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
各式冷飲持續熱銷
一杯下肚立馬神清氣爽
注意啦!
雖然冷飲可以「續命」
但是在購買飲用前
千萬要留心!
近日,思明區篔簹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轄區的一家冷飲店,涉嫌使用過期食品原料!
8月4日上午,篔簹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在開展夏季冷飲食品安全檢查時,發現一家冷飲店吧檯的冰櫃內,存放了一些過期的食品原料。
李敏(思明區篔簹市場監管所四級主任科員)
在吧檯冰箱裡面發現一些過期的食品原料,是大塊的冰磚。結合冰磚已經拆封使用過半,已經放在吧檯方便取用的位置,我們判斷商家很可能日常就是在使用這些食品原料。所以,我們立即調配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清點檢查。
隨後,執法人員立即
對這家冷飲店的冷凍庫
開展全面檢查
檢查發現冷凍庫內有五箱冰磚食品原料
超過保質期
約佔庫存食品總量的四分之一
並且其中一部分已經開封使用了!
李敏(思明區篔簹市場監管所四級主任科員)
這家店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大部分是在2019年3月份生產,大概是在今年的3月份過期。結合我們現場檢查情況,有少量的冰製品也是食品原料,確實過期的時間是比較久。
執法人員當場封存了
過期的食品原料
並對涉事商家給予立案處罰
因涉嫌經營使用
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
商家將面臨不低於
五萬元的罰款
法規速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李敏(思明區篔簹市場監管所四級主任科員)
提醒消費者進店消費的時候,如果能看到成品的食品標籤,要注意觀看標籤;如果在這裡消費回去有發現身體不舒服什麼情況,一定要及時保存好消費憑證,及時撥打相關職能部門的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廈門廣電整理自《特區新聞廣場》、食安廈門、思明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