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單位查到我有勞動仲裁記錄會拒絕錄用嗎?

2020-12-15 阿勒頗犀牛

本期我們的選題來自與國內某知名問答平臺,最近幾個有意思的問題推送給了我們工作室:

新公司背景調查能查到勞動仲裁記錄嗎?

申請勞動仲裁以後找工作有什麼影響?

新公司會不會因為勞動仲裁記錄而不給錄用我?有多大機率?

這幾個問題的瀏覽量加起來有20多萬,各路人馬都在上面貢獻自己的見解,我們仔細地過了一遍幾十個回答,發現基本上分為兩大陣營:

HR和背調公司:觀點是基本都可以查到,會有影響;

律師和勞動者:觀點是基本查不到,只有滿足特定條件才能,大概率沒有影響;

到底聽誰的呢?本期我們就給大家把實際的情況和雙方觀點給大家總結一下,來解除大家的疑問和後顧之憂。

首先得明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仲裁的記錄仲裁委是不予公開的,個人和單位也無法從網際網路上查詢到相關的信息。

並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的規定,仲裁的庭審能夠以個人隱私、雙方協商一致等為由申請不公開審理。

第二十六條 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可以說,對於單純的勞動仲裁來講,從提起仲裁到出具裁決書的整個過程中,勞動者的個人隱私和公司的信息都被保護得非常好。這期間除非是有人故意洩露,做背調的第三方是不可能查到相關信息的。

所以個別回答說勞動仲裁是能查到的,都是忽悠,不用信。

不過我們必須要提醒大家的是:

仲裁裁決完畢,一方當事人不服,去法院起訴,法院立案審理,那麼後續法院的裁判結果和強制執行會按照法律規定,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進行公示。在裁判文書網上被公示後,天X查、企X查這類軟體就會自動抓取與涉訴公司相關的信息並且在法律風險的板塊進行提示,也就間接導致勞動者的相關記錄會被一同公開。

類似的情況還有仲裁裁決作出後,用人單位逾期沒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有的勞動者選擇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司的財產。這種強制執行的文書也會在裁判文書網上有公示。

雖然所有公開的文書上,不會顯示詳細的勞動者信息(僅顯示姓名,出生年月,住所地三項)但如果是有目的性地查詢,還是可以藉助公司的名稱和勞動者的名字關聯上的。

所以我們在此正本清源,勞動仲裁本身是不會留下任何記錄的。但是如果後期一方就仲裁裁決不服進入到訴訟階段,那麼中國裁判文書網會對相關的法律文書進行公示,也就變相導致勞動者相關的記錄被公開。

具體能不能被背調公司查到,需要看仲裁後雙方是否進入到了訴訟這一步。

可能看到這裡大家會覺得有些失望,難保用人單位惡意把仲裁拖入訴訟嘛,這豈不是對勞動者非常不利?

其實沒有必要擔心。根據網上顯示的數據,人社部統計的勞動仲裁案件中,勞動者勝訴率超過80%。

多個大中型城市司法局提供的數據,勞動仲裁中雙方在庭前調解階段達成一致的比例多在50%-68%之間。

這說明什麼?一半以上的仲裁案件根本沒有走到開庭審理階段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和解了,剩下的一半裡面高達80%的案例都是勞動者勝訴。至於用人單位不服仲裁裁決,執意要把勞動者拖入訴訟的案例,我們想說一般這種法院都會要求雙方再次進行調解,畢竟司法資源有限,經過勞動仲裁的案件法院並沒有很大意願去花很多時間,都是能調就調。這部分調解成功的佔比也高達80%。

更不要提稍微正規點的公司都愛惜自己的羽毛,一旦被法院強制執行,進入失信名單或者公司實際控制人被限制消費,變成「老賴」,用人單位損失會非常大。現在各種天X查都會顯示涉訴信息和法律風險,公司的顧慮明顯比勞動者更多。

所以我們認為,如果因為擔心背調會發現勞動仲裁記錄而放棄維護自己的權利,那就有點捨本逐末了。世上的事從來就不是只有黑與白,是或否。

更重要的是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從實際情況出發,根據自己對公司的了解、案情對自身有利與否和下一步的擇業計劃等多個方面來綜合考慮,給自己量身定製維權策略和仲裁安排。

相信這是一個人保護自己能力的體現,也是工作能力,處世能力的體現。

當然啦,我們也衷心願意做你維權和發展道路上的一盞「小桔燈」,為你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願大家都能在職場上順利成長,勇往直前。

好了,本期就到這裡,每周兩次更新職場上的法律知識和見解,歡迎關注阿勒頗犀牛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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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擔心勞動仲裁證據不足?律師告訴你應提交哪些證據
    隨著勞動法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勞動者在自身權益受損時會毫不猶豫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勞動爭議適用仲裁前置程序,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除了仲裁申請書、身份證明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提交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材料。
  •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實行地域管轄嗎
    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是否實行地域管轄呢?下面由蔣冰律師進行解答: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實行地域管轄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實行地域管轄。依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實行地域管轄》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 勞動仲裁期間,舉證責任倒置,你真的懂了嗎?
    公司與勞動者的關係,有時真跟戀人似的,相愛時有多親密,分手時就有多慘烈。但是雙方真要幹起來,勞動者還真普遍處於弱勢地位,畢竟勞動者在一定程度上依附於公司。鬧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跟法院,勞動者會發現好多證據都在公司手裡,而自己手裡的證據少得可憐,想回公司去拿,我只能說你想的美!
  • 每天都有勞動仲裁,和勞動糾紛的委託,公司就不怕勞動仲裁嗎?
    近些年,勞動爭議糾紛越來越多,一方面是人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但另一方面也顯示出,公司還有好多不正規的地方,實踐中,對員工合法利益的侵害還是比較嚴重的。公司與個人一旦有了勞動糾紛,基本上都是公司處於強勢地位,員工處於弱勢地位,但好多員工還是選擇了勞動仲裁,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好多人不禁要問,公司難道不怕勞動仲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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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這個崗位一直掛在求職網站,上周三就面試過了,這周一收到錄用通知,今天說取消,不得不懷疑這個企業的工作方式和管理能力。關鍵是朋友因此已經拒絕了另兩家單位的橄欖枝。如今工作相比往年難找,何況年前辭職至此,朋友很是惱怒又無奈這家企業的作為。職場中,這類現象經常出現。那麼,公司給求職者發了Offer,能單方面撤銷錄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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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開離職證明 公司被判賠償­  曾女士離職後,因原單位一直未開具離職證明,導致新單位不予錄用。為此,她起訴原單位要求賠償損失。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依法判令曾女士獲賠8000元。­  曾女士曾入職一家公司擔任研發類崗位。過了半年試用期後,她覺得公司的制度和工作環境和預想不太一樣,就決定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