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女子賣房籤約20天後反悔!法院判決:退還定金並支付66萬違約金!
近日,西安市蓮湖區法院審判了一樁糾紛案件,王歡(化名)與李麗(化名)日前籤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但之後,賣方以未經丈夫同意為由不願履行合同,買方起訴至法院。 最後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合同,賣方除退還定金等外,還要支付約定的20%約66萬餘元的違約金。
-
定金沒到賣房人帳戶,中途反悔需要雙倍返還定金嗎?
定金由中介代為保管,沒打到賣房人帳戶,賣房人中途反悔,需要雙倍返還定金嗎?近日,東陽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房屋賣房糾紛案件。來自福建的阿強在東陽開了一家小店,經營了多年後決定在東陽買房定居,於是找了一家中介公司物色到準備賣房的房東阿秋。雙方順利談好了價格、籤好了合同,阿強也按照合同約定將第一筆定金3萬元支付至中介公司的帳號,由中介公司代為保管。
-
書面合同應按約定履行 不能履行雙倍返還定金
趙某訴稱,其在網站上看到孫某發布的房屋出售信息,雙方經協商於2019年11月20日籤訂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孫某出售自有房屋一套,趙某需向孫某支付定金3萬元,在2020年1月20日前辦理更名過戶手續,餘款在更名後付清。
-
妻子賣掉與丈夫共有房屋後反悔,收取買方的定金如何返還?
今年8月10日,田某與韓某籤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以42萬元的價格將與其丈夫王某共有的位於綏化市區某小區一處面積為83平方米的樓房賣給田某,首付19萬元,剩餘23萬元以銀行貸款的方式支付,買方不買定金不退,賣方不賣雙倍返還定金,如一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違約金5000元。
-
合同籤訂不按約 房屋抵押不告知 法院判決雙倍返還定金
協議籤訂後,原告於當天向被告支付定金10000元。後經原告多次微信催告,被告未與其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來,原告前往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查詢得知,涉案房屋已辦理抵押登記。2020年4月20日,原告訴至荊州區人民法院, 要求解除與被告籤署的《房屋定購協議書》,並雙倍返還定金。
-
行使不安抗辯權 他獲雙倍定金
原標題:行使不安抗辯權 他獲雙倍定金莊某購買二手房,籤合同付了定金,而賣方出售的商品房卻已被查封,房產無法過戶。莊某行使不安抗辯權,並訴至法院。昨日,記者從晉江法院了解到,該院日前裁決此案,莊某未履行付餘款義務並不構成違約,其要求解除合同、對方依約雙倍返還定金10萬元的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
越權代理未被追認 法院判決定金雙倍返還
湖南法院網訊 近期,湖南省華容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合同糾紛案,法院依法判決被告B公司雙倍返還原告趙某定金120000元,被告A公司賠償趙某經濟損失20000元,兩被告共同返還趙某租金120000元。法院審理認為,依據B公司和A公司自願籤訂並認可的《招商/運營委託合同書》,雙方是委託代理關係。B公司可以為商鋪招租與意向承租人進行洽談,並收取租賃方不超過一年的租金,但無權單獨籤訂租賃合同,從而也無權事先收取意向承租人的租賃定金。因此,B公司在招租洽談過程中收取趙某租賃定金行為屬於超越代理權行為,收取趙某租金行為是委託權限範圍內的代理行為。
-
買房過不了戶 「君樂」稱無法預料(圖)
張先生通過君樂房產中介購房卻無法過戶 本報訊 記者淦丹丹攝影報導:近日,張先生一直奔走在律師和法院之間忙於諮詢。他通過君樂房產選定了一套房屋,出售人在辦理過戶時,因其兒子患有精神病無法籤字,導致過戶不成。而一拖就是幾個月,遠遠超過合同約定的過戶日子。
-
母親未經委託替女兒「賣房」 法院:系無權代理 行為人自己承擔責任
陳先生原以為買房一事塵埃落定,卻接到了殷某母親的電話,告知其無法如約籤署合同。殷某母親提出可賠償陳先生1萬元解約金,或房屋加價至300萬元。雙方未能達成協議,陳先生訴至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青浦法院」)。陳先生訴稱,殷某的母親攜帶產權證原件到場籤訂居間協議,故其有理由相信殷某的母親有權代表殷某籤訂協議。
-
陳律說法 | 交了定金,4S店交不了車,可要求雙倍返還嗎?
2017年2月,全某通過律師向4S店發出《律師函》,主張經全某多次催告,4S店至今未向全某交付車輛,並表示不再向其交付所購車輛,構成根本違約,並告知4S店全某已解除銷售合約,主張4S店雙倍返還定金合計6萬元,要求4S店向其返還剩餘3萬元。索要未果,全某就此向法院起訴。
-
什麼是定金雙倍返還罰則?
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雙倍返還定金罰則的目的旨在對違約行為予以制裁,從而擔保合同的履行。
-
律師說法|10萬元定金該不該返還購房者?一二審判決迥異與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密切相關
在購買商品房時,房產開發商與購房者籤訂正式《商品買賣合同》前,往往會先籤訂意向書或認購書,同時要求購房者交付購房定金。但在現實生活中,購房者交付定金後,一旦因各種因素無法與開發商籤訂正式的房屋銷售合同,還能要求開發商返還定金嗎?
-
委託「湖南新環境」賣房 定金收據為何蓋個假章?
近日,李先生又意外發現,當初房屋中介人員開具的定金收據上,居然還蓋了個假章。李先生稱,委託房屋中介賣房後一個月,中介人員就帶著買家郭女士和自己見面並看房,雙方很快籤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當時,買家支付了5萬元定金。中介人員表示,這筆定金要先由中介公司保管,等房子過戶後才交給李先生。
-
每日一法第1013期:買的房子未辦理過戶登記又被原房主賣給他人,怎麼辦?
合同約定:周某購買李某住宅一套,價款為118萬元,自合同成立時交付履約定金2萬元,首付款為29.5萬元(含定金2萬元),於2018年1月31日轉入房地產管理部門指定的託管帳戶,餘款按揭支付,雙方同意在房產證和貸款下來後三日內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次日,周某向李某支付購房定金2萬元,且於2018年1月31日將餘款轉入房地產管理部門指定的託管帳戶,李某同時按約定將房屋鑰匙交給了周某。
-
預付款就是定金?一樣可以雙倍賠償嗎?法院這麼判
為此,A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已付款項部分為定金,要求B公司雙倍返還定金,並解除買賣合同。A公司認為之所以要求法院判決返還雙倍定金和預付款, A公司在籤訂上述兩份合同後以銀行匯款的方式支付了上述定金,匯款用途雖然寫成了「預付款」,但是「預付款」實際是A公司內部新入職員工操作失誤,負責具體匯款的該員工對合同關係並不清楚,而且匯款所使用的軟體系統沒有辦法對備註等信息進行修改,才導致的沒有按合同約定正確填寫匯款用途。
-
稱出租人隱瞞房屋實際情況,承租人交納定金後訴請返還被駁
後李先生將王先生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籤署的《定金收付書》,並雙倍返還定金10萬元。故李先生訴至法院,要求解除2017年9月3日李先生與王先生籤署的《定金收付書》;王先生雙倍返還定金10萬元。被告王先生辯稱,同意解除《定金收付書》,不同意返還定金。李先生所述其與中介公司隱瞞房屋實際面積、謊稱為李先生辦理經營執照的說法並不屬實。
-
購房定金的比例是多少?購房時一般交多少定金
《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
北京高院:法院對合同糾紛作出的給付判決非確權判決,不能排除執行
一審法院認定劉某已經取得案涉房產的物權不當,本院予以糾正。」上述兩個判決觀點正確,即並非所有涉及「過戶」的判決都是確權判決,並非所有涉及「過戶」的判決都能直接導致物權變動,並非所有涉及「過戶」的判決都能排除執行。我們通常所說的確權是指確認物權,包括共有權。
-
法律知識:房子漲價賣方違約,買方能否要求繼續履行協議?
同日,張某按合同約定支付100萬元購房定金。2015年11月初,買賣雙方在中介公司做了網籤,但由於房價飆漲,在2016年1月中旬,賣方劉某通知買方張某,由於籤訂合同時未徵得妻子的同意,因此不願意再繼續履行合同,並聲稱願意雙倍返還定金。張某不同意解除合同,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
定金罰則和違約賠償能否同時主張?競買保證金是否屬於定金?
四、鑫達公司向四川高院起訴,請求:南充市國土局雙倍返還定金1300萬元,即返還2600萬元,賠償因其根本違約給鑫達公司造成的各種損失278635626元,具體包括二次出讓土地溢價、可得利益損失、止損合理費用及訴訟費用損失、項目停工損失。四川高院判決:南充市國土局返還鑫達公司2600萬元,支付違約金222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