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弟弟搶我玩具。」
「媽媽,姐姐不和我玩,還說我笨。」
「媽媽,姐姐把我的糖吃了!」
一個孩子的時候,羨慕生二胎的。等有了二胎後,倆孩子天天吵架,打鬧,動不動就找你來評理,又開始羨慕只有一個娃的。
聽了這個二胎媽媽的故事,我也想起我小時候。那時候還沒有計劃生育,家有兄弟姐妹5人,我是最小的。每次我們幾個發生糾紛後,爸爸媽媽總會向著我:「你們是姐姐、哥哥,就不能讓著點兒妹妹。」天下老的向小的,一點沒錯。
對於孩子吵架、打鬧這件事,多數父母的做法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和萬事興的固有方法。如果趕上父母比較疲勞,等待孩子們的就不是勸解了,往往是嚴厲訓斥,甚至打罵。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兄弟鬩牆這種事也是兄說兄有理,妹說妹有理。父母往往被他們吵得暈頭轉向,最後的判決也很難公允。被冤枉的孩子認為父母偏心,得到便宜的孩子會變本加厲,一場糾紛下來,沒有勝利者。
對於這件事,我也是深有體會,姐姐的女兒和墨墨關係很好,兩個人經常在一起玩,自然糾紛不斷。後來看了一篇報導後,我掌握應對孩子吵架的訣竅——教會他們吵架。
在以色列有所幼兒園,孩子們彼此也會發生爭執,老師解決的辦法是:提供一個獨立場所,讓他們自己協商、解決。有一次,一個小男孩把小女孩的鉛筆弄折了,他們就跑到老師那裡告狀。
老師告訴孩子們一個道理:「兩個人彼此有意見,發生爭執很正常。但是我們應該找到解決糾紛的辦法。現在我們啟用和平桌,你們兩個可以吵架,但是必須做到一人一句,說話時要說出自己的感受。」
女孩子先開口:「他把我鉛筆弄壞了, 那是我爸爸給我的生日禮物。我很生氣、」
男孩說:「我很喜歡她的鉛筆,我只是想看看,你不同意,我才搶的。」
女孩說:「你喜歡我的鉛筆,想看,可以告訴我,不能搶。」
男孩說:「對不起,我下次會先問你的。我也有一些玩具,我們可以一起玩。」
一次不可調和的吵鬧,兩個孩子很快就自己解決了。
同樣是孩子之間的吵鬧,這裡卻沒有老師發火和說教,在短短兩分鐘內讓孩子知道了如何表達情緒、同理心,學會了如何協商,解決問題、如何道歉與接受道歉。
從中我明白一個道理:把孩子的事情留給孩子,除非在特殊情況下,父母不應該介入。當然在這之前,父母應該培養孩子解決糾紛的能力和做法。
看了這個老師的做法後,我把這個做法移植到我們家兩個小公主身上。我給她們倆制定了協商時的規矩。
1、每個人輪流說出自己的想法和感受。這時另一個人只能聽,不能說話。
2、說話時,必須告訴對方你的感受。
3、兩人協商解決辦法。協商不僅要解決這次糾紛,還有確定以後類似事情的解決方法。
4、吵架時,誰也不用讓著誰,可以沒大沒小。如果沒有就結果,那就繼續吵。
5、吵完後,告訴我事情的協商結果。
有一次,這倆活寶又因為玩具吵起來了,小女兒過來告狀。我想是時候顯示真正的技術了。我就把他們請到了談判室。本以為他們會吵上半小時,結果沒有幾分鐘出來,問題解決了。他們一致認為:「想玩對方的玩具,要先和對方說。但是對方想玩時,就必須歸還。」
通過幾次吵架後,兩個孩子清楚了對方的性格和底線,彼此之間越來越默契,吵架的次數越來越少,時間也越來越短,真正需要介入的事情,至今沒有發生過。
父母處理孩子吵架的建議
1、孩子吵架可以沒大沒小,誰也不必讓著誰。
2、不要害怕他們吵架,應該教會他們表達感受和想法的方法。(吵架的方法)
3、吵架也是成長,可以提升孩子的語言能力、觀察力、溝通能力、談判能力。
4、孩子吵架時,父母做到眼不見心不煩,把孩子的事情留給他們自己解決。
對父母的話
孩子之前發生爭吵,打鬧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我們要幫助孩子學會溝通、協商、解決糾紛的能力,而父母的介入,恰恰是剝奪了孩子成長的機會。
還是那句話,把孩子的事情留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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