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房的注意了,從明年起,房產過戶統統按新規處理 再爭也沒用

2020-12-22 騰訊網

文:未央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對於中國人來說,房子不僅是家的象徵,更是一筆巨大的財富。相關機構數據顯示,目前房地產已經佔據了家庭財富的70%以上。因此,對於很多普通家庭來說,父母辛苦了一輩子,留給孩子最大的財富可能就是房子了。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如何把這樣一筆巨大的資產最大限度地、順利地傳給子女,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隨著父母的離去,許多家庭因房產繼承和分割而產生矛盾,甚至最終「對簿公堂」。

正是因為房子對中國人來說太重要了,所以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出現房產分配的糾紛。畢竟,只有一小部分年輕人能憑自己的能力買房。許多房子都是老一代人拼命幹活換來的。這時候就會出現一個問題,父母想的是等到孩子長大之後,將房子過戶給子女。

然而,大多數人不明白房地產過戶是應該在生前進行還是在離世後進行。事實上,在房產過戶的「新規定」下,與以前有很大的不同。雖然這只是一個小小的選擇,但在資金上卻可能有數十萬的不同。一般來說房產過戶有3種方式,分別是贈與、繼承和買賣。當然,捐贈和買賣只能在父母在世時進行,而繼承只能在老人去世後進行。

當然,除此之外,很多人會選擇通過買賣和捐贈的方式進行房產過戶。然而,雖然房產過戶的方式很多,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對財產繼承問題還知之甚少,這也是問題不斷出現的原因之一。

三種過戶方式

1.贈與過戶

在贈與的情況下,在實際辦理過戶中,雙方需要承擔費用,主要包括個人所得稅、契稅、評估費和公證費。幸運的是,個人所得稅在2009年被免徵。所以現在我們贈與房產就是後三項費用,比例是契稅3%,評估費0.25%,公證費1%,計費基數是房產的總價值。

以一套500萬套房產為例,500萬套房產的契稅為15萬,評估費為1.25萬,公證費為5萬。這三筆費用的過戶總費用是21.25萬。

2.買賣過戶

通過正常買賣方式進行的過戶,實際上是將房屋直接賣給子女。父母是賣家,孩子自然是買家。所以既然是正常交易,還需要繳納1%-2%的契稅等等,這種方法最大的優點就是手續簡單。一般只需要買賣雙方攜帶有效證件直接到相關部門辦理。如果房子是滿五唯一,也就是說,拿到房產證的時間超過五年,而且是本市唯一的住宅,可以少交1%的個人所得稅。

3.繼承過戶

對於繼承的話,各種費用都相對較少,因為子女可以免交契稅、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然而,手續會更加複雜,一些城市需要繼承公證書,這將產生一些費用,不過最多也就幾千塊就能搞定。坦率地說,這種方法的問題在於過程。如果繼承人希望在未來五年內再次出售這些房產,他們還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房產證或契稅券已經滿五年,並且是產權人家庭唯一的房子,就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不過根據明年民法典的新規定,房地產過戶的規則仍有很大的變化。只有提前知道才能避免損失。在過去,只要是第一順位就可以拿到房子,但是在新規下,如果老人立遺囑的話,第二順位也可以獲得優先繼承的權利。這樣一來,第一順位也可能會完全失去繼承權,房子也不會屬於你。

從2021年1月1日起,房子不用爭了,以後再鬧也沒用了

第一、新增代位繼承。

第二、繼承權的喪失與寬恕制度。

第三、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第四、新增遺產管理人角色。

綜上所述,隨著《民法典》的正式實施,對過戶這塊有了更全面的補充和規定。從明年開始,房子不用爭了,再鬧也沒有用。當然,在這三種過戶方式中,我們不難發現繼承過戶可以看作是稅費支出最低的,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有很多不確定因素,所以我們需要提前做好規劃。另外,贈與過戶的稅費是固定的,買賣過戶需要根據房產證的有效期和是否為唯一住房來確定。因此,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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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明年起,子女不再具備唯一繼承人資格根據《民法典》新規,繼承分為第一、第二、第三繼承人順序,子女雖處於第一繼承人序列中,但仍不是唯一繼承人,被繼承人配偶、父母同為第一繼承人,換言之,子女不再具備唯一繼承人資格,父母若生前未把子女作為唯一繼承人,那麼房子很難完全歸子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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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明年起,父母的房子全部按&34;繼承,這回不用爭了!此時,女兒和兒子在處理完父母的後事之後,便陷入了財產分割的糾紛。對於此案,你怎麼看呢? 本案為實際案例,情節有出入,已做增刪,僅供法律探討。也就是說,明年起,父母的房子將全部按新規處理。那麼到底是怎麼樣的新規呢? 1.新增了立遺囑的方式。立遺囑,我們都知道一般是採用手寫或者錄音的形式,或者直接到公證處立遺囑。但是這種方式是有缺點的,怎麼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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