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下班買五個蘋果回來,如果看到西瓜,就買一個。」
老公回家,手裡拿著一個蘋果回家了。
所謂歧義,就是一句話在理解上會產生兩種以上的意思。
上面那個段子中老婆說的話,怎麼解釋?老公可以說沒做錯。老婆的意思是:買幾個蘋果,這是一件事;如果有西瓜,就買一個西瓜回來,這是另外一件事。
老公的理解是:如果沒看見西瓜,就買五個蘋果;如果看見有西瓜,就買一個。這樣理解其實也沒錯。
問題出在哪裡?
表達不完整!
如果換成「如果看到西瓜,就再買個西瓜回來」,就不會出現上面的狀況了。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在表達時經常使用省略。在一般的語境下,雙方都能達成共識,理解一致。上面這個段子裡的狀況出現的概率很小。
但是,我們在溝通過程中,還是要儘量避免歧義的產生,以免產生誤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溝通歧義,主要出現在表達環節。
表達語言的不完整、模稜兩可,就會導致對方在理解過程中有可能不能領會到表達者的真實意思。
我們來看看,歧義有哪些類型。
一、多義字(詞)產生歧義
同一個字或詞,有兩個以上的解釋,導致語義含糊不清。這類情況的歧義出現最為普遍。
無錫曾經發生過一個真實的案例:
甲向好朋友乙借了十萬元做生意,並寫了借條,一年之內還清。
一年到期了,由於甲經營不善,沒能賺到錢,但借的錢要還啊。
於是跟乙商量先還五萬,剩下五萬一年之內再還清。乙同意了。
然而,甲為了省事,就在原來欠條下面補了一句話:「還借款五萬元」。
一年以後,當甲拿著五萬元準備還給乙的時候,乙說,還有十萬什麼時候還?
甲一臉驚愕,我一共借了十萬,上次還了五萬,這次又還了五萬,不是還清了嗎?哪裡還有十萬?
乙指著借條說:「這不清清楚楚嗎?先借了十萬,後來又借了五萬元?」
兩人爭執不下,最後對簿公堂。
結果是,法院判決:甲還需要還乙十萬元。
撇開乙的為人,我們分析一下,問題出在哪裡?
顯而易見,甲借條中的「還」字出了問題。
這個字不用多說,小學語文水平都理解,「還」字的兩個解釋。
「他走了」
各位理解一下是什麼意思?「走了」,至少有兩個不同的解釋:
1)可以理解成「他離開這裡了」
2)也可以理解成「他去世了」
「他背著他媳婦幹了很多事」
「他走了一個鐘頭」
這兩句話句話有什麼問題,各位自己體會一下,你是怎麼理解的?可以留言分享一下。
二、兼類詞引起歧義
漢語中,同一個詞可以有不同的詞性,既可以是名詞,也可以是動詞,這類詞叫兼類詞;可以是連詞,也可以是介詞。由於詞性不同,整句話的意思也大相逕庭。
「這輛車沒鎖」
「鎖」既可以當動詞,也可以是名詞,詞性不同,意義不同。
「在學校,只有我跟他學過遊泳」。
「跟」是連詞:我和他一起學遊泳;若是介詞,我向他學習遊泳。
三、省略語產生歧義
「他有一個漂亮女兒,在銀行工作」
到底誰在銀行工作?是「他」?還是「他女兒」?
這裡省略了主語,導致歧義。
四、詞語範圍限定含糊引起歧義
比如:「三個學校的教授來給我們做指導。」
由於「三個」這個數量詞沒有規定範圍,導致這「三個」指的是三個學校教授呢?還是同一個學校的三個教授。
六、語法結構切分不明確
又叫「同型異構」,同一句話,由於語法結構不同的切分,造成歧義。
「咬死了獵人的狗」
既可以是動賓結構,解釋為:獵人的狗被咬死了;也可以是偏正結構,解釋為:狗咬死了獵人。
還有比如「我見到你那年才15歲」
……
歧義,在人際溝通中是非常常見的現象,由於產生歧義,對傾聽者造成摸稜兩可、含糊不清的理解,嚴重影響溝通效果。
那怎麼減少甚至消除語言的歧義?
別無他法,在語言上下功夫,多做語言表達準確性的訓練。還有就是說話時,儘量要是語言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