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南浸信會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拉塞爾·摩爾(Russell Moore)接受訪談。(圖:福音聯盟官網截圖)
最近兩年,因福音派與川普以及大選政治等各種複雜的問題,美國已經陸續有一些福音派領袖對「福音派」一詞的代表性含義有些質疑,認為這一本來代表神學立場描述的詞常常被定義成支持共和黨等含義,因此應該改用其他詞。
日前,再有兩名知名基督教倫理學家、牧師談到這一話題,探討「『福音派』這種說法值得使用,值得保留嗎?」
上周二,由福音派改革宗教會的靈修包括神學家卡森、提姆-凱勒牧師等創辦的福音聯盟(The Gospel Coalition)的官網發布了一個討論會的視頻,內容是北卡羅來納州馬修斯基督聖約教會(Christ Covenant Church)主任牧師凱文·德揚(Kevin DeYoung主持的一場討論會,邀請兩位福音派領袖美南浸信會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拉塞爾·摩爾(Russell Moore)和密西根州新城市團契牧師米卡·埃德蒙森(Mika Edmondson)探討,他們是否自認是「福音派」。
據基督郵報報導,這兩位受訪者都表示,當和那些可能不太熟悉福音派這個詞的人討論時,重要的是定義福音派的真正含義,並告誡說人們有時可能會對福音派有非常錯誤的認識。
摩爾說,自己面對問到他是否是「福音派」時,他在幾乎每一個語境中都會說「是的」,但是堅持認為這種說法首先需要被定義,「有時候,人們對於福音派是什麼的看法非常歪曲。你必須確定基督徒是什麼,定義福音是什麼,定義福音派是什麼。」
埃德蒙森則是不一樣的態度,通常他會說不,但偶爾會說是。他說:「通常我不說自己為福音派,我說是長老會教徒。」
他解釋說:「只要人們指的是那些從新教改革走出來的人的歷史意識,那麼我就稱自己是有那種歷史意義的福音派。但從那時起,就有一些福音主義的政治身份,這並不適用於我,因為我是從非裔美國教會傳統走出來的。」
之後,德揚提出一個重要的問題,「『福音派』這種說法值得使用,值得保留嗎?」
摩爾說到這個詞人們往往的誤解包括:「當外界人士想到『福音派』時,他們會恰好想到所熟悉的電視布道家。」他繼續說:「所以人們有時並沒有真正思考福音主義,因為1980年代的福音派醜聞或餘波,我猜。或者他們想到一些關於健康和財富的成功神學布道家。這在海外更是如此,但有人談到福音主義時,我真的要解釋這意味著什麼。但大多數的時候,這首先是一種政治身份。許多記者只是假設福音派整天在做的就是等待每四年一次的愛荷華黨團會議。」他指出,政治認同只是大多數福音派基督徒生活的一小部分。
關於牧師們為是否應該保留「福音派」這一說法而掙扎時,埃德蒙頓則認為:「我們想用這個詞,並限定這個詞。我認為,你可以用這個詞,在你真的指出做福音派意味著什麼的神學特徵的情況下。通常情況下,現在這往往和政治認同相關,所以這只是語言的方式,根據你使用的語境,這就會具有不同的意義。這可能有用,也可以弊大於利,如果你進入一種情況,人們想到福音主義主要與政治認同有關,那麼你可能一點都不想用這個詞。在某些方面,這類似於『加爾文主義者』這個詞。取決於你去哪裡,有些人說,『我不想說這個詞。』甚至『改革宗』——對一些人來說,他們說,『這讓我感到不舒服。』」
德揚認為真正的問題是,「這個說法在這種語境下是否幫助我推廣和捍衛福音?』」
摩爾則認為說,很多時候需要的是清晰地表達一個人相信什麼。「我們相信聖經正確無誤,我們相信人必須重生,所有這些意味著成為福音基督徒。」
德揚總結說:「關鍵是,讓我們確定使用什麼說法,或者為他人使用什麼說法,我們是福音人,我們介紹福音,我們的說法為這一目的服務,而不是破壞這一目的。」
福音派運動是上個世紀40年代逐漸興起的一項跨宗派跨教會的運動之一。它陸續在美國、英國和世界其他各地取得巨大果效,成為基督教最具有代表性的運動之一。然而,到底什麼是福音派?對此,有不同維度的定義。
2015年10月,在合作兩年後,美國福音派協會和基督教研究機構生命之路,並聚集了很多神學家、福音派領袖和社會學家的群體,通過設計和測試了一組有助於定義福音派信徒的17道題目的方式,制定出福音派基督徒的標準定義正式通過了 「福音派信仰的研究定義」。
這17道題縮減到四個基本的聲明:
•我相信聖經是最高權威。
•對我個人來說,鼓勵非基督徒迎接耶穌基督為救主非常重要。
•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唯一能除去我罪的刑罰的祭物。
•相信獨有耶穌基督才是救主的人才能得到神永遠拯救的禮物。
主辦方表示,信徒必須真實贊同這四個聲明,才能認為是福音派,而這一定義更強調信念,而不是行為。
不過,生命之路研究機構的主席科特•麥康奈爾(Scott McConnell)也表示,並非只有福音派才承認這四個聲明,「我們不是說唯有福音派這樣,但這將幫助識別一個具有福音派信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