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時期我國勞動人民就發明了最早的紙幣——交子。交子的出現很好的解決了四川地區錢荒造成的交易困難,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扮演了重要角色。隨後在南宋、金朝、元朝、明朝都發行了相應的官方紙幣,卻也都沒逃出濫發紙幣造成紙幣貶值的命運。隨著元明時期海外貿易發展,白銀的大量流入,錢荒問題得到解決。到了明朝中後期,逐漸採用白銀代替紙幣作為流通貨幣,傳統紙幣也完成率自己的歷史使命退出歷史舞臺。從出現到消失,紙幣在我國歷史上存在了400多年,經過人民大眾的自然選擇,優勝劣汰之下,紙幣最終逐漸走向消亡。與此相對應的是白銀在人民的選擇下成為了民間流通的貨幣。一起看看這段古代紙幣的消亡史和白銀髮家史吧!
南宋紙幣
錢荒
錢荒問題最早出現在唐朝中後期。我國封建經濟經過唐朝的繁榮發展,到唐朝中後期商品經濟初步呈現規模,貨幣流通增多,貨幣需求量增大,開始出現錢荒。到了宋朝,達到我國封建社會經濟發展巔峰,商品經濟快速發展,錢荒問題日趨嚴重。面對錢荒難題北宋政府採取加大銅錢發行量、建立鐵幣專行區,發行鐵錢、禁止銅幣對外交易等措施。但另一方面宋朝政府為緩解「三冗」問題帶來的財政危機,大量囤積錢幣,致使官庫之錢,貫朽而不可較,民問官錢,搜索殆盡。市場流通貨幣「錢荒」並沒有隨著貨幣大量發行緩解,反而造成市場貨幣貶值。市場流通銅錢價值小於相同質量銅價值,出現「銷熔十錢,得精銅一兩,造作器物,獲利五倍」怪相。在鐵幣專區四川鐵幣貶值更加嚴重,當時買一匹羅需要重約130斤的鐵錢,一頭牛要200斤左右的鐵錢。再加上四川地區交通不便,鐵幣成為制約四川商品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宋代鐵錢
北宋交子發行
為了解決鐵幣交易難題,「益州豪民十餘萬戶連保作交子」。四川地區十餘萬戶商人組成一個商業聯盟,選舉出十六商戶作為交子戶,在每年的商品交易季節發行「交子」。商戶交易不再使用貨幣,而是使用十六家交子戶發行的「交子」作為貨幣,交易季結束之後,各家商戶到交子戶將手中「交子」兌換成為鐵幣。這種商業聯盟發行的「交子」很好的解決了四川地區貿易難題。但很快就出現了造假和「交子」貶值問題,造成「交子」承兌困難。最後出現「人戶眾來要錢,聚頭取索印,關閉門戶不出,以至聚眾爭鬧。」亂象。北宋政府為了規範「交子」使用,控制「交子」發行,將「交子」發行權收歸官方所有。為了解決私交子出現的問題,宋朝對交子發行做了一系列完善。例如:規定每年發行數量、商戶需要上交準備金才能領取使用相應金額「交子」、發行「交子」面額時固定面額、「交子」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承兌、全新防偽標識、適用地區等等。北宋政府的發行的官「交子」很好的解決了四川的地區的「錢荒」問題。隨後北宋政府開始在全國範圍內發行「交子」。然而隨著國家財政困難,「官交子」發行量開始遠遠大於商戶交納準備金量,「官交子」開始出現貶值,到了北宋末年,「官交子」貨幣系統,陷於崩潰。
交子雕版
南宋及金朝的紙幣流通
隨著北宋王朝的覆滅,北宋「交子」也被湮沒在歷史長河。作為北宋王朝的偏安王朝南宋在成立之初為了緩解軍費壓力就發行了「關子」,但是「關子」的發行量比較小,影響較小。南宋影響最大的紙幣是在以杭州為中心的東南地區發行的「會子」。「會子」與「交子」一樣最初是由民間富商發行的一種紙幣。後來「會子」也收歸政府發行,稱為「行在會子」或「東南會子」
南宋行在會子
「會子」發行初期由於戰亂原因很快出現貶值,「會子」一貫只能兌換子大概六百一二十銅錢。在宋金隆興和議之後,南宋政府開始整頓、回收「會子」,流通中「會子」減少,逐漸升值。隨後規定「會子」發行三年為一屆,每屆發行1000萬,屆滿以新換舊。由於對紙幣發行量的控制有效,淳熙二年(1175)四月,流通中的會子只有200萬貫。會子成為難得之物,其幣值也有所上漲,出現了「商旅往來,貿易競用會子」的情況,甚至有「褚幣重於黃金」之說。宋孝宗更是總結出「會子」幣值與發行量的關係:「大凡行用會子,少則重,多則輕。」這一關係的認知是紙幣發展史上重要的一頁,也是後世紙幣發行的重要理論。然而宋孝宗之後,「會子」管理逐漸背離宋孝宗經驗,「會子」也沒能擺脫貶值宿命。隨後南宋政府又陸續發行了其他幾種紙幣,但都淪為南宋政府斂財的工具,影響較小。
金朝的交鈔之興定寶泉。
金朝海陵王貞元二年,金朝仿造宋朝紙幣開始發行「交鈔」。金朝的「交鈔」開始以七年為一屆,後來設立無限期流通制度。無期限流通制度的創立讓傳統紙幣具備了現代紙幣的性質,是貨幣發展史的一項壯舉。但是金朝並沒有認識到紙幣發行量與價值的關係,再加上政治腐敗,軍費開支浩大,紙幣發行量大增,紙幣貶值。金章宗即位後,紙幣的流通區域逐漸擴大到金全境,紙幣急劇貶值,雖然幾經易名,但紙幣日益惡化的貶值趨勢卻沒有緩解,紙幣流通制度終於在金末全面崩潰。
忽必烈
白銀的價值尺度作用與元朝紙幣
金朝末年貨幣制度崩潰,白銀成為華北地區作為最普遍貨幣。元朝的稅收和交易都是在金朝原有的貨幣制度基礎上進行。從1230年起,元朝在其統治的華北地區將宋金時期以銅錢或紙幣納稅的專賣稅(酒、醋、鹽為主)、商稅改為以銀納稅。太宗即位後,蒙古帝國還實施了「包銀」制,每戶繳納4~5兩。隨著元朝官方收稅方式的改變,貿易用絲料或者白銀計價,華北地區民間交易逐漸以白銀作為價值尺度。白銀為價值尺度卻面臨兩一個問題:白銀產量低,流通不足,價值過高,小額交易不方便。
中統元寶鈔
為了解決白銀交易中價值過高、小額交易不方便問題。元太宗八年(公元1236年),發行「交鈔」。元憲宗時設立交鈔提舉司,專職管理全國的紙幣發行與流通。忽必烈在屮統元年(1260年)把紙幣發行權完全收歸中央,發行了以白銀為準備金的「中統元寶鈔」。由於戰爭頻繁,戰爭開支較大,「中統元寶鈔」發行量遠大於準備金,嚴重貶值。到1280年在南宋統治區域施行時已經貶值為原來的十分之一。
至元寶鈔
公元1287年,忽必烈又發行至元通行寶鈔,即「至元寶鈔」,同時頒布我國歷史上第一部貨幣法《至元寶鈔通行條劃》。規定了元代紙幣流通的各項基本原則:紙幣無時間限制、永久通用、公私通用、設置官庫平衡紙幣價值、紙幣破舊不能使用的可到各地官庫倒換,每貫抽取墨錢30文、回收的爛鈔都要加蓋毀鈔印集中銷毀、所有上交的苛捐雜稅,交易買賣都要使用紙鈔等等。它是世界上最一早最完備的幣制條例,在世界貨幣史具有祟高地位。
《至元寶鈔通行條劃》編制人葉李
「至元寶鈔」之後元朝又發行了多種紙幣,但是都沒能超過「至元寶鈔」的職能。「至元寶鈔」成為元朝流通時間最久、最保值的紙幣。元朝發行了當時世界上最完備的貨幣制度,卻沒能貫徹到底。在元朝末年紙幣也沒能擺脫淪為統治者斂財的工具的命運。紙幣超額發行、準備金挪用,造成元朝末年通貨膨脹嚴重,紙幣制度崩潰。
元代白銀
元朝紙幣的發行與流通已經初步具備現代貨幣特徵。在發行紙幣的同時,禁止銅幣的流行,讓紙幣成為了唯一流通貨幣。元朝紙幣以白銀為價值尺度,但是紙幣面額卻以銅幣計量單位。例如「中統元寶鈔」面額發行為「文」「百文」「貫」,但實際價值卻是:「兩貫同白銀一兩」,而不是銅錢多少枚。這也從側面反映出元朝貿易的價值尺度已經由銅幣轉換為白銀,為白銀貨幣化打下基礎。
明朝紙幣與白銀政策
元朝末年江南地區出現多處割據武裝,各割據武裝為了籌措軍費,紛紛發行銅幣。明太祖朱元璋在也曾在應天府設寶源局,鑄造「大中通寶」,與歷代銅錢一起使用。到朱元璋稱帝之後於洪武元年發行「洪武通寶」,各省皆設寶泉局和寶源局鑄錢,嚴禁私鑄。受元朝時期成熟的紙幣政策和白銀價值尺度影響,再加上銅幣鑄造需要大量金屬銅,銅幣流通量不足成為明初經濟恢復的制約因素。於是洪武八年,發行「大明寶鈔」,並令民間通行。並同時出臺禁止民間金銀用於交易:禁民間不得以金銀、物貨交易,違者治其罪,有告發者就以其物給之。到洪武二十七年正式禁用銅錢,至此單一的紙幣流通制度形成。這種金銀銅使用的禁止大約持續了100多年,到明孝宗弘治年間隨著稅法改革白銀逐漸成為流通貨幣,紙幣名存實亡。
朱元璋發行的大中通寶
「大明寶鈔」發行之初,不分界,沒有發行限額,不限時間和地區,也沒有發行準備金,只有當不能使用時才允許兌換新鈔。與元朝紙幣制度相比簡直屬於「三無產品」。明朝雖然發行過銅幣,但是「大明寶鈔」的價值尺度卻是白銀與銅幣並行。大明寶鈔分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四百文、五百文、一貫六等。並規定鈔一貫合銅錢一千文,或白銀一兩;四貫合黃金一兩。後來又發行了小面額寶鈔,但是並未發行新的紙幣。由於寶鈔「三無產品」屬性,導致寶鈔很快便因發行量過大貶值,明朝雖然多次下令改革維護寶鈔使用,但依然沒能擺脫寶鈔貶值命運。到正統元年公元1436年,戶部尚書黃福在上奏,寶鈔由「洪武間銀一兩當鈔三五貫,今銀一兩當鈔千餘貫」。明朝中期紙幣制度基本崩潰,白銀逐漸成為貿易貨幣。
大明寶鈔錢模
明朝的白銀政策
明朝初年到明宣宗年間明朝多次明令禁止使用金銀交易。但是處罰力度卻不斷減低,從明太祖的「違者治其罪」、明成祖的「犯者準奸惡論」最後到明宣宗時期則改為「皆罰鈔」。這也從客觀上反映出,明朝統治者維護寶鈔流通的同時對於白銀流通趨勢的正視。明朝民間禁用金銀的同時卻又在官方事務中多以白銀為主要貨幣,並且允許以白銀計價之後,兌換寶鈔交易「若有以金銀易鈔者聽」。例如在發行寶鈔時就曾規定:「告發偽造寶鈔賞銀250兩」。在稅負方面,明朝初期也施行「兩稅法」即允許納稅中一部分折換稱金銀等上交。除此之外在賦役折納、金銀差發、金銀課徵、稅課贓罰輸納、賞賜、採買特殊物資等諸多領域都曾允許使用白銀。
大明寶鈔
明朝這種民間禁止白銀直接交易;賞賜、納稅等官方活動以白銀流通的雙軌政策讓明朝出現了「甲子,禁民間無以金銀交易。時杭州諸郡商賈,不論貨物貴賤,一以金銀定價。」的奇葩現象。甚至在商品交易中出現了以物易物的現象。這種雙軌白銀政策和強制性紙幣政策嚴重違反了經濟發展的自然規律,背離了人民的選擇。
明代交易媒介
明朝白銀貨幣化
白銀貨幣化是商品經濟市場對抗政府貨幣政策的過程。在這一過程當中伴隨著明朝白銀開採、外貿白銀輸入、賦稅改革的進行。國內白銀持有量大幅增加,促進了民間白銀貿易,最終推行「一條鞭法」徭役改革時,明確準許以白銀支付,白銀取代「大明寶鈔」成為流通貨幣!
明朝白銀開採
明成祖時期,明朝解除朱元璋時期禁止開採銀礦禁令,開始大力開採銀礦。建文四年(1402年)十一月,篡位不久的朱棣接受陝西商縣的建議,開採舊有八所銀礦。永樂五年(1407年),國家允許福建蒲城縣開銀礦3所,每年可得銀1400餘兩。白銀開採並不是明朝白銀增多的主要途徑,但是開採銀礦所得白銀卻能直接在國內流通。
朱棣
海外貿易白銀輸入
海外白銀輸入是明朝白銀增多的主要方式。至隆慶元年(1567年),明穆宗應福建巡撫涂澤民「請開市舶,易私販為公販」之奏,宣布「開關」,解除海禁。國內絲織品、瓷器、茶葉、鐵器等物產源源不斷銷往海外,受到周邊國家的普遍歡迎,並遠銷西洋,於是乎,作為國際貿易硬通貨的白銀便源源不斷流入中國。國內的封建社會自給自足經濟對海外物品需求較小,白銀流出很少,自此國內白銀保有量大量增加。據估算,「在隆慶開放後的七八十年間,通過各種渠道流入中國的白銀大約1億兩左右」。白銀大量流入為白銀在中國成為流通貨幣提供了至關重要的物質保證,自此,白銀在逐漸用於賦稅、貯藏、國際貿易等
張居正
白銀貨幣化
白銀真正實現貨幣化是被稱為「一條鞭法」的賦稅及徭役制度在全國的推廣。「一條鞭法」是指:「總括一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一概徵銀,官為分解,僱役應付。」「一條鞭法」的推行把全國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徵總為一條,按畝折算繳納,合併徵收銀兩。用銀兩支付各種雜徵,並推廣到全國,也標誌著白銀正式成為全國通用的流通貨幣。是中國歷史上具有深遠歷史影響的一次社會變革,它有效地化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明代白銀
後記
紙幣作為我國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解決了商品經濟發展與貨幣流通量不足的矛盾。但是紙幣誕生之後,在發展過程中,逐漸成為封建社會通著階級對民間商品經濟發展的操控和斂財工具。封建社會對紙幣的發行嚴重違背了商品經濟的需求,最終被社會淘汰。而白銀作為貴金屬成功的滿足了商品經濟發展對貨幣的需求。逐漸由商品角色轉變為本位貨幣,白銀貨幣化是商品經濟發展市場選擇的結果,也是歷史發展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