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師文集》是迄今為止已出的大師文集中規模最大、篇幅最多、收集最全的一部。 我們將連載大師最核心的論述,以法義、律學、修持、書簡、開示等分類推薦給大家,約十餘期,歡迎學習。
《弘一大師文集》書簡開示分上中下,共為:
改過實驗談
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
南閩十年之夢影
最後之□□
授三皈依大意
敬三寶
萬壽巖念佛堂開堂演詞
泉州開元慈兒院講錄
改習慣
放生與殺生之果報
《弘一大師文集》開示(下)
敬三寶
三寶者,佛法僧也。其義甚廣,今惟舉其少分之義耳。
今言佛者,且約佛像而言,如木石等所雕塑及紙畫者也。
今言法者,且約經律論等書冊而言,或印刷或書寫也。
今言僧者,且約當世凡夫僧而言,因菩薩羅漢等附入敬佛門也。
第一 敬佛 略舉常人所應注意者數條
禮佛時宜洗手漱口,至誠恭敬,緩緩而拜,不可急忙,寧可少拜,不可草率。佛幾清潔,供香端直,供佛之物,以烹調精美人所能食者為宜。今多以食物之原料及罐頭而供佛者殊為不敬,蕅益大師大悲咒行法中曾痛斥之。又供佛宜在午前,不宜過午也。供水果亦宜午前。供水宜捧奉式。供花,花瓶水宜常換。
紙畫之佛像,不可僅以綾裱,恐染蠅糞等穢物也(少蠅者或可)。宜裝入玻璃鏡中。
木石等雕塑者,小者應入玻璃龕中,大者應作寶蓋罩之,並須常拂拭像上之塵土。
凡大殿及供佛之室中,皆不宜踞坐笑談。如對於國王大臣乃至賓客之前尚應恭敬,慎護威儀,何況對佛像耶!不可佛前曬衣服,宜偏側。不得在殿前用夜壺水澆花。若臥室中供佛像者,眠時應以淨布遮障。
第二 敬法 略舉常人所應注意者數條
讀經之時,必須洗手漱口拭幾,衣服整齊,威儀嚴肅,與禮佛時無異。蕅益大師云:展卷如對活佛,收卷如在目前,千遍萬遍,寤寐不忘,如是乃能獲讀經之實益也。
對於經典應十分恭敬護持,萬不可令其汙損。又翻篇時宜以指腹輕輕翻之,不可以指爪劃,又不應折角,若欲記志,以紙片夾入可也。
若經典殘缺者亦不可燒。臥室中几上置經典者,眠時應以淨布蓋之。
┌禮佛——多少不拘。
│贊佛——經偈或天上天下無如佛等,阿彌陀佛身金色等,
附每日誦經時儀式┤ 爐香乍爇不是贊佛
│供養——願此香華雲等。
│讀經
└回向——不拘,或用我此普賢殊勝行等。
第三 敬僧 略舉常人所應注意者數條
凡剃髮披袈裟者,皆是釋迦佛子,在家人見之,應一例生恭敬心;不可分別持戒破戒。
若皈依三寶時,禮一出家人為師而作證明者,不可妄雲皈依某人。因所皈依者為僧,非皈依某一人,應於一切僧眾,若賢若愚,生平等心,至誠恭敬,尊之為師,自稱弟子。則與皈依僧伽之義,乃符合矣。
供養僧者亦爾。不可專供有德者,應於一切僧生平等心,普遍供之,乃可獲極大之功德也。專贈一人功德小,供眾者功德大。
出家人若有過失,在家人聞之,萬不可輕言。此為佛所痛誡者,最宜慎之。
以上已略言敬三寶義竟。茲附有告者,廈門泉州神廟甚多,在家人敬神,每用豬雞等物。豈知神皆好善而惡殺,今殺豬雞等物而供神,神不受享,又安能降福而消災耶。惟願自今以後,痛革此種習慣,凡敬神時,亦一例改用素食,則至善矣。
萬壽巖念佛堂開堂演詞
今日萬壽禪寺念佛堂開堂,餘得參末席,深為榮幸。近十數年來,閩南佛法日益隆盛,但念佛堂尚未建立,悉皆引為憾事。今由本寺住持本妙法師發願創建,開閩南風氣之先。大眾歡喜,嘆為希有。本妙法師英年好學,親近興慈法主講席已歷多載。於天台教義及淨土法門悉能貫通。故今本其所學,建念佛堂弘揚淨土,可謂法門之龍象,僧中之芬陀矣。
今念佛堂既已成立。而欲如法進行,維持永久,胥賴護法諸居士有以匡輔而助理之。
考江浙念佛堂規則,約分二端。一為長年念佛,二為臨時念佛。
長年念佛者,齋主供設延生或薦亡牌位,堂中住僧數人乃至數十人,每日念佛數次。
臨時念佛者,齋主或因壽誕或因保病或因薦亡,臨時念佛一日,乃至多日,此即是水陸經懺之變相。
以上二端中,長年念佛尚易實行。因規模大小可以隨時變通,勉力支援猶可為也。若臨時念佛,實行至為困難。因舊日習慣,惟尚做水陸誦經拜懺放焰口等。今遽廢此習慣,改為念佛,非易事也。
印光老法師文鈔中,屢言念佛勝於水陸經懺等。今略引之。與徐蔚如書云:
至於七中,及一切時,一切事,俱宜以念佛為主。何但喪期。以現今僧多懶惰,誦經則不會者多。而又其快如流,會而不熟亦不能隨念。縱有數十人,念者無幾。惟念佛則除非不發心,決無不能念之弊。又縱不肯念,一句佛號入耳經心,亦自利益不淺,此餘決不提倡作餘道場之所以也。
又復黃涵之書,數通中,皆言及此。文云:
至於保病薦亡,今人率以誦經拜懺做水陸為事。餘與知友言,皆令念佛。以念佛利益。多於誦經拜懺做水陸多多矣。何以故?誦經則不識字者不能誦,即識字而快如流水,稍鈍之口舌亦不能誦,懶人雖能亦不肯誦,則成有名無實矣。拜懺做水陸亦可例推。念佛則無一人不能念者,即懶人不肯念,而大家一口同音念,彼不塞其耳,則一句佛號固已歷歷明明灌於心中,雖不念與念亦無異也。如染香人,身有香氣,非特欲香,有不期然而然者,為親眷保安薦亡者皆不可不知。又云:至於作佛事,不必念經拜懺做水陸,以此等事,皆屬場面,宜專一念佛,俾令郎等亦始終隨之而念,女眷則各於自室念之,不宜附於僧位之末。如是則不但尊夫人令眷實獲其益,即念佛之僧並一切見聞無不獲益也。凡作佛事,主人若肯臨壇,則僧自發真實心,倘主人以此為具文,則僧亦以此為具文矣。又云:做佛事一事,餘前已詳言之,祈勿徇俗徒作虛套,若念四十九天佛,較誦經之利益多多矣。
又復周孟由昆弟書云:
做佛事,只可念佛,勿做別佛事,並令全家通皆懇切念佛,則於汝母,於汝等諸眷屬及親戚朋友,皆有實益。又云:請僧念七七佛甚好。念時,汝兄弟必須有人隨之同念。
統觀以上印光老法師之言,於念佛則盡力提倡,於做水陸誦經拜懺放焰口等,則雲決不提倡。又雲念佛利益多於誦經拜懺做水陸多多矣。又雲誦經拜懺做水陸有名無實。又雲念經拜懺做水陸等事皆屬場面。又雲徒作虛套。老法師悲心深切,再三誥誡,智者聞之,詳為審察,當知何去何從矣。廈門泉州諸居士,皈依印光老法師者甚眾。惟望懍遵師訓,努力勸導諸親友等,自今以後,決定廢止拜懺誦經做水陸等,一概改為念佛。若能如此實行,不惟閩南各寺念佛堂可以維持永久,而閩南諸邑人士信仰淨土法門者日眾,往生西方者日多,則皆現前諸居士勸導之功德也。幸各勉旃!
泉州開元慈兒院講錄
我到閩南,已有十年,來到貴院,也有好幾回,一回到院,都覺得有一番進步,這是使我很喜歡的。貴院各種課程,都有可觀,其最使我滿意讚嘆的,就是早晚兩堂課誦。古語道:人身難得,佛法難聞。諸生倘非夙有善根,怎得來這裡讀書,又復得聞佛法哩!今這樣,真是好極了。諸生得這難得機緣,應各各起歡喜心,深自慶幸才是。
我今講本師釋迦牟尼佛在因地中為法捨身幾段故事給諸位聽,現在先引涅槃經一段來說。釋迦牟尼佛在無量劫前,當無佛法時代,曾作婆羅門,這位婆羅門,品格清高,與眾不同,發心訪求佛法。那時忉利天王在天宮瞧見,要試此婆羅門,有無真心,化為羅剎鬼,狀極兇惡,來與婆羅門說法,但是僅說半偈(印度古代的習慣以四句為一偈)。婆羅門聽了羅剎鬼所說的半偈很喜歡,要求羅剎再說後半偈,羅剎不肯。婆羅門力求,羅剎便向婆羅門道:『你要我說後半偈,也可以,你應把身上的血給我飲,身上的肉給我吃,才可許你。』婆羅門為求法故,即時答應道:『我甚願將我身上的血肉給你。』羅剎以婆羅門既然誠懇地允許,便把後半偈說給他聽。婆羅門得聞了後半偈,真覺心滿意足,不特自己歡喜,並且把這偈書寫在各處,遍傳到人間去。婆羅門在各處樹木山巖上書寫此四句偈後,為維持信用,便想應如何把自己肉血給羅剎吃呢?他就要跑上一棵很高很高的樹上,跳躍下來,自謂可以喪了身命,便將血肉給羅剎吃。羅剎那時,看婆羅門不惜身命求法,心中十分感動,當婆羅門在高處捨身躍下,未墜地時,羅剎便現了天王的原形把他接住,這婆羅門因得不死。羅剎原系忉利天王所化,欲試試婆羅門的,今見婆羅門求法如此誠懇,自然是十分歡喜讚嘆。若在婆羅門因志求無上正法,雖棄捨身命亦何所顧惜呢!剛才所說:婆羅門如此求法困難,不惜身命。諸位現在不要捨身,而很容易的得聞佛法,真是大可慶幸呀!
還有一段故事,也是涅槃經上說。過去無量劫時候,釋迦牟尼佛,為一很窮困的人,當時有佛出世,見人皆先供養佛然後求法,己則貧窮無錢可供,他心生一計,願以身賣錢來供佛,就到大街上去賣自己的身體。當在大街上喊賣身時,恰巧遇一病人,醫生叫他每日應吃三兩人肉,那病人看見有人賣身,便十分歡喜,因向貧人說:『你每日給我三兩人肉吃,我可以給你五枚金錢!』這位窮人,聽了這話,與那病人商洽說:你先把五枚金錢拿來,我去買東西供養佛,求聞佛法,然後每日把我身上的肉割下給你吃。當時病人應允,即先付金錢。這窮人供佛聞法已畢,即天天以刀割身上的三兩肉給病人吃,吃到一個月,病才痊癒。當窮人每天割肉的時候,他常常念佛所說的偈,精神完全貫注在法的方面,竟如沒有痛苦,而且不久他的身體也就平復無恙了。這窮人因求法之故,發心做難行的苦行有如此勇猛。諸生現今在這院裡求學,早晚皆得聞佛法,不但每日無須割去若干肉,而且有衣穿,有飯吃,這豈不是很難得的好機緣嗎?
再講一段故事,出於賢愚經。釋迦牟尼佛在因地時候,有一次身為國王,因厭惡終其身居於國王位,沒有什麼好處,遂發心求聞佛法。當時來了一位婆羅門,對這國王說:『王要聞法,可能把身體挖一千個孔,點一千盞燈來供養佛嗎?若能如此,便可為你說法。』那國王聽婆羅門這句話,便慨然對他說:『這有何難,為要聞法,情願舍此身命,但我現有些少國事未了,容我七天,把這國事交下著落,便就實行。』到第七天,國事辦完,王便欲在身上挖千個孔,點千盞燈,那時全國人民知道此事,都來勸阻。謂大王身為全國人民所依靠,今若這樣犧牲,全國人民將何所賴呢?國王說:『現在你們依靠我,我為你們做依靠,不過是暫時,是靠不住的,我今求得佛法,將來成佛,當先度化你們,可為你們永遠的依靠,豈不更好,請大家放心,切勿勸阻。』那時國王馬上就實行起來。呼左右將身上挖了一千孔,把油盛好,燈心安好,欣然對婆羅門說:『請先說法,然後點燈。』婆羅門答應,就為他說法。國王聽了,無限的滿足,便把身上一千盞燈,齊點起來,那時萬眾驚駭呼號。國王乃發大誓願道:『我為求法,來捨身命,願我聞法以後,早成佛道,以大智慧光普照一切眾生。』這聲音一發,天地都震動了,燈光晃耀之下,諸天現前,即問國王:『你身體如此痛苦,你心裡也後悔嗎?』國王答:『絕不後悔。』後來國王復向空中發誓言:『我這至誠求法之心,果能永久不悔,願我此身體即刻回復原狀。』話說未已,至誠所感,果然身上千個火孔,悉皆平復,並無些少創痕。剛才所說,聞法有如此艱難,諸生現在聞法則十分容易,豈不是諸生有大幸福嗎!自今以後,應該發勇猛精進心,勤加修習才是!
以前我曾居住開元寺好幾次,即住在貴院的後面,早晚聞諸生念佛念經很如法,音聲亦甚好聽,每站在房門外聽得高興。因各種課程固好,然其他學校也是有的,獨此早晚二堂課誦,是其他學校所無,而貴院所獨有的,此皆是貴院諸職教員善於教導,和你們諸位努力,才有這十分美滿的成績,我希望貴院,今後能夠繼續精進努力不斷的進步,規模益擴大,為全國慈兒院模範,這是我最後殷勤的希望。
改習慣
吾人因多生以來之夙習,及以今生自幼所受環境之薰染,而自然現於身口者,名曰習慣。
習慣有善有不善,今且言其不善者。常人對於不善之習慣,而略稱之曰習慣。今依俗語而標題也。
在家人之教育,以矯正習慣為主。出家人亦爾。但近世出家人,惟尚談玄說妙。於自己微細之習慣,固置之不問。即自己一言一動,極粗顯易知之習慣,亦罕有加以注意者。可痛嘆也。
餘於三十歲時,即覺知自己惡習慣太重,頗思盡力對治。出家以來,恆戰戰兢兢,不敢任情適意。但自愧惡習太重,二十年來,所矯正者百無一二。
自今以後,願努力痛改。更願有緣諸道侶,亦皆奮袂興起,同致力於此也。
吾人之習慣甚多。今欲改正,宜依如何之方法耶?若臚列多條,而一時改正,則心勞而效少,以餘經驗言之,宜先舉一條乃至三四條,逐日努力檢點,既已改正,後再逐漸增加可耳。
今春以來,有道侶數人,與餘同研律學,頗注意於改正習慣。數月以來,稍有成效,今願述其往事,以告諸公。但諸公欲自改其習慣,不必盡依此數條,盡可隨宜酌定。餘今所述者、特為諸公作參考耳。
學律諸道侶,已改正習慣,有七條。
一、食不言。現時中等以上各寺院,皆有此制,故改正甚易。
二、不非時食。初講律時,即由大眾自己發心,同持此戒。後來學者亦爾。遂成定例。
三、衣服樸素整齊。或有舊制,色質未能合宜者,暫作內衣,外罩如法之服。
四、別修禮誦等課程。每日除聽講、研究、抄寫、及隨寺眾課誦外,皆別自立禮誦等課程,盡力行之。或有每晨於佛前跪讀法華經者,或有讀華嚴經者,或有讀金剛經者,或每日念佛一萬以上者。
五、不閒談。出家人每喜聚眾閒談,虛喪光陰,廢弛道業,可悲可痛!今諸道侶,已能漸除此習。每於食後、或傍晚、休息之時,皆於樹下簷邊,或經行、或端坐、若默誦佛號、若朗讀經文、若默然攝念。
六、不閱報。各地日報,社會新聞欄中,關於殺盜淫妄等事,記載最詳。而淫慾諸事,尤描摹盡致。雖無淫慾之人,常閱報紙,亦必受其薰染,此為現代世俗教育家所痛慨者。故學律諸道侶,近已自己發心不閱報紙。
七、常勞動。出家人性多懶惰,不喜勞動。今學律諸道侶,皆已發心,每日掃除大殿及僧房簷下,並奮力作其他種種勞動之事。
以上已改正之習慣,共有七條。
尚有近來特實行改正之二條,亦附列於下:
一、食碗所剩飯粒。印光法師最不喜此事。若見剩飯粒者、即當面痛訶斥之。所謂施主一粒米、恩重大如山也。但若爛粥爛面留滯碗上、不易除去者,則非此限。
二、坐時注意威儀。垂足坐時、雙腿平列。不宜左右互相翹架,更不宜聳立或直伸。餘於在家時、已改此習慣。且現代出家人普通之威儀,亦不許如此。想此習慣不難改正也。
總之,學律諸道侶,改正習慣時,皆由自己發心。決無人出命令而禁止之也。
三十八年農曆端陽前夕子時於榕舍外院
放生與殺生之果報
今日與諸君相見。先問諸君(一)欲延壽否?(二)欲愈病否?(三)欲免難否?(四)欲得子否?(五)欲生西否?
倘願者。今有一最簡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古今來,關於放生能延壽等之果報事跡甚多。今每門各舉一事,為諸君言之。
一、延壽 張從善,幼年,嘗持活魚,刺指痛甚。自念我傷一指,痛楚如是。群魚剔腮剖腹,斷尾剖鱗,其痛如何?特不能言耳。遂盡放之溪中,自此不復傷一物,享年九十有八。
二、愈病 杭州葉洪五,九歲時,得惡夢,驚寤,嘔血滿床,久治不愈。先是彼甚聰穎,家人皆愛之,多與之錢,已積數千緡。至是,其祖母指錢曰:『病至不起,欲此何為?』儘其所有,買物放生,及錢盡,病遂全愈矣。
三、免難 嘉興孔某,至一親戚家。留午餐,將殺雞供饌。孔力止之,繼以誓,遂止。是夕宿其家,正搗米,懸石杵於朽梁之上。孔臥其下。更餘、已眠。忽有雞來啄其頭,驅去復來,如是者三。孔不勝其擾,遂起覓火逐之。甫離席,而杵墜,正在其首臥處。孔遂悟雞報恩也。每舉以告人,勸勿殺生。
四、得子 杭州、楊墅廟,甚有靈感。紹興人倪玉樹,赴廟求子。願得子日,殺豬羊雞鵝等謝神。夜夢神告曰,汝欲生子,乃立殺願何耶?倪叩首乞示。神曰:爾欲有子,物亦欲有子也。物之多子者莫如魚蝦螺等,爾盍放之!倪自是見魚蝦螺等,即買而投之江。後果連產五子。
五、生西 湖南張居士,舊業屠,每早宰豬,聽鄰寺曉鐘聲為準。一日忽無聲。張問之,僧云:夜夢十一人乞命,謂不鳴鐘可免也。張念所欲宰之豬,適有十一子。遂乃感悟。棄屠業,皈依佛法。勤修十餘年,已得神通,知去來事。預告命終之日,端坐而逝。經謂上品往生,須慈心不殺,張居士因戒殺而得往生西方,決無疑矣。
以上所言,且據放生之人今生所得之果報。若據究竟而言,當來決定成佛。因佛心者,大慈悲是,今能放生,即具慈悲之心,能植成佛之因也。
放生之功德如此。則殺生所應得之惡報,可想而知,無須再舉。因殺生之人,現生即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終之後,先墮地獄、餓鬼、畜生,經無量劫、備受眾苦。地獄、餓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於畜生中,即常常有怨仇返報之事。昔日殺牛羊豬雞鴨魚蝦等之人,即自變為牛羊雞鴨魚蝦等。昔日被殺之牛羊豬雞鴨魚蝦等,或變為人,而返殺害之。此是因果報應之理,決定無疑,而不能倖免者也。
既經無量劫,生三惡道,受報漸畢。再生人中,依舊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以後須再經過多劫,漸種善根,能行放生戒殺諸善事,又能勇猛精勤懺悔往業,乃能漸離一切苦難也。
抑餘又有為諸君言者。上所述殺牛羊豬雞鴨魚蝦,乃舉其大者而言。下至極微細之蒼蠅蚊蟲臭蟲跳蚤蜈蚣壁虎蟻子等,亦決不可害損。倘故意殺一蚊蟲,亦決定獲得如上所述之種種苦報。斷不可以其物微細而輕忽之也。
今日與諸君相見,餘已述放生與殺生之果報如此苦樂不同。惟願諸君自今以後,力行放生之事,痛改殺生之事。餘嘗聞人云:泉州近來放生之法會甚多,但殺生之家猶復不少。或有一人茹素,而家中男女等仍買雞鴨魚蝦等之活物任意殺害也。願諸君於此事多多注意。自己既不殺生,亦應勸一切人皆不殺生。況家中男女等,皆自己所親愛之人,豈忍見其故造殺業,行將備受大苦,而不加以勸告阻止耶?諸君勉旃,願悉聽受餘之忠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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