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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不愛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視他的時間。 —— 梁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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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非常榮幸可以有機會給大家做一個簡短的關於「霍布斯與現代社會契約思想」的講座。霍布斯這個人大家或許比較陌生,社會契約思想大家可能相對而言比較熟悉。
首先簡單介紹一下霍布斯。他具體生活在英國革命期間,生卒年代是1588年到1679年。大家可以想像,在16、17世紀那個時候活了91歲,別說在那個時代,即使擱在今天也算是長壽的。我們王博老師經常說,學哲學的人比較容易長壽,霍布斯終生未婚,這個更不容易了,據說不結婚容易使人短壽,他能活這麼長時間可以算得上是一個奇蹟。根據其生活時代,霍布斯的思想主要是跟英國革命聯繫在一起的。英國革命,馬克思主義一般稱其為英國資產階級革命,英國人自己則稱其為The Glorious Revolution,即光榮革命。提到英國革命,大家會想到另外一個大名鼎鼎的思想家——洛克,這個人大家也許更加熟悉一點,從歷史上來看,洛克的名聲也更加好一些,甚至當我們提到社會契約思想時,大部分人下意識的都會想到洛克。他的很多命題和思想大家也都比較熟悉,比如私有財產是自由的保障、三權分立、人民有革命的權力、政府的權力應當受到限制等等。在這個意義上,洛克也一般被認為是現代自由主義思想的奠基人或開創者。所以後來提到英國革命,一般都會提到洛克。洛克的思想尤其對美國的影響很大,大家看到在《聯邦黨人文集》裡有關美國建國的一些國父們,像亞當斯、傑弗遜、漢密爾頓、麥迪遜的文章中,到處在引用洛克的思想。洛克的思想不敢說全部,幾乎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從霍布斯這裡繼承來的。二者生活的年代比較接近,洛克稍微靠後一點。洛克在思想上受到霍布斯很深刻的影響,但在歷史上卻留下了兩段截然相反的名聲。這不禁讓人想到王國維先生一句非常有名的話,「可愛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愛」。霍布斯的哲學思想就屬於那些「可信者」,老講真話,把人世間這個事實真相揭示出來。
霍布斯認為,人的本性就像狼一樣,人與人之間的狀態就是戰爭,人的本來的狀態就具有攻擊性,相互猜疑,相互不信任,所以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國家來鎮壓他們,如果沒有這個國家,絕大多數人會就無法無天,人類社會就將處於永恆的戰爭狀態。這個說法實際上是比較可信的,咱們走在大街上為什麼這麼多警察?出門為什麼要鎖門?打個比方,就好像你要賣房子,有人信誓旦旦的跟你說,我一定不會騙你的,你把房子給我,我一定會把錢給你的,光是說你肯定不會相信,一定要白紙黑字,籤字畫押才行。霍布斯認為人性就是這樣,本來就不容易信任對方,這是人性的常態。但是洛克不一樣,洛克就認為人性本來就是挺好的,每個人通過勞動,積累財產,有了財產再自由,他的這些思想聽起來非常的可愛,「lovable」,但是可愛的東西可信度往往要比較低一點。歷史上就是這樣,名聲很差的哲學家,一般說的都是真話,這個沒有太多的例外,因為沒必要騙你,誰不知道說好話比較讓人舒服呢?就像絕大多數女人一樣,男人說的話比較刺耳的往往都是真的,哄你通體舒暢的多半都是不可信的。政治思想和哲學思想也是這樣,但凡把人類世界描述的花團錦簇的,多半就不可信。但是人性嘛,往往都喜歡聽好聽的,所以霍布斯的名聲就很差。反觀洛克,其思想深度與霍布斯是遠遠不能相提並論的,但是他把這個思想改造包裝了一下,就成為了自由主義的鼻祖。現在說到自由民主,馬上就會想到洛克,不會想到他之前的霍布斯,就是這個道理。接下來讓我們回到霍布斯身上。霍布斯是一個17世紀的英國哲學家,他最大的貢獻就是提供了一套現代的政治哲學,來解釋國家是怎麼起源的,國家的權力是怎麼來的,它的目的是什麼,個人與國家是什麼關係,國家與國家之間又是什麼關係。提出了一整套、非常系統的觀點。以至於二十世紀有一個學者曾說,霍布斯或許是英語世界,不僅局限於英國,也包括美國在內的說英語的國家裡最偉大的哲學家。這個評價我認為是絲毫不為過的。之所以選他來講,目的是為了讓大家更好地理解現在這樣一個時代的處境,無論如何,我們中國人現在也進入了一個現代社會,進入現代社會就意味著要與西方打交道,我們的政治思想、制度、觀念等很多東西都來自於或者受到了西方深刻的影響。而理解了霍布斯和社會契約這樣一個思想背景,對理解主權和人權、國際政治、國內政治、政府和人民的關係、財產、自由、民主、三權分立等等這些觀念有非常大的幫助。當然,因為選擇了這個霍布斯,就意味著對大家的心理承受能力要求比較高,因為他的說法比較殘酷,把人性描述得一團漆黑,所以讀到霍布斯時大家會本能的想起咱們先秦的一位思想家——韓非子。霍布斯與法家的思想非常非常接近,包括對人性基本的理解,非常非常接近。在古代,法家也是名聲不太好。
我比較喜歡法家,法家的可信度還是比較高的。韓非經常舉一個例子,一個小孩兒老不聽話,無論如何苦口婆心跟他講道理,一點兒用都沒有,但是你要是派一個警察,在旁邊拿把槍指著他,老老實實地什麼都幹了。政府和人民也是這個樣子,老講仁者愛人啊,一點兒用都沒有,只有使用苛刻的法律和強大的武力,迫使他服從。霍布斯在這點兒上與法家觀念就比較接近。讓我們回到題目上,先講後面這個詞,「契約(contract)」,也就是中文的合同。合同就涉及到權利與義務的這樣一個關係,所有的合同都意味著首先你要放棄一些權利,並且承擔一定的義務。比如說,你要賣房子,這就意味著你要放棄擁有這個房子的權利,有義務要將房子交給別人,但是這個不是無條件的,如果沒有任何條件就把房子給別人,那你就成了冤大頭了。對方也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他的義務就是要拿錢給你,放棄擁有這幾百萬的權利。在這個意義上,實際上所有的契約都意味著權利或利益上的交換。契約作為人類社會的一個現象,是無處不在的,咱們每天都要接觸到,比如說咱們上車就要刷卡,刷卡這個行為這就意味著權利和義務的交換,你必須要付出錢,公交公司就需要把你送到目的地。像這種契約,是一種明文規定出來的、白紙黑字的,我們一般稱之為合同。這個合同小到個人與個人之間,大到個人與一個組織或群體之間。比如你到北大上學,你跟北大之間也就具有了契約關係。個人與個人之間,個人與團體之間,團體與團體之間,公司與公司之間也有契約關係。最終極的,個人與國家之間也有這種合同關係,存在這種權利與義務的關係。比如說納稅,我放棄了擁有一部分金錢的權利,要換來的相應的權利就是獲得保護。推而廣之,國家與國家之間,比如中國和美國,中國和日本,籤訂這個貿易協定之類的,也有這種權利和義務的關係。白紙黑字寫出來,我們管它叫合同。但如果不是白紙黑字寫出來的,口頭答應的契約,我們一般會叫它「諾言」或「承諾」,叫「promise」。承諾和合同最大的區別就在於,相對而言承諾的約束力就比較低。比如你在大街上看到一個人,那個人說,兄弟借我一百塊錢吧,我沒錢回家了,我回家一定會還給你,這叫承諾。你說借錢可以,你把身份證押給我,寫個借據,這就又變成一個合同了。為什麼承諾的可信度比較低,就是因為沒有約束力。因為就算你逼我做這個承諾,我不遵守,你拿我也沒有辦法,因為你沒有任何證據。但要是籤訂了合同,違反的代價就比較大,因為用白紙黑字寫著,你侵犯了我的權利,違反了你的義務,你把我的房子拿了,但是你不給我錢,我就可以拿著證據去法院告你。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合同是比承諾有約束力的。那麼為什麼更有約束力?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要遵守這個合同?其實根據霍布斯的預設,並不是說你這個人有多高尚,如果真的是君子,我跟你連合同都不需要籤,如果大家都是天使,每個人都會自動的履行這個契約,那合同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但問題是這樣的人在人世間是極少的,絕大多數人,在後來發現這個合同對自己不利,或者可以獲得更大的利益的時候,都會毫不猶豫的把合同撕毀。所以遵守合同實際上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害怕受到懲罰,有一種力量在約束著你。霍布斯管這種力量叫「public power」(公共權力),具體來講公共權力就是國家。合同之所以是有效的,實際上來說就是這種公共權力在保障它,威懾籤訂合同的雙方,如果你不遵守合同就要受到懲罰。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如果你是一個有理性的人,就要被迫的履行合同,因為這樣是對自己比較有利的。但是這個承諾就沒有必要遵守,因為它不是白紙黑字,約束力低,就算是違反了,你沒有辦法告對方,對方也沒辦法告你。這樣一個簡單的現象,實際上說明的了霍布斯思想的兩個關鍵因素:
首先,人需要籤訂這個合同,這是因為人與人之間本來是不信任的。這種不信任不光存在於陌生人之間,甚至熟人之間也很難產生信任關係。為什麼要跟對方白紙黑字的籤下來?就是因為默認了對方不遵守這個合同的可能性很大,而不信任對方,對方也容易不信任你,從而大家就普遍地處於一種彼此不信任的狀態,這也就是霍布斯所說的人性本來的狀態。其次,因為不信任的狀態,所以需要契約,而且為了使契約有效,還需要一種公共的權力,作為一個暴力機關來起到威懾的作用,最後使人被迫服從秩序。
其實講到合同,就涉及到這樣一種不信任的關係,其實不光存在於人與人之間,也存在於人與組織之間。比如你與北大之間。北大也是一個法人,它也有自己的利益訴求。那麼最大的法人組織,也就是政府,這樣我們又會涉及到公共權力與個人之間是否也存在一種契約關係的問題,因為國家作為一個第三方的契約仲裁者,假如政府要是侵犯了人民的權益那麼怎麼辦?這也就是後來洛克對霍布斯思想的改造。說到合同有兩點:第一契約就是不信任;第二為了消除這樣的不信任,我們需要公共權力,作為合同的保障。霍布斯有一句名言,沒有武力保護的契約,就是一紙空文。假定沒有一個公共權力機構,我跟你籤訂合同,那麼白紙黑字寫下來也是一點兒用都沒有。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可以想像一下,為什麼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合同比較容易有效,但是國家與國家就很難有效?那是因為你沒辦法找到一個比國家更高的public power,比如像美國有一個規定,任何一個國際上的條約,只要與美國的國內法有牴觸,就自動無效。這就是因為沒有約束力,它違反了合同,你又沒辦法派上帝來懲罰他。可能有的同學會說,不是有聯合國嗎?實際上聯合國沒有軍隊,沒有警察,構不成一種公共權力,頂多就是霍布斯說的一種建議權,只是給一個建議,聽不聽在你,說不說在我。這樣的一個解釋模式,實際上是霍布斯對整個人類社會的解釋。這個模型很簡單,但是解釋力非常強。我們看一個哲學家的思想是否深刻主要源自兩點:第一,我們要看思想模型是否簡單,太複雜的系統,大家沒法用;第二,要有廣泛的解釋力,不能說人類社會上所有的現象,但大部分都可以,有一些基本的預設,然後開始演繹和推廣。在這點上,西方的哲學家做的更加徹底一點,而中國古代的思想家,一般都是使用一種格言體的,感悟體的。而西方是邏輯性非常強的。下面講我這個講座的主要內容。主要是兩點,一是人性的本來樣子是什麼;二是為什麼需要國家。霍布斯講這個社會契約有一個預設的前提,就是人性本來的狀態,霍布斯稱這個狀態為自然狀態,英文叫state of nature或natural condition。簡而言之,自然狀態就是沒有國家的這樣一個狀態。設想一下,當沒有這個公共權力,沒有國家,沒有軍隊,沒有警察,沒有法院,什麼都沒有,這個時候,如果人的本性完全釋放是個什麼樣的狀態,答案就是處於一種完全失控的狀態。所以這個自然狀態實際上相當於一個思想實驗,霍布斯的意思是說,並不是說人類社會上存在著這樣一個狀態,這是一個極端的狀態,它起的一個作用,叫思想實驗,就好像咱們做一個物理學的實驗,總需要有一些假設條件,假定是真空,在這個前提上我們來思考各種各樣的可能性。霍布斯的這樣一個假定條件就是沒有政府國家,沒有任何強制性的關係和束縛的時候,人就是這樣一個赤裸裸的狀態,人性沒有任何的約束,假如沒有國家的約束,那麼人類的欲望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比較簡單,是人和動物共有的,也就是生存的欲望。活著,保命,生命的本能,這種欲望霍布斯稱之為「自我保存」,這是生命的本能。要想維持自己生命的存在,就要有力量,也就是有能源,就好像一輛汽車,想要跑就要加油,實際上霍布斯在這方面受到當時的物理學等自然科學的影響很大,在物理世界裡,當時那個時代如牛頓、伽利略發現物體要運動,就需要有個力來推動它,假如力量消失了,運動就會停止。人也一樣,需要有各種各樣的衣食住行,各種基本的東西來保障你的自我保存。那麼是不是有了這些就可以自我保存呢?當然不是這樣的,要想自我保存還需要安全感,比如洪水猛獸什麼的,這些自然環境對自己的威脅,想要克服這樣的一種威脅就要擁有更為強大的力量。比如一個孩子,有父母的保護就比較有安全感,但假如就自己一個人,想要擁有安全感,就需要獲得更強大的力量,才能使自己活下來。對生命構成最大威脅的既不是來自天災,也不是來自猛獸。相比同類對你的威脅來講,自然環境的威脅並不是最主要的,因為你想活下來,別人也想活下來。同類為什麼對你構成威脅呢?這個道理非常好解釋。霍布斯講,首先,因為資源的稀缺性,比如在一個船上有個麵包,我吃了你就死了,你吃了我就死了,這個時候就必然會發生爭鬥。舉這個例子或許太極端了,大家可能覺得怎麼能把事情說的這麼絕對呢。那麼我們接著看,假定這個食品非常充裕,資源非常豐富,是不是就比較有安全感了呢?其實不然,即使生存資源不是很匱乏,人類之間依舊會有衝突,這是因為人類還有另外一種東西,超出了你的自我保存,霍布斯管這個叫「虛榮」。虛榮和自我保存最大的區別在什麼地方呢?是對資源需求的有限與無限。你要活著,要生存,你要用的資源總是有限的,你胃口再大吃兩個麵包,你再冷再冷穿兩件羽絨服總是沒有問題了,若是僅僅滿足於自我保存的欲望,那麼人類社會這樣的衝突不能說沒有,但是就會少得多。我個人有個業餘愛好,特別喜歡看《動物世界》,看《動物世界》的目的實際是為了理解人類,「人之異於禽獸幾希」,我就想通過觀察動物世界,知道人與禽獸的差別的那點兒東西在哪兒呢。我們一般會覺得人與禽獸不一樣的地方,比如說有理性,講善惡,知道是非什麼的,但是實際上人和禽獸不一樣的地方還有一點。比如說一隻老虎,它嘴裡叼了一隻羊,但是被另外一隻老虎搶走了,這隻老虎當然會很鬱悶、很生氣,可能兩隻老虎會打起來,就是打輸了,羊被搶走了,這隻老虎估計也就是咆哮一會兒也就沒事兒了,很快就忘記了,大不了一會兒再去抓一隻。但是人類不一樣,假定有兩個人爭奪一種東西,也是一隻羊,我打獵的一隻羊,被你搶走了,對於人來說,這個實際上並不僅僅代表著一隻羊被搶走了,代表了我整個人都被你打敗了,整個人的存在被你否定了,我活著有什麼意思呢?我一定會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因為我忘不掉。人類很可悲的是還有記憶力,若是我今天被搶了,睡了一覺我就忘記了,不知道是誰搶我的,什麼仇恨都沒有了,那還是很幸福的,可惜我是忘不掉的。所以霍布斯說,人身上還有一種更強大的欲望,就是虛榮心。若是人的利益被損害,這不僅僅是利益的損害,更是表明,人的人格、存在的意義和價值被否定掉了。咱們說的更誇張一點,比如說動物世界爭奪配偶,兩隻雄性爭奪一隻雌性,失敗了也就算了。但是人類社會要是兩個男人追求一個女人,或者兩個女人爭奪一個男人,那簡直就是血雨腥風啊。咱們看了那麼多電視劇,實際上這就是源源不斷的動力。霍布斯說過一句非常深刻的話「動物吃飽了是他們最安全的時候,人吃飽了是他們最危險的時候」。飽暖思淫慾,吃飽了,自我保存了以後,人的虛榮心就出來了。虛榮心的出現導致的結果是什麼?自我保存所需的資源就遠遠不夠了,這個並不是因為資源的稀缺。現在很多人有很多房子,並不是為了住,自己住也就是那麼大地方就可以了,實際上的意義代表的就是我就是比你牛,比你優秀,你不如我。從霍布斯的角度說,虛榮心是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最強大的動力,遠遠超過為了活著。如果僅僅是為了自我保存,人要是只是為了活著,就不需要辛苦的奮鬥了,實際上奮鬥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證明自己比別人厲害。那麼由於虛榮心的存在,它大大的加劇了人類世界的衝突和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感,如果單純的只是為了自我保存,人類世界會太平得多。從這點來說,罵人是禽獸,實際上對禽獸是一種侮辱。老虎吃飽了以後就不會再去攻擊,沒必要嘛。但是人不一樣,我吃飽了以後,我就不停的覬覦這隻羊,我看你抓了那麼多羊,我為什麼沒有,於是就開始恨你,起來鬧革命,把你推翻掉,人類社會就是這麼個循環。大家看人類社會和動物世界哪個更和平一點還真是不太好說。這是我看了這麼多年動物世界得到的樸素的結論。確實是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啊,哈哈,這是一個反孟子式的解釋。我們看到這兩種欲望得到的結果,霍布斯認為這人類世界就是一個永恆的戰爭狀態。這個戰爭狀態,是要解釋一下,並不一定是實際的戰爭,你拿刀砍我一下,我拿刀砍你一下,講的實際上是人與人之間相互的防備和猜忌。為什麼會猜忌?是因為你會擔心自己的利益和力量被其他人損害,而其他人有充分的理由來對你進行傷害,侵犯你的利益。可能有的同學會認為,我這個人天生就與世無爭的,像王博老師講的道家,我天生就信奉道家,信奉佛家,我喜歡隱居,喜歡退讓,我不跟任何人爭。像老子講爭是人類世界的大患,所以要「使民不爭」,讓老百姓,虛其心,實其腹,吃得飽飽的,無所用心,老子講政治的最高境界就是讓老百姓知道自我保存就行了,不要有虛榮心。所以道家批評儒家,搞那麼多禮樂教化,把人的虛榮心都激發起來了,把人劃分了三六九等,搞了這麼多等級大家就一定會爭起來,再建立各種禮樂來約束人,這相當於抱薪救火,把人的先欲望激起來再熄滅掉,不如一開始就不讓人爭了,不分三六九等。這是假定,有的人說我不喜歡跟別人爭,但是別人跟你爭啊,這個不由你做主啊,身不由己的。反過來講,為了自我保存,你會怎麼辦?實際上是被迫的追求更大的力量,所以霍布斯講,一個人無論是出於自我保存的目的,還是為了虛榮心,最終的結局都是一樣的,霍布斯用了一個詞,管這個叫「desire of power after power」,這個很難翻譯,但是非常形象,勉強用一個中文的形容詞來說就叫「慾壑難填」。但是力量或者權力的這個事兒是個相對概念,不是一個絕對概念。不是說我獲得了多少力量我就安全了,你永遠處於一種不安全的狀態,用中國的一句古話來說,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我們可以把人與人之間的力量對比關係比作逆水行舟,這跟賺多少錢不一樣。我賺了一千,你賺了一萬,你比我多,但是我這一千還是一千。我有一把刀,你有一把槍,我就變成零了,槍再碰上機槍也變成零了,機槍碰上大炮也是個零。說到這個馬上會想到一個現象,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軍備競賽,這是特別符合這種競爭關係的,假如我發展出新型的武器出來,你的舊型的武器就變得一文不值。比如說美國攻打伊拉克,薩達姆當時幻想與美國打一場坦克戰,坦克還是二戰時的坦克,薩達姆是二戰時德軍名將隆美爾的崇拜者。問題這是二戰時候的概念,美國巡航飛彈,空中壓制,直接就把坦克給打成零了。當然這是個思想模型,現實世界並不是這樣,不然我們就沒法過了,我們思考人類世界的時候實際上就是從這樣一個極端的模型開始出發,然後可以理解現實的常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人無論是出於自我保存,生存的需要,人與人之間都是充滿猜疑的,要麼是一個潛在的戰爭狀態,要麼就是戰爭狀態。霍布斯的書寫出來,有人批評他,說他把人性寫得一團漆黑,寫得這麼邪惡。霍布斯辯解說,我不是在詆毀人性,說人性有多麼敗壞,書中所說的是一個自然狀態,無所謂善惡好壞,就好像水往低處流一樣,都是自然現象,你不能指責別人,你這個人為什麼這麼自私,這麼邪惡、慾壑難填,這是沒有道理的,就像你無法指責水往低處流,鳥為什麼往高空飛一樣,自然萬物的規律就是這樣。人與人之間就是這樣一種潛在戰爭狀態,有了這個戰爭狀態,實際上給人的自然狀態造成了一個看起來好像是自相矛盾的結果。為什麼我們追求力量?本來的動機實際上是為了活下去,或者為了更好的、更安全的活下去,我的力量越大,我就越安全。但是我們會發現,由於每個人都這麼想,都想無休止的增強自己的力量,武器更新換代,造成的結果恰恰是每個人都不安全。現在的不安全感甚至比以前更強,追求更大力量讓別人恐懼,別人也孜孜不倦的追求力量,就造成了更大的恐懼,結果每個人都活得更加不安全。動物世界從這個角度上來說其實是比較安全的,因為它是可以預期的,你是一隻羊,繞著老虎走就可以了,因為老虎吃飽了,它不會來吃你,不會殺一隻羊用來炫耀,吃飽了就行了,但是人類世界要把大象殺掉,攫取象牙,就是為了炫耀。結果就是大家普遍的不安全和恐懼,其實導致了與初衷的相反。這種恐懼還不是一般意義的恐懼,不僅僅是對死亡的恐懼,霍布斯說的這種恐懼,是暴死的恐懼,violent death,就是突然死亡,不知道什麼時候就突然被人就捅死了。我們知道雖然一般意義上的死亡也是不確定的,比如說出門遇到車禍,坐在車上突然暴病死了等等,但這個概率比較小,這個屬於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也就算了。正常情況下,比如說我,比較樂觀的說,大概再活個三十年的問題是不大的,這個可以預期的,因為離得比較遠,所以還沒有那麼強烈的恐懼。而這種暴死,隨時隨地死於非命,這樣的恐懼實際上是一種極度的恐懼。按照霍布斯的說法,恰恰在這種極度的恐懼之中,把人身上非常微弱的理性的力量給喚醒了,什麼是理性的力量呢?就是每個人都覺著這個狀態不好,每個人都希望可以活著,有安全感,得到一個穩定的預期,但是卻導致了人與人之間的利益普遍受損。在這點上我們可以說,這個時候人與禽獸所異者幾希的另外一方面就凸顯出來了,就是理性。什麼叫理性,這是霍布斯與之前的哲學家不一樣的地方,比如儒家、基督教、柏拉圖、亞里斯多德這些古典主義思想家,霍布斯認為理性並不是什麼崇高的東西,告訴你什麼是善惡好壞是非對錯什麼的、仁者愛人之類的東西,對霍布斯來說理性就是一種簡單的利益計算。比如說你想要去搶銀行,但是想了一想,搶銀行,挨槍子的概率比較大,所以還是算了,霍布斯認為人在這個時候還是比較理智的,想來想去,我回家日子過的苦一點兒,起碼不至於被直接抓起槍斃掉。通過上面的例子我們多少知道了,這個狀態對自己不好,我們人與人之間假如都知道彼此的訴求所在,我們試圖能不能達成某種約定,商量一下,你也不要傷害我的生命,我也不傷害你,儘可能的讓對方活著,自己也活著。這個對我們大家都是有利的,但這就意味著我們要抑制自己無休止的虛榮心,這也是人要超出動物的地方。前面說的是虛榮心在人低於動物的地方。像古希臘哲學家不這麼看,他們認為虛榮心也是人高出動物的地方,因為如果沒有虛榮心,人類就不會創造出文明,雖然這個很明顯,如果沒有虛榮心就不會出現文化藝術之類的東西,也是超越動物的層面,比如音樂、繪畫、審美,宗教什麼的,就好像女人如果沒有虛榮心為什麼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不是披個麻袋出門呢?為什麼吃飽了,不躺在泥裡打滾呢?反而跑到國家大劇院去聽聽音樂什麼的,這也是人超出動物的地方,只是需要適當的改造和引導而已。但是對霍布斯來說,虛榮心是萬惡之源,非常危險,它帶來的好處跟它造成的危險相比根本不足以相互抵消。所以我們得到結論,人是理性的動物就是因為知道自然狀態的生存很危險,恰恰是在這種暴死的恐懼中,人的理性才會凸顯出來。接下來,我們就過渡到了霍布斯講的第二個問題。霍布斯認為,在喚醒了微弱的理性之後,我們就會認識到自己的自然權利,我們真正的權利是什麼,然後也會知道如何來保護自己的自然權利,這就是所謂的自然法。簡單的解釋一下自然權利和自然法,也就是Natural right和Natural law。首先,「自然」在霍布斯的認識中,就是沒有國家的時候。自然權利就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權利,後來中文在翻譯的時候將其翻譯為「天賦人權」。其實這個翻譯是不對的,它本意實際上就是自然的權利,不是國家的,與它相對的就是國家權力,公民權。你活著就是自然權,沒有國家你也要活著,但是比如教育權,這是屬於國家的權力,進入國家後才會有這種教育權。其次,什麼叫權利,英文就是right,用另外一個英文詞就是requirement或者claiming,就是要求,你的要求是什麼?作為人的首要權利,首要的要求就是要活著,也就是最基本的自然權,用我們今天話來說就是基本人權。前幾年中國跟美國打嘴仗的時候,中國就說人權首先是生存權,然後就有一大幫子人就站出來批評中國政府說,這簡直是對人的污衊,動物也有生存權。但是從霍布斯的角度來說,這是天經地義的,人權,這個human right首要的就是你得活著。那麼什麼叫natural law呢?Law的意思就是法,法就是規範的意思,就是一個約束。在沒有國家的時候,那種約束實際上不是一種強制性的約束,都是出自於自願的。它們兩者之間的關係,就是所有的自然法實際上都是為自然權利服務的,也就是說最初的自然法一定是要保護每個人活著的基本權益。意思就是你尊重我,我也尊重你,所以最基本的自然法我們會想到,這個其實跟儒家講的概念很近,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活著你也得讓對方活著,你不想被對方搶東西,你也不能去搶對方的東西,這個就是個相互性的東西。而所以你認識到有這個權利有這個法,那是因為人是有理性的。像動物就不會有這種活著的基本權利意識。那麼接下來,首先講一下自然權利,霍布斯認為自然權利只有一條,實際上就是自我保存的權利,或者用另外一個更容易理解的說法就是生命權,這是一個最重要的東西。霍布斯的意思就是人活在這個世界上,首要的目的就是要保障自己的生命,為此,任何代價和手段都是正當。在自然狀態之下,因為沒有國家沒有法律,對任何人都不信任,出於保護自己的生命,任何手段方法都是允許的。好像前幾年美國拍過一個紀錄片,叫無人島,就是荒島求生,就是一大幫人到荒島上去,資源很少,這個很接近霍布斯所說的這種狀態,在這種情況下你為了自我保存,要活下去就要騙,武力威脅,幾個人團結起來等等,這都是允許的,因為沒有明文的法律,也沒有明文的道德之類的,這是最正當的,沒有什麼可以指責的。有了這樣一個自我保存,在霍布斯看來,就要把虛榮這個欲望給壓下去,因為虛榮心追求的是超出自我保存的東西,是用來炫耀的,必須將其壓制。所以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們自然權利,就需要認識到人與人之間基本的道德規範,也就是自然法。聽起來挺玄乎,其實就是大家的一個基本的道德規範。那麼這是一個什麼樣的道德規範呢?社會中的很多現象可以解釋這一點,比如去食堂吃飯,或者去火車站買票,大家會自發的排隊,並不是說誰要求一定這樣做,大家覺得應該這樣,講個先來後到,這個就屬於霍布斯講的自然法。從這個意義上霍布斯的自然法比較接近於我們中文中的天理,其實這個天理並不是什麼特別崇高的東西,實際上就是個最基本的道德規範,意思也就是確保每個人都有平等的自我保存的權利,這個天理就是最基本的自然法。那麼這個自然法的第一條,就是人與人之間如果有了糾紛和衝突,就應該選擇和平的手段,因為和平比戰爭更好,不會造成損傷,如果我們矛盾衝突,對大家都不利。所以一定要先坐下來,不要訴諸於武力,因為武力對我們每個人都不好,利益會受到損害。所以自然法我們甚至可以稱其為和平法。這個就被霍布斯叫作第一自然法,自然法裡面第一條,或者說它總的原則總的綱領,我們每個人都有自我保護的權利,為了保護這種權利,我們最好訴諸於和平手段。接下來你要想維持這個和平的手段,你能夠想到的最好的辦法是什麼,君子動口不動手,最好的手段就是坐下來就是談判。有什麼利益是我們不能坐下來談的呢?這也是我們中國基本的外交政策,你看哪個國家發生內亂衝突,咱們就坐下來談嘛,不要武力解決。從國際法的角度看起來也很符合這個霍布斯的自然法的意思。實際上第二條,這個坐下來談就是契約。看看你的利益訴求是什麼,我的利益訴求是什麼,我們能不能知道一下彼此的利益訴求,可不可以彼此放棄一部分利益,進行一下交換,最後可以共贏,而不是雙輸,因為戰爭狀態對於每個人來說實際上都是一種雙輸的解決方法。契約就成了和平最好最有利的手段。除了這兩個霍布斯還講過很多契約。比如第三條,有了契約你就必須要遵守契約,言必行行必果,信守契約,遵守契約才是正義的。至於其他的就不多講了,也就說所有其他的道德法則、自然法實際上都可以從這兩點推導出來,就是但凡可以保證人與人之間和平的都可以叫做自然法。比如霍布斯還舉過一個簡單的例子,假定兩個人同時在地上看到一百塊錢,如果你先看到的,先到先得嘛,這是自然法,但如果是同時看到,如果能分的,就一人一半,一人五十。但是若是有實在無法分的,也沒辦法折換成實物的,霍布斯認為這個時候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抽籤。抽籤是很公平的,不太容易引起爭議。比如我在北大作班主任的時候,無論是本科還是研究生,最頭疼的就是獎學金的分配。而且北大的獎學金非常變態,什麼叫獎學金,獎學金的意思應該是獎勵少數人的,比如說一個班三十個人,給三四個人,成績好的。但是北大這裡是三十個人,給二十五個人,這不是在獎勵二十五個人,而是在懲罰沒有得到的五個人。所以這五個人會殊死去反抗,因為前面說了嘛,這涉及到虛榮心的問題。後來我想了個辦法,所有的獎學金合在一起,均分,最高的獎抽籤均分。提出這個辦法以後什麼事兒都解決了。所以我說北大發獎學金最大的錯誤就是不能把獎金當福利發,要是福利就一視同仁人人都有,獎金就是少數人。霍布斯的意思就是你這樣必然會導致人與人之間的猜疑,所以不能分的東西就抽籤,這樣比較公平。那麼霍布斯意思講的這個自然法,與其相對的叫實定法。實定法是國家制定的法規,具有強制性,而自然法是理性意義上自願的,這就是霍布斯講的一個契約的來源,實際上就是為了克服人與人之間的敵對,相互猜疑,不信任的狀態。問題是,我們知道霍布斯還有一句名言,就是沒有武力保護的契約就是一紙空文。也就是說在自然狀態之下,最大的問題就是這個契約都是一個口頭的承諾,它的約束力是極差的,甚至是沒有的,完全靠的是道德自願,比如大家都在排隊,但是突然來了一個彪形大漢,大家就都默不做聲了,雖然說咱們人數比較多,但是人與人之間也相互不信任。所以在自然狀態下,即使有契約,即使大家知道契約對對方有利,但是可信性還是不高的,比如說用一頭羊,換五十斤稻米回來,我給了羊,但是你不給我稻米,我一點兒辦法都沒有,就只能跟你打架。這個時候即使有契約其實跟沒有契約差別是不大的。所以有契約就需要有武力來保護它,沒有武力保護的契約是無效的,就算是白紙黑字,怎麼承諾都沒有用,是沒有一點兒意義的。霍布斯認為,要想使人與人之間的契約有效,需要有一個第三方組織,也就是國家。人與人之間只能獲得基本的信任關係,完全信任當然不太可能,基於人的自我保存和虛榮心的需要,你很難說完全地去信任另外一個人,霍布斯認為在家庭之間都很難做到,當然這個說法是比較極端的。所以我們第三點講的就是國家,它的起源和目的到底是什麼。我們可以看到,它的這個起源實際上是非常清楚的,也就是自然法和契約的脆弱性。契約也是屬於一個基本的自然法,它們沒有什麼約束力,完全靠道德自願。我說要幫你,但是我不幫你,你能把我怎麼著?這個完全沒有意義,屬於一紙空文。舉個可能有點兒殘酷的例子,就好像男女之間,你們倆的感情就算越來越好,我愛你海枯石爛,但是不結婚,這個是沒有用的,感情屬於口頭上的承諾,說不定明天就海也不枯石也不爛了,那麼你為什麼會相信婚姻呢?因為婚姻有強有力的國家機器作為後盾,這個東西在大家心裡是有個基本的保障的。也就是說,自然法比較像愛情,某種意義上它是個口頭的promise,類似一種花前月下的東西,你不能說它不對,但你不能完全相信它,尤其是女性同胞。其實婚姻主要保護的就是女性,因為在婚姻中,對女性的損害是比較大的,你會懷孕,會生孩子,你的身體是會受到損害的。所以女同胞們,一個不願跟你結婚的男人一般來說都是不愛你的男人,這個幾乎是沒有疑問的,一個男的不願跟你結婚,你趕緊跟他分手。而結婚這是個實定法,「positive law」,白紙黑字,鋼印在那兒,是有保障的,沒有國家保障這個東西就很脆弱。霍布斯不是說每個人都是天生要破壞這個諾言,故意去言而無信,而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言而無信,就是不確定性。人最害怕的就是這個不確定性,就好像不知道什麼時候死,不知道死在誰的手裡,不知道什麼方式死,這個多可怕。這就屬於自然法的脆弱性,光有它不足以消除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感。而這時候就有必要建立一個新的力量來保護契約,實際上就是國家。那麼建立國家的途徑,或者說方式,在這個問題上,霍布斯又一次用了一個簡潔的思想模型,這個模型就是授權。霍布斯並不認為國家是由契約建成的,契約只是人與人之間的,建立國家需要授權。比如說我們有五十個人,每個人手裡有我們每個人手有100塊,一共有五千塊錢,這個錢就相當於我們每個人所擁有的資源和力量,但是我們之間爾虞我詐勾心鬥角,誰也不相信誰。這個時候我們就請來了一個中立的第三方,我們請他做我們之間的裁判,而且不光是裁判,我們每個人還給他90塊錢,這樣我們每個人手裡就只剩下了10塊錢。霍布斯認為授權的意思是說,把我的權利讓給你了,白送。契約就是我們每個人給他90塊,讓他有錢,買槍買炮,讓他武裝自己,這樣他的力量就特別大。但是這個中立第三方說,這是你們白給我的,我又沒有跟你們達成什麼契約,是你們之間決定把錢給我的,但是你給了我就不能要回去。實際上意思就是,國家的權力是一個絕對的權力,你授予國家,你就不能要回去,你就必須服從這個國家,所謂把100塊讓出去90,就相當於一個人把除了自我保存之外的其它所有的權力都讓位給了國家,現在國家擁有了4500,你只有10,他的力量遠遠的超過了你,所以如果我們之間產生了糾紛,你如果反悔,我就可以向中立第三方告你,他有4500,可以輕易的壓倒你的10塊錢,你出於恐懼就不會違反這個合同了。這個時候中立的第三方就開始制定了各種各樣的規範,也就是法律,愛情就變成了婚姻,變得有約束力。你必須老老實實的履行這個合同,因為它變得有約束力了,不遵守我們會受到懲罰了,你不敢不服從,因為你的力量遠遠不如它。這個授權模式,也是霍布斯跟洛克的區別。洛克認為國家也是一個契約。比較兩者之間的差異性,舉個例子來說,對於霍布斯來說,他的國家模型角色比較像一個警察,我們在一個市場裡,商販之間和顧客之間都搞不定,你佔我的地方,我佔你的地方,誰也搞不定,所以我們就出錢找了個人,找他管我們,統治我們,警察來了,說本來我也不想去,但是你們請我來了,我就不走了。之所以這樣是因為霍布斯對人性的預期很低,他認為,沒有這個高壓任何人都可以無法無天。就像剛開始我們講韓非子的例子,小孩子不聽話,無法無法,又哭又鬧,找個警察拿武器威脅一下就聽話了。就像現在的孩子在幼兒園肯定很老實很乖,因為孩子都普遍比較怕老師,回到家裡,尤其是姥姥姥爺寵著就無法無天了,這個多少可以解釋一下霍布斯的這個模式。這種警察模式是在訴諸於人們的恐懼心理,一般來說恐懼的時候人就比較理性,你為什麼不去搶劫銀行,因為你知道被抓住是會被槍斃的。所以中國人說,亂世用重典,就是說法律越松,道德也就越鬆弛,二者不是相反的,這就是霍布斯講的國家建立的模型。反觀洛克的模型則比較像保安,保安跟警察的最大區別就是,保安是你僱來替自己服務的,他是比你低的。比如說我們在市場上,老是有小偷,環境不好,我們找一個保安,來替我們維護市場的環境,與保安之間的關係也是契約的結果,他做的不好你就把他解僱了,保安也不會有什麼重型的武器,頂多給一頂帽子看起來像警察。但是洛克的模式有個前提的假設,就是人性不那麼壞,大家都比較講道理。所以洛克的假定認為人的自然狀態,就是人與人之間都比較和平友愛,這個時候就有一個麻煩,如果人與人之間本來就很太平、和平友愛,還要國家幹什麼?只要是國家就一定要有警察有軍隊,有暴力機器,有武力威懾的東西。所以洛克在講國家起源的時候,總是含糊不清的,因為很難解釋為什麼需要這樣的一個國家,包括在今天自由主義的政治哲學裡依舊很難解釋。自由主義定義國家就相當一個保安,「守夜人」,夜裡防點兒小偷小摸什麼的,這個就需要人的道德相對而言比較高尚。但實際上有些發達國家,包括美國的國家暴力程度遠遠超過我們的國家,在中國你闖紅燈了,你還要跟警察爭辯一下,甚至還有無禮的潑婦還要打警察,但是在美國他就直接給你鎮壓了,甚至直接拿槍給崩了,因為他無法預期你會做出什麼反應。他代表的就是這個public power。成熟的國家與不成熟的國家最大的區別就在於警察是否有權威。這個權威並不是指濫用私權,這是惡警,而是警察能不能真正的代表國家形象。比如說泰國這樣一個失敗國家,警察沒有一點權威性,反觀英國美國,英國幾年前有個騷亂,但是警察就是直接鎮壓了,你在商店裡搶一個冰激凌,判20年。我曾經有個老師,當我還是一個幼稚的自由派的時候,還跟他爭辯,覺得這個國家就應該像保安、守夜人一樣。後來我才明白根本不是這麼回事,當時他給我舉了個例子,說1990年的時候,有十幾萬的華人在美國大使館面前遊行示威,就只有十幾個警察在那排著,保護大使館,外面那麼多人在遊行示威,中國的外國的世界各地的,沒有一個人敢跨越。你敢跨越就抓你,你要敢暴力,就直接槍斃你。就是說,警察要是沒有權威性,就根本無法保證這個社會秩序,在這點上大家千萬不要理解反了。為什麼我覺得在這個地方霍布斯可信但是不可愛呢?我費了很長的時間才喜歡上他。表示我成熟了,不再幼稚地相信你好我好大家好,根本不是這麼回事。但是大家都不喜歡他,因為在他的理論裡,國家這麼的暴力權威,太可怕了,但是洛克這個聽起來多可愛。就像歷史上的儒家和法家一樣,以我粗淺的理解,大家可能對覺得法家是講專制的,但實際上,法家強調的是國家機器的權威性,不是說皇帝的專權,一定要尊重法律和國家,不能相信親情血緣之類的東西,這是靠不住的。當然它跟儒家誰對誰錯這是可以爭論的,但是你不能誤解他,韓非子是這個意思,霍布斯也是這個意思。在這個意義上,霍布斯說的國家的權力,最高的權力,叫主權。什麼是主權呢?sovereignty,主權和人權之間的問題是誰大的問題,我們一直在討論,從目的上來講,自然是人權大,因為主權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人權。但是如果國家的主權不夠大的話,是保護不了人權的。從陰謀論的角度上來講,感覺人權的說法就是上了西方國家的當,要弱化國家權力。像非洲拉美,毫無例外的都是國家權力很弱很弱,根本達不到保護社會秩序的地方。今天暴亂明天遊行,其實不是說人們沒有遊行示威的權力,但是天天包圍總統府是怎麼回事兒?比如泰國,英拉還說我們絕對不會清場,要你這個首相干什麼呢?你這個總理在關鍵時候就是要動用警察,把這些非法的佔據國家機構的人清理掉,這個國家才能正常運行,如果是個人就能佔據總統府,那這個國家還搞什麼搞?這算是一個嚴重的誤區,就算是你將來成為了一個自由民主國家,並不是說國家的權力要縮小,反而是要大大的增加。就算是法國天天遊行,但是你不會闖進警察的限制範圍,因為不敢。國家應該有個基本秩序的,從人性的角度來說,如果你不嚇唬他,他天天來鬧,這還算是國家嘛?像泰國這成何體統?民選出來的政府,結果正常的社會秩序都被搞亂了。所以國內那些幼稚的自由派的說法真的很奇怪,實際上政府的權威應該正確的應用,但是絕對不能縮小,要是縮小了社會就亂套。霍布斯用了一個說法,國家的這個權力叫「至高無上」,但是大家不要把它理解成為集權,或者專制主義,霍布斯是堅決反對政府或者君主謀取自己的私人利益的,這是集權主義或者專制主義,他的意思是國家的權力不應該受到任何組織和個人的挑戰。比如我們剛剛說到的婚姻這個事兒,除了民政部,其他也有機構可以頒髮結婚證,比如說我開個門市部,也能賣結婚證,這不是徹底亂套了嗎?到那時候到底誰還能保證婚姻的合法性?如果確立了民政部可以,其它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被賦予,也不能侵犯這種權力。這個就是主權的意思,而不是國家專制的意思。比如說這個警察,負責保護的就是公共場所和政府機構,不能隨便鬧事兒,如果這個地方都可以隨便闖那麼國家還有什麼秩序可言?從這個意義上,霍布斯提出了這個主權的概念,指出國家的權力是公共的,是個public power,來自於公共,並且服務於公共,這就是霍布斯的社會契約思想的基本上的概貌。因為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所以人與人之間需要達成一個契約,這個契約又很脆弱,需要國家來保護,這就是國家的起源和目的。我們可以順著思考一個問題,假如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感可以通過建立國家來消除,不能是完全消除,至少是可以最大程度消除一部分,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不信任是否可能消除?霍布斯認為國家跟國家之間呈現出一種永恆的自然狀態,這就是因為沒有辦法在國家之上建立一個更高的公共權力,如果有這樣一個東西那就意味著它自己本身就成為了一個國家。我記得有一次碰到一位德國學者,一個康德主義者。康德嘛,講道德的,當然不喜歡霍布斯啦。我個人是比較喜歡霍布斯的,所以我們倆有個爭辯。他說,我們歐盟就是個超國家的政治組織啊,更高的public power。他說我們歐盟擁有自己的憲法和法院啊,是一個更高的公共權力啊。然後我就問他,那麼你們有統一的警察軍隊嘛?他回答說沒有。我就說,沒有警察軍隊叫什麼國家,頂多就是個政府間的聯合體。其實這個問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國家與國家之間沒有辦法克服這種不信任感,這是一個終極的範圍,比如說中國無論怎麼跟日本承諾,中國崛起後不會對日本復仇,他們也不會相信。反過來講,就好像日本說我們克服了軍國主義,從今以後中日友好,無論怎麼說中日友好萬萬歲,我們也不會相信。但這就導致了一個比較悲劇的結果就是軍備競賽,這是一個無奈的結果,是一個誰都停不下來的遊戲,因為會特別害怕,如果不發展軍備的話,別人的船堅炮利使你變成零了,這也是我們中國人兩百年來慘痛的記憶。所以你沒有辦法相信任何一個其他的國家,當然別的國家也不會相信你,無論怎麼說我們熱愛和平。哪個政治家要是相信世界和平,大概就是智商有問題。世界和平是個概率最小的事情。最後推薦一下書目,霍布斯的書叫《利維坦》。利維坦是聖經裡的一個比喻,是個海底裡的一個巨獸,因為它的存在,其它的蝦兵蟹將都很害怕它,都服從它,從而就有了秩序,就是這麼一個比喻。如果沒時間讀這本,還可以讀他另外一本相對比較薄的書,叫《論公民》。
作者介紹:吳增定,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迄今已發表《有朽者的不朽:現代政治哲學的歷史意識》、《政治與教育:洛克的政治哲學研究》、《行政的歸行政,政治的歸政治》等數篇論文。另有譯著《敵基督者》(尼採)、《政治神學續篇》(卡爾·施米特)等。專著《尼採與柏拉圖主義》,合著《十九世紀德國非主流哲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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