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教師的職稱評定,一直以來成為教師們議論的熱門話題。職稱評定能夠有效的激發教師教育教學的積極性嗎?這種晉級制度,又能夠有效激發教師教育教學的公平競爭嗎?
我們先來看一些晉級的結果,就明白問題出在哪裡了。一些評上高級職稱的,或者看大門,或者管後勤,或者教一門副科,或者退居二線,這就是現有的職稱評定製度。
我們再來看一下晉級所需的三個硬性條件,1.獲得縣級優秀教師或模範班主任;2.獲得縣級或市級優質課一等獎證書;3.縣級或市級教研專題一等獎證書。三個硬性條件,缺一不可,這樣才能夠申報晉升一級或者高級教師職稱。
先不說這三個硬性條件了,光說優質課證書的獲得情況,那些看大門或管後勤工作的教師,他們的優質課一等獎證書是怎麼獲得的?還有沒上過講臺講過課的,他們又是怎麼獲得的呢?還有……
晉上級的教師則皆大歡喜,晉不上級的教師等了一年又一年。如果按照教學質量、教學成績來評定晉級,唯恐更為公平合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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