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少數派(謝謝關注)
前幾天接到一個前同事的電話,問某個小孩是不是少數派安排進校的,少數派心頭一緊,大致就猜出了什麼情況。
聽完前同事的叨叨絮絮後,果然不出所料——以前少數派塞進去的一個孩子,又調皮搗蛋了,然後被班主任揍了一頓。現在可熱鬧嘍,孩子家長告到了教育局又打了市長熱線,學校和班主任正被整的焦頭爛額……
說起那個孩子,是異地轉學過來的,因為不屬於校區劃分,於是老家的親戚便找到了少數派,一把辛酸的訴說著孩子的優秀和仁義以及家人的殷殷期盼。少數派耳根子軟,一聽說老家人有了事兒,立刻大手一揮的把事兒給包攬了下來。
當時說的輕鬆,實際上,少數派可是求爺爺告奶奶的央求著前同事給點面子,拍著胸脯保證咱家的孩子多麼的聰明伶俐、多麼的乖巧懂事,可結果呢……
▎孩子做錯事,能不能揍?
法律上來說——不能揍!揍了犯法!
不揍行不行——真不行!
在學校裡不好好學習,天天調皮搗蛋、欺負同學,屢教不改,老師揍不揍?
說個實例,現在中學的教學樓大多數是五層結構,在第五層上課的小孩,都已經是初三的學生了。
初三學生年齡不算小了吧,但初三的學生中,就有過、甚至組團的在五樓之上,瞄準了樓下同學,然後往下吐口水——吐到了,腦袋一縮,賊兮兮的笑作一團;吐不到,還哀嘆惋惜。
這樣的孩子、這樣的事兒,風輕雲淡的說教,有什麼用處?即使是小孩子,也會有一個簡單的性價比、成本核算——如果他發現自己所做的壞事、所受到的懲罰,不足以抵消他所獲得的歡樂,那他還會不會再繼續?
人的成長需要一個過程,孩子在幼年階段,就是一個不成熟的階段。這個時候的孩子,無法完全明白自己行為的對錯、無法抽象的考慮到事件的關聯性。
比如,一些只有孩子才能幹出來破事兒——炸糞坑、下河野泳,看到馬蜂窩就去捅捅……
自家的孩子在自己家裡幹這樣的事情,家長揍不揍?
在這種情況下,抓住了便是一頓胖揍,當身體上的切膚之痛超過了心理上所獲得的愉悅,那他還值不值得再繼續同樣的行為?
▎在人生觀方面,能不能揍?
有的孩子乖巧懂事,和他說什麼道理,他就明白什麼道理。
而有些孩子,特別是青春叛逆期的孩子,很容易執迷於自己的一個狹隘的、片面的觀念,也喜歡用故意對抗的方式來展示自己的「獨立」與「成熟」。這個時候,無論是家長還是老師,要是僅僅單純的進行理論說教,所得到的結果,要麼是陽奉陰違,要麼就是詭辯反駁,讓孩子藉機宣揚自己的「獨立成熟」。
這樣的瓜娃子,沒有什麼能比海扁一頓更出效果的了。
▎在學習方面,能不能揍?
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學習是一個枯燥乏味的事情。對於天生喜鬧好動的孩子,尤其為甚。
我們都去和孩子說過——如果好好學習,那麼在將來,將會獲得更多的回報。但孩子大腦發育的程度,根本不足以架構出那麼宏偉的人生藍圖——別說小孩了,就是現在和成年人說,報個成人教育,好好學學土木工程,十年之內肯定能從拎泥兜子混到監理,有幾個會去好好學的?
孩子也是一樣,苦口婆心的那麼多廢話,倒不如親手多幹實事——下次還考不及格就揍你!
▎揍孩子,老師都是怎麼揍的?
陰天下雨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的——那是家長。老師可沒幾個敢拿孩子撒氣的。
如果一個孩子需要揍揍、需要長長記性,老師是怎麼揍的?
多是小懲大誡,沒有毆打!
新聞報導之中,同樣是愛之深切、恨鐵不成鋼,是家長毆打的多,還是老師毆打的多?
孩子犯的錯,多是小的過錯,懲戒足以。如果小孩幹了違法犯罪的事情,沒有老師會把懲戒手段提升為虐打毆打的——老師又不傻,遇到這樣的事件,都知道扭送到公安局。
對於任何老師來說,揍孩子不是唯一的手段,但它是一個必要的手段!只有一個強勢性、即時性的手段,才具有警戒性、權威性,才能防微杜漸!
▎放羊式的教育,孩子最終會發展成什麼樣子?
本地曾經有一個明星公立學校,那時候,那個學校的教學質量在當地是首屈一指,望子成龍的家長們都是請客送禮找關係,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調到那所學校裡去就讀。
大幾年前,那個學校因為一個老師揍了學生被告了,當時的教育主管部門抱著寧事息人的態度,直接把當事的老師開除了公職——貌似剷除了教育界敗類,大快了人心……
但自那以後,學校的校風和老師的教風大變,老師們都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要還想讓他們多管教下學生——抱歉,四十五分鐘內,愛聽不聽,四十五分之外,沒人閒的沒事去找抽!
結局呢,曾經的輝煌的名校,到如今落得人人嗤鼻……
教師們有損失嗎?沒有,他們的工資一分不少,還落的輕鬆。
當地教育局有損失嗎?沒有,他們落得的一絲不苟、秉公辦事的好名聲!
所遭受損失最大的,還是那些屬於那個學區的孩子們——在沒有人管教、沒有人過問的情況下,只能像雜草一般,散漫而又野蠻的生長……。
▎所以,對於老師,家長您直說——咱的孩子,到底能不能揍?
(篇幅有限,下章再述如何與老師進行溝通,謝謝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