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滴滴平臺新聞確實不少,這次出現問題的不是司機而是乘客,這次乘客的行為確實有點不按套路出牌,穿絲襪短裙還把腿翹到座椅上,司機讓你把腿放下了就翻臉了,你這種行為我可不可以理解為女乘客色誘司機,正義司機寧死不從,女乘客見奸計沒有得逞就反咬一口呢?從你這個行為我就可以得到一個結論,你不是一個什麼好鳥。哪個有素質的正常人能這樣做,你是怕司機看不清你的內褲是什麼顏色嗎?真是一朵奇葩。
我幹服務業有10年了,對於一些顧客,他們總是有一種「我花錢了我就是爺的思想」,也不知道從哪來的自信,作為從事服務行業的相關人員,盡心盡力的為消費者服務是義務,同樣也是責任,但並不代表消費者可以肆意踐踏我們的付出,這是我認為的。
乘客在享受「顧客就是上帝」服務的同時,也要記住一點:「我為你服務是責任與義務,但這一切是建立在平等尊重的基礎上」。
不管你的身份是消費車or乘客,不管我的身份是司機,還是服務人員,我為你服務,你享受,我為你辛苦付出,你欣然接受,我為你勞作,你給我報酬,這是合情合理的。換句話說,我尊重你,你也要尊重我,我禮貌的為你服務,你也要禮貌的回應,這是做人最起碼的準則,我覺得司機沒有錯。
滴滴的做法有失公允,具體事物具體對待,應該不放過任何一個壞人,但也不該冤枉一個好司機
就拿滴滴司機來講,你乘坐我的車,我將你送到目的地,期間遵守相關規定對待乘客即可,這包括不言語侮辱,不繞路,也沒有什麼其他不符合相關法律、違反道德的行為。但我覺得這些規定在約束司機的前提,同樣也是在約束乘客,這幾年因為滴滴的出現,經常發生孤身女乘客遭滴滴司機強暴、性騷擾的新聞。那如果我們做個假設呢,如果司機是個女的,如果乘客不是將腳放在副駕椅背上呢?而是騷擾女司機駕車呢?這又該怎麼辦?
理論上講,這個司機的確是沒有讓 顧客滿意,從本質上講有可能造成滴滴失去了一位顧客,也可能違反了滴滴的相關規定。但按道理講,這個司機做的沒有錯,錯的反而是顧客,而且在制止的過程中司機好像也沒有什麼出格的舉動,我覺得滴滴做得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