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索引——訴訟資格
1、最高法判例:行政相對人可否起訴確認行政行為合法
2、最高法判例:其他法律對行政訴訟原告資格有規定的,應如何認定原告適格
3、最高法判例:行政訴訟原告之利害關係如何判定?
4、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行為是否可訴|最高法判例
5、行政審批行為的起訴及原告資格認定|最高法判例
6、涉探礦權行政訴訟問題|最高法判例
7、單一與共同之訴的識別|最高法判例
8、行政撤銷之訴最遲要在什麼時間提起?
9、「訴訟標的已為生效裁判所羈束」的理解與適用|最高法院判例
10、行政訴訟請求是否明確的判斷與處理|最高法院判例
11、訴權的放棄與效力|最高法院判例
12、建設主管部門作出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行為具有可訴性|典型案例
13、土地承包人對該土地變更為國有土地的行政行為具有利害關係|最高法判例
14、房屋承租人對拆除房屋的行為不服,能否單獨提起行政訴訟|最高法院判例
15、前訴生效裁判所羈束的內容與範圍|最高法院判例
16、直接起訴徵地行為屬於訴訟請求不明確|最高法院判例
17、原告適格之利害關係的內涵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判例
18、直管公房承租人的經濟地位近似於房屋所有權人|最高法院判例
19、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是過程性行政行為,不具有可訴性|最高法院判例
20、可訴行政行為的識別|最高法院判例
21、行政訴訟之利害關係指公法上的利害關係|最高法院判例
22、主觀公權利被侵害後才具有行政法上的利害關係|最高法院判例
23、行政訴訟請求是否明確的判斷及處理|最高法院判例
24、提起行政訴訟是否具有事實根據的初步判斷標準|最高法院判例
25、行政相對人能否在訴訟中申請法院對行政人員涉嫌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處理|最高法院判例
26、行政訴訟類型及確認之訴的地位|最高法院判例
27、可訴行政行為的識別及徵收補償給付之訴的前提條件|最高法院判例
28、行政行為的效力範圍及行政程序的重開|最高法院判例
29、通過斷電的方式推進拆遷系違法的行政事實行為|最高法院判例
30、經釋明後被訴行政行為依舊不明確的,應駁回起訴|最高法院判例
31、行政規劃的性質及是否可訴的判定標準|最高法院判例
32、可訴的行政行為內涵探析|最高法院判例
33、公司股東能否就行政協議提起行政訴訟|最高法院判例
34、行政機關協助執行生效判決的性質及可訴性|最高法院判例
35、政府不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可否起訴其不作為?|最高法院判例
36、政府不對損害公共利害的行為進行查處的行政是否具有可訴性|最高法院判例
37、起訴條件之「訴的利益」如何理解和界定|最高法院判例
38、行政確認與行政登記行為的識別|最高法院判例
39、違法強拆案件適格被告的確定|最高法院判例
40、對集會遊行示威不許可決定書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訴訟?|最高法院判例
41、非相對人與行政行為存在利害關係的舉證|最高法院判例
42、行政相對人的依賴利益受損後有權獲得補償|最高法院判例
43、行政行為之告知送達的性質、意義及可訴性|最高法院判例
44、行政機關逾期舉證的法律後果|最高法院判例
45、行政案件「重複起訴「的認定標準|最高法院判例
46、公安機關刑事行為與行政行為的區分與救濟|典型案例
47、行政機關出具證明行為的可訴性|典型判例
48、交警扣留車輛後應及時處理,否則系濫用職權|最高法院判例
49、行政機關完全依據政策進行決策的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最高法院判例
50、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不作為的具體認定|典型案例
51、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出的火災事故認定行為的性質及可訴性|最高法院判例
52、會議紀要的可訴性如何判定?|最高法院判例
53、會議紀要的性質|最高法院判例
54、公安機關作出的刑事行為與行政行為的區分標準|典型案例
55、行政行為侵害業主共同利益,單個業主能否起訴維權?|最高法院判例
56、行政機關侵害公司權益,股東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最高法院判例
57、「一行為一訴」的立案受理原則的法理與意義|最高法院判例
58、政府會議紀要外化的形式及可訴性認定|最高法院判例
59、訴訟主體適格之利害關係的判定|最高法院判例
60、以合同方式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最高法院判例
61、內部行政行為的判定及權利救濟|最高法院判例
62、行政機關組建機構之行為的規制與審查|典型案例
63、提出系屬多種法律關係的訴訟請求是否屬於訴訟請求不明?|最高法院判例
64、利益受損與行政行為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的判定|最高法院判例
65、涉及不特定多數人的行政審批行為原告範圍的界定|最高法院判例
66、行政授權的具體形式及責任主體的確定|最高法院判例
67、行政機關授權其他主體行使職權的行為是否可訴?|最高法院判例
68、法庭判斷爭議事實真偽的方式|最高法院判例
69、政策性歷史遺留問題是否屬於人民法院的受案範圍?|最高法院判例
70、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監督行為不具有可訴性|最高法院判例
71、舉報獎勵系屬可期待利益|最高法院判例
72、「訴訟是一門藝術,我為之狂」並不可取|最高法院判例
73、鄉鎮政府對居委會的指導行為是否可訴?|最高法院判例
74、複議前置行政行為的可訴性判斷|最高法院判例
75、行政訴訟被耽誤的具體情形|最高法院判例
76、對政府公告行為不服,能否提起訴訟?|最高法院判例
77、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的具體判定|最高法院判例
78、制定規劃的行政行為不具有可訴性|典型判例
79、「因不動產提起行政訴訟」的識別與管轄確定|最高法院判例
80、涉及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及享有相關權益問題屬於其自治範疇|最高法院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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