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鐵法院在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試點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

2021-01-09 澎湃新聞
上鐵法院在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試點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

2020-04-15 15:0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咦?這些庭審好像有點不一樣——

兩天三庭

覆蓋民事、刑事、行政三類案件

書記員從「有」到「無」

究竟怎麼回事?

(朋友們,你的心中是否有很多問號?)

原來,自2020年4月1日起

上海法院啟動為期6個月的

運用現代科技

深化庭審記錄改革試點工作

為貫徹落實市高院關於深化庭審記錄改革試點工作的部署要求,優化審判資源配置,提高庭審質效,提升司法公信力,4月13日至14日,上鐵法院作為首批庭審記錄改革試點法院之一,嘗試運用庭審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的方式開庭審理了三起案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各審判領域,並根據案件情況分別採取書記員全程出庭製作要點式庭審筆記、完成開庭準備工作後退庭和全程不出庭等不同工作模式,深入探索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改革工作。

實施準備

根據最高法院及上海法院的相關規定,上鐵法院擬定了相關落實辦法,細化明確了組織領導、適用範圍、操作規範、職責分工、階段目標等具體內容,以標準促規範,以規範促改革。

同時在運維保障方面,及時升級法庭配備,並安排技術人員加強日常庭審設備巡查及庭審過程中設備運行的實時監控,確保庭審軟硬體設備運行正常。

(▲庭前系統調試)

庭審情況

4月13日14:00 ,上鐵法院第十五法庭

民事法官徐曄斐,適用錄音錄像替代筆錄的方式,開庭審理一起貨運代理合同糾紛案,和書記員張徽海一前一後步入法庭。(書記員全程出庭,製作要點式庭審筆記,供法官製作裁判文書、庭審活動信息存檔等)

4月13日15:00,上鐵法院第一法庭

刑事法官施佳黎,適用錄音錄像替代筆錄的方式,開庭審理一起涉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案件。(書記員徐美娟在庭審前事先完成當事人身份核對等庭前準備工作,法官宣布開庭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後退庭。)

4月14日14:00,上鐵法院第二十法庭

行政法官倪蕾,適用錄音錄像替代筆錄的方式,開庭審理一起交通行政處罰案件。(書記員戴冠,庭審前事先完成當事人身份核對等庭前準備工作,法官宣布開庭前退庭)

法官在案件審理前均徵得當事人同意,並在程序開始及最後陳述階段分別對當事人進行了庭審方式和注意事項等情況的告知。

三起案件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對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表示接受,庭審過程流暢,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組織培訓

針對法官及審判輔助人員在適用錄音錄像替代筆錄中遇到的問題,院司改辦展開現場培訓,進一步統一改革試點認識,並結合實際,就具體步驟、操作要點、注意事項等進行交流和培訓。

(▲現場培訓)

說到這裡,想必大家已經對

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有所了解

那麼,庭審記錄改革試點工作推行後

都產生了哪些影響呢?

運用現代科技手段輔助庭審工作,在緩解書記員繁重工作的同時,也有效提升了庭審記錄的質效,對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積極作用。

1

優化程序,實現方便快捷

傳統庭審過程中,法官和當事人發言往往要放慢語速以便書記員準確記錄;庭審後,當事人也要花費大量時間核對筆錄。改革後, 法官無須等待書記員記錄,當事人無須確認書面記錄是否有誤,節省開庭時間,庭審更加流暢。

(▲當事人在生成的庭審記錄上簽字確認)

2

技術支撐,保障安全準確

同步錄音錄像運用融合區塊鏈、智能語音轉換、錄音錄像等技術手段,將整個庭審活動真實、完整地記錄下來,當事人的原話被保留下來,更好地貫徹直接言辭原則,實現從「歸納式記錄」向「鏡像式記錄」轉變,保證了庭審記錄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智能語音轉換)

3

優化資源,提高庭審質效

開展庭審記錄改革,書記員在多數案件中只需進行開庭前準備工作即可離場甚至不用到庭記錄,即使需要全程在庭,也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製作要點式的庭審筆記,以集中精力從事其他輔助性工作。庭審記錄方式改革有效地提升了開庭審理的質量、效率和效果。

(▲完成庭前準備後,書記員即可退庭)

下一步,上鐵法院將積極穩妥推進試點改革,並根據高院指導要求和試行實踐及時優化完善,紮實推動庭審記錄改革各項目標任務精準落地。

編 輯 | 陶 韜 石美琪

原標題:《上鐵法院在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試點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

  • 書摘: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庭審錄音錄像,經當事人同意的,可以替代法庭筆錄
    在審判實踐中,此類案件的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一般都不太願意在庭審結束後再耗費時間核對法庭筆錄並籤字。為此,《若干規定》將可以替代法庭筆錄的庭審錄音錄像的適用範圍限定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2.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在《若干規定》的修訂過程中,全國人大法工委等部門提出意見,應當充分考慮尊重和保護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 庭審錄像替代筆錄 四川崇州法院首次使用這種庭審方式審理民事案件
    封面新聞記者 鍾曉璐近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元通法庭在線審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並當庭宣判。記者了解到,與以往審理方式不同的是,本次庭審並無庭審筆錄,取得代之的則是庭審的現場錄像。開庭前,主審法官在庭前分別徵求原被告意見,雙方均同意使用庭審錄像替代庭審筆錄。
  • 徐匯法院探索智慧庭審 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
    新民晚報訊 (記者 袁瑋)自上海法院庭審記錄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徐匯法院推進錄音錄像替代法庭筆錄及音字轉換技術的法庭應用。截至4月10日,累計運用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開庭61件。圖說:徐匯法院探索智慧庭審,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 徐匯法院供圖4月9日13:50,徐匯法院第二法庭,一起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即將開庭。法院知產庭法官俞海苓和書記員張琤步入法庭,俞海苓登錄「上海法院智慧庭審系統」,選擇即將開庭審理的案件,點擊「準備開庭」後開始庭前準備工作。
  • 當事人參加庭審記錄改革案件庭審 需要注意的8個問題
    落實庭審活動全程錄音錄像的要求,探索使用庭審錄音錄像簡化或者替代書記員法庭記錄。」《關於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法釋[2017]5號)第八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庭審錄音錄像,經當事人同意的,可以替代法庭筆錄。」02庭改模式對訴訟參與人來說有什麼好處呢?
  • 長沙市天心區法院首試 「無人記錄」庭審模式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於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第八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庭審錄音錄像,經當事人同意的,可以替代法庭筆錄。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將替代法庭筆錄的庭審錄音錄像同步保存在伺服器或者刻錄成光碟,並由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對其完整性校驗值籤字或者採取其他方法進行確認。
  • 北京三中院首試「無人記錄」庭審方式 案件平均審理時長縮短46%
    、《關於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法釋[2017]5號)及《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法[2020]10號)為制度依據,自2020年3月19日啟動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的記錄方式改革,施行以來,共有89件案件通過庭審錄音錄像方式進行記錄,案件平均審理時長縮短46%。
  • 「無書記員」庭審,興慶區法院開啟速裁新模式
    「無書記員」庭審,興慶區法院開啟速裁新模式為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合法訴訟權益,有效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滿足人民群眾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紛需求,進一步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升審判工作質效和公信力,2020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
  • 最高法司法改革:錄音錄像將取代書記員記錄 建領城達
    創新刑事速裁工作機制。總結刑事速裁程序試點經驗,加強偵查、起訴、審判程序的銜接配合。推廣在看守所、執法辦案單位等場所內建立速裁辦公區,推動案件信息共享及案卷無紙化流轉,促進案件辦理的簡化提速。     6. 簡化行政案件審理程序。
  • 陝西女工程師案二審再次開庭:辯護律師查閱錄音錄像發現多處與筆錄...
    在2018年的雙喜村兩委換屆選舉中,李思俠因護路事件深度介入村兩委選舉。2019年2月12日,李思俠與雙喜村村民張海成、魏智波被石泉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公訴機關認為,李思俠等人的舉報存在誇大和誹謗,設限寬墩導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換屆選舉中「以維護村道、防止權力旁落為由,煽動村民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惡勢力犯罪。
  • 村官被控黑社會案開庭,律師要求控方出具偵查筆錄對應錄音錄像
    自2020年10月12日起連續12天,潘海文案在海口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法庭上,潘海文的辯護律師為被告人做無罪辯護,稱存在多項程序違法和存疑證據,堅持要求控方出具偵查筆錄對應的錄音錄像,庭審雙方激辯。辯護律師:存在多項程序違法長達12天的庭審,控辯雙方相當一部分時間圍繞程序問題展開。潘海文的辯護律師認為存在多項程序違法,如四個證人連續兩天在法庭外等候傳喚出庭作證,合議庭拒絕證人出庭作證違法,拒絕辯護律師申請調取關鍵證據違法,法庭未通知當事人(被害人)出庭違法,拒絕給辯護律師複製偵查筆錄對應的錄音錄像違法。
  • 村官被控涉黑開庭 律師要求控方出具偵查筆錄對應錄音錄像
    自2020年10月12日起連續12天,潘海文案在海口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法庭上,潘海文的辯護律師王發旭為其做無罪辯護,稱該案存在多項程序違法和存疑證據,堅持要求控方出具偵查筆錄對應的錄音錄像,庭審雙方激辯。村委會主任被控涉黑律師稱案件存在多項程序違法潘海文是海南省萬寧市萬城鎮永範村委會主任、黨支部書記,任該職務十餘年,現因涉黑被提起公訴。
  • 同步訊問錄音錄像不應當成為司法的自娛自樂
    那麼,同步訊問錄音錄像是否能用於證明案件事實?如果可以,那麼,同步錄音錄像就是證據,這是毫無疑問的。很顯然,同步錄音錄像是記錄偵查人員對案件訊問的經過,本質上與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筆錄是一樣的,區別只在於載體不同,甚至,同步錄音錄像比供述筆錄更加形象客觀地展示訊問的過程。一直以來司法實踐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筆錄都是作為證據使用,同步錄音錄像就更應當屬於刑事案件的證據。
  • 內地法院首次嘗試小額訴訟庭審無人記錄
    中新網廣州1月22日電 (索有為 黃彩華 吳小婉)記者22日從廣東省東莞市第二法院獲悉,該院剛快速審結了一宗小額訴訟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在該案審理過程中,法院全程進行錄音錄像,不另設書記員記錄庭審筆錄,有效提高庭審效率。這種做法是參考了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做法,在內地法院司法實踐中尚屬首次。  據悉,東莞市第二法院立案庭庭長江和平法官日前主持了這場無人記錄的庭審,由攝像頭全程記錄了庭審的過程。  這是一起非常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
  • 法官偽造庭審筆錄 案件未開庭即判決
    東方網12月3日消息:開封一名法官,在審判一起債務糾紛時,指使書記員偽造庭審筆錄,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便作出判決。近日,開封市龍亭區法院判決該法官犯民事枉法裁判罪。  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12月至2003年6月,薛某在擔任開封市順河區法院民四庭庭長期間,審理了工商銀行開封分行行宮角支行訴借款方開封市紡織器材廠及擔保方河南第三紡織器材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薛某指使書記員偽造庭審筆錄,並違背事實和法律,判決開封市紡織器材廠償還工商銀行借款50萬元,河南第三紡織器材廠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判決書至今沒有送達被告方。
  • 廣東省東莞法院首嘗小額訴訟庭審無人記錄
    在該案審理過程中,法院全程進行錄音錄像,不另設書記員記錄庭審筆錄,有效提高庭審效率,並使書記員從庭審中解放出來。該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在全院小額訴訟案件中推廣庭審錄像無人記錄。據悉,這種做法是參考了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做法。  這是一起非常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2011年12月16日,司機鄧某駕駛一輛小車途經東莞市大朗鎮黎貝嶺新市場路段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梁某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 淺析庭審筆錄能否作為證據使用
    在民事訴訟時,當事人有時會以此案的庭審筆錄所涉及的案件事實作為彼案的證據,或者同一法律關係的案件,前案原告撤訴再起訴,後案被告將前案的庭審筆錄作為證據。然而,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並未將庭審筆錄列為證據種類,實踐中,對於庭審筆錄能否作為證據為法院採信,往往容易引發爭議。
  • 淺論當前庭審筆錄所面臨的問題及解決方法
    雖然許多的法院已在庭審中配備了速錄員,或進行同步錄音錄像 ,但現行訴訟法只規定了法庭審理的全部活動由書記員記入筆錄,其權威性毋庸質疑。庭審筆錄所採用的資源較為合理,符合公正與效率的雙重要求。訴訟的價值不等同於裁判結果,也體現在庭審筆錄所描述的過程之中。庭審筆錄為裁判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卻不依附於裁判。再言,判決可能被改判或撤銷,庭審筆錄卻不能主觀的重複作出或隨意更改。
  • 洛陽法院發布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試點改革典型案例
    改革試點以來,洛陽中院結合審判實際,將二審獨任制適用與民事案件簡案快審相結合,將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適用正確,二審能夠適用獨任制且可以通過速裁方式審理的案件統一由3個民事速裁團隊進行審理,同時民事速裁團隊向前對接3個專業調解團隊、向後銜接5個專業民事審判庭,有效實現了「訴調對接、繁簡分流」。
  • 下花園區法院網上開庭「雲」審理一起刑事案件
    12月18日,下花園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刑事案件。開庭前,該院主審法官聯繫取保候審被告人肖某某時得知其因意外事故摔斷腿,目前已回到河南老家養傷,基於防控疫情以及進一步減少當事人訴累,實現簡案快辦目標等原因,依託智慧法院平臺
  • 最高人民法院:借條裡寫上這句話,打官司更輕鬆!
    總結刑事速裁程序試點經驗,加強偵查、起訴、審判程序的銜接配合。推廣在看守所、執法辦案單位等場所內建立速裁辦公區,推動案件信息共享及案卷無紙化流轉,促進案件辦理的簡化提速。  6.簡化行政案件審理程序。對於已經立案但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行政案件,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逕行裁定駁回起訴。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探索建立行政速裁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