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普遍的認知,孕婦生病不能亂吃藥,卻對這個「亂」缺乏衡量標準。
1979 年,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根據動物實驗和臨床用藥經驗對胎兒致畸相關的影響,將藥物分為 A、B、C、D、X 五類,廣為各國醫生所接受,成為臨床用藥的標準,就是我們常說的五級風險分類法。
A類,可以理解成安全但是幾乎不存在。
一些維生素可以算在這類,比如小劑量的VC VD VB和維生素A。但是大劑量的VC和維生素A卻是在X類,有致畸風險。
B類,是目前孕婦最常用的類型。
比如頭孢類的抗生素等,但是與孕期有關係,有些藥在孕早期不安全,有些卻不可以在孕晚期使用。
C類,是我們常見的「不良反應尚不明確」那一類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還是別用了,猶如賭注,不一定傷害胎兒,也不一定不傷害。
D類,是「孕婦慎服」類。
有充分證據表明,對胎兒造成直接傷害。但是對孕婦有保命的作用,用上藥可以對懷孕者絕對有益好處。基本上用了這個藥,孩子就要放棄了。
X類,是「孕婦禁用」類。
對胎兒肯定有傷害,對懷孕者還不一定有效果,非常冒險且不值得的嘗試。
由於這個妊娠藥物分級法的出臺,卻提高了孕婦對藥品的使用率,增加了孕婦和醫生對藥物的信任,這並不符合研究者的初心。而且一些孕婦在備孕期沒有對用藥安全引起足夠重視,才導致孕期症候群的發生。上個月美國建議廢除五級分類法,改成更細緻的規範。
建議在藥品說明書中添加「備孕期男性使用」和「備孕期女性使用」;「孕期暴露登記」「孕期用藥風險摘要」「孕期使用臨床考慮」「孕期用藥數據」;「哺乳期用藥風險摘要」「哺乳期用藥臨床考慮和數據」等更為詳細的說明。
新規則暫不涉及非處方藥,整改完成大約需要數年之久。希望孕期用藥越來越完善,給婦女和兒童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