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腳投票:縮水嚴重的汽車三包還有何意義?
——本已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現在連可惜都不用了。
備受期待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下稱「汽車三包」)將於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雖然業界有評論認為這一規定的內容比較「雞肋」,對於保護汽車消費者的利益用處並不太大,不過有總比沒有好吧。但就是這樣,卻還有人在雞骨頭上刮油:越到實施的關口,消費者越發現即將浮出水面的這個東西,跟自己「美好的願望」差距仍大:
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細則才是保護廠商的法寶
日前,汽車三包的重要配套文件,也即執行細則。正式出臺——《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件種類範圍及三包憑證》(下稱「三包範圍」)和補充規定《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信息和爭議處理技術諮詢人員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分別對汽車三包範圍和汽車產品三包的信息及爭議處理進行了明確。民眾驚異地發現,零件種類範圍及三包憑證只包括發動機、變速箱兩大總成,共計16項,相比汽車三包的含義明顯縮水。
想退貨?想想可以,實際上無法操作
這就意味著之前能夠構成退、換車條件的電氣控制系統、潤滑系統、冷凍系統以及燃油供給系統等將不再屬於該範圍。這就是明確了,近年來鬧得沸沸揚揚、愈演愈烈的高居消費者投訴前列的車內異味、剎車不靈、制動失效、有機物揮發等,都將不能構成退、換車的條件。除此之外,上述配套文件還給予了廠家在制定車輛三包憑證時更多的自主權,即汽車廠家可以在汽車產品使用說明書上自行說明哪些「汽車性能問題」不屬於三包範圍。也就是說,即便你買的車使用起來跟廠家公布的性能數據(比如油耗)差別很大,只要廠家在三包憑證中已經自我免責,你也別想指望得到包修服務。沒想到,規定還沒實施,卻先傳來了這麼令人沮喪的消息!不過,對於廠商來說,可少了多少「麻煩」省了多少錢啊!甚至可以說,細則成為了保護廠商的法寶。
習慣性保護思維下的汽車三包:「革命」只能靠自覺?
先講一個發生在美國的故事,某人家裡買了剪草機,都使用了一次了,只是覺得手把有些不順手,她(中國人)隨口說了一句,她丈夫(美國人)第二天就順手拿去退了。店員甚至不問為什麼,就辦好了手續,分文不少把錢打回他的帳戶上。這是什麼?這是消費者就是上帝的習慣性使然。
有媒體尖銳地指出,以前三包規定之所以這麼難出臺,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保護汽車工業」名義下對消費者權益習慣性的忽視,而如今三包規定好不容易快要實施了,卻突然冒出「退換車範圍縮小」這樣的配套文件,這說明管理部門依然沒能從「先保護汽車產業利益」的固定思維中走出來。難產了多年的汽車三包規定,可謂千呼萬喚始出來,現在來看,還是別出來的好,真可謂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也正是因為有了上面所說的習慣性思維,配套文件才會不顧消費者只徵求汽車廠家意見,從而造成細則在實際上「推翻」規定主體內容的既成事實。對此,朋友們私底下議論說,革命,還得考自覺啊。
在汽車三包問題上,消費者、廠商、監管部門是三足,但這三足就目前來看是無法「鼎立」的,因為廠商、監管部門這兩足是長在穿在一條褲子裡的腿上的,而且比消費者這條腿更長,更厚實,甚至可以說,你只能看見那兩條穿在一條褲子裡的腿!
俗語說「亂世用重典」,面對如此大的汽車行業以及如此基數的消費者,治大國若烹小鮮,是時候嚴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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