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記者 袁瑋)自上海法院庭審記錄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徐匯法院推進錄音錄像替代法庭筆錄及音字轉換技術的法庭應用。截至4月10日,累計運用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開庭61件。
圖說:徐匯法院探索智慧庭審,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 徐匯法院供圖
4月9日13:50,徐匯法院第二法庭,一起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即將開庭。法院知產庭法官俞海苓和書記員張琤步入法庭,俞海苓登錄「上海法院智慧庭審系統」,選擇即將開庭審理的案件,點擊「準備開庭」後開始庭前準備工作。早前,俞海苓事先向當事人介紹了「庭審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的優勢,在發送開庭傳票時讓書記員向當事人一併寄送《庭審記錄方式告知書》。庭前,法官告知當事人庭審中講普通話,並核實當事人身份、檢測錄音錄像、監控及智能語音系統等。庭審中,系統將自動識別話筒角色,如審判長、原告、被告等,並在音字轉換時自行切換段落。14:00,俞海苓點擊「開庭」,庭審正式開始,庭審錄音錄像及智能語音系統同步開啟。
智慧庭審系統中的法庭質證環節,法官可以點擊「電子質證」,啟動無紙化示證和質證模塊,在「示證區」與「查閱區」切換,靈活調取電子卷宗內的證據材料,並將示證界面分享至當事人面前的屏幕,進行全屏、放大、標記、取消標記等操作演示。庭審中,如案件涉及當事人隱私的,可點擊「休庭」暫停錄音錄像及語音轉寫,待不公開舉證活動結束後再點擊「開庭」恢復庭審。最後陳述階段,法官可提示當事人是否需要糾正或補充已經錄音錄像的事實陳述和法律意見,得到回覆後,點擊「閉庭」結束錄音錄像及轉寫,庭審即告完成。整個庭審中,法官不用翻閱書面卷宗材料,而是全程在電腦屏幕上調閱電子卷宗,相比以往,庭審時間節省了約三分之一。
庭審結束後,系統自動上傳庭審錄音錄像,法官將音字轉換材料也一鍵上傳,實現錄音錄像和文字材料雙備份保存。隨後,法官點擊「元數據表」模塊,系統自動生成《上海法院庭審錄音錄像文件元數據記錄表》,訴訟參與人在記錄表上電子籤名,隨後電子卷宗材料入卷歸檔。結案後,庭審錄音錄像檔案將離線備份,確保原始記錄得到長期安全保存。法官可以在系統內查看庭審的錄音錄像及音字轉換材料。在音字轉換材料中,法官可以看到自己在庭審過程中所做的標記,並可添加新標記,還可以選中部分文字,點擊「回聽」,音頻將自動定位至相應部分開始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