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畢節市2020年城鄉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方案出爐
哪些人可以參保
報銷起付線和比例是多少
需要哪些資料
一起來看看
參保範圍
全市除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外的城鄉居民(含在校大學生;預產期在 2020 年的新生兒及需提前繳費參保的計劃或可能在籌資年度生育的胎兒,未預參保的新生兒可落地參保);外地來我市務工未在原居住地參保的人員;公安機關「三所」羈押人員和監獄服刑人員按相關規定進行實名制參保;非從業的港澳臺同胞,可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參保,外籍人員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參保。
籌資標準
2020年個人繳費標準為250元/人/年,各級財政補助標準待國家和省補助政策出臺後按規定執行。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供養人員等特殊人群(以下簡稱「精準扶貧特殊人群」)參保金的繳納,按相關規定執行,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保盡保。
參保待遇
全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包括:住院統籌(一般住院、住院分娩);門診統籌(普通門診、一般診療費支付基金、特殊病種大額門診、慢病門診);大病統籌。
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報銷
按照規定辦理了轉診手續的參保患者在貴州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年度累計起付線政策,每人年度累計起付線1200 元;參保患者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間雙向轉診,只收一次起付線,上轉患者只需要補足高級別醫院起付線,下轉患者不再收取起付線;省級規定的 25 種重大疾病在轄區內無定點救治醫療機構的,可直接到相關重大疾病定點醫療機構救治,不需轉診;其餘住院每次都應交起付費。低於起付線以下的看病就醫費用由個人自付。
▲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報銷起付線一覽表
參保患者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住院費用按下表中比例予以報銷,不設封頂線。在非貴州省、非畢節市定點醫療機構或非市內參保人員所屬縣(區)定點的民營醫療機構就醫產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一覽表
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報銷
1.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限定在市內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級標準設置的民營綜合醫院範圍內。門診統籌政策不跨縣(區)執行。
2.在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報銷比例 90%,月次均處方費用鄉級不得超過 75 元、村級不得超過 50 元,報銷限額村級不超過 40 元/人/天、鄉級(含設置在鄉鎮區域的一級標準設置的定點民營綜合醫院)不超過 60 元/人/天,全年每人累計補償不超過 400 元。
3.門診一般診療費按相關規定,對鄉鎮衛生院、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村衛生室以8元/次的標準進行支付,一般診療費不包含在門診報銷封頂線內,每日多次診療、三日內同一疾病診療按1次計算予以支付。
報銷所需資料
1.外出就醫報銷所需資料:出院小結(外傷患者需提供病歷複印件)、住院費用清單及住院發票原件(三項均需蓋有醫院有效公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證(卡)或身份證(戶口本)(患者及代理人)。住院發票原件丟失的,按市醫療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處理。
2.現場減免的定點醫院報銷所需資料:病歷資料原件、發票原件、住院費用清單、經患者或家屬籤字認可的「一日清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證(卡)或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
3.對以上兩種報銷模式,屬於特殊人群但未在信息系統內標識的,應由相關部門進行核實,屬於經轉診的,需同時提供轉診手續,屬於外傷的,按照市醫保局《關於城鄉居民意外傷害報補實行承諾制的通知》(畢市醫保通〔2019〕27號)執行。
報銷時限
1.外出就醫:自出院之日起,原則上 3 月內向縣、鄉兩級經辦機構申請基本醫保和大病醫保報銷,外出務工、就讀人員及長期居住外地人員可放寬到次年 6 月 30 日以前申請報銷。
2.現場減免:現場減免定點醫療機構費用按月向市、縣、鄉級經辦機構報送申報資料,申報資料必須在次月 15 日前報送經辦機構(節假日順延),無正當理由及特殊原因遲報的不予審核報銷。
其他規定
1.未預參保的新生兒,實行落地參保,對落地參保的新生兒,監護人應當在其出生後 90 天內為其辦理參保登記並繳費,按當年個人繳費標準繳納,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超過 90 日繳費的,從繳費之日起 60 日後開始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2.新認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行動態參保,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不受集中徵繳期限制,並享受參保資助政策,個人只繳納扣除財政資助部分後的應繳部分。新識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從參保之日起享受參保待遇。
3.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停繳費後 60 日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為城鄉居民當年個人繳費標準,從繳費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超過 60日的,從繳費之日起 60 日後開始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以上為《方案》節選
大病保險賠付比例是多少
哪些項目不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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