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夫棄女與人重婚 女告母討要撫養費案

2020-11-09 信承遺囑庫

豐都縣的皮某拋夫棄女與第三者同居,並生下一兒一女,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代價。昨天,豐都縣法院公布,除了對皮某判刑外,還判她一次性支付婚生女兒3萬餘元。據悉,這是今年8月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實施以來,少有的案例。



據承辦法官稱,16歲的孫家女兒自懂事以來,長期缺乏家庭溫暖和媽媽的愛。孫家女兒父親孫某一直在家務農,一家人日子過得很清苦。2002年,孫家女兒7歲,孫某和妻子皮某商量,皮外出打工掙錢供女兒讀書。皮某隨後前往沿海打工,此後音信杳無。

法官稱,皮某打工認識了一個豐都老鄉,二人逐漸產生了感情,遂以夫妻名義同居,並生下一兒一女。現在,皮某非婚生的女兒7歲、兒子5歲。對此,孫某一直被蒙在鼓裡。

法官稱,皮某離家後,孫某既當爹又當媽,獨自撫養女兒,並多方打聽妻子的下落無果。今年5月,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婚罪對皮某立案偵查,民警找孫某調查取證,他才知道皮某背叛了他。隨後,法院以重婚罪對皮某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孫某稱,今年,女兒上高中,學費加生活費,一年要花上萬元。之前為尋找皮某,務農為生的他早已入不敷出。為了順利完成學業,孫家女兒將拋棄自己多年未盡法定的母親告上法庭,請求判令母親給付撫養費。

法院審理認為,皮某與孫家女兒是親生母女關係,皮某與孫某是經向婚姻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結婚的合法夫妻關係,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皮某與孫某依法均有撫養其婚生女兒的。皮某在外出務工期間,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並生兒育女,且不履行自身法定撫養義務,損害了婚生女兒的合法權益,不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根據今年實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三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人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法院為此判決,皮某一次性支付婚生女兒撫養費32100元。


承辦法官稱,之前的審判中,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夫妻雙方婚姻關係合法、有效存在,按傳統生活習俗,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沒分開,除非另有明確約定。此時,若子女要求夫妻一方單獨給付撫養費,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當子女起訴要求支付撫養費時,法院會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今年8月後,這種局面被徹底打破。

今年8月實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三條明確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人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新解釋的規定不但保護了未成年人,也是一種法治進步。

相關焦點

  • 漢武帝之母王娡,是如何拋夫棄女成為皇后的?
    南宋之前,古代中國的社會風氣相對較為開放,其中一個典型特點便是婦女改嫁現象極為普遍,然而即使如此,像漢武帝母親王娡這樣,在丈夫仍然在世且未履行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公然拋夫棄女投入他人懷抱的,卻仍然足以驚掉一地下巴。那麼,王娡是如何拋棄丈夫進入桓公,又坐上皇后寶座的呢?
  • 22歲女子未婚生下女兒 狀告男友討要20萬撫養費
    後來兩人婚事告吹,秦雯將男友告上法庭,為女兒討要20萬元撫養費。日前,經銅梁法院法官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   協議約定要麼結婚要麼付錢   1999年7月,不滿17歲的秦雯與阿飛建立了戀愛關係。2005年,秦雯懷孕,於是催阿飛趕緊結婚,阿飛卻一直不見行動。女兒出生後,阿飛對「結婚」一事仍隻字不提。
  • 瑞莎為圓夢想「拋夫棄女」考取國際韻律體操教練
    據臺灣媒體報導,瑞莎近日向經紀公司告假9天,作為曾經的烏克蘭韻律體操奧運會儲備隊選手,瑞莎希望在韻律體操專業上更進一步,能夠更好的指導臺灣選手,所以暫停了新書宣傳通告、拋夫棄女前往新加坡上課考試,在瑞莎的堅持和努力下,最終取得國際韻律體操教練資格。
  • 老公領第三者回家,要離婚,要孩子,不給錢,我能告他重婚嗎?
    看到你們有多甜蜜要離婚就算了他帶第三者回家還要我的孩子車子要平分他掙的錢倒沒我半分我能告他重婚嗎我能告他重婚罪嗎?我想用法律來保護我的權益。A1:你好!如果你能收集到相關證據,證明你的丈夫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麼你的丈夫涉嫌構成重婚。
  • 火鍋店老闆娘愛上顧客,最終拋夫棄子私奔,犯重婚罪獲刑
    今天要講到的是一件重婚案,案件中一位火鍋店的老闆娘和顧客網聊生情,最後拋夫棄子。兩個人在一起漸漸過起了日子,心中有愛一切都可以不顧,加上身邊的人都不認識閆女士,也不知道是什麼底細,所以不會發現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 重婚男子的離婚協議為何部分判無效
    馬某與王某原是夫妻,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王某和另一個女人張某同居並生下一女,馬某發現後起訴王某重婚。法院經審理判定王某構成重婚罪。這時,張某以其女兒的名義起訴,要求王某支付撫養費。  法院判令王某支付撫養費,後因王某拒不執行判決,法院要求對其網上追逃。後公安機關將王某抓獲歸案。
  • 7歲女兒向爸爸討要撫養費 父親稱無業反訴要求減免
    不曾想,他收到了一張來自法院的傳票,7歲的大女兒向他討要撫養費。開庭之際,壽先生反訴要求減免生活費,是什麼原因讓親生父女對簿公堂?  他曾在歐洲開酒吧 有一個可愛的家  41歲的溫州人壽先生比妻子蔡女士大7歲。2007年2月6日,兩人在溫州登記結婚。之後蔡女士隨丈夫去了義大利定居。
  • 離婚後兒子改隨母姓,生父拒絕支付撫養費!合理嗎?
    但小汪支付了六個月撫養費後就中斷了,理由是小冉擅自把孩子的名字汪某某改成了冉某某。幾個月索要無果,小冉將前夫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按協議支付撫養費。通過對案件和法律的分析,法官向小汪闡明了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緣關係不會因離婚而消除,父母也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支付撫養費。儘管孩子改變了姓氏也是如此。
  • 我有他倆的親密合影、醫院檢查單、租房地址,現在老公領第三者回家,要離婚,要孩子,我能告他重婚嗎?
    要離婚就算了他帶第三者回家還要我的孩子車子要平分他掙的錢倒沒我半分我能告他重婚嗎我能告他重婚罪嗎?我想用法律來保護我的權益。A1:你好!如果你能收集到相關證據,證明你的丈夫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麼你的丈夫涉嫌構成重婚。
  • 離婚協議約定母親不付撫養費 兒子索要獲支持
    1000元;兒子由父親撫養,母親不用負擔撫養費。日前,兒子將母親告上法庭討要撫養費並獲得法院支持。  始興縣法院介紹稱,鍾某與蔣某原系夫妻關係,婚姻存續期間,二人生育了一子一女。2013年10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女兒由母親蔣某撫養,父親鍾某每月負擔撫養費1000元;兒子由父親撫養,母親不用負擔撫養費。
  • [娛論導向]張鐵林私生子門:不付撫養費的男人 人品清零
    張鐵林張鐵林看來真是皇阿瑪附體,被前任告上法庭,被告一次有倆,私生子(女)也是女子湊了一雙。日前朝陽法院判令張鐵林一次性支付女兒至18周歲的撫養費198.4萬元。與此同時,張鐵林私生子的生母訾女士起訴張鐵林討要孩子的撫養權和精神損失以及張鐵林以其子的名義起訴訾女士索要撫養費兩案還在朝陽法院的審理中。寫明星劈腿,婚變,小三上位什麼的,都可以兩說,成年人你情我願,互相虧欠,很少有無過錯方,誨淫誨盜,自有天收。
  • 前夫不給孩子撫養費,女子上門討要,遭拒後稱:不可能給出孩子
    葉某離婚十年,兒子歸自己撫養,前夫說好每個月給撫養費,但是至今分文未付。葉某現在身體不好,沒有經濟來源,急需前夫來履行撫養義務。葉某說,她是2008年離婚的,當時說好前夫萬某每月支付700元的撫養費。十年來,萬某除了剛離婚的那兩個月,支付了700元的撫養費後,至今沒有履行過撫養義務。葉某曾經也向萬某討要過撫養費,但萬某都不給,自己也沒有強求,靠著自己打工以及家人的資助,也能養活兒子。但在五年前,葉某的左腿開始感染某種病毒,皮膚腐爛,就逐漸喪失了勞動能力。據葉某母親所說,她們曾經求助過法院來強制執行,讓萬某付撫養費,但卻沒有辦法執行下去。
  • 協議離婚約定不承擔撫養費,不妨礙日後子女討要
    有很多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基於各種考慮而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一方無需支付子女撫養費如果在離婚後出現某些情況,子女可以隨時討要撫養費。本離婚律師前不久在北京市海澱區法院處理了一起此類案件。案情大致是:男女雙方於去年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書中雙方約定婚生子歸女方撫養,男方無需支付撫養費。作為交換條件,男方同意將孩子的姓氏變更隨女方並放棄離婚後探望孩子的權利。離婚後,雙方也共同到公安機關為孩子變更了姓氏。
  • 48歲老外廣州同居生子 英國妻子追來告其重婚
    原標題[48歲老外廣州同居生子 英國妻子追來告其重婚]   遠赴重洋來廣州打拼事業,英國男子Jerry與中國女拍檔創業之餘,火速「結婚」生子,渾然忘了在英國苦苦守候自己的妻兒……在苦等丈夫回頭5年多無果後,Jerry的原配妻子Marry趕赴中國,以涉嫌重婚罪為由,將起訴一心想坐享齊人之福的丈夫。「我希望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早日回家。」Marry稱,自己一直在等丈夫回頭,一家團聚。
  • 黃某女侵犯丈夫配偶權離婚案
    夫妻一方侵犯配偶權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周某男訴黃某女離婚案案號:(2018)渝0154民初
  • 火鍋店老闆娘與顧客網聊生情,竟然拋夫棄子,最終犯重婚罪獲刑
    火鍋店老闆娘與顧客網聊生情,竟然拋夫棄子,最終犯重婚罪獲刑在現在的社會上,很多人對於婚姻並不是很看重了,而且現在很多人都選擇不結婚,談戀愛的一抓一大把,但一談到結婚的問題就會有很多人退縮,恐婚現象越來越嚴重了,有的人對於結婚後的生活很恐懼
  • 清華老師遺棄女兒:出生三天就「拋妻棄女」消失,女兒至今未上戶
    前段時間,在北大BBS上,有一名網友發帖稱,清華大學在職老師祁陽(化名),在其妻子劉燕(化名)分娩第三天即拋妻棄女,迫不及待奔向新生活。這各網友在帖子中表示,祁陽的身份為北大校友、哈佛畢業生、清華大學在職老師。
  • 撫養費到底可以拿多少?如何拿到更多的撫養費?撫養費10問
    有一些孩子爸爸年收入超過100萬,孩子媽媽申請的撫養費為每年25萬,並且會拿出:「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這一條跟法庭辯駁,振振有詞道:「撫養費是按對方收入的20%~30%來給的啊,我一年才要二三十萬,不過份啊。」人的本能是容易注意到對自己有利的信息,而忽略對自己不利的信息的。
  • 火鍋店老闆娘與顧客網聊生情,最終拋夫棄子,犯重婚罪獲刑
    其實戀愛和結婚並不一樣,談戀愛時候沒有面對的事情等到結婚之後都會通通向你走來,所以最終導致很多人都不歡而散,其實戀只是兩個人道德上的約束,兩人覺得彼此都很合適,所以選擇繼續相處下去,如果在此期間覺得雙方並不適合自己那就可以選擇分手,去尋找更好的人。
  • 父親8年不付撫養費被女兒告上法庭 拒付理由很荒唐
    ­  每月750元的撫養費,足足拖欠了八年,也難怪這位父親小陳(化名)會被女兒告上法庭。近日,這起撫養費糾紛案歷經法院一審、二審最終生效,小陳不但要一次性支付女兒已經支出的部分教育費用,還要調高撫養費標準至每月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