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進一步加強濟南市家庭教育工作系統化、標準化建設,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在家校協同育人中的重要作用,濟南市教育局發布了《濟南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建設與管理標準(試行)》和《濟南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建設與管理標準(試行)》兩個文件。
從內容上看,《濟南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建設與管理標準(試行)》對家委會的權利義務、工作制度組織職責和工作保障方面做出詳細規定,包括成立家委會需要的條件、家委會的人數、學校如何保障家委會的工作等。文件規定,全市各中小學(幼兒園)應根據學校自身特點、規模大小等實際情況,設置學校家長委員會,名稱建議定為「XXXX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或進行個性化命名,並健全「學校、年級、班級」三級家長委員會組織架構。
在權利義務方面,文件提到,家委會有權參與學校的管理,對學校的發展規劃、教育教學、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並對招生、收費、評優、安全、招投標等工作進行監督。另外,家委會有權參與、協助做好家長學校工作。發揮家長教育優勢,開辦家庭教育論壇、教育沙龍等活動。
同時,家委會有義務整合資源支持學校。不得借家委會名義參與、組織與學校、班級教育教學和管理無關的活動。
在家長代表大會制度章節,文件提到,家長代表大會每學年至少舉行一次,參加會議的家長代表應達到參會總數的2/3以上。
《濟南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建設與管理標準(試行)》則對家長學校的師資隊伍、課程建設、評價鼓勵機制等方面做出了規範。
解讀
解決越位缺位
更好地推動家校共育
濟南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紘對兩個文件進行了解讀。
為提高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的總體水平,去年11月1日,濟南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濟南市中小學(幼兒園)家庭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在推進過程中,各學校遇到很多問題和困惑。」王紘表示,由於家長和學校缺少相關制度的引領,不知道應該去做什麼,導致越位、缺位現象時有發生,學校家長委員會建設與管理問題突出。
為進一步明晰學校與家委會的界限和規範家長學校的開展,市教育局又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濟南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建設與管理標準(試行)》和《濟南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建設與管理標準(試行)》兩個文件。
「學校家委會看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以後,有些意識到以前的行為越位了。」濟南市景山小學副校長傅靜告訴記者,這兩個文件發布的時間很及時,有助於更好地推動家校共育。
「家庭教育是整個學生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家庭成員的文化水平、道德準則、行為規範等,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生成長。」王紘介紹道,兩個文件相輔相成,圍繞完善管理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健全經費保障等方面,保障家庭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水平的提升。
「家委會工作的重要職能之一是幫助家長獲取家庭教育知識,監督學校開展家庭教育的指導工作。家長學校是中小學家庭教育開展的主要場所,它為家委會參與學校管理事物提供了可能的渠道和途徑。」王紘表示,通過家委會和家長學校兩個標準之間的作用和反作用,能形成一個優勢互補、相互依存、信息互通的良性循環系統。
與此同時,王紘也對兩個文件的後續使用提出了要求。「各學校要規範落實裡面的相關要求,充分發揮家委會在家校溝通中的橋梁作用,充分發揮家長學校在家庭教育中的指導作用。」王紘告訴記者,雖然標準指定了規範管理要求,但依然鼓勵濟南市各中小學在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立足實際,讓家委會和家長學校形成自己的特色。(來源:生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