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於龍場悟道,提出「心即理」的思想,這是陽明心學的發端。在平定寧王之變後,王陽明又提出了「致良知」三個字,作為自己學說的要害與主旨。
他的所有學說及思想,如心外無理、知行合一等,都歸匯到「致良知」裡,得到了總結、提升和融會貫通。
正如王陽明自己所述:
良知明白,隨你去靜處體悟也好,隨你去事上磨練也好,良知本體原是無動無靜的,此便是學問頭腦。我這個話頭,自滁州到今,亦較過幾番,只是致良知三字無病。醫經折肱,方能察人病理。(王陽明《傳習錄》)
一、良知與心
王陽明哲學就其基本思想方向來說,繼續了陸九淵以來的心學傳統,而這個傳統主要是根據於孟子的。所以王陽明自然繼承了孟子的思想,他說:
心自然會知,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傳習錄》)
王陽明「四句教」又說「知善知惡是良知「。可見,良知便是人心的一種先天的知孝知弟知惻隱知善知惡的能力和性質。
如果將心比作鏡子,那麼良知作為「心之靈明虛覺」,可比作鏡子之「明」,所以王陽明又將良知稱為「照心」,即「物來能照之心」。
心與良知二者在王陽明哲學中可相互替換,良知即心之本體,心之本體即心之「虛靈明覺」。王陽明發展了孟子的「良知」,將其提升到了「本體」的高度。
王陽明的學說雖然被稱為心學,但「心」卻是其早年的提法,在其思想完全成熟後,他在更多場合下是用「良知」來代替「心」的,因此籠統地看,我們可以將「良知」與「心」等同。
二、良知與理
良知作為內在的道德意識和準則,以天理為內容,所以,良知又等於作為道德法則的理、天理。王陽明認為良知就是天理的昭靈明覺處,所以「良知即是天理」。
如王陽明說:
若只是那些儀式求得是當,便為至善,即如今扮戲子,扮得許多溫凊奉養的儀節是當,亦可謂之至善矣。(《傳習錄》)
可見,若只是行為符合法則,並不能認為是至善,是合乎天理的。所以王陽明可以提出「心即理」、「心外無理」的命題。
當然,王陽明之「天理」與朱熹之「天理」並不完全等同。在朱熹的學說中, 天理不僅指當然之理,還包括必然之理,是天下萬事萬物的總的原理與規律,因此包括自然、社會、歷史及具體事物的規律、屬性、法則,而心或良知能否囊括天下萬物的定理是有疑問的。
三、良知與物
王陽明提出「良知即天理」,其所說的天理並不包括具體的事物之理,良知也不能達到對具體事物的認識,因此,良知(心)與物的關係成為王陽明哲學理論中的一個難題,也成為常為人質疑與詰難的地方。
王陽明的解決辦法是以事釋物。這實際上是將物分為人的行為與客觀事物兩種,而王陽明的關注點始終在前者。
王陽明說:
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於事親,即事親便是一物;意在於事君,既事君便是一物;意在於仁民愛物,即仁民愛物便是一物;意在於視聽言動,即視聽言動便是一物。所以某說,無心外之理,無心外之物。(《傳習錄》)
物是否存在於主體的意義世界中,完全取決於心的知覺與觀照,而知覺與觀照的能力,也被王陽明稱為「良知」。所以王陽明說:
若草、木、瓦、石無人的良知,不可以為草、木、瓦、石矣。豈惟草、木、瓦、石為然,天地無人的良知、亦不可為天地矣。(《傳習錄》)
離開了主體的良知,甚至連天地都無所謂天地,更無所謂高低,只有相對於主體才有天地之分,才呈現高低之別,如果離開了主體的觀照,
天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仰他高?地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俯他深?(《傳習錄》)
學習王陽明,人生少走一段彎路
知必然要表現為行,不行則不能算真知。心若不動,萬事從容!
王陽明之所以被稱作為聖人,就是因為他的心學影響了世界!他的思想一出世,便產生了巨大的反響。幾百年來,影響了海內外無數人,張居正、曾國藩、章太炎、康有為等都從中受益。
日本海軍大將東鄉平八郎,曾在授勳宴會上,講授自己的人生之道。他拿出了自己的腰牌,示與眾人,上面只七個大字:一生伏首拜陽明;
美國哈佛大學教授杜維明斷言:21世紀是王陽明的世紀;
人生多學習王陽明,便能少走一段彎路,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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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心學是一種實用的學說,能夠讓我們的思維從混亂變清晰,性格從猶豫變果斷,內心從惶惑變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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