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竺沙門般剌密帝 譯
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 譯語
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 筆受
王治平居士白話譯、注、解
經文:「云何六報?阿難!一切眾生,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六根出。
「云何惡報從六根出?一者見報,招引惡果。此見業交,則臨終時,先見猛火滿十方界,亡者神識飛墜乘煙,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明見,則能遍見種種惡物,生無量畏;二者暗見,寂然不見,生無量恐。如是見火,燒聽能為鑊湯洋銅,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燒味能為燋丸鐵糜,燒觸能為熱灰爐炭,燒心能生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此聞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波濤沒溺天地,亡者神識降注乘流,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開聽,聽種種鬧,精神愗亂;二者閉聽,寂無所聞,幽魄沉沒。如是聞波,注聞則能為責為詰;注見則能為雷為吼,為惡毒氣;注息則能為雨為霧,灑諸毒蟲,周滿身體;注味則能為膿為血,種種雜穢;注觸則能為畜為鬼,為屎為尿;注意則能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三者嗅報,招引惡果。此嗅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亡者神識從地湧出,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通聞,被諸惡氣,燻極心擾;二者塞聞,氣掩不通,悶絕於地。如是嗅氣,衝息則能為質為履;衝見則能為火為炬;衝聽則能為沒為溺,為洋為沸;衝味則能為餒為爽;衝觸則能為綻為爛,為大肉山,有百千眼無量咂食;衝思則能為灰為瘴,為飛砂礫,擊碎身體。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此味業交,則臨終時,先見鐵網,猛炎熾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識下透掛網,倒懸其頭,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吸氣,結成寒冰,凍裂身肉;二者吐氣,飛為猛火,燋爛骨髓。如是嘗味,歷嘗則能為承為忍;歷見則能為然金石;歷聽則能為利兵刃;歷息則能為大鐵籠,彌覆國土;歷觸則能為弓為箭,為弩為射;歷思則能為飛熱鐵,從空雨下。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此觸業交,則臨終時先見大山四面來合,無復出路,亡者神識見大鐵城,火蛇火狗,虎狼師子,牛頭獄卒,馬頭羅剎,手執槍矟,驅入城門,向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合觸,合山逼體,骨肉血潰;二者離觸,刀劍觸身,心肝屠裂。如是合觸,歷觸則能為道為觀,為廳為案;歷見則能為燒為爇;歷聽則能為撞為擊,為剚為射;歷息則能為括為袋,為拷為縛;歷嘗則能為耕為鉗,為斬為截;歷思則能為墜為飛,為煎為炙。
「六者思報,招引惡果。此思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墮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不覺,迷極則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覺知則苦,無量煎燒,痛深難忍。如是邪思,結思則能為方為所;結見則能為鑑為證;結聽則能為大合石,為冰為霜,為土為霧;結息則能為大火車,火船火檻;結嘗則能為大叫喚,為悔為泣;結觸則能為大為小,為一日中萬生萬死,為偃為仰。
「阿難!是名地獄十因六果,皆是眾生迷妄所造。若諸眾生惡業圓造,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身口意三,作殺盜淫,是人則入十八地獄。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見見一根,單犯一業,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由是眾生別作別造,於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發生,非本來有。」
【正文】 云何六報?阿難!一切眾生,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六根出。
【譯文】 何以為六報?一切眾生,依六識而造業所遭受的惡報,從六根而出〈注〉。
【注】 識託於根,離根無見,分別無由生起,故六識所造之業,都從六根而出。
【解】 六識所造之業有二:一是自起,二是交作。自起是惟一根造業,如見色惟依色起業。交作如因見色而起聞聲之業,這就名為與聞業交,因見色而起嗅香之業,這就名為與嗅業交。其他聞業等也是如此。這些都不能離開六識,所以說是六識造業。這些業力所遭惡報也有兩種:一是自業報,如見業所招,臨終先見猛火等。二是交業報,如見火燒聽,能為鑊湯烊銅等。見火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等。見火既然是如此,其他聞業等也都是這樣,然而這些都不能離六根,雖說是六根,也兼有六識,因為根是借識起用的,離開了六識,根就無從分別。
【正文】 云何惡報從六根出?一者見報招引惡果,此見業交,則臨終時,先見猛火滿十方界,亡者神識飛墜乘煙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明見,則能遍見種種惡物,生無量畏。二者暗見,寂然不見,生無量恐。
【譯文】 為何說惡報從六根出?一是見報所招引的惡果〈注一〉,這個見業與其餘五業一齊交作,所以在臨命終時,先見猛火遍滿十方世界〈注二〉。亡者神識從煙中飛墜,落入無間地獄中,顯現明暗兩種相〈注三〉,明見時就遍見種種兇惡之物〈注四〉,生無量畏懼心。暗見就寂然不見一物,自己不知落在何處?生無量恐懼。
【注一】 見業屬火,故臨命終時,先見猛火。
【注二】 因見業遍造,故臨命終時,見火滿十方界。
【注三】 由明處造業,故現明相。在暗中造業,故現暗相。
【注四】 如火狗火蛇,和鐵嘴之類。
【正文】 如是見火,燒聽能為鑊湯烊銅,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燒味能為焦丸鐵糜,燒觸能為熱灰爐炭,燒心能生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譯文】 如前所說見報之火,燒於耳根,就能為鑊湯烊銅,燒於鼻根,就成為黑煙紫焰,燒於舌根,就成為焦丸鐵糜,燒於身根,就成為熱灰爐炭,燒於意根,就成為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正文】 二者聞報招引惡果,此聞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波濤沒溺天地,亡者神識降注,乘流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開聽,聽種種鬧,精神茅亂,二者閉聽,寂無所聞,幽魄沉沒。
【譯文】 第二是聞報所招引的惡果,因於聞業,而起見色嗅香等業,相互交作,故於臨終時,先見波濤洶湧,沒溺天地,亡者神識,為九情所墜,下沉波中,愈沉愈下,終於乘流入無間獄中,既入無間獄,於是依於聞業,顯現兩種現相:一是開聽〈注一〉,聽種種鬧聲,使人驚心動魄,精神茅亂。二是閉聽〈注二〉,寂然無聞,聞寂無聲。幽魄沉沒,陰幽不顯。
【注一】 這是動中所造聞業所感,,如吒吒波波羅羅諸地獄,但聞淹沒叫苦之聲。
【注二】 這是靜中所造聞業所感,長年幽滯,寂然無聲。
【正文】 如是聞波,注聞則能為責為詰,注見則能為雷為吼,為惡毒氣。注息則能為雨為霧,灑諸毒蟲,周滿身體。注味則能為膿為血,種種雜穢。注觸則能為畜為鬼,為糞為尿。注意則能為電為雹,摧碎心魄。
【譯文】 前文所說聞報之波,注入現前耳根所造業力,就成為責問,詰難。注入現前眼根所造惡業,就成為雷,為吼,為惡毒氣。注入鼻根,就成為雨,為霧或雨霧中灑各種毒蟲,遍滿身體。注入舌根,就成為膿,為血,腥臭而兼渾濁汙穢。注入身根,就成為鬼,為牲畜,為糞尿等穢物。注入意根所造惡業,就成為電,為雹,摧碎人的心魄。
【正文】 三者嗅報招引惡果,此嗅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亡者神識從地踴出,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通聞,被諸惡氣,燻極心擾。二者塞聞,氣掩不通,悶絕於地。
【譯文】 第三是嗅報所招引的惡果。因嗅而起業,再引起現前見色聞聲等眾業交作,於是臨命終時,先見毒氣充塞遠近,亡者神識,從地下躍出,進入無間獄中顯出兩種現相:一是通聞〈注一〉,被種種惡氣燻極難忍,心神擾亂,二是塞聞〈注二〉,氣掩閉不通,最後悶極昏絕於地。
【注一】 此為嗅香處造業所感。
【注二】 此為無嗅時造業所感。先於嗅香,後於無嗅時依之造業,故仍成鼻根之報。
【正文】 如是嗅氣衝息。則能為質為履,衝見則能為火為炬,衝聽則能為沒為溺,為洋為沸。衝味則能為餒為爽。衝觸則能為綻為爛,為大肉山,有百千眼,無量咂食,衝思則能為灰為瘴,為飛砂礫,擊碎身體。
【譯文】 如此嗅氣衝於現前鼻根〈注一〉,就成為質〈注二〉為履,衝於見就成為火為炬。衝於聽(耳根)〈注三〉就成為淹沒于洋湯沸屎之中。衝於味就成為餒或爽〈注四〉,衝於觸就成為皮開肉綻,見有大肉山,有百千眼,中有無量蟲咂食身體。衝於意根故成為灰湯潑瘴,飛砂走石,擊碎身體。
【注一】 就是與現前鼻根所造惡業相遇,衝於即是相遇之意。以下準此。
【注二】 就是質證其罪,履就是踐踏其身。
【注三】 耳根屬水,氣見水成洄,故見淹沒于洋湯沸屎之中。
【注四】 魚敗名為餒,羹敗名為爽。
【正文】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此味業交則臨終時,先見鐵網猛焰熾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識下透掛網倒懸其頭,入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吸氣,結成寒冰,凍裂身肉。二者吐氣,飛為猛火,焦爛骨髓。
【譯文】 第四是因味造業所招引的惡果。此味業與餘業交作,臨命終時,先見鐵網猛焰熾烈〈注一〉,周覆世界〈注二〉,亡者神識,下透掛在網上,足上頭下,不覺不知,愈沉愈下,落入無間獄中,顯現兩種情況:一是吸氣〈注三〉結成寒冰,終於凍裂身肉,二為吐氣〈注四〉,終至飛為猛火,焦爛骨髓。
【注一】 貪味造業,必然網捕禽獸,烹煎蒸炙,故臨終時,先見鐵網猛焰熾烈。
【注二】 因味造殺,無所不至,故感業力周遍世界。
【注三】 因貪味覺氣從外入,外入氣冷故,結成寒冰,凍裂身肉。
【注四】 因嫌味不美,故吐而另易他肉食之。故感猛火焦爛骨髓。
【解】 餘嘗親見一好食鮮鵝掌者,每食必以鐵籠籠活鵝置於燒紅鐵板上,炙之至熟。始宰下雙掌食之。後臨終時,兩足糜爛至骨,痛苦難言,最後兩足齊斷,始絕氣,一如其平日燒鵝掌狀。
【正文】 如是嘗味,歷嘗則能為承為忍,歷見則能為然金石,歷聽則能為利兵刃,歷息則能為大鐵籠,彌覆國土。歷觸則能為弓為箭為弩為射。歷思則能為飛熱鐵從空雨下。
【譯文】 如此嘗味之各種殺具,經歷眼前舌根,無論何種果報,只有承領而忍受。歷於見(眼根)眼根屬火,故成為然金石,歷於聽(耳根)耳根屬水,水淬金利,故為利兵刃。歷於息(鼻根)息屬氣,氣蒸金透,故為大鐵籠,彌覆國土。歷於觸(身根)以殺具而遇身根,故成為弓箭弩射之具。歷於思(意根)以殺具而遇思風,故成為熱鐵飛空雨墜。
【正文】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此觸業交則臨終時先見大山四面來合,無復出路。亡者神識,見大鐵城,火蛇火狗,虎狼師子,牛頭獄卒,馬頭羅剎,手執槍矟,驅入城門,向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合觸,合山逼體,骨肉血潰。二者離觸,刀劍觸身,心肝屠裂。
【譯文】 第五為觸報所招引的惡果。觸業先起,引起交業,成為入地獄之因,故臨終時,先見大山,四面來合,無復有出路〈注一〉,亡者神識,又見大鐵城,方喜可以趣避,又見其中火蛇火狗,虎狼獅子之類,要想不入,又見牛頭獄卒,馬頭羅剎,手執槍矛,驅趕令入,入之即入無間地獄。此中顯現二種情況:一是合觸〈注二〉,合山逼體,骨肉和血而潰爛,二為離觸〈注三〉,刀劍刺身,心肝屠裂。
【注一】 觸業最重者,莫如貪淫強逼,令人喪志失節,無所逃避。故臨終見大山四面來合,無有出路,這就是自身地水火風四大所現為四面大山,從前以此逼人,現在轉而逼己。
【注二】 貪於合觸造業所感。
【注三】 合觸生厭,故厭而棄之,如始亂終棄之流。
【正文】 如是合觸,歷觸則能為道為觀,為廳為案,歷見則能為燒為爇,歷聽則能為撞為擊,為剚為射,歷息則能為括為袋,為考為縛,歷嘗則能為耕為鉗,為斬為截,歷思則能為墜為飛,為煎為炙。
【譯文】 如此諸觸逼迫所造惡業,歷於現前所造逼迫之業,就成為道為觀,為廳為案〈注一〉,諸觸歷於見(眼根)就成為燒,成為蒸〈注二〉,歷於聽(耳根)就成為撞,為擊,為剚為射〈注三〉,歷於息(鼻根)就成為括,為袋,為考為縛〈注四〉,歷於嘗就成為耕,為鉗,為斬,為截〈注五〉,歷於思(意根)就能為墜為飛,為煎為炙等眾相〈注六〉。
【注一】 據楞嚴經指掌認為這幾句文字應與歷於聽互相交換,解起來比較順當。道為入地獄之途徑,觀為掌地獄之官,廳審理地獄之處,案為判罪之據,道途中多聞叫苦聲,觀多聞傳呼聲,廳多聞審罰聲,案多聞判結聲。
【注二】 眼根屬火,遇觸逼迫,逼住即為蒸,逼不住即為燒。
【注三】 此處當為歷於現前身根,因身根,被逼迫,故現相為撞,以杵觸,為擊,以杖觸,為剚,以刃觸,為射,以箭觸。
【注四】 此為鼻根被逼之相,用布纏為括,以囊閉為袋,括而復考為考,囊而復縛為縛,務使鼻根氣不得出。
【注五】 耕是犁其舌,鉗是拔其舌,從根而割為斬,從中而斷為截。
【注六】 忽上忽下故為飛為墜,為煎為炙為發熱發燥之狀。
【正文】 六者思報招引惡果。此思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墮無間獄,發明二相:一者不覺,迷極則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覺知則苦,無量煎燒,痛深難忍。
【譯文】 第六是思業感報所招引的惡果,此思業與餘業交作,就在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亡者神識,被風吹在上空中,被風旋落,墮入無間地獄中,顯出兩種現相:一是不覺迷惘到極點,心神慌亂,奔走不息。二是不迷之相,才有覺知,儘是苦境,無量煎燒,痛入骨髓,難可忍受。
【正文】 如是邪思結思則能為方為所,結見則能為鑑為證,結聽則能為大合石,為冰為霜,為土為霧,結息則能為大火車,火船火檻,結嘗則能為大叫喚,為悔為泣,結觸則能為大為小,為一日中,萬生萬死,為偃為仰。
【譯文】 從上所說邪思所成惡業結合現前意根所造之業,就能成為方或為所〈注一〉,結合見(眼根)所造惡業,就成為業鏡,或人證,給合聽(耳根)現前所造之業就成為大合石,漱湫倒嶽,或為冰為霜,若水勢劣於風,或風勢劣於水,就能為塵土或為霧。結合息(鼻根)現前所造之業,思業本屬於風,息也是風,風遇風而磨蕩成火,故能為大火車火船火檻,都是地獄受苦之具。結合味(舌根)現前所造之業,就能為大叫喚,為悔為泣,都是饑渴逼惱之聲。給合觸(身根)〈注二〉現前所造之業,或遇風而展舒即為大身,或遇風而侷促,即為小身,或遇風忽活,即為生,或遇風而忽死,即為死。或被風吹而俯於地,或被風吹而面向於天。
【注一】 方和所都是指受罪之處。
【注二】 身根之業,隨緣不定。意根屬風,風性也不定。
【解】 此上所說十習因和交報,成為種種地獄之苦,其實一切法都唯心造,果能一念不生,不但了前生之十業,現心之妄習,六業不交,六報何在?可知佛之所以詳述地獄之相,是為使眾生,轉惡業為善因,變眾生心為佛心。
【正文】 阿難!是名地獄十因六果,皆是眾生迷妄所造。
【譯文】 阿難!這就名為造成地獄的十種因和六種果,都是眾生迷情妄想所造。
【正文】 若諸眾生,惡業同造,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
【譯文】 若是眾生惡業共同造成〈注一〉,最後入阿鼻地獄〈注二〉,受無量苦,經過無量劫〈注三〉。
【注一】注一 如前文所說淫、貪、慢、嗔、詐、誑、怨、見、枉、訟十種惡業,全部造成,而且造之必盡其極,這就是純情即沉,故入阿鼻獄中。
【注二】 這是正獄,下面所說八大地獄,都是眷屬獄,入此獄中,諸苦歷嘗,故說受無量苦。
【注三】 若是沉心中有謗大乘等罪,劫盡更生十方阿鼻地獄。故說經無量劫。
【正文】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
【譯文】 六根各自造業〈注一〉,與及他們所造惡業,兼有境和根〈注二〉,這些人就入八種無間獄〈注三〉。
【注一】 眾生六識造業有兩種,一是自起,二是交作,這裡所說但是一根造業,如見色惟依色起業,聞聲惟依聲起業等是。
【注二】 這就是交作造業,如見色而起聞聲之業,這就是見業與聞業交。因聞聲而起見色之業,即是聞業與見業交等即是彼所作,兼境兼根。就是說除當根各造外,復兼有餘境和餘根。
【注三】 這就是前文所說:九情一想,下洞火輪,身入風火二交過地,輕生有間,重生無間,此即重生無間之處。此中亦兼有兩種果報:一是自業報,如前見業成熟後,臨終先見猛火。神識乘煙入獄等是,二是交業報。如前所說見火燒聽,能為鑊湯烊銅,見火燒息,能為黑煙紫焰等是。
【正文】 身口意三作殺盜淫,是人則入十八地獄。
【譯文】 身口意三作殺盜淫〈注一〉,此人就可以入十八地獄〈注二〉。
【注一】 身口意為六根總相,殺盜淫為十因總相,不交不圓,各未盡極,較上文惡業微輕,故入十八地獄。
【注二】 此為有間獄中最重者,因為能作三業身口意,和所作三業殺盜淫都具足故。
【正文】 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
【譯文】 三業不是兼具〈注一〉,中間或是一殺一盜,此人即入三十六地獄〈注二〉。
【注一】 不但不兼具三業,且不兼二,三根唯一根起業。
【注二】 此三十六地獄亦屬有間地獄。
【正文】 見見一根,單犯一業,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
【譯文】 妄見見於妄境之時,三業中又單犯一業,這樣的人就入一百八地獄〈注〉。
【注】 此為有間地獄中最輕者,諸經記載,各有不同,大約有十八鐵丸,十八沸銅,十八刀輪,十八劍林,十八鐵蛇,十八鐵鳥。眾生業有千萬,報各不同,惟佛能盡知,故隨便警示,使人知所畏懼而已。
【正文】 由是眾生,別作別造,於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發生,非本來有。
【譯文】 以上所說:各種地獄,都是隨眾生各人所造之業,各人私受其報,業力相同的,就都處在一處,因此在世界中各處在同分地中,究其本源,都屬於妄想發生,並不是本來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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