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1】新課程中的課程結構
新課程克服了我國傳統課程的課程類型單一和科目比重失衡的不足,進行了重新設置,具有均衡性、綜合性和選擇性三個特點。
整體設置九年一貫義務教育課程。小學階段以綜合課程為主;初中階段設置分科與綜合相結合的課程。
高中以分科課程為主。
課程綜合化趨勢強化。
農村中學課程要為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服務。
【考點2】新課程中的課程管理
三級課程管理是國家、地方和學校三級共同管理基礎教育的課程體系。國家、地方和學校共同構成基礎教育課程的三級管理主體。
國家課程是指國家委託有關機構制定的基礎教育的必修課程(或稱核心課程),它是專門為培養未來的國家公民而設計,並依據這些未來公民接受教育之後期望達到的共同素質而開發的課程。
地方課程包括兩個方面含義:第一是指國家課程在地方的有效實施;第二是指地方根據本地的實際或特殊需要而開發或設計的課程。其特點有地域性、針對性、適應性、開放性等。 校本課程是以學校為基礎進行開發的課程,它的開發主體是教師小組。影響校本課程開發的因素有滿足學生實際發展要求、發揮師生學習方式、考慮學校實際可能、形成和體現學校辦學特色。
【考點3】新課程中的學習方式
探究學習。探究學習也稱發現學習,是學生在學習情境中通過觀察、閱讀,發現問題,搜集數據,形成解釋,獲得答案並進行交流、檢驗的學習過程。
自主學習。自主學習關注學習者的主體性和能動性,是學生自主而不受他人支配的學習方式。
合作學習。合作學習是指學生在小組或團隊中為了完成共同任務,有明確責任分工的互助性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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