的掌握中分離出來,開始自主建立各種連結。在此過程中,隨著社會的分化,連結與團結的張力,亦即社會性與公共性的張力越來越大。到21世紀初,這個張力終於大到構成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於是黨和國家啟動了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
這一次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主要是針對「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重點是「厚民生」,或者說,屬於針對弱勢群體和弱勢特徵的「小治理」,覆蓋範圍主要是處於角落裡的「小社會」。從當前中國所處的歷史階段來說,「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是社會治理中最緊要、最尖銳的問題,這一定位無疑是準確的。但另一方面,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要解決這個矛盾,關鍵是平衡階層之間、城鄉之間、地區之間、部門之間等各種社會關係。這就要求具有「大社會」視野,打造「大治理」格局,於是存在一個如何從小治理逐漸向大治理過渡的問題。
對這個問題,關鍵還是緊緊抓住社會性與公共性的張力這一社會治理的核心內容,做好小治理與大治理的有機銜接,防止兩種治理相互脫節甚至對立。應該說這種傾向目前並不少見,在某些領域和場合甚至還比較突出。一種情況是小治理脫離甚至妨礙大治理。這主要表現在關心、照顧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背離適度普惠原則,標準設置過高,甚至對群眾一味迎合、遷就,對不合理訴求不願管、不敢管,相當於放棄了群眾路線所要求的教育和引導群眾的職責。這顯然不利於營造正義而有序的公共生活。另一種情況則反之,是以公共利益為由,把自發自願從而比較散漫的社會交往視為洪水猛獸,試圖把一切社會交往組織化、正規化,以致管得太多、太死,使社會養成惰性或失去活力。這樣一種傾向相當於群眾路線所批評的命令主義傾向,違反了「相信群眾自己解放自己的觀點,向人民群眾學習的觀點」(劉少奇,1980:43)。
總而言之,從中國社會治理的歷史實踐來看,核心問題仍然是抓住社會性與公共性的張力這個核心,適當平衡二者之間的關係,避免顧此失彼或兩敗俱傷。
五、結語: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
社會交往是一切經濟、政治和社會活動賴以發育的胎盤和賴以伸展的基座。社會交往不良,意味著胎位不正、基座不實,經濟和社會發展會因此缺乏強大的、持續的動能。而任何社會交往中都蘊含著三重張力:第一重是連結與團結的張力,第二重是社會性與公共性的張力,第三重是活力與秩序的張力。這三重張力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在邏輯上是貫通的,只是對同一個問題、同一種現象從不同角度去描述。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社會治理的核心內容就是處理活力與秩序的矛盾,或者說發展與秩序的矛盾。這個矛盾在邏輯上往前推進一層,就是社會性與公共性的矛盾;再推進一層,就是連結與團結的矛盾。如何處理連結與團結的關係,對社會治理是一個關鍵的考驗。因為自發、自願、自由的社會接觸是散漫而無定向的,由此形成的社會連結,其效應既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負面的。準此,沒有連結固然就沒有團結,但連結並不會自動變成團結,如果處理不當,甚至會變成排斥或壓制,對團結構成嚴重的傷害。社會治理的中心任務正是要通過豐富和暢通社會連結,培育和增進社會團結,消除社會交往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促發期望帶來的正面影響。要言之,所謂社會治理,歸根到底都是要調整上述三重張力,以合理應對社會性與公共性的張力,實現連結與團結的共生互動,不斷提高社會的有機性。
中國是一個後發現代化國家,社會組織和動員的壓力比較大(馮仕政,2021)。因此,中國在處理連結與團結的關係時,比較容易發生的問題是過分強調公共利益,結果導致以公共性壓倒社會性。從社會治理的角度來說,社會性雖然相對比較零亂,但足夠豐富的社會性是整個社會活力的基礎。在這個意義上,社會治理是既怕社會亂來,但更怕社會不來,因為亂來還有得治,不來就沒得治了。在網際網路時代,人人都見證了「流量為王」的商業邏輯。事實上,不僅網際網路商業的邏輯是如此,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邏輯更是如此:經濟和社會的繁榮依賴於豐富而互利的社會交往,同樣依賴於社會交往所提供的流量。
十九屆五中全會宣布,中國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決定性成就。這標誌著中國現代化建設取得了重大的階段性勝利,此後將向2035年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目標邁進。「後小康時代」對社會治理無疑要求更高,任務更重。只有抓住社會性與公共性、連結與團結的張力這個關鍵,才能實現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的目標。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
責任編輯 / 楊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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