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8年8月深圳市審計局公布了《深圳市2014至2016年學前教育專項資金績效審計調查結果》,在這個報告中,深圳市審計局高度評價了深圳學前教育的發展成果,也指出了存在的主要問題,其中,規劃幼兒園建成率偏低就是問題之一。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公布的數據,截至2019年,深圳市共有幼兒園1836所,較2010年的1040所增長了796所,較深圳審計局提供的規劃數據有較大差距。在審計報告中,審計局稱,深圳市2010-2020年法定圖則中規劃有幼兒園1560所,全部建成可提供約47.5萬個學位。
在審計報告中,深圳審計局未披露深圳幼兒園規劃建成率偏低的原因。
不過,據中教投研猜測,深圳幼兒園規劃建成率偏低可能跟2016年住建部門、發改委發布的新的《幼兒園建設標準》對幼兒園規劃建設的要求較高有關。
這個標準於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其對幼兒園的選址規劃與布局、建設項目與建設規模等進行了詳細的要求:
對於城鎮的幼兒園,該標準要求不宜少於6個班。由於標準對幼兒園的生均佔地面積、生均建築和生均戶外面積,且幼兒園的班額均有明確的要求,對班級規模的要求就等於對場地提出了嚴格的要求,我們都知道深圳是一個高度開發的城市,嚴格的標準要求之下,適合做幼兒園的場地,在福田、羅湖和南山都非常稀缺。
除了對幼兒園場地隱形的面積大小有要求之外,該標準還對幼兒園的具體選址、樓層等具有嚴格的要求:
必須說,為了營造適合幼兒身心健康的物質環境和育人條件,標準的制定者付出了非常多的艱辛勞動,對幼兒園的場地區位提出了嚴格的要求。但回到現實當中,由於很多地方先前進行規劃建設小區時並未考慮到配置幼兒園,且中國各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人口以及人口出生狀況也極不一樣,嚴格的要求之下,可能導致一個片區沒有適合幼兒園的場地,而轄區內又有龐大的幼兒園學位需求。
為了突破這一限制,近年來,北京、福州、廣州、深圳、成都均推出了適合本地的微小型幼兒園建設標準,突破點主要是在幼兒園的班額上——允許6個班以下的幼兒園,而成都的突破口比較大,既在班額上有突破,又在場地上有突破。
2019年9月,成都市發布《成都市利用既有建築舉辦公辦幼兒園附屬辦園點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其中提到:
公辦辦園點可選擇的既有建築包括:城市綜合體(含住宅底商)、產業園區內產業用房、社區綜合體和商業樓宇、寫字樓等。
基本要求還對樓層進行了突破:公辦辦園點園舍應安全且相對獨立,生均建築面積不小於7平方米。幼兒活動及輔助用房的層數原則上為3層及以下,嚴禁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辦公及輔助用房和生活用房的層數不宜超過5層。每班幼兒活動室生均使用面積不低於1平方米,若活動室與睡眠室共用,生均使用面積不低於2平方米。原則上有戶外活動場所,保障幼兒每天的戶外活動。園舍如為租賃場地辦園,辦學場地產權清晰無糾紛,併到房管部門對租賃合同進行備案。
不過成都這個標準僅限於公辦園,尚未對民辦開放。
其實,對於深圳而言,幼兒園的選址場地也可以像成都一樣進行突破,以解決日益需求的學位供應問題。
近日,深圳南山區人大代表唐翔宇接受南方都市報採訪時建議,深圳發展空間有限,對幼兒園的辦學條件應該有所變通,讓更多有條件的地方改造幼兒園,滿足老百姓對學位的需求。比如學習中國香港,香港高樓層舉辦幼兒園的比較多,深圳是不允許的。深圳現在寫字樓的空置率很高,現在在幼兒園不夠的情況下,是不是可以調整幼兒園的辦學標準,可以利用寫字樓改成幼兒園?
從目前看,突破標準限制,增設更多的幼兒園已迫切。儘管近期深圳市教育局已發文稱今年全市幼兒園小班學位可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但存在結構性、區域性供需矛盾。對於有些片區存在的學前教育學位供需不平衡問題,市、區教育局針對學位緊張的社區和小區制定了詳細的分流方案。
但分流無疑又超過了《幼兒園建設標準》第十一條提出的「城鎮幼兒園的服務半徑宜為300-500米」這一要求。
總之,在目前的標準之下,以及面臨的現實之下,深圳的幼兒園發展已陷入了極大的困境:總量的充足解決不了結構性、區域性的供需矛盾,而分流不但違背了國標的要求,無形之中又增加了社會成本。
下面是近日福田市民寫給福田教育局的諮詢信息,絕大部分是關於上幼兒園的:
出路在哪?突破標準限制或許是唯一的出路!
TIPS : 我們正在調查《全國民辦幼兒園經營狀況及普通發放情況》,您可私信繼續參與。
下面為《深圳市2014至2016年學前教育專項資金績效審計調查結果》原文,點擊文末了解更多可去深圳審計局查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2017年,深圳市審計局對深圳市2014至2016年學前教育專項資金績效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本次審計調查重點審查了深圳市教育局、市財政委員會、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其幼兒教育管理中心和管理公司)等單位的學前教育政策執行和具體的專項資金績效等有關事項,並對寶安、龍崗、福田和龍華等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幼兒園進行了抽查,也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調查事項的基本情況
深圳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該局內設基礎教育處(學前教育處)主要負責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市學前教育工作,制定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促進學前教育公益、普惠發展;制定學前教育機構辦學標準和質量標準,規範學前教育辦學管理等工作。
全市幼兒園的設立及日常管理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區級學前教育財政投入由區財政和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市屬22所公辦幼兒園自2006年起劃轉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具體管理單位是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辦學經費補助和日常管理由該公司負責,幼兒園保教業務實行屬地管理。
截至2016年9月,全市公辦、民辦幼兒園共1579所,班級總數15138個,在園兒童約46.33萬人,全市幼兒園教職工約68017人,專職教師33746人。其中公辦和普惠性幼兒園1056所,在園兒童約32.51萬人,約10646個教學班,教職工總數約45837人,專職教師25810人。2015-2016學年共有約29.1萬在園兒童領取健康成長補貼,財政專項支出4.38億元;約2.1萬保教人員領取長期從教津貼,財政專項支出約1.3億元。
深圳市審計局審計調查結果表明,深圳市將學前教育納入公共服務體系,經過五年的努力,以普惠園為主體,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學前教育公共政策、質量提升和監督管理體系基本形成。學前教育規模持續增長,財政投入逐年加大,學前教育財政投入佔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比例從2011年的1.43%提升為2016年的4.29%,學前三年教育普及成果得到鞏固。但審計也發現學前教育政策目標未全部實現、資金分配和管理存在問題等。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實現學前教育政策目標,部分區域「入園難」問題未有效緩解。2016年,全市財政教育經費總投入405.50億元,其中學前教育17.42億元,投入佔比4.29%,仍未達到市政府設定的5%的財政投入目標。主要問題有:一是公辦幼兒園設立不足,公辦幼兒園和普惠園所佔比例未達標。截至2016年底全市公辦幼兒園70所,僅佔1579所幼兒園總數的4.43%。2016年底,全市公辦幼兒園與普惠園合計為1056 所,佔1579所幼兒園總數之比為66.88%,未達到省提出的佔比75%的目標。二是規劃幼兒園建成率低,辦學規模難以滿足入園需求。
深圳市2010-2020年法定圖則中規劃有幼兒園1560所,全部建成可提供約47.5萬個學位。目前已建成規劃幼兒園503所,僅佔幼兒園規劃總數的32%。
2017年2月以前,深圳市僅靠開發單位在新建或舊改小區配套建設規劃幼兒園,部分安排獨立地塊的規劃幼兒園因投資建設主體不明確而無法建成。三是由於「入園難」問題未能有效緩解,導致部分區域幼兒園超額招生和無證幼兒園的存在。
(二)學前教育專項資金分配和使用存在問題。1.薄弱幼兒園財政投入不足。如,寶安區扣除對幼兒和教職工的財政資助補貼後,2014-2016年,獲得財政補貼最多的50家民辦幼兒園大多為普惠園,獲得補貼合計7,713.61萬元,平均每所幼兒園三年獲得財政補貼為154.27萬元;而同期獲得財政補貼最少的50家民辦幼兒園,獲得補貼合計僅為31.32萬元,平均每所幼兒園三年獲得財政補貼為0.63萬元,這些幼兒園大多為非普惠未評級的改造類薄弱幼兒園。
2.部分民辦幼兒園涉嫌騙取財政補貼資金和培訓支出不規範。其中寶安和龍崗區有普惠園以購置「鋼琴」名義涉嫌騙取財政補貼資金23.85萬元。
(三)政府產權民辦園轉制和管理存在問題。1.部分行政區政府產權高價民辦園的轉制等處置工作未有效推進。
2.政府產權民辦園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未轉制的政府產權高價民辦幼兒園漲價問題。二是2014-2015年,福田區收取幼兒園舉辦者政府產權幼兒園建設成本(權利金)2,250萬元。
(四)幼兒園管理體制不順,財務管理不到位。1.部分民辦幼兒園財務管理不到位,存在會計核算不真實、挪用辦學經費和會計憑證不合規等問題。其中寶安區凱旋城幼兒園挪用辦學經費,「借款」餘額高峰時達到160.73萬元。
2.市屬公辦園辦園管理體制有待理順。深圳市屬22所公辦幼兒園自2006年起劃轉市國資委管理以來,以國有企業利潤保障的公辦幼兒園運作辦園模式與其公共服務特性存在著體制機制不順的問題。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此次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深圳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調查報告。市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具體整改情況由其自行公告。
審計調查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