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十分鐘,學習《楞嚴經》(78)| 王治平居士《楞嚴經白話註解》(64):見聞嗅味觸思造業,從六根出地獄六報

2021-02-07 禪林網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八譯解


唐天竺沙門般剌密帝 譯

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 譯語

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 筆受

王治平居士白話譯、注、解


正文(61)


經文:「云何六報?阿難!一切眾生,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六根出。

「云何惡報從六根出?一者見報,招引惡果。此見業交,則臨終時,先見猛火滿十方界,亡者神識飛墜乘煙,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明見,則能遍見種種惡物,生無量畏;二者暗見,寂然不見,生無量恐。如是見火,燒聽能為鑊湯洋銅,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燒味能為燋丸鐵糜,燒觸能為熱灰爐炭,燒心能生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此聞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波濤沒溺天地,亡者神識降注乘流,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開聽,聽種種鬧,精神愗亂;二者閉聽,寂無所聞,幽魄沉沒。如是聞波,注聞則能為責為詰;注見則能為雷為吼,為惡毒氣;注息則能為雨為霧,灑諸毒蟲,周滿身體;注味則能為膿為血,種種雜穢;注觸則能為畜為鬼,為屎為尿;注意則能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三者嗅報,招引惡果。此嗅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亡者神識從地湧出,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通聞,被諸惡氣,燻極心擾;二者塞聞,氣掩不通,悶絕於地。如是嗅氣,衝息則能為質為履;衝見則能為火為炬;衝聽則能為沒為溺,為洋為沸;衝味則能為餒為爽;衝觸則能為綻為爛,為大肉山,有百千眼無量咂食;衝思則能為灰為瘴,為飛砂礫,擊碎身體。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此味業交,則臨終時,先見鐵網,猛炎熾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識下透掛網,倒懸其頭,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吸氣,結成寒冰,凍裂身肉;二者吐氣,飛為猛火,燋爛骨髓。如是嘗味,歷嘗則能為承為忍;歷見則能為然金石;歷聽則能為利兵刃;歷息則能為大鐵籠,彌覆國土;歷觸則能為弓為箭,為弩為射;歷思則能為飛熱鐵,從空雨下。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此觸業交,則臨終時先見大山四面來合,無復出路,亡者神識見大鐵城,火蛇火狗,虎狼師子,牛頭獄卒,馬頭羅剎,手執槍矟,驅入城門,向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合觸,合山逼體,骨肉血潰;二者離觸,刀劍觸身,心肝屠裂。如是合觸,歷觸則能為道為觀,為廳為案;歷見則能為燒為爇;歷聽則能為撞為擊,為剚為射;歷息則能為括為袋,為拷為縛;歷嘗則能為耕為鉗,為斬為截;歷思則能為墜為飛,為煎為炙。

「六者思報,招引惡果。此思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墮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不覺,迷極則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覺知則苦,無量煎燒,痛深難忍。如是邪思,結思則能為方為所;結見則能為鑑為證;結聽則能為大合石,為冰為霜,為土為霧;結息則能為大火車,火船火檻;結嘗則能為大叫喚,為悔為泣;結觸則能為大為小,為一日中萬生萬死,為偃為仰。

「阿難!是名地獄十因六果,皆是眾生迷妄所造。若諸眾生惡業圓造,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身口意三,作殺盜淫,是人則入十八地獄。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見見一根,單犯一業,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由是眾生別作別造,於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發生,非本來有。」


【正文】  云何六報?阿難!一切眾生,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六根出。

【譯文】  何以為六報?一切眾生,依六識而造業所遭受的惡報,從六根而出〈注〉。

【注】  識託於根,離根無見,分別無由生起,故六識所造之業,都從六根而出。

【解】  六識所造之業有二:一是自起,二是交作。自起是惟一根造業,如見色惟依色起業。交作如因見色而起聞聲之業,這就名為與聞業交,因見色而起嗅香之業,這就名為與嗅業交。其他聞業等也是如此。這些都不能離開六識,所以說是六識造業。這些業力所遭惡報也有兩種:一是自業報,如見業所招,臨終先見猛火等。二是交業報,如見火燒聽,能為鑊湯烊銅等。見火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等。見火既然是如此,其他聞業等也都是這樣,然而這些都不能離六根,雖說是六根,也兼有六識,因為根是借識起用的,離開了六識,根就無從分別。


【正文】  云何惡報從六根出?一者見報招引惡果,此見業交,則臨終時,先見猛火滿十方界,亡者神識飛墜乘煙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明見,則能遍見種種惡物,生無量畏。二者暗見,寂然不見,生無量恐。

【譯文】  為何說惡報從六根出?一是見報所招引的惡果〈注一〉,這個見業與其餘五業一齊交作,所以在臨命終時,先見猛火遍滿十方世界〈注二〉。亡者神識從煙中飛墜,落入無間地獄中,顯現明暗兩種相〈注三〉,明見時就遍見種種兇惡之物〈注四〉,生無量畏懼心。暗見就寂然不見一物,自己不知落在何處?生無量恐懼。

【注一】   見業屬火,故臨命終時,先見猛火。

【注二】 因見業遍造,故臨命終時,見火滿十方界。

【注三】  由明處造業,故現明相。在暗中造業,故現暗相。

【注四】  如火狗火蛇,和鐵嘴之類。


【正文】  如是見火,燒聽能為鑊湯烊銅,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燒味能為焦丸鐵糜,燒觸能為熱灰爐炭,燒心能生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譯文】  如前所說見報之火,燒於耳根,就能為鑊湯烊銅,燒於鼻根,就成為黑煙紫焰,燒於舌根,就成為焦丸鐵糜,燒於身根,就成為熱灰爐炭,燒於意根,就成為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正文】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此聞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波濤沒溺天地,亡者神識降注,乘流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開聽,聽種種鬧,精神茅亂,二者閉聽,寂無所聞,幽魄沉沒。

【譯文】  第二是聞報所招引的惡果,因於聞業,而起見色嗅香等業,相互交作,故於臨終時,先見波濤洶湧,沒溺天地,亡者神識,為九情所墜,下沉波中,愈沉愈下,終於乘流入無間獄中,既入無間獄,於是依於聞業,顯現兩種現相:一是開聽〈注一〉,聽種種鬧聲,使人驚心動魄,精神茅亂。二是閉聽〈注二〉,寂然無聞,聞寂無聲。幽魄沉沒,陰幽不顯。

【注一】  這是動中所造聞業所感,,如吒吒波波羅羅諸地獄,但聞淹沒叫苦之聲。

【注二】  這是靜中所造聞業所感,長年幽滯,寂然無聲。


【正文】  如是聞波,注聞則能為責為詰,注見則能為雷為吼,為惡毒氣。注息則能為雨為霧,灑諸毒蟲,周滿身體。注味則能為膿為血,種種雜穢。注觸則能為畜為鬼,為糞為尿。注意則能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譯文】  前文所說聞報之波,注入現前耳根所造業力,就成為責問,詰難。注入現前眼根所造惡業,就成為雷,為吼,為惡毒氣。注入鼻根,就成為雨,為霧或雨霧中灑各種毒蟲,遍滿身體。注入舌根,就成為膿,為血,腥臭而兼渾濁汙穢。注入身根,就成為鬼,為牲畜,為糞尿等穢物。注入意根所造惡業,就成為電,為雹,摧碎人的心魄。


【正文】  三者嗅報招引惡果,此嗅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亡者神識從地踴出,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通聞,被諸惡氣,燻極心擾。二者塞聞,氣掩不通,悶絕於地。

【譯文】  第三是嗅報所招引的惡果。因嗅而起業,再引起現前見色聞聲等眾業交作,於是臨命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亡者神識,從地下躍出,進入無間獄中顯出兩種現相:一是通聞〈注一〉,被種種惡氣燻極難忍,心神擾亂,二是塞聞〈注二〉,氣掩閉不通,最後悶極昏絕於地。

【注一】  此為嗅香處造業所感。

【注二】  此為無嗅時造業所感。先於嗅香,後於無嗅時依之造業,故仍成鼻根之報。


【正文】  如是嗅氣衝息。則能為質為履,衝見則能為火為炬,衝聽則能為沒為溺,為洋為沸。衝味則能為餒為爽。衝觸則能為綻為爛,為大肉山,有百千眼,無量咂食,衝思則能為灰為瘴,為飛砂礫,擊碎身體。

【譯文】  如此嗅氣衝於現前鼻根〈注一〉,就成為質〈注二〉為履,衝於見就成為火為炬。衝於聽(耳根)〈注三〉就成為淹沒于洋湯沸屎之中。衝於味就成為餒或爽〈注四〉,衝於觸就成為皮開肉綻,見有大肉山,有百千眼,中有無量蟲咂食身體。衝於意根故成為灰湯潑瘴,飛砂走石,擊碎身體。

【注一】  就是與現前鼻根所造惡業相遇,衝於即是相遇之意。以下準此。

【注二】  就是質證其罪,履就是踐踏其身。

【注三】  耳根屬水,氣見水成洄,故見淹沒于洋湯沸屎之中。

【注四】  魚敗名為餒,羹敗名為爽。


【正文】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此味業交則臨終時,先見鐵網猛焰熾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識下透掛網倒懸其頭,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吸氣,結成寒冰,凍裂身肉。二者吐氣,飛為猛火,焦爛骨髓。

【譯文】  第四是因味造業所招引的惡果。此味業與餘業交作,臨命終時,先見鐵網猛焰熾烈〈注一〉,周覆世界〈注二〉,亡者神識,下透掛在網上,足上頭下,不覺不知,愈沉愈下,落入無間獄中,顯現兩種情況:一是吸氣〈注三〉結成寒冰,終於凍裂身肉,二為吐氣〈注四〉,終至飛為猛火,焦爛骨髓。

【注一】  貪味造業,必然網捕禽獸,烹煎蒸炙,故臨終時,先見鐵網猛焰熾烈。

【注二】  因味造殺,無所不至,故感業力周遍世界。

【注三】  因貪味覺氣從外入,外入氣冷故,結成寒冰,凍裂身肉。

【注四】  因嫌味不美,故吐而另易他肉食之。故感猛火焦爛骨髓。

【解】  餘嘗親見一好食鮮鵝掌者,每食必以鐵籠籠活鵝置於燒紅鐵板上,炙之至熟。始宰下雙掌食之。後臨終時,兩足糜爛至骨,痛苦難言,最後兩足齊斷,始絕氣,一如其平日燒鵝掌狀。


【正文】  如是嘗味,歷嘗則能為承為忍,歷見則能為然金石,歷聽則能為利兵刃,歷息則能為大鐵籠,彌覆國土。歷觸則能為弓為箭為弩為射。歷思則能為飛熱鐵從空雨下。

【譯文】  如此嘗味之各種殺具,經歷眼前舌根,無論何種果報,只有承領而忍受。歷於見(眼根)眼根屬火,故成為然金石,歷於聽(耳根)耳根屬水,水淬金利,故為利兵刃。歷於息(鼻根)息屬氣,氣蒸金透,故為大鐵籠,彌覆國土。歷於觸(身根)以殺具而遇身根,故成為弓箭弩射之具。歷於思(意根)以殺具而遇思風,故成為熱鐵飛空雨墜。


【正文】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此觸業交則臨終時先見大山四面來合,無復出路。亡者神識,見大鐵城,火蛇火狗,虎狼師子,牛頭獄卒,馬頭羅剎,手執槍矟,驅入城門,向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合觸,合山逼體,骨肉血潰。二者離觸,刀劍觸身,心肝屠裂。

【譯文】  第五為觸報所招引的惡果。觸業先起,引起交業,成為入地獄之因,故臨終時,先見大山,四面來合,無復有出路〈注一〉,亡者神識,又見大鐵城,方喜可以趣避,又見其中火蛇火狗,虎狼獅子之類,要想不入,又見牛頭獄卒,馬頭羅剎,手執槍矛,驅趕令入,入之即入無間地獄。此中顯現二種情況:一是合觸〈注二〉,合山逼體,骨肉和血而潰爛,二為離觸〈注三〉,刀劍刺身,心肝屠裂。

【注一】  觸業最重者,莫如貪淫強逼,令人喪志失節,無所逃避。故臨終見大山四面來合,無有出路,這就是自身地水火風四大所現為四面大山,從前以此逼人,現在轉而逼己。

【注二】  貪於合觸造業所感。

【注三】  合觸生厭,故厭而棄之,如始亂終棄之流。


【正文】  如是合觸,歷觸則能為道為觀,為廳為案,歷見則能為燒為爇,歷聽則能為撞為擊,為剚為射,歷息則能為括為袋,為考為縛,歷嘗則能為耕為鉗,為斬為截,歷思則能為墜為飛,為煎為炙。

【譯文】  如此諸觸逼迫所造惡業,歷於現前所造逼迫之業,就成為道為觀,為廳為案〈注一〉,諸觸歷於見(眼根)就成為燒,成為蒸〈注二〉,歷於聽(耳根)就成為撞,為擊,為剚為射〈注三〉,歷於息(鼻根)就成為括,為袋,為考為縛〈注四〉,歷於嘗就成為耕,為鉗,為斬,為截〈注五〉,歷於思(意根)就能為墜為飛,為煎為炙等眾相〈注六〉。

【注一】  據楞嚴經指掌認為這幾句文字應與歷於聽互相交換,解起來比較順當。道為入地獄之途徑,觀為掌地獄之官,廳審理地獄之處,案為判罪之據,道途中多聞叫苦聲,觀多聞傳呼聲,廳多聞審罰聲,案多聞判結聲。

【注二】  眼根屬火,遇觸逼迫,逼住即為蒸,逼不住即為燒。

【注三】  此處當為歷於現前身根,因身根,被逼迫,故現相為撞,以杵觸,為擊,以杖觸,為剚,以刃觸,為射,以箭觸。

【注四】  此為鼻根被逼之相,用布纏為括,以囊閉為袋,括而復考為考,囊而復縛為縛,務使鼻根氣不得出。

【注五】  耕是犁其舌,鉗是拔其舌,從根而割為斬,從中而斷為截。

【注六】  忽上忽下故為飛為墜,為煎為炙為發熱發燥之狀。


【正文】  六者思報招引惡果。此思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墮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不覺,迷極則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覺知則苦,無量煎燒,痛深難忍。

【譯文】  第六是思業感報所招引的惡果,此思業與餘業交作,就在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亡者神識,被風吹在上空中,被風旋落,墮入無間地獄中,顯出兩種現相:一是不覺迷惘到極點,心神慌亂,奔走不息。二是不迷之相,才有覺知,儘是苦境,無量煎燒,痛入骨髓,難可忍受。


【正文】  如是邪思結思則能為方為所,結見則能為鑑為證,結聽則能為大合石,為冰為霜,為土為霧,結息則能為大火車,火船火檻,結嘗則能為大叫喚,為悔為泣,結觸則能為大為小,為一日中,萬生萬死,為偃為仰。

【譯文】  從上所說邪思所成惡業結合現前意根所造之業,就能成為方或為所〈注一〉,結合見(眼根)所造惡業,就成為業鏡,或人證,給合聽(耳根)現前所造之業就成為大合石,漱湫倒嶽,或為冰為霜,若水勢劣於風,或風勢劣於水,就能為塵土或為霧。結合息(鼻根)現前所造之業,思業本屬於風,息也是風,風遇風而磨蕩成火,故能為大火車火船火檻,都是地獄受苦之具。結合味(舌根)現前所造之業,就能為大叫喚,為悔為泣,都是饑渴逼惱之聲。給合觸(身根)〈注二〉現前所造之業,或遇風而展舒即為大身,或遇風而侷促,即為小身,或遇風忽活,即為生,或遇風而忽死,即為死。或被風吹而俯於地,或被風吹而面向於天。

【注一】  方和所都是指受罪之處。

【注二】  身根之業,隨緣不定。意根屬風,風性也不定。

【解】  此上所說十習因和交報,成為種種地獄之苦,其實一切法都唯心造,果能一念不生,不但了前生之十業,現心之妄習,六業不交,六報何在?可知佛之所以詳述地獄之相,是為使眾生,轉惡業為善因,變眾生心為佛心。


【正文】  阿難!是名地獄十因六果,皆是眾生迷妄所造。

【譯文】  阿難!這就名為造成地獄的十種因和六種果,都是眾生迷情妄想所造。


【正文】  若諸眾生,惡業同造,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

【譯文】  若是眾生惡業共同造成〈注一〉,最後入阿鼻地獄〈注二〉,受無量苦,經過無量劫〈注三〉。

【注一】注一  如前文所說淫、貪、慢、嗔、詐、誑、怨、見、枉、訟十種惡業,全部造成,而且造之必盡其極,這就是純情即沉,故入阿鼻獄中。

【注二】  這是正獄,下面所說八大地獄,都是眷屬獄,入此獄中,諸苦歷嘗,故說受無量苦。

【注三】  若是沉心中有謗大乘等罪,劫盡更生十方阿鼻地獄。故說經無量劫。


【正文】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

【譯文】  六根各自造業〈注一〉,與及他們所造惡業,兼有境和根〈注二〉,這些人就入八種無間獄〈注三〉。

【注一】  眾生六識造業有兩種,一是自起,二是交作,這裡所說但是一根造業,如見色惟依色起業,聞聲惟依聲起業等是。

【注二】  這就是交作造業,如見色而起聞聲之業,這就是見業與聞業交。因聞聲而起見色之業,即是聞業與見業交等即是彼所作,兼境兼根。就是說除當根各造外,復兼有餘境和餘根。

【注三】  這就是前文所說:九情一想,下洞火輪,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輕生有間,重生無間,此即重生無間之處。此中亦兼有兩種果報:一是自業報,如前見業成熟後,臨終先見猛火。神識乘煙入獄等是,二是交業報。如前所說見火燒聽,能為鑊湯烊銅,見火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等是。


【正文】  身口意三作殺盜淫,是人則入十八地獄。

【譯文】  身口意三作殺盜淫〈注一〉,此人就可以入十八地獄〈注二〉。

【注一】  身口意為六根總相,殺盜淫為十因總相,不交不圓,各未盡極,較上文惡業微輕,故入十八地獄。

【注二】  此為有間獄中最重者,因為能作三業身口意,和所作三業殺盜淫都具足故。


【正文】  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

【譯文】  三業不是兼具〈注一〉,中間或是一殺一盜,此人即入三十六地獄〈注二〉。

【注一】  不但不兼具三業,且不兼二,三根唯一根起業。

【注二】  此三十六地獄亦屬有間地獄。


【正文】  見見一根,單犯一業,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

【譯文】  妄見見於妄境之時,三業中又單犯一業,這樣的人就入一百八地獄〈注〉。

【注】  此為有間地獄中最輕者,諸經記載,各有不同,大約有十八鐵丸,十八沸銅,十八刀輪,十八劍林,十八鐵蛇,十八鐵鳥。眾生業有千萬,報各不同,惟佛能盡知,故隨便警示,使人知所畏懼而已。


【正文】  由是眾生,別作別造,於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發生,非本來有。

【譯文】  以上所說:各種地獄,都是隨眾生各人所造之業,各人私受其報,業力相同的,就都處在一處,因此在世界中各處在同分地中,究其本源,都屬於妄想發生,並不是本來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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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則欲令舍識用根,為修楞嚴要旨也明矣!當知愛欲為禪定之障,故以多聞誤墮為緣,發起大眾;識心乃生死之根,故以見相發心為詰,探悉病源。由是備破三迷,極顯一性,三重破識,全破其妄,十番顯見,極顯其真。向六根而指見性,令親驗乎不動之本真;會四科而示藏心,令自明常住之自體。復融七大,圓滿十虛。阿難知心精之遍圓,贊大定之希有,詎非悟真心,而明性定耶?
  • 最新版《楞嚴經講記》卷八(6)
    十種因兼而有之,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同時參加。阿鼻地獄是最苦的地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下面還有講不是同造,有別造的。也就是你六根儘量少一個造業就少受一次報。眼睛看到那個東西,趕快避開,耳朵不要聽,嘴巴也不要問,腦袋也不要想,念阿彌陀佛。你不能耳朵聽到那個東西之後,屁股一轉,然後又想——哎呀,那個人可壞了。
  • 看完這些,就知道《楞嚴經》非學不可
    >【以我的愚見,最好能專讀一部楞嚴經,只要熟讀正文,不必看註解,讀到能背,便能以前文解後文,以後文解前文。此經由凡夫直到成佛,由無情到有情,山河大地,四聖六凡,修證迷悟,理事因果戒律,都詳詳細細的說盡了,所以熟讀楞嚴經很有利益。】 【楞嚴經中說凡說聖,說悟說魔,皆是闡明五陰非有,教我們照破五蘊皆空,最後知有涅槃,不戀三界,指出五陰魔邪,無一不是說五陰。色陰上,淫色是生死根本;殺、盜、淫、妄,是地獄根本。五陰照空,即脫生死,不復輪迴。
  • 楞嚴經·結語|如何才能讀懂《楞嚴經》?(25)
    《邊讀邊聊楞嚴經》系列至此就全部解讀完了。從2018年2月26日的第一篇開始,到今天為止,回望一年多來的點點滴滴,此時頗有「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的感覺。寫作中的種種辛勞,皆已化作了雲煙。還記得剛著文時的小心翼翼,還記得第三卷時,不想繼續解讀的糾結。
  • 誦楞嚴咒好處多,看看《楞嚴經》裡怎麼說?
    「在楞嚴會上佛囑咐在末法時代,一定要把楞嚴傳播下去,讓正法久住。」誦持楞嚴咒可以使世間正氣長存。念楞嚴咒永不墮地獄,念楞嚴咒直至奠定成佛基礎,不再退轉。就奠定了這個基礎,不得了了。大家知道楞嚴咒的好處之後,紛紛發心修學楞嚴。
  • 楞嚴經要義49
    能所對立      所妄既立,明理不踰,以是因緣,聽不出聲,見不超色。小編:為更好理解 補一段資料做參考一、圓瑛法師《楞嚴經講義》所妄既立,明理不踰;以是因緣,聽不出聲,見不超色首句承上,因有覺明之無明,遂立業相之妄所,同前因明立所。
  • 《楞嚴經素解》卷八:六道輪迴,十因六果
    是名地獄十因六果。皆是眾生迷妄所造。若諸眾生,惡業圓造。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身口意三,作殺盜淫。是人則入十八地獄。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見見一根,單犯一業,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由是眾生別作別造。於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發生,非本來有。【解釋】阿難。
  • 大佛頂首楞嚴經|慧律法師佛學講座
    《楞嚴經》就如同小部的大藏經,《楞嚴經》經文六萬九千多字,包羅萬象。研讀一遍《楞嚴經》,等同看過一遍大藏經的精華。《楞嚴經》包括禪、淨、律、密。禪,講明心見性。《楞嚴經》講舍識用根,阿難找不到真心,佛陀七處徵心,阿難就是找不到心,不是找內,就是找外,就是找不到這顆心。講舍識用根,就是教你明心見性。
  • 《楞嚴經》佛教修行大全
    《楞嚴經》是佛教極其重要的一部經典。唐般剌密諦譯,十卷。在《法滅盡經》上說:末法時代,《楞嚴經》先滅,其餘的經典跟著也滅了。如果這本經不滅,正法時代依然存在,就在現前。《楞嚴經》主要講得以下幾點,包含了禪淨密律四個宗派,均衡發展。包括序分、三番破識、十番顯見、剖妄出真、會通四科、圓彰七大、審除細惑、從根解結、二十五聖圓通章、四種清淨明誨、楞嚴神咒、十二類生、歷位修證、七趣、五十陰魔。
  • 楞嚴經賞析:智海長老講楞嚴經
    《楞嚴經》,佛教經典。又稱《首楞嚴經》、《大佛頂經》、《大佛頂首楞嚴經》、《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全稱《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唐般剌蜜帝譯。10卷。此經的譯者為般剌蜜帝大師中印度人,居廣州制止道場,於唐神龍元年(705)從灌頂部中誦出,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房融筆受,懷迪證譯。中國歷代皆視此經為佛教主要經典之一。本經架構本經的基本架構,可說是[從破魔始,至破魔終]。
  • 《楞嚴經》:楞嚴經哪個版本翻譯好
    楞嚴經哪個版本的翻譯都是非常好的,因為每個人對楞嚴經的體會都是不同的,所以翻譯也是不一樣的,師兄在修行楞嚴經的過程中,最好是自己去體會其中的含義,這樣我們修行楞嚴經的效果才會更加的好,而且我們對楞嚴經的體會也會更加的好。
  • 地獄的惡報從六根而出!
    辛二、明六報前面是講惡因,這地方偏重在苦果。總標六報云何六報?阿難!一切眾生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六根出。什麼叫六報呢?為什麼這些果報匯歸成六種呢?我們造業就像有一個開關一樣,先有個開關打開了,它那個煩惱跟罪業才會整個發動出來。也就是說,當我們因地的時候,我們習慣性是從眼睛先看到東西,然後再去造罪的,未來得果報的時候,也是從眼根開始受報。臨終見墜云何惡報從六根出?
  • 楞嚴經解釋:楞嚴經有哪些作用
    眾所周知,楞嚴經的作用真的是數不勝數,下面末學有一些小小的總結,分享給大家,希望各位師兄師兄多多批評指導。一、楞嚴經是佛學的修行之本,有人念誦楞嚴經,就是正法依舊存在這個世界。當楞嚴經消滅的時候,佛法才會消失。
  • 楞嚴經賞析:楞嚴經義貫全文
    師兄在修行楞嚴經的過程中,是要用心的去體會經文中的內容是什麼,這樣師兄的修行功效才會更加的好,而且師兄也會知道楞嚴經全文講什麼,那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簡單的了解楞嚴經義貫全文吧!又此「萬行」如觀世音之三十二應;地藏之冥陽兩度、出入地獄、天上、人間;普賢之十無盡願等,皆是菩薩之萬行。乃至藥師如來因中之十二大願、彌勒之四十八願,亦是其於菩薩位時之萬行。「首楞嚴」:又譯為「首楞伽摩」。佛在《大般涅槃經》中解釋「首楞嚴」為:「一切事究竟堅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