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身邊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從事保險代理人的工作,而且很多都是在名企工作過,學曆本科以上,甚至有的還做過公司的高管,他們都選擇賣保險。
小編很好奇,保險代理人的收入難道真的那麼高嗎?小編問過一個做這行的朋友,他給出的理由是,保險代理人,一是收入還可以,據他說進入某家保險公司半年後,年薪雖然也是40萬,跟以前上班的時候差不多。但是,注意,這個收入是剛剛入行的,以後會越來越越高,這就不用擔心在其他公司一樣,隨著年紀的增加,可能面臨失業的問題,保險代理人,年齡反而是優勢;二是工作自由,有盼頭。據他說,做保險代理人可以自由安排上班時間,而且做的好的話,月入上百萬,上千萬,也不是什麼難事,讓人感到有奔頭。
事實上,保險代理人的現狀真的像這個朋友說的那樣嗎?
根據銀保監會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年初,保險營銷員達806.94萬人。在這800萬保險代理人裡面,約一半的人月收入在6000元以下,月收入2萬元以上者僅佔9.2%。(數據來源於北大滙豐風險管理與保險研究中心與保險行銷集團保險資訊研究發展中心聯合發布的《2018中國保險代理人基本生態調查》)
可見,絕大多數的保險代理人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高的收入,那些年薪幾百萬、幾千萬的人只是一小撮,更多的人可能進入保險行業後,又選擇了離開。
接下來,我們再看看保險代理人是如何繳納個稅的。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文件規定,對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扣繳單位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個人所得稅。結合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具體計算公式為: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額-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其他扣除。
其中,收入額按照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後的餘額計算;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從業月份數計算;其他扣除按照展業成本、附加稅費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之和計算,其中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這無疑給保險代理人送上了紅包。保險代理人的計稅方式變得跟工資薪金一樣,勞動報酬實行綜合所得稅制,個人所得稅的免徵額調整至每年6萬元,即每個月5000元。
據測算,上述規定實施後,零個稅月均收入提升至8333元,則至少有80%的保險營銷員無需再繳納個稅,而月均收入10000元、20000元以及50000元的營銷員,每年可節稅的總額分別為1.1萬元、1.7萬元、1.9萬元。
可以說,年佣金收入10萬元的保險代理人,不用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