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們無需再爭房產權了!明年起,父母的老房子,統統按這樣繼承

2020-12-14 探房杜咔咔

從古至今,房子一直都是人們討論的頭等大事。房子是一個人在城市立足的根本,沒有房子對我們來說到哪裡都是流浪與漂泊像是浮萍一樣。所以在人們心中房子是人生的第一大事。尤其像現在的房價漲得這麼快,房產也就帶有了投資的性質。

所以,在家長的眼中,房子不再僅僅是自己的住所,也還是一項固定資產,以後還可以讓自己的子女繼承。根據58、安居客研究院最新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城鎮居民家庭資產以實物為主,佔到了8成,其中74.2%為住房資產,戶均為187.8萬元。

有很多的父母自己辛辛苦苦的工作了一輩子,就是想著為孩子多掙點兒錢,多積累點兒財富。所以當房產成為了中國家庭最主要的資時,那麼問題也就隨之而來了。

如果家中只有一個孩子還好,但如果有多個孩子怎麼辦呢?怎麼做才能做到房產的平均分配呢?要知道,如今的社會有很多家庭群員就曾為房子爭得眼紅耳赤,甚至大打出手,不惜翻臉。

所以,國家為了子女們再也不用為了「紅本子」爭得頭破血流,也是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於2021年1月1日正式的實施。就是說從明年開始,房產的繼承是要按照新的規定來。

01

1、立遺囑有兩種新方式。

以前立遺囑一般都是採用手寫或者錄音的形式,或者直接到公證處立遺囑,不過這種方式有局限性,適用的範圍不廣,而且更改起來比較麻煩,需要頻繁往來公證處。

所以現在新增了「錄像遺囑」和「列印遺囑」兩種形式,相對來說這兩種方式更加方便,不過也有條件限制,即在立遺囑的時候需要兩個或者以上的見證人,且要籤名和註明日期,可能有人對此表示不理解,其實這樣是為了防止出現老人被「脅迫」的情況。

2、擴大代位繼承人範圍。

過去,繼承法往往僅將子女或者父母等作為法定繼承人。不過,新《民法典》對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做了擴大,若第一、第二順位繼承人都沒有了的情況下,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也被列入法定繼承人範圍,享有繼承權。這樣一來,就避免無孩、失獨家庭的房產淪為無主遺產。

比如,小明的叔叔沒有子女,因此長期由小明負責照顧。某天,小明叔叔出門旅遊不幸遭遇車禍身亡,此時小明叔叔留下的房產可以由小明繼承。

3、增設「寬恕」制度。

人都有犯錯的時候,俗話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子女對父母來說,手心手背都是肉,希望他們都過得好。舉個例子,大兒子小李結婚以後,感覺整個人都變了,對生病的父母不聞不問,照顧父母的重任就落在了小兒子身上,父母一氣之下,立了一份遺囑,將所有財產歸小兒子。幾年後,大兒子家也遇到困難,照顧父母越發困難,突然開竅的小李接棒弟弟繼續照顧起老人。

父母看在眼裡,又重新擬定了一份遺囑,將大兒子一併列入繼承人,按照新規,對繼承人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將其列入繼承人,重新獲得繼承權。

02

以上就是在新規下,關於財產的分配繼承方面有了更多的選擇,父母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將財產分配給子女,子女也不用再為房產權等大宗財富而爭執不下,如此,更有利於家庭和睦和親情的維繫。

相關焦點

  • 明年起,繼承父母的老房子,統統按「新規」處理!子女爭也沒用【圖文】
    現在的90後、00後雖然漸漸習慣了歐洲國家年輕人租房居住的生活方式,一方面是他們確實無力承擔現在的高房價,另一方面是祖輩們早已為他們鋪墊好了道路,我們壓根不缺房子住,所以也根本不用為買房而發愁。馬雲曾經說過,未來一對年輕人可能至少要繼承長輩們5套房產,所以未來房子不稀缺,房價也會回歸到合理水平。
  • 明年起,繼承父母房子統統按「新規」辦!子女不必再爭了!
    >其一、明年起,子女不再具備唯一繼承人資格根據《民法典》新規,繼承分為第一、第二、第三繼承人順序,子女雖處於第一繼承人序列中,但仍不是唯一繼承人,被繼承人配偶、父母同為第一繼承人,換言之,子女不再具備唯一繼承人資格,父母若生前未把子女作為唯一繼承人,那麼房子很難完全歸子女所有。
  • 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明年起「新規」有變,子女爭也沒用
    對於90後、00後這些年輕人來說,他們真正要擔心的不應該是買房問題,而是房子的繼承問題。有人可能會說,房產權繼承很簡單,父母的房產自然是傳給自己有血緣關係的下一代。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這分很多情況:對於獨生子女,父母的房產最終都是自己的,但我國很多70後、80後兄弟姐妹比較多,而且隨著二胎政策放開,未來很多家庭都不止一個孩子,所以房屋的繼承問題就會更加複雜。
  • 明年起,繼承父母的老房子,統統按「新規」執行,子女爭也沒用
    但就是這樣的情況,導致老人去世後,子女們為了爭奪遺產,爭奪房子的歸屬權,而大打出手。這樣的情況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但誰也不願意放棄自己繼承的財產。有句老話說得好,「親兄弟,明算帳」,一對兄弟小時候再親,結婚後終歸是有了家庭的隔板,爭奪遺產也是非常常見的事情。
  • 明年起,繼承父母的房子,全按4大「新規」辦!子女不接受也沒用...
    比如前幾日沸沸揚揚的上海老人把300萬房產贈送給無親無故但照顧自己很多年的水果攤攤主,隨後親戚知道後來「爭奪」房產繼承權;其二、法律法規不完善、不嚴謹,即一些「老規定」不能妥善解決新問題。比如,父母終前立了兩份遺囑,公證遺囑(在前)和文字遺囑(在後),但父母的最後真實心願是想按照文字遺囑分配存款和房產,但原有的法規明確表示,公證遺囑優先。
  • 父母有房的注意了,未來房產繼承統統按新規處理,再爭也沒用
    因此對於現在的人來說,一定要了解如何繼承父母留下的財產,避免未來有不必要的麻煩。父母有房的注意了,未來房產繼承統統按新規處理,再爭也沒用。對於現在的人來說,買房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大多數人都是想要將房子留給自己的孩子。
  • 繼承父母房產出新規,明年起統統這樣處理,再爭房產也沒用!
    此外,超過96%的城市居民擁有自己的住房,其中一套住房佔比最大(58.4%),31%的人擁有兩套住房,超過10%的人擁有三套或三套以上住房,這意味著大多數家庭的子女將來至少要繼承一套住房。
  • 城鎮子女請注意,2021年起,留在農村的老房子,統統按「新規」處理
    不過對於這部分群體來說,雖然長期居住在城市,但是農村老家依然有父母留下來的老房子,這些老房子未來該如何處理呢?對於那些戶口已經遷到城市的農村人,還有資格繼承農村的老房子嗎?今天就帶大家來看一看新規下老房子該如何繼承。
  • 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明年起,全按「新規」辦,子女要留意
    事實上,曾經不止一位專家說過,未來年輕人根本不用為買房發愁,20年後兩個年輕人可能要繼承管理5套以上房產。所以這就產生了一個很多人現在不重視但是又不得不面對的重要問題:未來房產繼承問題。尤其是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情況下,面對隨隨便便一套房子可能市值就有四五百萬,如果完全繼承下來,可能一輩子都不用再辛辛苦苦奮鬥了。
  • 房產繼承新規要來了,父母的老房子無需再爭了
    於是剛需們也看到了買房的希望。 其實國家早已想到了這一點,關於房產繼承的問題有了新的規定。繼承新規將於明年元旦正式實施。也就是說,再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子女繼承房產就要按照新規處理了,新規下無需再爭了!
  • 新規下,繼承父母房產要注意「這5點」,明年起統統要「這樣做」
    如此巨大的一筆房產財富對於一個家庭來講都是極其重要的,所以房產繼承就顯得尤為重要。國家將頒布的《民法典》幫助我們解決了很多在繼承房產方面的問題,這部法典從明年起正式實施,也就表明在繼承房產方面明年起統統「這樣做」,一共包含7方面。
  • 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新規下,2021年起這樣辦,子女不用爭
    所以說,父母們積累了這麼多的房子,將來如何分配給子女?這將越來越成為擺在檯面上的一個大問題。一套房子價值100萬-500萬元,誰能多擁有一套就能少奮鬥30年,所以子女們為了爭父母房產,對簿公堂的情況也數見不鮮。這一點,在2020年1月1日開始的新《民法典》有規定,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新規下,2021年起父母房子一律這樣辦,子女不用再爭。
  • 房產無需再爭!從2021年起,子女不用爭產了,統統「這樣處理」!
    然而,中國人對買房總是有一種「執念」,那就是無論房價再高,中國人也會貸款買房。在這樣的背景下,可以想像,如果你中能有一套房子,就相當於握有一筆財富。很多老人擁有的房子都是地理位置較好的老房子。一旦發生拆遷,「一夜暴富」也就是分分鐘吧!然而,由於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大多數家庭只有一兩個孩子。
  • 父母有房的注意了,從明年起,房產過戶統統按新規處理 再爭也沒用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如何把這樣一筆巨大的資產最大限度地、順利地傳給子女,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隨著父母的離去,許多家庭因房產繼承和分割而產生矛盾,甚至最終「對簿公堂」。
  • 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注意了,2021年起,房產繼承有新規
    現在的房子,不僅是子女結婚的門檻,還成為了孩子享受優質教育資源的墊腳石。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卻不得不面對一個棘手的問題,那就是子女繼承父母房產。畢竟,現實就是這樣,有的子女為了獲得父母生房產而對簿公堂,最後連親兄弟都做不成了。一旦處理不當,不僅會造成經濟損失,還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 家庭子女注意了:新規下,4種情況不能繼承房產,再爭也沒用!
    41.5%,平均每個家庭擁有1.5套房,從住房存量來看,基本滿足了當代人的居住需求,人生總有生老病死的一天,到頭來父母的房子都會由子女繼承,然而,隨著我國的《繼承法》逐漸由《民法典》取代,子女也存在著不能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了,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哪些情況下不能繼承房產:一、房產權是多人共有產權舉個例子:老王夫妻有兩一兒一女,夫妻倆在結婚後共同購買一套房子,房產證上面只寫了老王一個人的名字
  • 房產權不需要再爭了!國家頒布四大新規,父母去世後房產這樣分配
    尤其是對於一些上了年紀的人來說更是偏好,畢竟對他們來說,購買來房子之後不僅自己可以居住,另外房子作為一個比較貴重的固定資產也可以繼承給子女。一般家庭當中,如果只有一個子女的話,那麼父母的房子以後自然是繼承給子女的。但對於一些70、80後來說,大部分都是有兄弟姐妹的,當家中的兄弟姐妹比較多的時候,在父母年老去世之後,房子到底是要繼承給誰?往往會引來很多的糾紛。
  • 繼承父母房產出新規,2021年起統統這樣處理,再爭房產也沒用!
    為此,國家有關部門修訂了《民法》中關於房屋繼承的規定。無需「打架」房子。從明年開始,將按照新規定處理父母的住所的遺產。繼承範圍擴大,過去繼承的第一順序自然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而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留心了,從2021年起統統按「新規」處理
    舉個例子,無子女的張爺爺由於生前並未立遺囑,去世後贍養人也是無權繼承張爺爺的房產,通常情況下是「屬於」張爺爺的兄弟或者其他親人,所以關於房產繼承這一塊,生前立遺囑很有必要!好在最新的規定已考慮到相關問題,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留心了!新規下,2021年起統統「這樣」處理,父母和子女都有必要提早知曉,同時可以預防子女不孝等問題。
  • 明年起,父母的房子全部按「新規」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實行,其中就對父母的房產如何通過繼承的方式轉讓給子女們做出了詳細的規定也就是說,「繼承權」新規,2021年起,父母房產統統按「新規」處置。,有很多兄弟姐妹們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講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須按照自己的意見立遺囑,不然就有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