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本周日)是第20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昨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布一批智慧財產權保護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案例包含銷售假冒商標商品、商標侵權、KTV播放侵權歌曲等方面,涉及當前社會活動中容易出現的侵權行為。
據介紹,2019年該院共受理智慧財產權案件1090件。今年1月至3月,共受理侵犯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213件,刑事案件9件,其中,著作權糾紛120 件,商標權糾紛92件,不正當競爭糾紛7件,而去年同期共受理智慧財產權案件60件,案件量較去年同期大幅上漲,智慧財產權案件數量呈現逐年攀升跡象。
●典型案例一
假冒美的註冊商標及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
塗某某和萬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未經「美的」註冊商標權利人美的公司許可,銷售假冒前述註冊商標的電熱水器產品。經統計,2017年5月至11月28日,塗某某向林某(另案處理)銷售假冒「美的」註冊商標的電熱水器非法經營數額為465550元,2018年至案發時,兩人又銷售假冒「美的」註冊商標的電熱水器非法經營數額達2586675元。
經美的公司鑑定,兩人廠房及倉庫內的「美的」電熱水器產品均非美的公司或者美的公司授權生產,為假冒商品。
法院認為,塗某某、萬某某無視國家法律,塗某某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塗某某、萬某某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均應依法懲處,遂判決兩人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四年八個月不等,並處罰金2萬元到152萬元不等。
●典型案例二
侵權「美宜佳」,古鎮一副食店被判賠2.3萬元
2019年7月19日,中山市火炬公證處受美宜佳公司的兩名委託代理人申請,於當日指派兩名公證人員一同前往古鎮鎮一副食店,該店鋪上掛有「美佳宜」招牌及類似美宜佳商標的「M」圖形標識。公證人員隨委託代理人進入商鋪購買了若干商品,並對該商鋪的外觀、周邊環境、商鋪內現狀及手機支付後的頁面進行了拍照。
同年10月14日,中山市火炬公證處出具了《公證書》,顯示被控侵權的商鋪的店外招牌、燈箱、冰箱上使用類似「美宜佳」商標的標識。該副食店系個體工商戶,於2012年6月7日成立,經營範圍與美宜佳公司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類別相似。通過比對,該副食店使用的標識與美宜佳公司相關註冊商標在文字和整體構圖方面基本相同,容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訴訟過程中,美宜佳公司主張,該副食店應支付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萬元。
法院認為,該副食店使用的涉案侵權標識侵犯了美宜佳公司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依法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責任。在綜合考慮美宜佳公司涉案註冊商標的知名度、商標許可費用,該副食店侵權行為的性質與後果、經營規模等情況下,法院酌情判令某副食店賠償美宜佳公司包括維權合理開支在內的經濟損失2.3萬元。
■法官說法
小商店、小工廠成智慧財產權維權工作的重要指向對象
案件承辦法官介紹,一些中山市個體經營的小商店、小工廠已成為智慧財產權維權工作的重要指向對象。這些小經濟實體由於智慧財產權法律意識薄弱,在銷售日用品等商品及使用相關標識時,不能提供進貨發票、進貨合同等有效證據,或沒有得到商標權人的合法授權,無法進行侵權產品合法來源抗辯,或者攀附知名商標標識搭便車,很容易觸犯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此外,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也日益增多,如近期該院受理了韓國、日本、法國等國家涉外企業起訴的著作權、商標權糾紛的智慧財產權案件。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智慧財產權保護關係到創新驅動戰略的順利實施,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法官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立足審判職能,深入貫徹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機制,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為創新驅動引領新時代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