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為何認為平劇和律詩都是下流的?

2020-12-19 尼山啟明

羅爾綱《師門五年記》收有梁實秋一篇寫胡適的文章,梁文記載了胡適曾在某所大學的演講,「他在講詞中提到律詩及平劇,斥為『下流』。聽眾中喜愛律詩及平劇的人士大為驚愕,當時面面相覷,事後議論紛紛。我告訴他們這是胡先生數十年一貫的看法,可驚的是幾十年後一點也沒有改變。」

但梁實秋表達了與胡適並不相同的看法,「中國律詩的藝術之美,平劇的韻味,都與胡先生始終無緣。八股、小腳、鴉片,是胡先生所最深惡痛絕的,我們可以理解。律詩與平劇似乎應該屬於另一範疇」。胡適說律詩「下流」,大師有時候的作為,總讓人有匪夷所思之感,甚至理性儒雅如胡適。

律詩是胡適真不喜歡的一個古典存在,甚至是敵視。如果要問胡適最不喜歡什麼樣的中國古典文學形式?駢文以外,那就是律詩了。非常有可能的一個解釋是,律詩與駢文所容納的都是最高濃度的文言酒精,這不能讓胡適走近與喜歡。

胡適對律詩有多種描述方式,但無一例外,全都是貶抑。

在《白話文學史》中,作為與白話最大的對立面,胡適集中表達了對於律詩的惡感。在胡適看來,律詩是無意義的,只是一種文字遊戲,「律詩本是一種文字遊戲,最宜於應試,應制,應酬之作;用來消愁遣悶,與圍棋踢球正同一類。老杜晚年作律詩很多,大概只是拿這件事當一種消遣的玩藝兒」。

同時胡適又認為律詩所寫只是「難懂的詩謎」,並且認為律詩之路是「死路」,「《秋興》八首傳誦後世,其實也都是一些難懂的詩謎。這種詩全無文學的價值,只是一些失敗的詩頑藝兒而已」,「這些例子都可以教訓我們:律詩是條死路,天才如老杜尚且失敗,何況別人?」胡適甚至認為律詩是一種「罪孽」,「律詩的造成都是齊梁以至唐代的愛文學的帝後造作的罪孽」。

律詩是「罪孽」的思想,在胡適1934年所寫《再論信心與反省》中有了進一步的發揮,「我們今日還要反省,還要閉門思過,還要認清祖宗和我們自己的罪孽沉重」,「我們要認清那個容忍擁戴『小腳,八股,太監,姨太太,駢文,律詩,五世同居的大家庭,貞節牌坊,地獄的監牢,夾棍板子的法庭』到幾千向百年之久的固有文化,是不足迷戀的,是不能引我們向上的。」律詩似乎已是「罪孽沉重」傳統文化的一個代表,把律詩與八股放在一起,都不免是對律詩的極大折損,而把律詩與「小腳」、「太監」、「姨太太」相提並論,這對律詩的羞辱應該是空前的了。

但不管怎樣,律詩總是一種有門檻有難度的一種藝術存在,而且對現代人來說,這種難度還不低。那麼如何削平這個難度呢?

胡適也有辦法。吳稚暉早先就有「文言比白話容易」論,他這樣說:「文言比白話容易。白話一定要聯絡,要有條理。若文言,因有一種讀慣的腔調,只要讀得順口,便有一種魔力,把似是而非的都覺得是了。」這是要抓住古典性事物的一招之錯,予以現代性的捷徑超越,這包含有對古典性事物的蔑視與不屑,而且這種語言表達上的超越似乎就是真的超越了。

胡適在吳稚暉的影響與啟發下,他也有對律詩的「超越」方式。胡適在《四十自述·在上海之二》寫道:「做慣律詩以後,我才明白這種體裁是似難而實易的把戲,不必有內容,不必有情緒,不必有意思,只要會變戲法,會搬運典故,會調音節,會對對子,就可以謅成一首律詩。」

律詩真的有這麼好做嗎?連一貫熱愛自己老師的蘇雪林也表示不信。蘇雪林在《我與舊詩》中反問道,「可是,律詩這把戲正像胡先生所說並不難玩,說來誰也不會相信吧?」上過家塾、學過「對對」、做過排律的蘇雪林,深知做律詩的甘苦,不得不挺身反對自己老師的說法。

王元化也不同意胡適的這種說法,他在1993年5月24日的日記中寫道,「讀胡適《四十自述》。偶然想到:律詩格律與戲曲程序乃同一性質。胡適稱律詩最宜作沒有內容的應酬詩。這固然是對的,但不能因此將格律詩都視為言之無物。同樣道理:戲曲演員固然可以借程序在演技上敷衍塞責,但也可以通過程序去進行藝術性創造,表現個性特徵」。

律詩當然可以「謅」,但不代表所有律詩都是「謅」;亦不能因為律詩有「謅」的可能,就斷然堵住通往律詩之路。律詩可以「謅」,但不能用「謅」抹煞一切律詩,但也不能否認古典律詩曾產生了大量的傑作。

律詩難做,做好律詩又是談何容易?從嚴羽到袁枚都談到過這個問題。嚴羽有「律詩難於古詩」之說,方東樹亦有「七律為最難,尚在七言古詩之上」的觀點。

袁枚也有經驗之談,「作古體詩,極遲不過兩日,可得佳構;作近體詩,或竟十日不成一首。何也?蓋古體地位寬餘,可使才氣捲軸;而近體之妙,須不著一字,自得風流,天籟不來,人力亦無如何」。

「嘗以詩詞為中土文藝之精髓」的朱光潛,是以中國古典詩歌為傲的。他認為「中國過去的文學,尤其在詩方面,是可以擺在任何一國文學旁邊而無愧色的」。朱光潛在三十年代初,曾寫有《詩論》為詩的音律和律詩的產生辯護;到了四十年代末,朱光潛在《文學雜誌》發表《現代中國文學》時,也沒有忘記為古典詩歌再作辯護。

儘管顧頡剛說胡適「澈骨聰明,追攀不上」,但不得不說,胡適與最具中國韻味藝術形式是有「隔」的,說是「隔膜」也可,說是「隔閡」亦無不可。

敖說「胡適不是好的文藝批評家」指的就是這個意思。

就說胡適對於《紅樓夢》吧,可以說胡適是「新紅學」的開山祖師,其在對於《紅樓夢》的「國故整理」上成就卓著。但胡適對於《紅樓夢》藝術世界則絕不感冒,對於《紅樓夢》藝術水準評價更是低的離譜。

胡適在寫給蘇雪林的信中說,「我寫了幾萬字考證《紅樓夢》,差不多沒有說一句讚頌《紅樓夢》的文學價值的話」,「所以《紅樓夢》是一部自然主義的傑作。其實這一句話已是過分讚美《紅樓夢》了。《紅樓夢》的主角就是含玉而生的赤霞宮神瑛侍者的投胎;這樣的見解如何能產生一部『平淡無奇的自然主義』的小說」。與其他古典名著相較,《紅樓夢》藝術地位如何呢?「我向來感覺,《紅樓夢》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學技術上,《紅樓夢》比不上《海上花列傳》,也比不上《老殘遊記》」(《答蘇雪林書》)。

這只能說胡適與紅樓所構築的審美世界是無緣的。胡適在六十年代與高陽書信中,亦表達了類似觀點。無獨有偶,陳獨秀對《紅樓夢》也是評價不高,他在1917年8月1日寫給錢玄同的信中,表達了對於《紅樓夢》的「討厭」。

尼採認為拜倫的《曼弗雷德》高於歌德的《浮士德》,勃蘭兌斯在《尼採》一書中認為,尼採的「判斷力變得十分可憐」。在這個問題上,胡適認為《老殘遊記》這類的小說高於《紅樓夢》,亦是如此。大師往往並不是十項全能冠軍,他們也是有盲區的,只是在這個意義上,才如魯迅所說,名人的話並不總是名言。

再如對於中國的傳統戲劇,胡適基本上是全盤否定的。他在《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中認為,「居然竟有人把這些「遺形物」——臉譜、嗓子、臺步、武把子、唱工、鑼鼓、馬鞭子、跑龍套等等——當作中國戲劇的精華!這真是缺乏文學進化觀念的大害了」,「再看中國戲臺上,跳過桌子便是跳牆;站在桌上便是登山:四個跑龍套便是一千人馬;轉兩個彎便是行了幾十裡路;翻幾個斤鬥,做幾件手勢,便是一場大戰。這種粗笨愚蠢,不真不實,自欺欺人的做作,看了真可使人作嘔!既然戲臺上不能演出這種事實,又何苦硬把這種情節放在戲裡呢?」那些最具中國韻味的藝術形式,在胡適眼中,都變成了應該被淘汰的「遺形物」,夫復何言?

無怪乎李敖要說胡適「不懂中國舊戲的審美特點」了。相較而言,周作人則顯現出更多的自反精神。《新青年》時代的周作人也是很反對舊劇的,但幾年過後,周作人就對自己當年激烈的舉動作了調整。周作人寫道,「四五年前我很反對舊劇,以為應該禁止,近來仔細想過,知道這種理想永不能與事實一致,才想到改良舊劇的辦法」,「舊戲的各面相可以完全呈現,不但『臉譜』不應廢止,便是裝『蹻』功能『摔殼子』之類也當存在,中國舊劇有長遠的歷史,不是一夜急就的東西,其中存著民族思想的反影,很足供大家的探討」。

周作人最後提醒道,「藝術的統一終於不可期;只千萬不要想兼得二者,這是最要緊的事」。但在現代中國,想做「藝術的統一」之夢的,大有人在。

二十年代中期,聞一多曾為律詩打抱不平,因為當時的聞一多正在倡導「新格律詩」,他的「新格律詩」主張被時人認為有「復古」的嫌疑。

聞一多憤憤不平質問道,「做古人的真倒黴,尤其做中華民國的古人」。「我真不知道律詩為什麼這樣可惡,這樣卑賤!」(《詩的格律》)但聞一多對律詩是相當看重的,當年曾「指導」郭沫若,要其「細讀律詩」,以「中國藝術之特質,以鎔入其作品中」,才會使自己的詩作大有改觀(《律詩的研究》)。

胡適為什麼會拒斥那些具有中國韻味藝術形式呢?蘇雪林在《胡適的〈嘗試集〉》中是這樣解釋的,「他是個實驗主義者,一切不合科學精神之物,均在排斥之列」。這個解說還是有道理的。

對於中國的古典事物,胡適準備了兩張網。凡是能被這兩張網「打撈」上來的,胡適就予以肯定,凡是「打撈」不上來的,就不配有更好的命運了。

這兩張網一張是「白話」,一張是「科學」。在文學史上,只要是與「白話」有些關聯的,就都能得到正面肯定,哪怕是杜甫的有些詩;而「整理國故」正是為「科學」那張「網」建立的平臺,比如「國故」中的「清學」,因其所用考據方法在胡適看來含有「科學」質素,因而會被胡適所肯定與關注。

而「律詩」與「駢文」既離白話很遠,同時又是不能被「科學」界定的領域,因而被胡適厭棄,也就是不是什麼不可理解的事情了。

參考文獻:

王元化《九十年代日記》

嚴羽《滄浪詩話》

方東樹《昭昧詹言》

朱光潛《詩論》

李敖《胡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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