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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中級法院出臺新規扭轉「民告官不見官」現象
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老百姓在法庭上經常看不見「官」,或者堂上坐了一個不出聲的「官」。如何扭轉這一現象、提高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洛陽市中級法院作了有益探索。9月11日上午,洛陽市中級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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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告官不見官」等難題?這場發布會給你答案
隨著雲南省經濟社會建設的發展和行政訴訟的不斷深化老百姓希望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成為共識大量的「民告官」案件02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長效工作聯繫機制為推動行政與司法的良性互動,完善行政矛盾糾紛化解機制,進一步促進依法行政,《決定》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前提下,明確了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建立「府院聯繫」工作長效機制,確定了聯繫會議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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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不見官?洛陽中院出手了
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老百姓在法庭上經常看不見「官」,或者堂上坐了一個不出聲的「官」。洛陽市中級法院作了有益探索。9月11日上午,洛陽市中級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通知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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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民告官不見官」難題,多地明確負責人不出庭需請假報告
「民告官要見官,官不來員來見」。此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高、老百姓「告官不見官」是行政訴訟中的常態。新行政訴訟法實施後,這一現象已有所改觀。為進一步推進負責人出庭應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行政機關負責人」範圍適度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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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破解「告官不見官」逐年提高官員出庭比例
中新網昆明12月14日電 (記者 胡遠航)雲南省委宣傳部、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4日聯合發布消息稱,《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的決定》(下稱「決定」)已於日前施行。該決定明確,逐年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比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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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告官能見官」在廣東漸成新常態
中新網廣州6月30日電 (索有為 籲青 陳桂生)「下面我就與上訴人所籤訂的《協議書》有關爭議的內容作如下幾點說明……」6月30日,在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一起涉特許經營行政協議糾紛案件,翁源縣副縣長林繼開作為負責人出庭並發表答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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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不再難見官
行政訴訟案件中「民告官不見官」的難題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被明確並具體作出規定以後將被進一步破解✊✊✊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進行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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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三十載看雅安踐行《行政訴訟法》
按照最高法通知要求1987年9月28日,雅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設立行政審判庭。轄區基層法院隨後陸續設立行政審判庭。2001年10月17日,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設立行政審判庭(賠償辦)。2016年5月1日,經逐級報請最高法批覆同意,雅安在雨城區法院、漢源縣法院實行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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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民告官」不再「難見官」,行政機關負責人既要出庭又要出聲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曉波 通訊員 王雨瀟 文圖告官能見官、出庭又出聲。近日,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印發《全面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意見》要求,在行政訴訟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並做好充分準備,杜絕「告官不見官」、「出庭不出聲」等現象。在洛陽,「告官能見官」漸成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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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市長黃偉出庭應訴,說了這些話
全力維護公平正義 市長履職出庭出聲9月22日,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呂某某、原審原告陳某某、被上訴人呂某某不服習水縣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向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撤銷前述行政行為。庭審過程中,在合議庭的引導下,訴訟參加人圍繞案件爭議焦點,有序陳述、答辯、舉證、質證,並充分發表辯論及總結陳述意見。庭審過程流暢、審理規範嚴謹、氣氛莊嚴肅穆,切實保障了各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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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還要見「官」!遼寧省自然資源廳負責人出庭應訴了!
>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機制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既是新時期黨對各級領導幹部提出的具體要求也是政府積極回應百姓期待的有效途徑7月29日,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鄭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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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要見官 出庭又出聲
現實中,老百姓「告官不見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不出聲」,成為行政訴訟中的常態。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意見》,成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全國首份省級層面府院會籤的有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規範性文件。誰來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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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民告官」不再「難見官」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趙志鵬 通訊員 王希玉 高世寧 聊城報導 區長出庭應訴,讓告官者見官9月28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付某某等21人訴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政府履行房屋徵收職責案,東昌府區代區長巴海峰代表區政府出庭應訴。 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圍繞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辯論,巴海峰代區長全程參與庭審活動。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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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不再「難」|《行政訴政法》在龍巖走過的30年
老百姓是「民」,行政機關是通俗意義上的「官」。當「民」和「官」發生爭議時,在新中國成立後很長一段時間,行政機關是不會成為被告出現在法庭上的。1990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正式實施,確立了我國行政訴訟制度,以獨立的訴訟制度規範了「民」可以告「官」的秩序。現在行政訴訟法實施三十周年了,對我們生活產生了怎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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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長出庭應訴,「民告官」不再難
像這種現象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民告官。民告官這種事情自古就有,但是最後能告成功的則少之又少。放到現在,這種事情最後能成功的也不多。為什麼成功的機率這麼小呢?首先民和官,兩者在身份上就有著巨大的懸殊。以至於在真正的訴訟,審判等環節很容易出現偏袒的現象。還有就是有些官身份和權力都很大,這也造成許多審判人員會有一定的顧忌。因此,這種種原因造成了民告官很難成功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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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能見官」——杭錦旗人民政府副旗長積極出庭應訴
「告官能見官」——杭錦旗人民政府副旗長積極出庭應訴 2020-07-23 19: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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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銳點最高法發文保護民告官案件訴訟權
日前,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向媒體發布《東莞行政機關近三年涉訴情況調查》,對東莞「民告官」現象進行解讀。調查報告顯示,2007年~2009年上半年,「民告官」案件累計涉及34個行政單位,其中社保局、公安局、鎮政府近三年來累計被告案件名列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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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這些知識點還沒搞懂,拿什麼贏官司?
在許多人的心裡,民告官是一場不可能贏的戰爭。因此,在面對徵地拆遷中的違法違規現象時,很多人即便不滿,也選擇默默忍受或者上訪。但是,這兩種方式都解決不了實際問題。默默忍受,只能是讓那些為非作歹的人變本加厲;上訪也根本解決不了實際的問題,還可能給自己帶來新的麻煩。那到底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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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民告官」,這個法官是怎麼保持「硬氣」的?
「審理『民告官』案件,法官的腰杆必須硬,堅持對法律負責、對事實負責、對群眾利益負責。」常年從事行政審判工作的她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啃掉「硬骨頭」:讓「民告官」不再唱獨角戲1990年,孫豔紅考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為一名法官。2012年至今,她一直擔任行政審判庭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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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澤斌:「告官能見官、見管事的官」將成為行政訴訟新常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一步細化了相關規定:《規定》第二條明確 「負責人」必須是行政機關的正、副職負責人、參與分管被訴行政行為實施工作的副職級別的負責人和其他參與分管的負責人。一方面強調級別,排除了被訴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或者下級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替代出庭。避免為了「數據好看」對「負責人」刻意擴大解釋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