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家,落實疑罪從無!談企業保護4大關鍵

2020-09-14 胖乎律師

本文作者:王科棟律師

本文導讀: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出席金磚國家首席大法官論壇,在論壇上周強院長將「加強產權司法保護」作為中國優化營商環境的主要經驗之一進行了介紹。強調: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依法懲處侵害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犯罪……

產權保護是國內企業家關注的核心,也是國外投資者關注的焦點。

優化營商環境,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其中的一個關鍵,就是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包括對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的保護。

本文將講述民營企業(家)保護的4個關鍵點:

  • 民營企業家司法保護的關鍵是「上下同心」、「落實到位」!
  • 避免非公有制經濟面臨的「政策性歧視」的制約局面!
  • 區分把握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的界限!
  • 企業家合規經營的觀念問題:重生產經營風險防控、輕法律刑事風險防控!

1、民營企業家司法保護的關鍵是「上下同心」、「落實到位」!

近幾年,從黨中央、國務院到最高法、最高檢,在針對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問題上,可謂三令五申,比如:

強調不得以刑事手段幹涉民事糾紛;

對民營企業家慎捕、慎訴、慎刑;

區分企業家個人合法財產和非法所得;

……

但是我們說,一方面是政策方針的及時出臺,一方面是有關部門的積極落實。所謂上下同心。

而要做到真正的保護,其實關鍵在於:

——落實到位!

目前,一些地方司法機關對政策方針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仍舊存在,一些民營企業家也因此受到不公正對待。

避免非公有制經濟面臨的「政策性歧視」的制約局面!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一重要論斷,為從刑事制度層面消解企業家刑事風險提供了基本路徑指引。

據統計,民營企業家面臨的刑事風險範圍,要遠遠大於國有企業家:

根據國家統計年鑑報告(2018)顯示:

民營企業家被實際認定的罪名總數雖然每年略有差異,但即便保持在70個罪名左右,而國有企業家犯罪只涉及33個罪名。這意味著民營企業家面臨的刑事風險範圍高出國有企業家面臨的刑事範圍212%。

在司法實踐當中,很多罪名幾乎成為了民營企業家的專有罪名。比如:

  • 民營企業面臨的政策上的融資難問題,與民營企業家面臨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高發刑事風險問題,是密切相關的。
  • 民營企業面臨的經營資質門檻高的問題,與民營企業家面臨的非法經營罪等高刑事風險問題,也是密切相關的。

區分把握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的界限!

這也是黨中央和最高司法機關,針對民營企業保護的問題上,再三強調的一點。

——不得以刑事手段幹預經濟糾紛。

對於民營企業家來說,除了高發的融資類、經營類犯罪(非法集資、非法經營)外,還有一種類型的高發罪名:

——合同詐騙罪、貸款詐騙罪、詐騙罪。

實踐中很多情況都是:因為經濟糾紛報案後,卻被當成刑事案件來偵查。

  • 有的違背罪刑法定原則
  • 有的違背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 還有的違背疑罪從無原則

從而導致本是市場經濟下的常見經濟糾紛,卻被複雜化、刑事化,使得民營企業家身陷囹圄,企業發展面臨困境。

企業家合規經營的觀念問題:重生產經營風險防控、輕法律刑事風險防控

我一直強調,企業合規經營的重要性。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風險事前防控的意義要遠大於事後解決的意義。

國家統計年鑑報告中有關數據顯示:2018年企業主要負責人涉罪的整體佔比達到66.38%,國企主要負責人涉罪比為59.98%,民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則高達79.6%。

說明什麼問題?

——企業家風險防控意識的嚴重不足。

比如日常經營環節、財務管理環節、薪金管理環節、物資採購環節、工程承攬環節等等。

這些都是企業刑事風險的高發環節。

而很多企業卻缺失相應的風險內控機制,同時企業家普遍重生產經營風險防控、輕法律刑事風險防控的觀念意識,是導致很多企業面臨刑事風險的重要原因。

只重盈利,而輕風控,就如同一輛汽車,只有油門,沒有剎車。

其風險之高可想而知。

以上是,談民營企業(家)保護的4個關鍵點,歡迎留言交流。


相關焦點

  • 最高檢:保護民營企業(家)!是平等保護,不是特殊照顧
    近年來,最高司法機關出臺的一系列保護民營企業(家)的政策通知,包括從2018年開始中央「保護民企民權」的政策號令,再到今年疫情之下,最高檢「六保」「六穩」通知文件中明確提出保民生保就業的關鍵是「保企業」……我最近也寫了很多關於民營企業保護的相關政策的解讀文章。
  • 典型案例|從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到保護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二...
    有恆產者有恆心,從依法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到保護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舊法之間從舊兼從輕等原則,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範問題。按照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的原則處理,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前進。反映了黨中央對民營業企業家保護的力度和態度。
  • 顧雛軍案等入選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典型案例
    新京報快訊(記者 何強)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第十六期「案例大講壇」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研討會上,最高法司法案例研究院發布了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十大典型案例。記者注意到,張文中詐騙、單位行賄、挪用公款再審改判無罪案,顧雛軍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案等案例入選。
  • 最高法:決不能因小瑕疵而置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於死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回答記者提問。中國網 鄭亮 攝中國網3月12日訊(記者 李高思)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今日舉行「部長通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表示,將加大力度糾正冤錯案件,讓法律成為民營企業家、民營企業的護身符。‍
  • 最高院: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附4類風險保護舉措
    本文導讀: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曾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到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 梁雅麗:刑事辯護中民營企業家的權益保護
    2016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其中明確指出,對於企業家涉案,應慎用強制手段,維護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釐清企業財產和企業家個人財產的界限,要求保護企業家的合法權益。而近幾年中央頻頻發聲保護民營企業,兩高也不斷出臺司法領域的政策意見維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
  • 法律風險成為民營企業面臨的最大風險 企業家安全如何保護?
    中國政法大學商法研究中心主任趙旭東教授在12月23日舉行的「改革開放40周年中國民營企業權益保護高峰論壇」上指出。近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明確提出,要保護民營企業家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在這一背景下,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和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聯合主辦了此次「改革開放40周年中國民營企業權益保護高峰論壇」。如何保障中國民營企業權益,成為論壇的焦點問題。
  • 中央下達最高院令:重點保護企業家!保護私有經濟!
    近日,對民營企業家而言,有兩則大好消息。一則,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 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通知法1號》,保護企業家,上升到歷史最高位。經濟日報重磅批駁,人民日報接棒轉發,社會各界紛紛為民營經濟站臺。改革開放40周年,保護企業家、保護私營經濟,就是保護改革開放的成果,保護思想解放的珍貴,保護人民生活的幸福,誰要想將這來之不易的果實奪走,法理不容,天理不容!
  • 最高檢:加強民營經濟智慧財產權的全面、平等、嚴格、及時保護
    ,加強民營經濟智慧財產權的全面保護、平等保護、嚴格保護、及時保護。10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第三十六次檢察開放日暨第三十一期德勝門大講堂活動。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介紹,檢察機關作為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重要力量,立足辦案職能,強化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活動。
  • 最高法:政府違約必賠償!案例解析:政府違約導致民營企業家涉罪
    近年來從中央到最高司法機關,都在重視民營企業家平等保護問題,很多人問:企業家犯罪為何要「保護」,法律面前應當人人平等。——其實此類案件就是對這個問題的最好回答。我們說,創業難,經營好一家企業更是難上加難:難的不僅是經商盈利,難的也是必然要面臨的各種法律風險。
  • 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高院:民營企業家涉刑十年以下可取保
    這是胖乎的企業家法律護航專欄。保護民營企業,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只能說,近年來多少冤錯案例....一次「錯殺」,企業家身負汙名錯失個人發展,企業也許就是滅頂之災!近日,廣東高院發布:關於規範刑事訴訟中民營企業負責人取保候審適用通知(下簡稱「通知」)。
  • 會見制度對刑事訴訟中民營企業家民商事權益保護的功能與價值
    在2019年1月的全國檢察長會議上,張軍檢察長特別強調要依法平等保護民營經濟合法權益,加強產權司法保護,推動形成明晰、穩定、可預期的產權保護制度體系,並作出具體部署。此次會議後,受最高檢委託,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旭東牽頭組成課題組對「刑事訴訟中涉案當事人及相關企業民商事權益保護」問題進行專題研究,提出了具體的建議和方案。
  • 重慶高院發布《保市場主體維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20條措施》
    「措施」明確,在刑事司法方面,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妥善處理依法懲治犯罪和促進企業發展之間的關係。要求重慶市法院在涉企業等市場主體的刑事案件辦理中,務必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等法律原則,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嚴格依法認定罪與非罪,嚴格區分此罪與彼罪,依法認定量刑情節。
  • 涉案民企冤錯案糾錯和平反,「有罪速判,疑罪從無」
    在國家的大好的政策下,也陸陸續續湧現出了許多優秀的民營企業家。但是在民營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許多意想不到的阻力,比如涉民營企業的一些冤假錯案等。單獨的一件涉民營企業的冤假錯案,也許對社會,對整個民生造成不了什麼影響。但是如果不查出這些冤假錯案形成的原因,並加以解決。
  • 民營企業迎來春天
    最高法等相關人員的這種公正無私的態度,也得到了廣大民眾的支持。這也讓曾受過不白之冤的個人或者民營企業相關責任人看到了希望被冤假錯案迫害的不僅僅是個人,還有那些受牽連的民營企業。而民營企業一直是我國整個經濟體系的支柱,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說我們經濟之所以發展這麼快,民營企業的功勞無疑是巨大的。
  • 最高法: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自由財產權利
    原標題:最高法通知要求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自由財產權利法制網北京1月2日訊 記者劉子陽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通知
  • 《深圳的腳步》第29期丨方宏:保護民營企業家,深圳探路大有可為
    之所以選取11月1日,是因為在2018年11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並發表重要講話,極大地提振了民營企業家的發展信心,對民營經濟發展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深圳此舉也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舉措。
  • 對涉案民營企業家不捕不訴,是最高檢堅決態度
    最近幾年來,經常關注民營經濟發展的朋友應該能看出來,國家對民營企業的保護力度與之前相比,可以說是越來越大了!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現象呢?按說現在的民營企業也不是當初剛開始發展的時候那麼弱小了,甚至現在的民營企業都已經發展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第一大支柱了,為什麼國家還會花如此大的心血來保護民營企業呢?有這個精力去扶持一些弱小的經濟體制發展,達到所有經濟體制全面發展不好嗎?
  • 習近平: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講話
    黨的十八大進一步提出「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多次重申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兩個毫不動搖」。
  • 高劍生委員:讓平等的法治環境成為保護民企的「牙齒」
    高劍生委員作了題為《建設平等法治環境 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發言黃河新聞網訊(記者李淵 錢龍 實習記者侯明華)1月27日下午,政協第十二屆山西省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調研中,不少民營企業家直抒胸臆,他們需要是平等的保護,是法律制度性的、持續性的保護,是認真兌現、必須做到,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有牙齒的保護。但目前仍有一些政策不能一視同仁,在處理歷史遺留問題上不擔當,在處理經濟、社會事務中講政策多,講法律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