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可以上訴嗎?

2020-10-15 項秦律師

項秦律師 作

離婚案件涉及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針對不同的關係,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定。

一、針對離婚案件中的身份關係。

(一)婚姻關係

(1)一審判決準予離婚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實踐中,雖然當事人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但是二審一般都是維持。《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2)一審判決不準予離婚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實踐中,雖然當事人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但是二審幾乎都是維持的。在此種情形下,雖然上訴是當事人的權利,但是會浪費當事人的時間。《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在判決不準離婚後六個月後重新起訴離婚,若當事人選擇上訴,那麼六個月的起訴時點為二審判決之日的次日,這樣一來,二審的時間是起算時間的浪費,若不提起上訴,則可在一審判決生效次日起算六個月的時間。

(二)撫養關係

撫養關係與婚姻關係一樣都屬於人身關係。《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九條第二款規定:「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故撫養關係糾紛判決後,可以上訴。同時,《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七) 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說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亦可在六個月後重新起訴。但是,即使不是維持撫養關係的案件,也可通過提起變更撫養關係訴訟主張權利。

二、針對離婚案件中的財產關係。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九條第二款規定:「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故針對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當然地可以上訴。


附: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相關焦點

  • 起訴離婚不成功怎麼辦?可以上訴嗎?二次起訴要等多久?
    如果法院不判離,原告方可以就該判決上訴,但沒必要,因為離婚訴訟首次不判離上訴基本都維持一審結果,並且這期間需要再耗費數個月的時間和精力,沒什麼意義和實際作用。所以,如果沒有新的理由和情況,我們可以等待6個月,再次起訴離婚申請再審。法律規定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法院不予受理)。
  • 女方上訴離婚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一般中國式的結婚就是男女雙方登記之後拍結婚照然後再定日子辦酒席拜堂成親,可以說結婚的流程就是對於傳統文化和西方文化的最好結合。但是一般有的人會為了應付家裡人的催促而潦草結婚,之後再倉促離婚。那么女方上訴離婚的程序是怎麼樣的呢?浙江甬望律師事務所何方榮律師解析。
  • 上訴可以提交新證據嗎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那麼上訴可以提交新證據嗎?接下來桂紅錦律師就來為大家解答。
  • 刑事案件上訴有費用嗎
    ,進入第二審程序,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那麼刑事案件上訴有費用嗎?  一、刑事案件上訴有費用嗎  刑事案件上訴法院不收費。刑事案件屬於公訴案件,公訴案件不收費。對於所有的刑事案件起訴、上訴都不收費的。但是請律師需要收費。
  • 一審判決不準離婚,是否有必要上訴?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一審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當事人是否有必要上訴呢?,在二審中法院一般不會輕易改判而選擇維持一審判決,因此,如果當事人上訴,不僅僅浪費上訴期間幾個月的時間,然後又要等待6個月才能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5條明確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 離婚案件原告是否可以不出庭
    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出庭參加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是原則一般而言,當事人在委託了訴訟代理人(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後,本人可以不出庭參加法院的庭審活動。《民事訴訟法》第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
  • 刑事案件被告人上訴會加重刑罰嗎?
    很多人一直有一個疑問,刑事案件被告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上訴的,二審法院會加重刑罰嗎?今天豐滿法院就帶大家了解一下相關知識。刑事案件被告人如果對一審法院的有罪判決不服,提起上訴要求改判無罪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二審法院是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罰,這就是上訴不加刑的原則。
  • 婚姻家事丨一審未判離婚,防止對方轉移財產的方式只有上訴嗎?
    ,一是對於案件是否上訴?律師解答一、對於一審未判離的離婚案件,一般我們不建議當事人上訴第二,二審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極小的話,本案如果上訴,二審基本會維持原判,對於王麗來說,時間上不划算。法律依據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判決不準離婚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 離婚第二次起訴我該幾時上訴?
    01【網友提問】第一次沒判下來,判決書的時間是2020.8.3號,是不是我在2021.2.3號就可以再次上訴02【律師解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
  • 二審離婚糾紛判決後被告上訴的,中院會缺席審判嗎?
    網友諮詢:二審離婚糾紛判決後,被告不服上訴中院,原告變被告!並且添加有其他婚內經濟糾紛內容,中院開庭時被告未能到廳,這樣的話,中院會按照新的上訴內容進行缺席審判嗎?中院判決後,被告還能申請再審嗎?被告不到庭終審判決內容是按照原告起訴內容判決嗎?
  • 調解是否是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離婚調解不成怎麼辦?
    結婚與離婚都是屬於比較常見的情況,兩個法律行為都會涉及到法律關係的變動,所以都需要慎重決定,特別是離婚的時候,他是屬於一個完整家庭的破裂,涉及到的不僅僅是財產,還有孩子問題的處理,那麼調解是否是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離婚調解不成怎麼辦?
  • 調解是否是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離婚調解不成怎麼辦?
    網友諮詢:  調解是否是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離婚調解不成怎麼辦?  據此,調解是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即使起訴前已經婚姻登記機關、街道組織調解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仍應進行調解。  離婚調解,指以協助當事人正確處理離婚糾紛為宗旨而進行的調解,就調解的內容而言,可分為調和和調離,在實務中,一般都以調和為側重點,調解應當遵循自願,合法的原則,不得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
  • 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是什麼?
    為了保證起訴離婚案件的順利進行,確保法院能作出公正的判決5、在離婚訴訟中有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即舉證質證。然而,很多時候當事人並不能夠及時收集並舉證。鑑於這種情況會影響案件正確審理,故法律允許原告與被告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並在特殊情況下申請法院調查收集離婚證據。6、如果您是第一次參加離婚訴訟,缺乏必要的經驗,甚至是一頭霧水,不知該如何應對的情況下,您可以委託專業離婚律師或者您的近親屬作為代理人參加訴訟。
  • 上訴案件的審理
    第二審與第一審審理的是同一訴訟案件,訴訟當事人沒有改變,只是稱謂發生了變化。當事人雙方的訴訟主張與第一審也有密切聯繫,上訴人不僅要求撤銷或者變更第一審裁判,而且要求第二審人民法院確認自己的合法權益。第一審是第二審的基礎,第二審是第一審的繼續。
  • 起訴離婚,可以拖多久
    若對方的管轄權異議成立,案件要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還要重新要經上述階段。管轄權異議一審裁定出來後,被告如不服,還有10天的上訴期。夫妻感情破裂是離婚案件中法官判決離婚的重要依據之一,如果一方能拿出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證據,法官不會判決離婚。圖源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比如著名的當當網離婚案,李國慶和俞渝鬧得多兇,分居,撕破臉對罵,到公司搶公章......
  • 涉外離婚案件缺席判決並公告後多久才可以找法院出具生效證明?
    案件辦理生效證明。由於被告在該案中始終拒絕出庭,在本離婚律師的努力下,海澱區法院最終缺席審理並作出了離婚判決根據我國婚姻法與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涉外離婚案件的公告期為90天,公告期滿視為送達被告。但公告期滿並不意味著一審離婚判決已生效,因為對方還有上訴權,應該等對方上訴期滿且未提出上訴後,離婚判決才正式生效。法律規定涉外離婚訴訟的上訴期為30日,為此我方在公告期滿後又等了30日。
  • 夫妻感情不和,只要分居滿兩年就一定可以離婚嗎?
    夫妻感情不和,【案件焦點】原被告是否可以離婚【評析】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XX市中級人民法院。就一定可以離婚嗎?【總結】相關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哪些離婚案件建議找律師代理
    哪些離婚案件建議找律師代理?很多即將要離婚的夫妻都有這個困惑,總是在找律師和不找律師間徘徊,其實找不找律師要看他們個人的想法,下面履正律師為大家介紹哪些離婚案件建議找律師代理的。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訴訟離婚是離婚的方式之一,訴訟離婚要打官司,起訴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書、證據等的材料,那麼訴訟離婚需要找律師嗎辦?下面由四川履正律師事務所小編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 刑事案件上訴受理期限是多久?以及上訴程序怎麼走?
    而父親王某對這個結果不滿意,選擇繼續上訴。刑事案件上訴受理期限是多久?刑事上訴程序怎麼走?接下來,找法網小編將為您解答刑事上訴相關知識。一、刑事案件上訴受理期限是多久?父親王某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滿了,他表示選擇上訴。那麼刑事案件上訴受理期限是多久?
  • 性格不合導致夫妻之間有矛盾,可以請求離婚嗎?
    【案件】原、被告於2003年8月經人介紹相識戀愛,2004年8月13日登記結婚,於2005年3月1生育一男孩。婚後初期,原、被告夫妻感情一般,自2007年4月起,原、被告因性格原因,經常為生活瑣事發生吵扯,但並未發生較大的矛盾。原告未向本院提出足夠的證據證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