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拘留?可以回家?

2021-03-02 法大聖
拘役期間,可以申請回家居住一至兩天,由執行機關批准。

《刑法》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與其他短期剝奪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治安)行政拘留、民事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主體、法律依據等方面均有所區別,主要表現在: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臨時剝奪現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偵查、審判或繼續進行犯罪活動。民事拘留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質,又稱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所適用的一種行政處罰方法。

2、適用對象不同。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適用於具有刑事訴訟法第61條規定的7種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民事拘留適用於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的6種妨害民事訴訟行為之一的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行政拘留的對象是不構成犯罪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決;民事拘留須經人民法院院長批准,期限為15日以下,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公安機關直接適用。

4、法律依據不同。拘役的依據是刑法;刑事拘留的依據是刑事訴訟法;民事拘留的依據是民事訴訟法;而行政拘留的依據則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拘役雖然也是屬於刑事處罰中的一種,但就其強度來看,要高於管制,但同時也低於有期徒刑。我們知道罪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之後,往往是在監獄裡面服刑。但如果是被判拘役的話,因為刑期比較短,多半都是在就近的看守所內執行。另外,被判拘役的罪犯適用緩刑的可能性還會比較大。

來源:律師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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