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根理論的歷史與邏輯

2021-02-19 質化研究


在許多研究者的眼中,紮根理論「是一種質性研究方法」,「是一種實證主義的科學方法」,「是一套明確的技術」,「有著統一的程序步驟」,然而無論從紮根理論的發展歷史還是理論邏輯來說,這些認識都值得深入的討論與反思。作者詳細回顧紮根理論的產生與發展,歸納其核心技術特徵與研究邏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梳理、澄清和總結紮根理論的內部分歧以及相應的方法論問題。

作者:吳肅然 李名薈

來源《社會學研究》2020年第2期

作為社會科學研究的一種方法論路徑,紮根理論對近五十年來的西方學界和近二十年來的中國學界產生了廣泛影響,但是不少研究者對它的理解和運用仍不夠清楚、合理。本文詳細回顧紮根理論的產生與發展,歸納其核心技術特徵與研究邏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梳理、澄清和總結紮根理論的內部分歧以及相應的方法論問題。作為與社會學親緣最近的質性研究策略,紮根理論的優勢和困境是由美國社會學的學科特性所決定的。

1967年,美國學者巴尼·格拉澤(Barney Glaser)與安塞姆·史特勞斯(Anselm Strauss)出版了《發現紮根理論:質性研究的策略》(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 Strategies for Qualitative Research)一書,把「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這一新詞帶入了社會科學研究。在隨後的幾十年中,紮根理論在西方社會科學界產生了巨大影響,被譽為20世紀末「應用最為廣泛的質性研究解釋框架」(Denzin,1994)。

 

質性研究長期以來「存在著系統性不夠強、理論與方法的關係模糊、方法論與研究技術相脫節」等問題(吳肅然等,2018),而紮根理論給出了相應的解決思路,因此,對許多需要處理質性材料的研究者來說,它有著很強的吸引力。近二十年來,隨著學術思潮的傳播,紮根理論在中國學界也產生了日益廣泛的影響。在社會學、教育學、管理學、政治學、經濟學、心理學、傳播學、圖書館學、體育學和醫學等眾多研究領域中都出現了介紹紮根理論的經典綜述(陳向明,1999;王錫苓,2004;費小冬,2008;賈旭東、譚新輝,2010;吳毅等,2016)、深化紮根理論應用的技術探討(王璐、高鵬,2010;孫曉娥,2011;陳向明,2015;範培華等,2017;景懷斌,2017)和大量基於紮根理論所開展的經驗研究。然而,作為一種發端於社會學的方法論思潮,紮根理論帶有天生的社會學的學科印記,它的後續發展也一直嵌入在美國社會學的發展進程中。如果認識不到這一點,研究者就會對複雜多面的紮根理論產生單一面向甚至是望文生義式的理解(黃光國,2006:6),把握不住這種方法論的真正優勢和弱點。當前不少「紮根理論研究」就暴露出了上述問題,在許多研究者的眼中,紮根理論「是一種質性研究方法」,「是一種實證主義的科學方法」,「是一套明確的技術」,「有著統一的程序步驟」,然而無論從紮根理論的發展歷史還是理論邏輯來說,這些認識都值得深入的討論與反思。

 

紮根理論的產生


紮根理論的創立與20世紀美國社會學研究的總體背景是緊密相連的。自1892年創辦全美第一家社會學系開始,芝加哥大學就引領了美國社會學的學科氣質和發展方向。在託馬斯(William I. Thomas)、帕克(Robert E. Park)和伯吉斯(Ernest W. Burgess)等學者的努力下,芝加哥學派成為20世紀20年代美國社會學舞臺上的唯一主演,他們開拓了個人生活史、人類生態學和繪製地圖法等研究方法,而他們所探討的移民研究、族群研究、社會病理學和城市生態學等議題,也成為了舞臺上的主打節目(何雨,2016:2)。該學派的代表作《身處歐美的波蘭農民》(The Polish Peasant in Europe and America)被視為「美國社會學的偉大經典」(Coser,1977:62),確立了社會學的獨立學科地位(Shils,1948:26)。

 

然而在20世紀30年代以後,隨著社會學在美國的不斷發展,芝加哥學派的一些先天問題開始顯現(周曉虹,2004);大蕭條的出現也暴露出帕克等人的研究在解釋力和預測力等方面的不足;同時,大蕭條帶來的就業困難也成為一條導火索,促使許多本來就對芝加哥學派的「近親繁殖」很不滿的青年社會學家群起而攻之。在1935年的美國社會學協會年度大會上,一群年輕人正式發起挑戰,嚴厲批判芝加哥學派的傳統研究路徑。正如後來的學者所評價的,這場「叛亂」是「一夥站在實證主義根本立場、開展量化研究運動先頭部隊『少壯派』的行動」,其目的是在「科學客觀的旗幟下來反對芝加哥學派的人文主義立場」,它意味著逐漸崛起的、以哥倫比亞學派為代表的「變量範式」對主導傳統的、以芝加哥學派為代表的「情境範式」的挑戰(何雨,2016:199,444)。這一挑戰對其後幾十年的美國社會學產生了深遠影響。

 

為回應變量範式的挑戰,也為挽救芝加哥學派的學術地位,學派的第二代學者積極展開了自我批判。1939年,新一代芝加哥學派的代表人物赫伯特·布魯默(Herbert Blumer)撰文批評了託馬斯和茲納涅茨基(Florian Znaniecki)合寫的名著《身處歐美的波蘭農民》(Blumer,1939)。在他看來,這本被奉為學派聖經的著作中所呈現的經驗材料證明不了相應結論,但問題的癥結並不在於證據不夠充分。實際上,該研究所使用的經驗材料具有相當豐富的理論意義,但託馬斯等人並未真正聚焦於此,反而總試圖證明一些在託馬斯的舊作中早已存在的觀點。布魯默認為,這種做法是非常不妥的(Glaser & Strauss,2006:12-13)。

 

布魯默的批評雖然直接針對託馬斯二人在1918-1920年的工作,實際卻指向了他自己發聲的時代。在變量範式逐漸佔據主導地位的趨勢下,其時的美國社會學研究出現了一個普遍問題,即理論與經驗的割裂。布魯默認為,在《身處歐美的波蘭農民》一書中所出現的那些被變量範式當作靶子的缺點,恰恰不是象徵互動論背後的情境範式所導致的,而是來自與變量範式同源的一種方法論認識。這種認識主張:經驗研究本身並不能產生理論,它是被用來校驗理論的,而理論則要通過研究者的偶發奇緣(serendipity)來獲得(Merton & Barber,2004)。按照這種邏輯,從事社會學經驗研究的學者要做的只是驗證理論,而待驗證的理論則由專門的理論工作者提供,這就勢必造成理論研究與經驗研究的二元對立。

 

可以看出,在試圖重建芝加哥學派學術地位的過程中,布魯默採取了「以守為攻」的方式:在批評第一代芝加哥學派的基礎上,他反過來對哥倫比亞學派主導的變量範式提出了超越性的批判。這種「以守為攻」並不是單純追求學術權力的話語策略,從廣義的學科史和思想史的角度來說,它實際上是從「質性研究」「歸納邏輯」「人文主義」和「歷史—情境範式」的立場來對「量化研究」「演繹邏輯」「科學主義」和「自然—法則範式」所做的總體性批評。

 

其實,以保羅·拉扎斯菲爾德(Paul Lazarsfeld)為代表的哥倫比亞學派社會學家也已意識到了假設檢驗模式的「驗證」研究可能導致理論與經驗的對立。為了在「驗證」模式下將這一問題化解,羅伯特·默頓(Robert K. Merton)進一步提出了「中層理論」這一著名的方法論概念,然而它從學理上來說並不成功(吳肅然、陳欣琦,2015;Glaser & Strauss,2006:2)。

 

在這樣的思想背景下,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的格拉澤和畢業於芝加哥大學的史特勞斯帶著各自的知識傳統,以彌合理論研究與經驗研究之間的二元對立為初衷,以開闢新的研究模式為目的,提出了一種「生成的」(Glaser,2008:3-9)而非「驗證的」方法論,即「紮根理論」(Strauss & Corbin,1998:9-10)。對於其時主導美國社會學的實證主義範式,對於「系統的觀察」「可重複的實驗」「對概念的操作化定義」「邏輯推導出的假設」「驗證理論的證據」等量化方法的金科玉律,「紮根理論」均提出了不太一樣的主張(卡麥茲,2009:6),最終引領了一場社會科學領域的「質性革命」(Hallberg,2006)。

 

紮根理論的發展


(一)經典紮根理論

對許多經驗社會學的從業者來說,「創造」或「發現」理論不是自己的任務,「驗證」理論才是。格拉澤二人的態度則截然不同,他們主張,創造理論恰恰是社會學家該做的事情,正是這一任務才界定出了社會學家的身份。那些針對經驗證據所進行的描述和驗證是新聞記者和調查公司都能勝任的工作。過於強調「驗證」扼殺了社會學研究者的創造力,使得他們在研究生涯的早期就放棄了理論追求。其實,韋伯和涂爾幹等社會學的開創者們所劃定的理論範圍非常有限,社會生活的許多重要領域都未被經典理論覆蓋,這些領域理應成為後來研究者的理論空間(Glaser & Strauss,2006:6-11)。

 

紮根理論採取了一種既不同於假設檢驗也不同於民族志的材料處理方法,它挑戰了以下固有的方法論認識:理論研究與經驗研究是二分的;資料搜集與資料分析是兩個獨立步驟;質性研究方法是印象主義式的,是非系統的;質性研究是量化研究的探索性先導;質性研究只能提供描述性的個案,無法得到普遍化的理論(Charmaz,1995)。在格拉澤與史特勞斯的筆下,紮根理論研究的過程規則大致如下:

 

第一,無需太多研究準備,也無需專門的文獻回顧。研究者可以有大致的研究主題,但切忌帶有預先設定的具體研究問題。在這一點上,紮根理論與其他方法論是迥異的。

 

第二,在搜集經驗材料時主要使用深度訪談法和參與觀察法,但材料並不僅限於質性的,量化材料與質性材料有著同等地位。選取研究對象時不需要遵循隨機原則,而要運用理論抽樣(theoretical sampling)。不能像統計學那樣追求研究對象的「獨立性」,反而要圍繞著研究對象間的聯繫和異同進行持續比較,以此發現理論元素。

 

第三,對以訪談記錄為主的經驗材料進行編碼。編碼包含兩個步驟:實質編碼(substantive coding)和理論編碼(theoretical coding),其中實質編碼又包括開放編碼(open coding)和選擇編碼(selective coding)兩個子步驟。

 

第四,在紮根理論的全部研究過程中,要持續撰寫備忘(memo)。備忘記錄了研究者自己在研究過程中的各種想法,是研究者對自身理論意識流的即時記錄,不用計較語法和拼寫。不斷積累、修改和整理備忘,對編碼進行分類整合,梳理理論邏輯,寫作框架就逐漸成型了。

 

表1 經典紮根理論的編碼步驟

(二)程序化紮根理論

1967年,《發現紮根理論:質性研究的策略》在美國和英國出版,吸引了大量在英語學界從事質性研究的社會科學家。與此同時,格拉澤和史特勞斯在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社會行為科學系開設了一系列有關紮根理論的課程和講座,帶領學生陸續開展研究,進一步提升了紮根理論的知名度,其應用範圍逐漸由最初的醫療領域拓展到了心理學、教育學和社會工作等多個領域(Strauss & Corbin,1994)。

 

在初期的繁榮背後,一些問題也浮現出來:雖然格拉澤和史特勞斯為質性研究提供了一套程式,但相對於量化研究的「洋八股」(彭玉生,2010)來說,這套紮根理論的方法存在著相當強的不確定性,尤其是編碼過程所表現出的高度個人化特徵常常使學習者感到一頭霧水。許多人在經過大量閱讀、學習大量課程後,在嘗試運用紮根理論來開展自己的研究時依然感到無從下手(Stern,1994;LaRossa,2005)。

 

為了消除這種不確定性,史特勞斯和他的學生朱麗葉·科賓(Juliet Corbin)在1988年提出了一種程序化水平更高、編碼過程更加系統嚴格的紮根理論。這個新版本對1967年的版本做了諸多修訂,試圖將紮根理論的步驟和技術細化為「一步一步來」(step by step fashion)的闡述,為那些從事質性研究的新人提供可行指導(Kenny & Fourie,2015)。

 

表2 程序化紮根理論的編碼步驟

 

在這個程序化版本的紮根理論中,編碼分為開放編碼、主軸編碼(axial coding)和選擇編碼三個步驟,並增加了「維度化」「典範模型」「條件矩陣」等新工具,進一步明確了紮根理論的分析步驟和分析技術,試圖藉此消除新手研究者在資料分析過程中常遇到的茫然感。史特勞斯和科賓努力為質性研究創造出一套可以與量化研究匹敵的嚴謹的研究程序,這一做法深深吸引了廣大從事質性研究的社會科學工作者。正因為這個原因,在各個版本的紮根理論中,這套程序化的紮根理論目前得到了最為廣泛的認可和應用(費小冬,2008)。

 

(三)建構主義紮根理論

20世紀的最後30年是後現代主義思潮湧動的時代,紮根理論也受其影響,它的另一個版本「建構主義紮根理論」便應運而生。儘管建構主義紮根理論的倡導者凱西·卡麥茲(Kathy Charmaz)是格拉澤和史特勞斯的學生,但她並沒有繼承二人對於紮根理論的「發現」主張,而提出要用「21世紀的方法論稜鏡」來重新檢驗與發展紮根理論(卡麥茲,2009:II)。在她看來,格拉澤、史特勞斯與科賓皆屬實證主義方法論陣營,他們都試圖通過研究來揭示世界的真相,但從建構主義的立場來看,「任何理論形式提供的都是對被研究世界的一種解釋性圖像,而不是世界實際的面貌」(卡麥茲,2009:13)。方法論立場的轉變進而會影響研究程序,卡麥茲認為,程序化紮根理論那種事無巨細的編碼過程極大地壓制了研究者的創造力,而研究者必須學會容忍模糊(Charmaz,2008),質性研究需要一種流動的框架(fluid framework)。基於這種立場,卡麥茲著手對紮根理論進行了建構主義的重構。

 

表3 建構主義紮根理論的編碼步驟

(四)修補與融合

鑑於三個版本紮根理論各自的問題和彼此間的齟齬,近十幾年來,有研究者對它們進行了多角度的修補與融合。

 

1.概念辨析

「理論抽樣」與「飽和」是紮根理論中獨具特色的兩個概念,它們為那些運用紮根理論開展的質性研究提供了方法論上的正當性。正如派頓(M. Q. Patton)所說:「相對於別的差異來說,不同的抽樣邏輯才標示出了量化研究與質性研究的本質區別」(Patton,2002:230)。然而,究竟如何從事理論抽樣?到底什麼情況才算飽和?幾位紮根理論的代表人物都沒有表述明白。於是,後來的研究者就嘗試著對這兩個概念以及相關的應用步驟予以澄清。

 

德勞克(Claire B. Draucker)等人在考察了2001-2006年間《質性健康研究雜誌》上的46篇論文後發現:有29篇論文的作者聲稱自己採用了理論抽樣,但究竟如何開展抽樣,又如何結合抽樣進行後期的理論建構,都語焉不詳。基於這一現狀,德勞克等人用自己的研究實例對理論抽樣進行了澄清。他們在訪談中發現,對於受過性侵害的研究對象來說,「說出自己的遭遇」這一行為發揮了幾種功能,如實用功能,即說出以後可以防止侵害再次發生;或是宣洩功能,通過訴說,受害者釋放了自己的情緒;但更常見的是「闡釋」功能,通過對他人訴說自己的遭遇,受害者試圖搞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以及為什麼會發生。研究者認為,使受害者獲得對事情的本質解釋和因果解釋,才是「訴說」最重要的功能,也是該研究的理論生長點所在。基於此處所萌發的理論想法,研究者開始重點尋找那些對「闡釋」功能有強烈需求的受害者,這就是應用理論抽樣的具體例子(Draucker et al.,2007)。

 

德勞克等人進一步指出,在紮根理論研究中僅採用理論抽樣是不夠的,派頓曾在自己所編寫的教材中將質性研究的抽樣方法統稱為「立意抽樣」(purposeful sampling),它包含15種策略,而理論抽樣只是其中之一(Patton,2002:230-242)。德勞克認為,紮根理論研究者進行抽樣時,至少還應當借鑑一部分派頓提出的其他抽樣策略。在上述研究中,研究者就先後使用了強度抽樣(intensity sampling)、典型抽樣(typical case sampling)、極端抽樣(extreme case sampling)和分層抽樣(stratified purposeful sampling)四種方法:有的受害者對於「到底該不該告訴別人」有很多看法,有目的地尋找這種案例即為強度抽樣;有的受害者所受侵害發生在童年,他們普遍不願講出遭遇,尋找這種案例即為典型抽樣;有的受害者從來不對別人說起一個字,有的則經常與他人談起自己的遭遇,他們都屬於極端抽樣的對象;而通過調查積累,研究者發現,受害者可以分為一直不斷遭受侵害、童年時遭受一次侵害和成年後遭受一次侵害三種類型,分別尋找這三種類型的研究對象即為分層抽樣。在這些抽樣的基礎上,研究者進一步尋找那些能夠較好解釋「訴說」這一現象及其功能的理論資源,推動理論建構(Draucker et al.,2007)。

 

與「理論抽樣」一樣,「飽和」的概念也存在一些問題,有學者(Bowen,2008)指出:雖然許多紮根理論研究都提到了「飽和」,但「飽和」究竟意味著何種狀態,它又是如何達到的,格拉澤、史特勞斯和卡麥茲都沒能說清楚。因此,如果某學者聲稱自己的研究達到了飽和而停止理論抽樣,他人就很難對其做出評判(Caelli et al.,2003)。鮑溫(Glenn A. Bowen)認為,要真正理解飽和概念的方法論寓意,研究者需要採取一種自然主義(naturalistic)而非實證主義的研究思路,只有這樣,人們才能擺脫用研究對象的數目來衡量飽和的念頭。真正的「飽和」指的是概念和理論的飽和,因此,當研究者聲稱自己已經達到飽和時,他必須給出有說服力的解釋,而不是簡單地做出聲明(Bowen,2008)。鮑溫的這種說法雖然很難令人滿意,但確實切中了方法論問題的要害。

 

2.明確操作規程

除了「飽和」這種概念外,令許多學習者感到困擾的另一主要原因是三個版本的紮根理論在許多方面說法不一。雖然幾位代表人物使用的概念有一致之處,但他們的使用方式和所要表達的涵義常常大相逕庭。面對著概念、範疇、屬性、變量、指標、維度、理論等諸多詞彙,學習者常常陷入困境。僅就上文所描述的編碼步驟來說,不僅幾位代表人物的講法不同,他們各自在不同的文獻中所給出的說法甚至都是不一樣的(LaRossa,2005;Walker & Myrick,2006)。

 

基於這種原因,一些學者盡力對三個版本的紮根理論進行了融合,提供了數量繁多的輔助工具、實用建議與理論補充(Scott & Howell,2008;Fendt & Sachs,2008)。在這方面,最為系統化和最具代表性的工作是拉爾夫·拉羅薩(Ralph LaRossa)和伊恩·戴伊(Ian Dey)完成的。拉羅薩首先清理了編碼元素的混亂用法,明確了指標(indicator)、概念(concept)、範疇(category)和變量(variable)等元素的固定用法和對應關係,並將編碼步驟合為三步:開放編碼、主軸編碼和選擇編碼。雖然這與史特勞斯和科賓的編碼步驟相同,但拉羅薩將格拉澤和卡麥茲的部分觀點融合進了編碼過程,既保留了程序化紮根理論的細緻,又吸納了經典紮根理論和建構主義紮根理論的靈活精神,大大提升了紮根理論在概念運用方面的清晰度(LaRossa,2005)。與拉羅薩相比,戴伊對紮根理論的重塑更加系統。戴伊原本從事軟體開發工作,帶著計算機和邏輯學領域的跨學科知識,對紮根理論的理念和應用進行了極其深入細緻的探討、批判和重建。他首先指出,人們對紮根理論的理解和使用之所以非常混亂,主要原因在於幾位創始人的許多表述本身就是模糊的。與拉羅薩的做法相似,戴伊重新梳理了範疇、屬性和指標的關係,批判了格拉澤所持的「範疇—指標」還原論。其次,他主張用理想原型(ideal prototype)的方法來替代常規紮根理論應用中的分類法,以增強概念的分析力。再次,他主張把模糊邏輯(fuzzy logic)引入紮根理論,以體現質性分析中最具特點的語義性和多重因果性,這種做法打通了紮根理論與另一種著名的質性研究方法即定性比較分析(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QCA)之間的聯結。最後,也是戴伊最強調的一點,是把「確證」理論的任務放到紮根理論的內涵中來,即紮根理論不能僅僅「發現」理論,它需要有清楚的理念和手段來「確證」自己生產出的理論(Dey,1999)。

 

(五)紮根理論的核心特徵

由於不同版本的紮根理論之間存在著大量差異,人們對於紮根理論的應用相當混亂,著名期刊《美國管理學會會刊》(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的主編羅伊·蘇達比(Roy Suddaby)就曾總結過投稿人在使用紮根理論時的常見錯誤(Suddaby,2006)。儘管正面界定相對困難得多,但綜觀紮根理論的發展,我們可以大致歸納出它的一些核心特徵

 

第一,反對社會科學研究中的「演繹—驗證」邏輯,主張以逐級歸納的方法從經驗材料中創造出理論,而不是從既有的知識體系中演繹出理論命題。避免在研究中出現預置的研究框架和研究問題,這是確保「紮根」有效性的重要原則。

 

第二,紮根理論所處理的主要是以訪談記錄為代表的文字材料,它為質性分析提供了一套相對嚴格的準則、步驟和程序。

 

第三,對文字材料進行編碼,逐級提煉出理論概念與過程機制。編碼是紮根理論分析的核心要素(Babchuk,1996)。

 

第四,運用迭代式的研究策略(Lingard et al.,2008;Birks et al.,2013),在數據搜集與數據分析中遵循一種相互嵌入、循環往復的滾動過程。儘管在其他研究範式中也會出現這種操作,但這些操作大都是不得已而為之的。可是在紮根理論中,這種迭代是必備的方法論特性。

 

第五,使用理論抽樣而非統計抽樣來選擇研究對象。要研究什麼樣的案例是由理論引導的,需要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不斷地做出判斷。這不僅不是反科學的做法,反而體現了科學家的研究技能(Glaser & Strauss,2006:62-73)。

 

第六,將「持續比較法」作為最重要的分析手法。研究者不僅可以對研究中的事件與範疇進行同類和交叉比較,還可以從該研究的外部如文獻和日常經驗中來選擇比較對象。這種做法有助於充分發現研究對象的特質以實現概念化,有助於發現理論範疇的變化尺度,從而找到理論的適用範圍和適用條件(Glaser & Strauss,1965:290)。

 

紮根理論的內部分歧


(一)激烈爭執

在某個學術概念的發展過程中出現競爭和批判,是學術場域的常見現象。然而,圍繞著不同版本的紮根理論所出現的激烈衝突卻極其罕見,以致曾有人感嘆:那些關於誰是正版紮根理論的舌戰(verbal sparring),實在令人作嘔(LaRossa,2005)。

 

在1967年與格拉澤共同提出「經典紮根理論」後的二十多年裡,史特勞斯通過研究和教學進一步積累了使用紮根理論的經驗,並對其進行了改寫(Strauss & Corbin,1998:10)。然而,他和自己的學生科賓在1988年所撰寫的《質性研究的基礎:紮根理論的技術與步驟》(Basics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Techniques and Procedures for Developing Grounded Theory)一書卻遭到了格拉澤的強烈批判。為了表達對二人新作品的看法,糾正其觀點,格拉澤也極有針對性地出版了一本名為《紮根理論研究概論:自然呈現與生硬促成》(Basics of Grounded Theory Analysis: Emerging vs. Forcing)的著作。在該書第一章中,格拉澤公布了自己與史特勞斯的通信,並以極其激烈的語言批判了後者。他說:「1988年你出版了《質性研究基礎》,這本書對紮根理論的誤讀簡直到了極點,它毀了紮根理論……我要求你,召回那本書,你我坐下來,一頁一頁地把你的錯誤挑出來,然後在我們都同意的基礎上,重寫這本書。要不然你就把書裡與我相關的全部引用都刪掉,把有關紮根理論的東西也全部刪掉。未經我的同意,你不能用這個詞」(Glaser,1992:1)。在往復的電話和信件中,史特勞斯拒絕了格拉澤這種看上去非常無理的要求,這激起了格拉澤的進一步批評,他指責史特勞斯的書讓讀者誤解了紮根理論,這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Glaser,1992:5)。

 

對於卡麥茲的建構主義紮根理論,格拉澤同樣提出了強烈批判。卡麥茲曾指出,不管是格拉澤和史特勞斯的「經典版本」,還是史特勞斯和科賓的「程序化版本」,都未能擺脫實證主義的束縛,它們都隸屬於有問題的「客觀主義」紮根理論。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卡麥茲撰寫了大量有關紮根理論的介紹性文字,許多教科書中的章節出自她的筆下,這使建構主義紮根理論產生了很大影響。然而卡麥茲的上述批評也完全得不到格拉澤的認可,相反,格拉澤在2002年專門寫了一篇名為《建構主義紮根理論》(Constructivist Grounded Theory)的文章,對卡麥茲進行了詳細批駁(Glaser,2002)。在格拉澤眼中,史特勞斯、科賓和卡麥茲之所以使用「紮根理論」一詞,只是因為他們想藉助於這個概念來「撈好處」(費小冬,2017),這種行為侵犯了格拉澤本人的智慧財產權。

 

為了保護自己對紮根理論的定義權,宣傳格拉澤版本的、經典的、正統的紮根理論(Glaserian,classic,orthodox grounded theory),格拉澤和他的一些追隨者成立了名為「紮根理論學院」的非營利組織,並通過自己的私人機構出版了各種批評性的論著(Kelle,2007)。此外,該組織還召開了一系列的會議和工作坊,用以發展紮根理論的方法論和經驗研究。當然,繼續對史特勞斯和卡麥茲保持批判,也是該組織很重要的任務之一。

 

對于格拉澤的上述做法,史特勞斯和科賓回應道:對任何一個方法論概念來說,其發明者都不可能擁有永久的產權和解釋權,即便只是一個名稱,它也不專屬於發明者(Strauss & Corbin,1994)。不少學者表達了對史特勞斯和科賓的支持,他們指出,格拉澤並不擁有「紮根理論」這一名詞的專利,其原因在於:一方面,格拉澤和史特勞斯最早所從事的有關瀕死病人的研究本來就是史特勞斯本人的研究項目,格拉澤是受邀參加的(Kenny & Fourie,2014);另一方面,在1967年之後,格拉澤在相當長的時間裡離開了學術界,而史特勞斯始終跟蹤著其後的學術發展。紮根理論應當響應學術界的討論和批判,成為一種演化的方法論(Hallberg,2006;Mills et al.,2006;Dunne,2011)。

 

(二)主要分歧

儘管上述爭論中的部分言辭過於激烈甚至有些不成體統,但它們其實蘊含著一些重要的理論問題。

 

1.紮根理論是不是一種質性研究方法?


長久以來,絕大多數對紮根理論感興趣的人都將其視為一種「質性研究方法」,然而在紮根理論學者的內部,這個問題充滿了爭議。雖然格拉澤和史特勞斯出版的著作名為《發現紮根理論:質性研究策略》,但正如前文所說,紮根理論的核心關懷是彌合理論研究與經驗研究之間的鴻溝,它並不關心量化研究和質性研究的方法論分歧。該書之所以採用這樣的副標題,原因只是格拉澤試圖以一個質性研究為依託,向讀者展示紮根理論的應用過程。然而,到了史特勞斯和科賓那裡,著作的正副標題被顛倒過來,變成了《質性研究的基礎:紮根理論的技術與步驟》。在這種語境下,紮根理論成了為質性研究服務的工具,甚至是專屬工具(Strauss & Corbin,1994),這與格拉澤的看法是完全不同的(Walsh et al.,2015)。

 

格拉澤認為,無論是程序化紮根理論還是建構主義紮根理論,都是在用紮根理論的名頭來從事「質性數據分析」(Qualitative Data Analysis,QDA)。QDA旨在將傳統的質性研究予以形式化,從而讓質性研究能夠在科學形式上與量化研究抗衡。它並沒有觸動反而繼承了「驗證模式」這一傳統經驗研究方法論的核心,這恰恰違背了紮根理論的初衷。在格拉澤看來,「質性研究方法」根本不屬於紮根理論的內涵,它只是紮根理論被人們應用時所出現的附帶意象,可是這一意象卻被史特勞斯等人當作紮根理論的核心內涵加以宣揚,這是極其荒唐的。

 

格拉澤指出,紮根理論是一種普適的方法論,它既適用於質性數據,也適用於量化數據,它不是專門的質性研究方法,更不是許多研究者所倡導的所謂「定性研究的定量化」。其實,通過量化證據得到理論發現,這是社會學經驗研究的常見現象。然而,由於受到既有方法論的束縛,很多研究者在從數據中歸納理論時並不是直接按照真實過程來表述自己的研究,而是把自己所發現的結論「裝扮」成已有的理論假設,然後再依照假設檢驗的邏輯來「證明」它(吳肅然,2013;Glaser,2008:15)。

 

為了說明紮根理論不是一種「質性研究方法」,格拉澤在提出紮根理論40年之後撰寫了《開展定量紮根理論》(Doing Quantitative Grounded Theory)一書,向人們展示了用紮根理論處理量化數據的可能。然而,對於這本書的效力,格拉澤自己也有所保留。在他看來,假設檢驗的量化研究方法早已成了一套固定儀式,那些使用紮根理論的質性研究也已被複雜的方法論思潮和技術所改變。想要在這種大環境下扭轉人們的看法,困難重重。

 

2.紮根理論究竟研究誰的問題?

在提出紮根理論的概念時,格拉澤等人突出強調了它與其他研究方式的一個重要區別(Glaser,1992:3-5),即「紮根理論所研究的問題不是研究者自己確定的研究問題,而是研究對象所面臨的問題」(吳毅等,2016),「如果研究問題的定義是從研究者本身的興趣著手的話,這就違背了紮根理論的目的」(費小冬,2008)。然而,在絕大多數研究者的眼中,學科的身份和傳承都要靠研究者獨有的理論訴求及其附屬的研究問題予以界定和實現,因此,格拉澤的這一主張是對主流社會研究觀念的嚴肅挑戰。

 

託馬斯(Gary Thomas)和詹姆斯(David James)二人仔細批駁了格拉澤的這種觀點。他們指出,如果研究者不帶有自己的學術問題,而只是經驗性地發現一些日常生活模式(everyday pattern),那研究者就不可能完成格拉澤所期許的「發現理論」的任務。在日常生活中,普通人都能很熟練地調用默會理解來尋找和發現生活模式,這些顯然不是科學研究者所追求的「理論」(Thomas & James,2006)。

 

當然,格拉澤也不是要把紮根理論研究變成解決研究對象實際問題的「對策諮詢」。之所以要求研究者放棄「自己的問題」,其原因在於,在沒有進入田野開展研究時,研究者自有的那些研究問題全都來自既有的理論框架。只有把這些東西懸置起來,研究者才能擺脫「驗證」思維,真正做到「紮根」,「所有的研究問題、概念和範疇都是隨著研究的進展而自然湧現出來的」(吳毅等,2016)。因此,無論是後來哪個版本的紮根理論,在將研究者的「學術性困惑」置於核心位置時,研究都難免會落入「驗證思維」的陷阱。

 

3.文獻回顧在研究中居於何種位置?


上述問題進一步引出了有關「文獻回顧」的激烈爭論。由於研究者所關注的是研究對象自身的問題,需要嚴格避免受到自己攜帶的概念框架和問題意識的幹擾,於是經典版本的紮根理論堅決反對在研究之前進行細緻的文獻回顧。當然,在研究後期可以和文獻對話,但這些文獻都以數據而非背景的形式出現,也就是格拉澤等人所說的「一切都是數據」(all is data)的主張。

 

許多學者對格拉澤的這種主張提出了強烈質疑,他們認為,格拉澤把研究者看成白板的想法過於理想化(吳毅等,2016)。史特勞斯指出,任何研究者事先都接受過學術訓練,他們勢必會把一些理論觀點帶入研究,而格拉澤過於低估了這些因素的影響(Strauss & Corbin,1994)。卡麥茲同樣不同意格拉澤的主張,她指出,開放的頭腦不等於空洞的頭腦(卡麥茲,2009:61),「提前做文獻研究與受到現有文獻理論束縛是兩碼事,關鍵是研究者在做文獻研究時要保持一種批判的態度,而不應該受固有思維的影響」(吳毅等,2016),畢竟「前見(prior conception)未必就會導致偏見(preconception)」(Dey,1999:251)。

 

在程序化紮根理論中,史特勞斯和科賓在相當大的程度上背離了格拉澤的上述理念。科賓認為,紮根理論在選擇研究問題時和其他研究範式沒有太大區別,問題可以來自文獻、個人經驗和職業經驗等多種渠道(Strauss & Corbin,1998:36-37)。正是基於這種認識,史特勞斯和科賓才歸納出了「典範模型」和「條件矩陣」等工具,從而大大提升了紮根理論研究的程序化水平。不過,若換作格拉澤來看,這種做法就必然違背了紮根理論的基本精神,最終墮入了「驗證思維」的陷阱;史特勞斯和科賓設立了一些事先臆想的概念框架,選擇性地把材料填充到框架中,因此他們所得到的理論都是「生硬促成」的(Kelle,2007)。

 

從實際操作的角度看,格拉澤的立場也會遇到很大困難。凱利(Udo Kelle)指出,如果讓研究者拋棄所有的理論概念,那麼處於開放編碼階段的研究者就會變得毫無導向,他們對每一個字詞都予以同等關注,最終會得出數量龐大、散亂、冗長的代碼,根本無法推進研究(Kelle,2007)。而史特勞斯、科賓和卡麥茲等人對紮根理論的改造則為研究者提供了方向,他們的許多追隨者都曾表示:格拉澤版本的紮根理論非常難以學習,而後來的紮根理論才能讓他們按圖索驥地掌握一套可以處理質性材料的「科學方法」(Charmaz,1995)。

 

為了回應「難以學習」的批評,格拉澤撰寫過一本名為《理論敏感性》(Theoretical Sensitivity: Advances in the Methodology of Grounded Theory)的著作,強調紮根理論研究者應該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論素養(Glaser,1978),以此提升編碼能力。那些沒有能力進行概念化的人才會想辦法去「改進」紮根理論(Glaser,2002)。他進一步強調,紮根理論的整個研究過程是和研究者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它依賴於研究者自身的許多特質。對任何一個理論發現來說,研究者自己就是它的貢獻者。為了幫助紮根理論的新手進行編碼,格拉澤提出了編碼家族(coding family)的概念。不過,這種做法再次為批評者提供了口實。有研究者毫不客氣地指出,格拉澤所提出的18條編碼家族就是個「大雜燴」,它不僅使格拉澤陷入了自己所說的「生硬促成」陷阱,而且它遠沒有程序化紮根理論所提出的典範模型那麼清晰易用(Kelle,2007)。

 

有學者對格拉澤的觀點做出了非常有趣的評價:如果只能在研究快結束時閱讀文獻,那麼研究者將面臨非常尷尬的局面,即他已經看完該領域的相關文獻了,那麼在完成這個研究後,他就必須進入一個新領域,能夠研究的領域將越來越少,這就太滑稽了(Thornberg,2012)。

 

總的來說,越來越多的研究者認為,有必要將文獻回顧融入到紮根理論研究的過程中(Dunne,2011),只要研究者保持充分的反思性,格拉澤所說的「生硬促成」就不會發生(McGhee et al.,2007;Ramalho et al.,2015)。基於這種理念,卡麥茲就在自己倡導的建構主義紮根理論中大大凸顯了文獻回顧的作用,她主張文獻回顧不僅應當成為論文的獨立章節,還應當貫穿整個研究(Charmaz,2006:166)。

 

(三)綜合對比

綜觀三個版本的紮根理論,它們分別代表著不同的社會科學方法論思潮。在格拉澤的論述中存在著一些非常鮮明的方法論觀點:理論是生成的,它既不是研究者先入為主的假設,也不是內在於材料中、等待研究者用嚴謹步驟來挖掘的「客觀事實」。它是在研究過程中,通過研究者的主動工作自然湧現出來的。理論並不是對材料的精確描述,而是對潛模式(latent pattern)的呈現。這些潛模式不能被「觀察」到,它們超越於數據,是位於數據之上的、另一個層次的、超越性的概念現實(conceptual reality)。這些表述與20世紀70年代以後西方社會科學哲學領域所興起的「批判實在論」如出一轍。批判實在論將認識分為三個領域,分別是經驗域、實際域和實在域。經驗域與感覺相對應,實際域與事件相對應,實在域與機制相對應。機制具有湧現的特質,它不能被還原為經驗域中的事物。實證主義者的根本問題就在於他們只把經驗域中的內容看作實在,並始終運用還原論的思維來處理事件和機制問題(殷傑、安篪,2007)。可見,在1967年提出紮根理論時,格拉澤的方法論觀念已經走到了社會科學哲學的前沿。直到2010年前後,有一些研究批判實在論的學者才提出,紮根理論為批判實在論融入經驗研究提供了最恰當的工具。它的開放編碼階段恰好可以用來識別批判實在論所主張的因果機制,而批判實在論中的溯因(retroduction)框架恰恰也和紮根理論所主張的逆推(abduction)是一致的。運用「溯因」和「逆推」,就可以很好地解決紮根理論研究中有關文獻回顧的爭議(Reichertz,2007;Kempster & Parry,2011;Timmermans & Tavory,2012;Oliver,2011;Bunt,2016;Hoddy,2018)。

 

頗為悖謬的是,儘管經典紮根理論打破了實證主義的方法論觀念,但人們往往忽視了這一點,反而普遍將其視為一種可以處理質性材料的實證方法,這就使得批判實在論的色彩完全被淡化,而那些不屬於紮根理論的、更接近於實證主義的方法論主張反而被強化了。於是,在史特勞斯和科賓響應人們需求、將紮根理論進一步程序化的時候,他們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其回歸到了實證主義的軌道上。可以說,儘管程序化紮根理論的影響最為廣泛,卻恰恰是以方法論的某種「退步」為代價的。因此格拉澤不無嘲諷地評價道:程序化紮根理論很好用,研究者不會失敗,但同樣也就不會有真正的成功(Glaser,1992)。

 

建構主義紮根理論則充分體現了社會科學研究中的後現代主義思潮,在卡麥茲對前兩個版本紮根理論的批判中,我們隨處都能發現反基礎主義和反表現主義的認識論主張。卡麥茲否定經驗判據的唯一性,強調不存在客觀實在、研究者不可能觸碰到被訪者的真實經驗、被訪者的意義存在著多重結構、意義具有非顯白特性,反對理論的一元性,這些主張都屬於現象學運動的知識遺產。然而格拉澤指出,卡麥茲並沒有真正如她所說的那樣開創了紮根理論的新天地,反而陷入了史特勞斯和科賓等人的QDA窠臼。正是因為沒能擺脫「追求精確性」的想法,她才不得不求助於建構主義來解決自己的方法論困難(Glaser,2002)。格拉澤的這個評價相當具有洞見。

 

不同的方法論決定了研究方法的不同形象。對經典紮根理論來說,研究方法只提供一套指導性的步驟,研究者自身的研究能力非常重要;程序化紮根理論則提供了一套嚴格的程序和概念框架,它大大緩解了研究者自身的創造壓力;建構主義紮根理論同樣提供了一套指導原則,但它遠比經典紮根理論鬆散,研究者可以極大程度地擺脫既有經驗證據的束縛,而且它與前兩個版本的紮根理論有著最本質的區別,即前兩個版本的紮根理論致力於尋找「科學」解釋,但建構主義紮根理論已經不再有這種追求了。

 

表4 三種紮根理論的比較

我們可以看到,作為一種影響廣泛的研究路徑,紮根理論的方法論脈絡相當龐雜,正因為如此,它也遭遇到了同樣龐雜的批判。有趣的是,這些批判常常來自於相左的角度,有人批評它不夠清晰(Somekh & Lewin,2011),有人則批評它過於嚴格以致扼殺了質性研究的活力(Layder,1993);有人認為它過於哲學化(Thomas & James,2006),有人則認為它忽視了最新的哲學進展(Bryant,2002)。可見,致力於對「質性研究」進行正當化的紮根理論「兩面不討好」地被擠壓到社會科學方法論的一個「騎牆」位置。在不同方法論派別的對抗中,試圖消除對抗的紮根理論卻同時受到了多方詰難。其實這種現象對社會科學方法論研究者來說並不陌生,因為社會科學家身處不同的學術共同體,這些共同體有很強的文化特性,彼此帶有不可通約的哲學立場,人們很容易發現別人的「根本缺陷」,也會很自然地調用各種解釋來消解自身的「不足」。要從方法論邏輯的角度去辨識、澄清乃至調和此類矛盾,往往會陷入自說自話的境地,有時甚至會出現南轅北轍的效果。

 

結 語


鄧津(Norman K. Denzin)和林肯(Yvonna S. Lincoln)曾將美國社會科學的質性研究分為八個歷史階段:傳統階段(1900-1950年),由功能主義和芝加哥學派主導;現代階段(1950-1970年),後實證主義登臺,追求形式和嚴謹;模糊風格階段(1970-1986年),解釋學、結構主義、符號學、現象學、文化研究和女性主義各自繁榮;表徵危機階段(1986-1990年),基礎主義開始瓦解;後現代階段(1990-1995年),建構主義思潮產生廣泛影響;後實驗階段(1995-2000年);方法論爭鳴階段(2000-2004年);碎片化階段(2005年-)(Denzin & Lincoln,2005)。在不同階段,質性研究意味著不同的東西。

 

上述劃分儘管未必準確,但它為我們反思紮根理論提供了一個參照系。紮根理論是在傳統階段瓦解、後實證主義登臺的情況下出現的,面對著不斷崛起的、以理論見長的哈佛社會學和以方法見長的哥倫比亞社會學,以實用主義和實際問題為導向的芝加哥學派暴露出了理論與方法的兩方面不足(周曉虹,2004),由此導致了學術共同體的危機。紮根理論的出現正是應對這一危機的產物。從思想史的角度來說,紮根理論是社會學家在科學主義的大背景下對質性研究所做的「挽救」,在「科學主義製造出來的行為主義和統計潮流」面前,「芝加哥社會學中的人文與情境因素不得不為自己辯護」(羅斯,2019:607)。這一辯護成形於上述「現代階段」,是當時質性研究的典型。

 

總體來看,作為與美國語境下的「社會學」親緣最近的一種質性研究策略,紮根理論是被美國社會學的學科特質和發展歷程所形塑的。一方面,在「美國例外論」的知識傳統中,社會學與歷史學以及哲學的關係幾乎被切斷了,社會學的學科內涵中本就顯著的「方法」特性被進一步放大和純化,人們逐漸將社會學等同於「科學的社會研究方法」。另一方面,由於美國社會學有迫切的需要將自己「從與社會主義的瓜葛中解救出來」(羅斯,2019:608),「嚴格的科學方法」就成為最「有力」和最「中立」的工具。科學主義不僅深深影響了吉丁斯(Franklin H. Giddings)為首的哥倫比亞學派社會學家,就連芝加哥學派中師承歐洲人類學的託馬斯和深受文德爾班(Wilhelm Windelband)和李凱爾特(Heinrich Rickert)影響的帕克也不例外。紮根理論是芝加哥學派在以量化統計研究為代表的科學主義衝擊下所做出的自我革新,《發現紮根理論》一書正是「對第二個芝加哥學派研究方法的最好註解」(何雨,2016:207),因此我們也就不難接受許多學者所做的共同界定:所謂紮根理論,就是在象徵互動論的框架下來研究社會互動和社會過程的一種方法論(LaRossa,2005;Suddaby,2006;Kelle,2007;Lingard et al.,2008),它並不是一個普適的質性研究框架,而是關注特定問題的特定研究學派在面對外部衝擊時努力構築的方法論堡壘。如果研究者認識不到這一點,不考慮自身的研究領域和研究問題,一味地學習和套用紮根理論,就難免遭遇額外的困難和困惑。

 

由於20世紀70年代之後的美國主流社會學與其他人文學科漸行漸遠(Steinmetz,2005),一個有趣的現象出現了:從上述的第三階段即「模糊風格階段」開始,紮根理論逐漸遠離了質性社會科學研究的核心精神。儘管格拉澤等人提出紮根理論之時尚帶有對於量化統計研究的負面看法,表現出一種對於科學主義的若即若離,紮根理論最終還是走向了科學主義的懷抱。雖然它後來也陸續受到諸如批判理論和建構主義等人文思潮的衝擊,但是對科學主義和實證主義的被動吸納依然構成了迄今以來紮根理論研究的主旋律。在這一方法論領域中,史特勞斯和科賓等人的程序化紮根理論始終佔據著主流位置,即便是戴伊等人對紮根理論所做的大力修補,也只是這一主旋律的後續樂章。而格拉澤和卡麥茲等人的工作則構成了襯託這一主旋律的和聲,儘管它曾間或地發出一些強音。我們不難想像,如果缺少了程序化紮根理論的存在,格拉澤和卡麥茲的觀點可能早已為其他質性研究的思路所吸納和化解,它們就勢必缺少載體來獲得獨立的方法論形象了。

 

當許多質性研究方法已經不再把狹義的「科學」追求置於中心地位的時候,紮根理論還在苦苦堅持這一點,這種堅持給它帶來了「嚴謹性—啟發性」「專業性—實用性」等方法論的背反困境。在中國社會科學界學習和應用紮根理論的過程中,科學主義同樣體現為一種核心召喚,因而上述困境也被完全地依樣複製了。了解紮根理論的歷史與邏輯,也許會為理解和走出困境提供助益。

 

參考文獻

[1]陳向明,1999,《紮根理論的思路和方法》,《教育研究與實驗》第4期。

[2]——,2015,《紮根理論在中國教育研究中的運用探索》,《北京大學教育評論》第1期。 

[3]範培華、高麗、侯明君,2017,《紮根理論在中國本土管理研究中的運用現狀與展望》,《管理學報》第9期。

[4]費小冬,2008,《紮根理論研究方法論:要素、研究程序和評判標準》,《公共行政評論》第3期。

[5]——,2017,《科學網博客,11月17日》(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48901-1085586.html)。

[6]何雨,2016,《社會學芝加哥學派:一個知識共同體的學科貢獻》,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7]黃光國,2006,《社會科學的理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8]賈旭東、譚新輝,2010,《經典紮根理論及其精神對中國管理研究的現實價值》,《管理學報》第5期。

[9]景懷斌,2017,《紮根理論編碼的「理論鴻溝」及「類故理」跨越》,《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6期。

[10]卡麥茲,凱西,2009,《建構紮根理論:質性研究實踐指南》,邊國英譯,重慶:重慶大學出版社。

[11]羅斯,多蘿西,2019,《美國社會科學的起源》,王楠、劉陽、吳瑩譯,北京:三聯書店。

[12]彭玉生,2010,《「洋八股」與社會科學規範》,《社會學研究》第2期。

[13]孫曉娥,2011,《紮根理論在深度訪談研究中的實例探析》,《西安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6期。

[14]王璐、高鵬,2010,《紮根理論及其在管理學研究中的應用問題探討》,《外國經濟與管理》第12期。

[15]王錫苓,2004,《質性研究如何建構理論?——紮根理論及其對傳播研究的啟示》,《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3期。

[16]吳肅然,2013,《論操作化:當代社會科學哲學的啟示》,《社會》第5期。

[17]吳肅然、陳欣琦,2015,《中層理論:回顧與反思》,《社會學評論》第4期。

[18]吳肅然、閆譽騰、宋春暉,2018,《反思定性研究的困境:基於研究方法教育的分析》,《中國社會科學評價》第4期。

[19]吳毅、吳剛、馬頌歌,2016,《紮根理論的起源、流派與應用方法述評》,《遠程教育雜誌》第3期。

[20]殷傑、安篪,2007,《巴斯卡的批判實在論思想》,《哲學研究》第9期。

[21]周曉虹,2004,《芝加哥社會學派的貢獻與局限》,《社會科學研究》第6期。

[22]Babchuk,W.A.1996,「Glaser or Strauss:Grounded Theory and Adult Education.」 Paper presented at the Midwest Research-to-Practice Conference in Adult,Continuing and Community Education.East Lansing,October 17-19.

[23]Blumer,H.1939,An Appraisal of Thomas and Znaniecki's The Polish Peasant in Europe and America.New York: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

[24]Birks,D.F.,W.Fernandez,N.Levina & S.Nasirin 2013,「Grounded Theory Method in 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Its Nature,Diversity and Opportunities.」 European Journal of Information Systems 22(1).

[25]Bowen,G.A.2008,「Naturalistic Inquiry and the Saturation Concept:A Research Note.」 Qualitative Research 8(1).

[26]Bryant,A.2002,「Re-grounding Grounded Theory.」 The Journal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Theory and Application (4).

[27]Bunt,S.2016,「Critical Realism and Grounded Theory:Analysing the Adoption Outcomes for Disabled Children Using the Retroduction Framework.」 Qualitative Social Work 17(2) 

[28]Caelli,K.,L.Ray & J.Mill 2003,「『Clear as Mud』:Toward Greater Clarity in Generic Qualitative Research.」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Qualitative Methods 2(2).

[29]Charmaz,K.1995,「Grounded theory.」 In J.A.Smith,R.Harré & L.V.Langenhove (eds.),Rethinking Methods in Psychology.London:Sage.

[30]—— 2006,Constructing Grounded Theory:A Practical Guide through Qualitative Analysis.London:Sage Publications.

[31]—— 2008,「Grounded Theory as an Emergent Method.」 In S.N.Hesse-Biber & P.Leavy (eds.),Handbook of Emergent Methods.New York:Guliford Press.

[32]Coser,L.A.1977,Masters of Sociological Thought:Ideas in Historical and Social Context (2nd Edition).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33]Denzin,N.K.1994,「The Art and Politics of Interpretation.」 In N.K.Denzin & Y.S.Lincoln (eds.),Handbook of Qualitative Research.Thousand Oaks:Sage.

[34]Denzin,N.K.& Y.S.Lincoln (eds.) 2005,The Sage Handbook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3rd edition).Thousand Oaks:Sage.

[35]Dey,I.1999,Grounding Grounded Theory:Guidelines for Qualitative Inquiry.San Diego:Academic Press.

[36]Draucker,C.B.,D.S.Martsolf,R.Ross & T.B.Rusk 2007,「Theoretical Sampling and Category Development in Grounded Theory.」 Qualitative Health Research 17(8).

[37]Dunne,C.2011,「The Place of the Literature Review in Grounded Theory Research.」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Research Methodology 14(2).

[38]Fendt,J.& W.Sachs 2008,「Grounded Theory Method in Management Research:Users' Perspectives.」 Organizational Research Methods 11(3).

[39]Glaser,B.G.1978,Theoretical Sensitivity:Advances in the Methodology of Grounded Theory.Mill Valley:Sociology Press.

[40]—— 1992,Basics of Grounded Theory Analysis:Emerging vs.Forcing.Mill Valley:Sociology Press.

[41]—— 2002,「Constructivist Grounded Theory.」 Forum:Qualitative Social Research 3(3).

[42]—— 2008,Doing Quantitative Grounded Theory.Mill Valley:Sociology Press.

[43]Glaser,B.G.& A.Strauss 1965,Awareness of Dying.Chicago:Aldine.

[44]—— 2006,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Strategies for Qualitative Research.New Brunswick:Aldine Transaction.

[45]Hallberg,L.R-M.2006,「The 『Core Category』 of Grounded Theory:Making Constant Comparis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Qualitative Studies on Health and Well-being 1(3).

[46]Hoddy,E.2018,「Critical Realism in Empirical Research:Employing Techniques from Grounded Theory Methodolog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Research Methodology 22(1)

[47]Holton,J.2010,「The Coding Process and its Challenges.」 The Grounded Theory Review 9(1).

[48]Kelle,U.2007,「『Emergence』 vs.『Forcing』 of Empirical Data?A Crucial Problem of 『Grounded Theory』 Reconsidered.」 Historical Social Research,Supplement (19).

[49]Kempster,S.& K.Parry 2011,「Grounded Theory and Leadership Research:A Critical Realist Perspective.」 The Leadership Quarterly 22(1).

[50]Kenny,M.& R.Fourie 2014,「Tracing the History of Grounded Theory Methodology:From Formation to Fragmentation.」 The Qualitative Report 19(52).

[51]—— 2015,「Contrasting Classic,Straussian,and Constructivist Grounded Theory:Methodological and Philosophical Conflicts.」 The Qualitative Report 20(8).

[52]Layder,D.1993,New Strategies in Social Research:An Introduction and Guide.Cambridge:Polity Press.

[53]LaRossa,R.2005,「Grounded Theory Methods and Qualitative Family Research.」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67(4).

[54]Lingard,L.,M.Albert & W.Levinson 2008,「Grounded Theory,Mixed Methods,and Action Research.」 BMJ 337.

[55]McGhee,G.,G.R.Marland & J.M.Atkinson 2007,「Grounded Theory Research:Literature Reviewing and Reflexivity.」 Journal of Advanced Nursing 60(3).

[56]Merton,R.K.& E.Barber 2004,The Travels and Adventures of Serendipity:A Study in Sociological Semantics and the Sociology of Scienc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57]Mills,J.,A.Bonner & K.Francis 2006,「The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vist Grounded Theor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Qualitative Methods 5(1).

[58]Oliver,C.2011,「Critical Realist Grounded Theory:A New Approach for Social Work Research.」 The British Journal of Social Work 42(2) 

[59]Patton,M.Q.2002,Qualitative Research and Evaluation Methods (3rd Edition).Thousand Oaks:Sage Publications Inc.

[60]Ramalho R.,P.Adams,P.Huggard & K.Hoare 2015,「Literature Review and Constructivist Grounded Theory Methodology.」 Qualitative Social Research 16(3).

[61]Reichertz,J.2007,「Abduction:The Logic of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 In A.Bryant & K.Charmaz (eds.),The SAGE Handbook of Grounded Theory.London:Sage.

[62]Scott,K.W.& D.M.Howell 2008,「Clarifying Analysis and Interpretation in Grounded Theory:Using a Conditional Relationship Guide and Reflective Coding Matrix.」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Qualitative Methods 7(2).

[63]Shils,E.1948,The Present State of American Sociology.Glencoe III:Free Press.

[64]Somekh,B.& C.Lewin (eds.) 2011,Theory and Methods in Social Research.London:Sage.

[65]Steinmetz,G.2005,「Scientific Authority and the Transition to Post- Fordism:The Plausibility of Positivism in U.S.Sociology since 1945.」 In J.Adams,W.Keane & M.Dutton (eds.),The Politics of Method in the Human Sciences:Positivism and its Epistemological Others.Durham:Duke University Press.

[66]Stern,P.N.1994,「Eroding Grounded Theory.」 In J.M.Morse (ed.),Critical Issues in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s.Thousand Oaks:Sage.

[67]Strauss,A.& J.Corbin 1994,「Grounded Theory Methodology:An Overview.」 In N.K.Denzin & Y.S.Lincoln (eds.),Handbook of Qualitative Research.Thousand Oaks:Sage.

[68]—— 1998,Basics of Qualitative Research:Techniques and Procedures for Developing Grounded Theory (2nd Edition).Los Angeles:Sage.

[69]Suddaby,R.2006,「From the Editors:What Grounded Theory is Not.」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49(4).

[70]Thomas,G.& D.James 2006,「Re-Inventing Grounded Theory:Some Questions about Theory,Ground and Discovery.」 British Educational Research Journal 32(6).

[71]Thomas,W.I.& F.Znaniecki 1918-1920,The Polish Peasant in Europe and America.Boston:Badager.

[72]Thornberg,R.2012,「Informed Grounded Theory.」 Scandinavian Journal of Educational Research 56(3).

[73]Timmermans,S.& I.Tavory 2012,「Theory Construction in Qualitative Research:From Grounded Theory to Abductive Analysis.」 Sociological Theory 30(3).

[74]Walker,D.& F.Myrick 2006,「Grounded Theory:An Exploration of Process and Procedure.」 Qualitative Health Research 16(4).

[75]Walsh,I.,J.Holton,L.Bailyn,W.Fernandez,N.Levina & B.Glaser 2015,「What Grounded Theory is… A Critically Reflective Conversation among Scholars.」 Organizational Research Methods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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