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王達智,今天來和大家聊一聊《禮經》:天神崇拜,祖先崇拜。
在所有祭祀對象中,禮經是把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放在首位的,並從哲學的天道及人情角度對天神和祖先崇拜作出解釋,試圖把哲學和宗教結合起來。之所以這樣,是因為禮經的宗教和哲學思想都是以宗法主義思想為其核心思想,都從不同的角度為宗法娜度的合理性作出論證,為宗法制度提供神學依據和哲學依據。以求達到鞏固宗法制度,也即鞏固貴族統治的目的。
在禮經裡,諸天神中地位最高的是天(天帝),周王為了表示自己受天命而王天下,自康王以後號為「天子」,周王要像侍奉父親一樣侍奉天帝,也要求普天之下民眾要像侍奉父親一樣侍奉他自己,忠於天子,也就是忠於天帝。對天神、地抵、物魅的崇拜,實際上屬於炭括了許多自然現象的自然崇拜,天地萬物諸神被人格化以後,也就有了如同社會生活中那樣的上下尊卑的等級之分。《禮記·曲禮下》對天子、諸侯等各級貴族祭祀自然神的對象、祭祀的時間、次數、祭品及主祭者等都有明文規定,祭者與被祭者要與宗法制度中的等級關係完全配合,如果崇拜了與自己等級不相符合的神靈,就叫「淫祀」,就是「非禮」。可見以天神為中心的自然崇拜,是宗法等級制度在宗教事務中的反映。
祖先祟拜與宗法制度聯繫更為緊密,政治權力與祖先祭祀權密切結合是周代的權力模式,宗法制度下的祖先崇拜,被作為「禮」而賦予了法的性質,並由此形成等級森嚴的祖先崇拜制度。《禮記·王制》說:「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庶人祭於寢(庶人無一廟,祭祖在家中舉行)。」可見祭祖的廟制是有等級的。此外,貴族宗廟祭祀的斷絕或祭主的變更,與政權的喪失或易主也成為一致的現象。為了從精神上奴役人民,使人民自覺服從宗法制度的統治,貴族統治者不能不更多地依賴宗教的力量,所以禮經將宗教祭祀中的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放在首位,並著重從中引申發揮宗法主義思想。
禮經在對宗法制度作出哲學論證時,主要使用的天道和人情兩個範疇。《禮記》中提到天道、人情的地方比較多,如《禮運》說:「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禮義也者……所以達天道人情之大竇也(竇,孔穴,意為用禮來疏通天道人情的關係)。」《喪服四制》說:「凡禮之大體,體天地(以天地為本),法(取法)四時(四季),則(仿效)陰陽(指陰陽之變化),順(順應)人情,故謂之禮。」可見(禮記)是將「天人合一」的思想作為其哲學論證的起點。《禮記》認為,天地、陰陽、四時、鬼神的產生,是由於宇宙間「大一」之氣的分化、運轉、變化和組列所致,天由陽氣凝成,以日月普照萬物,地由陰氣凝成,以山川為出氣的孔洞,五行與四時相配,形成十二月,天道是一個有規律地循環不已的過程,這是(禮記)中的天道觀,但它這種天道觀,是用來為論證宗法制度服務的。《孔子閒居》說天有四季循環,有雨露風霜,這些自然界的規則,正是王者教化的依據。《樂記》說樂表現自然的和諧,禮表現自然的秩序。此類解說不一而足。
總之,在禮經中,一切自然現象都體現了宗法意義,以宗法制度為核心的禮的制定不是源於社會發展的本身,而是源於天象的運行和自然規律的啟示。所以,對天神的崇拜是「大報本反始」的行為,「尊天親地」的目的,是「教民美報(對天地作出完美的報答)」(《郊特牲》)。而「天子者,與天地參(三),故德配天地,兼利萬物,與日月並明,明照四海而不遺微小。」(《經解》)天地人三者,天子是人的表率,其德行可以比天並地,故與上天下地並列而為三,天子恩被萬物,光照四海,天子的統治代表天意,違背天子,就是違背天道。
此外,禮經還從人情的角度為宗法制度作出論證,它除了把祖先祟拜說成是合乎人之常情外,還對人情作出新的解釋。這就是《禮記》在論人情時,常常使用「人情」、「人性」、「人心」三個概念,其實這些都是泛指人的心理狀態,《禮記》主張從心理內部控制人的感情,使之合乎宗法制度。《樂記》說:「人生(性)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受外物的刺激)而動,性之欲也(本性中的一種衝動),物至知知(王念孫說上『知』為『心智』之『知』,下『知』是應接之意,此句說外物和那衝動的智性相接觸),然後好惡形焉(便表現出好惡兩種慾念)。好惡無節(不能節制)於內,知(指所接觸的外物)滲於外,不能反躬(自我反省),天理滅矣。夫物(外物)之感人(刺激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物至而人化物也(那就等於接觸外物而人亦隨之變化),人化物也,滅天理而窮(追隨)人慾者也。」
這就是說,如果不對人因受外物刺激而產生的種種欲望加以節制,社會秩序就將遭到破壞。因此,《禮記》提出要對人情作出種種控制和規範,將之納人禮的軌道,促使人們以一種高度的自覺性去履行宗法倫理,維護宗法制度。
總而言之,禮經中的宗教和哲學思想都是為宗法制度張目的。祀天報祖是以「孝思」為核心的。而「孝」的最終歸宿,亦在於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法等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