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條幼小鮮活的生命,被心懷鬼胎的鄰居殘忍剝奪。
誰也不知道,惡魔何時會從隱匿處現身,為禍人間。
最近看到一個討論:死刑該不該廢除?
於是翻閱了一下相關論辯,支持廢除死刑的觀點,大致如下:
1 、死刑讓犯人痛苦;
2 、死刑有誤判的可能;
3 、廢除死刑是國際趨勢。
說實話,這幾個觀點太牽強,太蒼白。
首先,什麼叫死刑讓犯人痛苦?犯人痛苦,難道被害人就不痛苦了嗎?
像杭州殺妻案主兇,將妻子殺害並碎屍,投入化糞池之中,他的妻子就不痛苦嗎?
反觀殺人者,即便最終逃脫不了死刑,但我國的死刑執行起來有兩種方式:槍斃或者注射死亡。無論選擇哪一種,都比受害者死得更有體面和尊嚴吧?起碼能落下一具全屍吧?
而且,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對殺人者的寬容其實就是對受害者的殘忍和漠視。殺人者在舉起屠刀的時候,又何曾想過立地成佛?
同情死刑犯就是玻璃心,假聖母。
至於說死刑有誤判的可能,這種可能性確實不能完全排除。
但,一來,最高法一直提倡「慎用死刑」,而且現在疑罪從無了,冤假錯案已經不斷減少,枉死者幾乎不會再有了。二來,不能因為怕犯錯誤,就放縱死刑犯,他們必須為自己一手炮製的彌天大禍買單。
「廢除死刑是國際趨勢」?這個趨勢論辯者從何總結得來?
是西方社會鼓吹的民主、自由麼?
西方社會有期徒刑可以判到250年,人類好像還沒有出現這麼長壽的妖精吧?@像這種情況,中國的判決直接就是無期徒刑。
這就是東西方思維方式的不同。東方人腦筋會轉彎,更靈活變通。
所以,不要照搬別人的模式,並美其名曰為大勢所趨。
死刑可以震懾犯罪,可以告慰無辜,可以保護良善,可以守衛正義。
死刑絕不能廢!死刑廢除論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