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職工30天生育獎勵假 生育津貼開始補發啦

2020-12-18 浙江新聞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前天發出通知,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生育獎勵假生育待遇補發」,現在起可正式申請辦理了!

  根據相關規定,杭州市201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法定產假假期滿後,可以享受30天獎勵假。本次補發的對象,是針對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間生育,且已享受杭州市區生育保險待遇,但未享受30天生育獎勵假生育津貼待遇的女職工。

  順產產假128天

  剖腹產再多15天

  女職工在生育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生育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是指由生育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給用人單位,作為用人單位在員工產假期間發放的補貼。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產後或手術後18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

  根據《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女職工目前產假天數是這麼算的——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98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再增加30天,共128天;難產的(剖腹產屬於難產),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

  本次補發的基數標準

  是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生育津貼按照產假期限和生育時,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全體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某種意義上,這筆津貼可以理解為產假期間的工資。

  這次補發多少錢呢?補發標準是按女職工已經享受的生育津貼待遇的計發基數標準來算的。

  舉個例子:張某,2016年11月07日剖宮產一子,2017年7月份來申報生育津貼待遇,假如她生育時所在單位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3000元,按當時剖宮產享受113天的假期計算,那麼當時已享受的生育待遇為(3000÷30)×113天=11300元。

  而按現在的政策,要為她補發的30天生育獎勵假生育津貼待遇,基數仍按計發當時使用的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來計算,即3000元,那麼現在補發的生育津貼為(3000÷30)×30天=3000元。

相關焦點

  • 關於補發女職工生育獎勵假生育津貼待遇的通知
    杭州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文件杭社險發[2018]13號關於補發女職工生育獎勵假》(杭人社發〔2018〕124號)文件精神,結合杭州市區實際,現將女職工生育獎勵假生育津貼待遇補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補發對象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間生育,已享受杭州市區生育保險待遇,但未享受30天生育獎勵假生育津貼待遇的女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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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計算生育津貼的女職工產假天數怎麼算,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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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很多員工搞不清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都是什麼?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不一樣的!
    3..生育津貼發放標準(就高不就低原則):生育津貼≥產假工資,企業需要補齊差額生育津貼<產假工資,企業不用再為員工支付了計算公式生育津貼=當月用人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
  • 女職工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可否雙得
    生育津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女職工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給生育女職工的生活費用。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的依據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已經繳納了生育保險費。2015年8月12日,李某生育一子,共休產假113天。期間,幼兒園發放其產假工資21750元。社保部門核定李某產假天數113天、生育津貼12609元,社保基金將該津貼打入了幼兒園的公帳上。2016年8月,李某離職,隨後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幼兒園補發剋扣的生育津貼12609元,被駁回。李某不服,訴至法院。
  • 馬鞍山符合條件的參保女職工將補發生育津貼
    中安在線訊 據皖江晚報報導, 5月18日,記者從馬鞍山市醫保中心了解到,從今年1月1日起,馬鞍山調整職工生育保險津貼發放標準,將為2015年10月11日以後分娩、符合文件規定的參保女職工補發政策調整後應增發的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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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保規定住院不能超15天」「看病前要到社區醫院轉一下,否則不報銷」「男職工和不再生育的女職工不用繳生育險」……這些說法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存在哪些誤解誤讀?記者採訪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以及專家學者,解析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相關政策。先到社區醫院然後轉院才能報銷,醫保規定住院不能超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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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人生「二孩」可多享受30天生育津貼
    這意味著,按規定生育的所有參保人員,不論是否符合晚育條件、不論是頭胎還是二胎都可在98天產假之外再多享30天的生育津貼,頭胎與二胎待遇相同。而在此之前,生二孩並不能享受30天的晚育假,即較之生一孩,少了30天的生育津貼可領。首先解釋一下,天津目前的產假標準到底是多少天?
  • 非京籍無業女子產女 丈夫難領生育津貼
    >   非京籍無業女子由於無法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因此在產下一女後,未能領到生育津貼。  楊光認為,《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沒有限制男職工取得生育津貼。「所以人社局應該給我發放生育津貼。」  平谷區人社局辯稱,目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尚未制定出《社會保險法》的具體實施細則。而政策的落實只能根據《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其中第十五條規定,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礎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