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矯正「誰死傷誰有理」,三部門發文明確防衛過當認定標準

2020-09-07 FM962廣州新聞電臺

9月3日消息,涉正當防衛案件近年來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最高人民法院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意見對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起因、時間、對象條件等提出了十方面規則。對於正當防衛的時間,意見明確規定:「對於不法侵害是否已經開始或者結束,應當立足防衛人在防衛時所處情境,按照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斷,不能苛求防衛人。」意見還要求準確界分防衛行為與相互鬥毆,堅持主客觀相統一原則,進行綜合判斷,準確把握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準確認定相關行為究竟是正當防衛還是相互鬥毆。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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