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件的宣判必須要先經過訴訟程序,而訴訟程序在進行過程當中可能會發生導致訴訟無法繼續進行的情形,因此此時訴訟則會暫停也就是中止。
下面是施霽律師為大家介紹關於訴訟中止還可以繼續上訴嗎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訴訟中止還可以繼續上訴嗎
訴訟中止,訴訟進行期間,因為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暫時停止計算訴訟實效期間,等到中止的事由消除後,訴訟實效繼續計算。因此訴訟中止時是不能夠上訴的。
二、訴訟中止的情形
主要是:
(1)被告的行政機關被撤銷,尚未確定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或者被告行政機關被撤銷,其職權也同時被撤銷,從而無法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尚未確定繼續訴訟的行政機關;
(2)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章互相牴觸,需要等待最高人民法院送請國務院作出解釋或裁決,在等待解釋或裁決時,人民法院應中止訴訟;
(3)在審理案件中,人民法院發現被處罰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時,應及時將有關犯罪材料移送有關機關,如果刑事責任的追究影響本案審理的,應中止訴訟,待有關機關作出最終處理後,再恢復訴訟。如果刑事責任的追究不影響本案審理的,應繼續審理;
(4)追加、更換當事人,或者本案的處理需要等待其他案件處理的結果時。
中止訴訟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一經作出,即產生法律效力。待中止訴訟的情形消失後,當事人可以申請恢復審理程序,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加以恢復。恢復訴訟後,當事人和人民法院在訴訟中止前的訴訟行為仍然有效。
三、刑事訴訟中止審理和延期審理區別有哪些
1、適用範圍不同。
訴訟中止可以發生於訴訟程序開始以後一直到判決作出以前的任何訴訟階段,而延期審理則只能適用於開庭審理階段。
2、適用效果。
訴訟中止將造成本案訴訟程序的中途擱置,受訴法院和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就本案的一切訴訟活動都應當停止進行;延期審理只是將本案開庭審理的日期拖延,有關訴訟活動並不因此停止,比如通知證人到庭。
3、恢復審理上。
訴訟中止的法定情形來自於訴訟外,何時恢復訴訟,通常受訴法院是很難左右的;但是延期審理的法定情形來自於訴訟之中,恢復審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確定。
4、法定情形是不同的。
延期審理適用於: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情形的;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其他應對延期的情形。中止審理適用於: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根據法律規定,訴訟過程當中是可能會發生意外情況的,因此此時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暫時停止計算訴訟實效期間,等到中止的事由消除後,訴訟實效繼續計算,也不能夠上訴。
以上便是施霽律師為大家帶來關於訴訟中止還可以繼續上訴嗎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