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筆者寫到了不少「事業單位編制改革」對於教師群體影響的文章。其中有一位讀者看到筆者的文章之後,私信筆者這樣一個問題:
隨著「事業單位編制改革」的推進,「代課教師」能有望實現「同工同酬」嗎?
對於這個問題,想必是很多「編外」教師,對於此輪「事業單位編制改革」最迫切的希望!當然,對於「代課教師」而言,他們的確在各級各類學校,從事著與「在編教師」相同的工作,同樣的教學任務,同樣的工作屬性!就是因為一個「編內」、一個「編外」讓兩者的工資待遇有著天壤之別!
那麼,隨著此輪「事業單位編制」改革的推進,這群特殊的老師們,能否實現與「在編教師」的「同工同酬」呢?筆者是這麼看的:
首先,確定取消編制的各級各類學校,「代課教師」將有望實現與「在編教師」的「同工同酬」!
眾所周知,在此輪「事業編制改革」當中,高校教師,公辦成人教育學校等幾類,公辦屬性的學校,所有的老師將被取消「事業編制」!這就意味著,所有教師的工資收入,將走向市場化,再也不會依據「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標準去發放!學校有著自主「定價權」!
這個時候,所有的老師們將會身份歸一,再也不會存在什麼「編制」一說,那麼這些學校的「代課教師」們自然會被一視同仁!自然在工資收入方面,會與原來的「在編教師」實現「同工同酬」!
其次,公辦幼兒園、中小學「代課教師」,應該還是無望實現「同工同酬」!
在此輪「事業單位編制改革」中,各大中小學校,公辦幼兒園,將轉變「事業單位」屬性,轉為「公益二類」單位!並且所有的「在編教師」的編制會被繼續保留!而一旦繼續保留「編制」,意味著所有「在編教師」的工資收入還是依託於財政發放!而「代課教師」們的各項收入繼續還會有相應學校承擔,在中小學,尤其是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並沒有什麼收入來源,這就意味著還不能按「在編教師」的工資標準,去發放「代課教師」的工資!
所以,筆者推斷,只要各大中小學校的「編制」屬性保留,這些學校的「代課教師」想實現與「在編教師」同工同酬還是比較困難!
寫在最後,雖然最終的結果我們還不得而知,但是「代課教師」作為教師群體中的一分子,就是因為「編外」身份,難以實現「同工同酬」,真的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關注,能及早的出臺相關政策,讓這些在三尺講臺默默奉獻的「特殊」老師們,能得到他們應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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