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完善對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救助政策,加強社會救助政策與兒童保障的銜接,實現精準救助,本市下發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完善分類救助的新政策。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完善對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救助政策,加強社會救助政策與兒童保障的銜接,實現精準救助,本市下發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完善分類救助的新政策。
根據通知,本市將按照城鄉困難人員致貧原因、身體狀況、勞動能力、困難程度和自救能力的具體情況實施分類救助。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員按照市人社等部門制定的有關鼓勵就業政策實施就業救助。對不具有勞動能力和家庭有特殊困難的人員給予特別照顧,制定不同的救助標準。
根據新政策,有殘疾人員的家庭、有重病患者的家庭、喪偶單親且子女在學的家庭、除喪偶以外的其他單親且子女在學的家庭、城市60周歲以上無子女「雙老」並靠一人退休金維持生活的家庭、享受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政策的家庭等,在申請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時,將按不同標準抵扣家庭收入。
父母雙方均符合死亡、失聯、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情形之一的18周歲及18歲以上全日制在校學生,享受低保待遇時,增發1560元。享受低保待遇的60周歲及60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享受原差額救助的基礎上,增發300元。
據介紹,為確保城鄉分類救助政策落實,各區民政、財政、人社、殘聯等部門,將緊密配合相互協作。符合城鄉分類救助條件的社會救助對象及新申請社會救助待遇的人員,將按規定重新核定並辦理相關手續。(津雲新聞編輯孫暢)
【來源: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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