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我們大多鄉村是這個樣子的
而現在的鄉村我們看到的大多是這樣的
都說現在鄉村很美了,日子也過得很好了,那為什麼鄉村都這麼美好了,卻還是很凋敝呢?都有著那麼好的房子,農田,村裡有房為啥還要去城裡買房,村裡有地為啥還是外出打工的人多呢?
然而,這次新肺疫情也深深的讓我們明白:鄉村是城市最後的一塊淨土。
看看這3個原因是不是也阻礙著鄉村本身的發展。
觀念要革新
大家都知道,鄉村的發展離不開人才,而大多從鄉村出來的年輕人根本不願意再回到鄉村。即便掙錢了,找到了好工作了,也很難再回到那個鄉村了。
對於留守在鄉村的老人而言,晚景最為悽涼的卻往往是孩子考上大學,畢業後又進城就業的情況。
還有一種就是,老人把一輩子積蓄都留給了孩子,希望孩子能在城裡買房、成家。這貌似也成了鄉村裡的一種風氣,家裡的小洋房怎麼也趕不上城裡的小兩居。這樣的風氣吸乾了老一輩的所有積蓄,就為換孩子一個不要做「光棍兒」。幾代人的全部積蓄源源不斷輸入到城市的鋼筋水泥中。繁榮了城市,吸乾了農村。
為什麼「成功」進城後的子女反而不能更好地孝敬父母?為什麼明知子女進城後不能反哺養育之恩,父母們還會義無反顧地讓子女離開?
隨著對農村社會的日益深刻的理解,我的思想清晰起來:是深入民族靈魂的去農文化,讓農民逃離農村的信念如宗教般虔誠。
但是我們沒有想過,當年父母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時時刻刻的提醒:要成才,以後不能再面朝黃土背朝天了。即使自己離不開農村,也都寄希望於下一代人逃離農村,遠離農業,改變農民身份。
受社會管理體制約束,雖然在改革開放前農村沒有出現空心化,但是,這種去農文化已經形成,導致現在的鄉村空心化極其嚴重,像上邊提到的守舊的觀念在村裡那是太多了,同樣也制約著鄉村的發展。
隨著鄉村振興戰略布局,一部分鄉村已經開始復興,逐漸也變成了人口輸入的鄉村。就像我們常說的明月村、魯家村、戰旗村等。
但也只是冰山一角,我們看到的許多好案例,也都是離主城市車程在3個小時以內的鄉村。
大部分的鄉村還存在,村民無法自力更生的現象,所以還是淨流出的居多。
只有摒棄一些守舊的觀念,才能守業、創業、和就業。
產業集群
鄉村本身就是有活力的,只不過需要有人來把這些活力通過產業和業態帶動起來。除了要摒棄守舊的觀念以外,要讓鄉村熱起來,還需要有主營的帶動產業,和老百姓穩定就業的收入來源,找到幹事的帶頭人。
在鄉村各產業裡,最集中的還是農業一產的問題,把一產融入二產和三產。
小探馬曾與北京隱居鄉裡的陳長春老師溝通得知,他們在發展鄉村民宿過程中,做的模式就是「平臺+合作社+管家(農戶)+政府」的運營監督模式。
用傳統的思維應該是城裡人把房子租下來,農村人就可以去城裡打工了。顯然他們並沒有這樣做,讓農戶發起成立的合作社成了業主,讓這些40-50歲的鄉村大媽成了鄉宿的管家,政府負責了公共配套和環衛保障。
在這樣的模式發展下,鄉宿的入住率在70%以上,既留住了城裡來的客人,有想法服務鄉村振興的平臺機構,也更好的調動了鄉村的資源,留住了村裡人。
管家除了每個月有固定的工資外,還可以參與年終的分紅,將來甚至可以把閒散的資金入股到合作社。
有人會說,站著說話不腰疼,要跟農戶打交道,怎麼做的到呢?
這其實就是運營模式的核心:為什麼需要政府和合作社?同時也是管理標準化的體現。不是做不到,而是還沒找到合適的方法。
原本選址在農田上的項目,受大棚房影響,無法再從事休閒體驗功能。
面對如此困境,投資者要選擇放棄項目嗎?有沒有重振旗鼓的機會?
在廣東惠州博羅的空中田園,就選址在松樹崗村——廣東第一個美麗鄉村。在國家沒有大力治理土地違規現象時,項目在園區能夠很好的實現產業生產、觀光、體驗功能,上次去廣東考察,也正趕上大棚房的拆遷,沒有了餐飲配套、休息配套,也不能收門票。
除了我們的商務考察,沒成想當天1000人的孩子春遊還是照常在進行。
在許多人來看,沒有基本功能配套,還能再做農旅項目嗎?
空中田園同村委會合作,利用村委會的集體建設用地場地來解決中午學生用餐的問題。不僅把村裡閒散的房屋利用起來,還帶動了村民就業發展。
空中田園的產業發展和科普活動還是在原來的園區,停車場、餐廳等選擇了利用村委會的配套設施。
據說在村裡規劃的基本功能配套裡,有很多還沒有真正的利用起來,村委會還需要僱人專門管理,類似這樣的鄉村書屋等都是鄉村建設裡的標配,如果企業進入鄉村產業開發、升級,就能很好的利用這些設施。
在不脫離鄉村振興前提下,確保農民基本收益和鄉村宜居共存的發展模式。
所以要發展鄉村,光靠老百姓是很難發展好產業的,需要強有力的外援,整體規劃+資金支持+模式支撐。
不能提留在表面
現在,有關鄉村振興的文章鋪天蓋地,各地也興起了聲勢浩大的鄉村美化、綠化、亮化運動。不是說不好,好鋼用在刀刃上,有的僅停留在簡單的整體形象工程,卻並沒有抓住鄉村發展的本質。
現在的鄉村各類資源,如教育、衛生等公共產品過度向城市傾斜,同時也加速了鄉村的凋敝。
而我們發現的一個問題就是:對農村用地指標的審批,「嚴格」到令人不可思議的地步。不知道有多少富有創造力的民營企業被用地審批政策拖死、拖垮!
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增加了土地財政收入,拉高了城市房價,最後買單的主體還是進城的農二代,這無疑又進一步吸乾了農村資本。試想,一個鄉村如何不能發展二產、三產,會凋敝那也是必然。大多的田地荒廢的現象比比皆是。
所以,當解決三農問題的政策下達時,最好在治理或者執行過程中,多為鄉村做些考慮,同時也為在鄉村投資的民營企業家多做一些思考。
這樣,鄉村的要素才會更集中,才能激發鄉村的產業活力,留住鄉村人的同時留住城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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