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兒時誤食包粽子鹼水,燒傷食道
舊傷復發 她曾吃啥漏啥
閩南網11月3日訊 漳州龍文區的林淑芳,有人叫她堅強姐,但更多人說她是「漏人」。因為她曾經吃啥漏啥,一年兩個月滴水粒米未進。「喝牛奶的時候,胳肢窩漏,堵住了,卻從頸部和左邊乳房下漏出來」。而這一切源於30年前的端午節,3歲的林淑芳誤食包粽子的鹼水,燒傷了食道管。
曾有醫生說她享受不了人間美食,並斷言她只能活3個月,最多半年。但林淑芳沒有放棄,幾經輾轉求醫治療,最終告別了「漏人」。
現在,林淑芳每個月還會定期到解放軍第175醫院複查。昨天,海都記者在醫院見到了她。
林淑芳這個「吃啥漏啥」的病,還得從30年前說起。1983年端午節,3歲的林淑芳跟夥伴玩耍。回家後口渴,沒聽媽媽的叮囑,她就拿起桌上杯子,把半杯包鹼粽的鹼水倒進了嘴裡。林淑芳現在對那味道還記憶猶新,「很難喝,我就吐了,結果舌苔脫落,雙唇像豬八戒一樣」。
醫生檢查發現,林淑芳第四胸椎以上的食道被燒傷。1983年11月,她在福建省立醫院,做了食管下段瘢痕切除術加胃代食管術後,出院。
可沒想,2001年林淑芳蟄伏的舊傷復發。她開始無法吞咽進食,只好進行食管擴張。後來,植入食管支架也不頂事。
2010年因嘔吐、伴有血絲,林淑芳進行了胃造瘻術,但手術後,頸部手術切口反覆出現痰液漏出。她輾轉漳廈多家醫院無果後,同年9月,到湖北求醫,做了結腸代食管手術。但是,「因為我的食管進行了多次擴張,結果和我的直腸血管不吻合,就像斷殘的舊水泥柱又澆灌了新柱子,結果有縫隙」。
林淑芳開始出現了低蛋白血症、供血不足、心包積液等一系列併發症。再加上吃啥漏啥,她無法正常進食,只能靠輸營養液維持。醫生說她無法享受人家美食了,湖北的專家甚至斷言,她只能活三個月,至多半年。2011年國慶,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林淑芳到第175醫院消化內科就診。
去年正月初三出院,林淑芳終於不再吃啥漏啥。解放軍第175醫院消化內科主任兼南京軍區消化內鏡中心主任張鳴青介紹,林淑芳是因為兒時誤吞鹼水,導致食管燒傷。而食管燒傷,很容易導致食管狹窄,食管功能變差,而燒傷的疤痕隨著時間推移也容易變硬,再加上持續的擴張,就出現「漏」的現象。
【提醒】
不要用飲料瓶 裝強酸強鹼液體
張鳴青稱,誤食強鹼的案例很多,像林淑芳這樣複雜的病人則少見。生活中常見的潔廁劑、油漆用的香蕉水、清洗空調的強鹼溶液,做粽子的鹼水等強鹼強酸,一旦誤食,都會燒傷食管和胃腸。為了避免類似的情況發生,建議以下三點:
首先,家長不要把強酸強鹼用飲料瓶裝灌;
第二,將裝有此類溶液的瓶子,放置在小朋友不能觸及的地方;
第三,一旦誤食,可餵食純牛奶或者雞蛋清,因為此類物品富含蛋白,可以和鹼起反應,起到緩衝作用,保護食管和胃腸,再及時就醫。(海都記者 曾炳光 鄭娟娟 通訊員 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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