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經」問題是橫亙在基督教三大宗之間的問題之一,即天主教聖經舊約中的《巴路克書》、《智訓篇》、《德訓篇》等七卷經文,以及《但以理書》和《以斯帖記》的補記,在今日新教聖經中,已經被排除出去了。多年來,圍繞這幾卷經文的地位問題,不同派別的基督徒均有自己的立場和看法。
《聖經正典》這本書回答了這個問題嗎?
沒有,也有。
說它沒有回答這個問題,是因為作者並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說這些經文是不是正典;說它有回答,則是因為對於這個問題,它很好的梳理了整個的脈絡。
這本書最難得的地方是,它是用「文獻學」說話,而不是爭論教義教理問題。往往我們(不管是天主教徒還是新教徒)喜歡用「教義先行」的方式為我們的正典目錄辯護。但這種方法有一個致命的邏輯矛盾,就是我們同時也承認我們的教義毫無疑問終極地來源於聖經(是「唯獨聖經」也好,是經過教會闡釋的聖經也好),所以合理的邏輯順序是由聖經決定教義,而非反過來。這樣,確定聖經正典,就不能用由聖經正典所確定的教義來確定,而必須考察正典形成的歷史來討論——這才是有意義的討論。
《聖經正典》的作者(作為基督徒,毫無疑問地)相信聖經的默示性,但他所相信的默示性,不僅是經文撰寫過程的默示性,也是經文「正典化」過程的默示性——聖靈在「正典化」的過程中做工,使用聖約子民(以色列人)和教會的有限的理性,有時甚至是使用人的錯誤(如希伯來書的正典化,很大程度上歸功於人們「錯誤地」將之視為使徒作品),最終形成了包含全備的上帝啟示的正典經書。
那麼次經問題呢?
正如很多新教徒所爭辯的,希伯來聖經中並沒有這些經卷,但因此這些就不是正典舊約嗎?聖經自己並沒有規定舊約必須是在希伯來文聖經中所包含的那些。
我們暫且放下這個問題,先回顧一下舊約正典化的過程。
最早被確定無疑地視為正典的是摩西五經,而後,從《約書亞記》到《列王紀》的歷史書(或者按照希伯來傳統,稱為「前先知書」)、三部大先知書(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與十二小先知書(在希伯來聖經中,這十二部書還沒有獨立分卷)的正典性也沒有什麼疑問(曾有部分拉比質疑以西結書,但未形成任何有影響力的意見)。這兩部分被稱為「託拉」(即律法書)與「尼比音」(即先知書)。有爭議的部分是所謂「聖著」部分——實際上,所有不能列入律法書或先知書的經文,都被放入這一部分(換言之,律法書與先知書在舊約正典形成之前,已經先行「封印」了)。這一部分中,詩篇、箴言、約伯記、路得記、哀歌、傳道書、雅歌、以斯拉-尼希米記、歷代志,都沒有存疑,但以理書(不包括補記)也被公認為正典,但是以斯帖記(雖然是希伯來文)卻實實在在被反覆質疑過。
現在我們一點點接近「次經」問題了。正如前面說的,以是否希伯來文來確定正典與否,不僅邏輯上有問題,而且在事實上,也無法過關。以斯帖記是希伯來文,經歷過質疑後,最終被公認為正典,而《便西拉智訓》——現在天主教所謂《德訓篇》——也是希伯來文,就其內容而言,所教授的也是純正的屬天真理——或者說,至少不比箴言、傳道書更「不正統」,卻最終成為一卷存疑的書,同樣的,《多比傳》也有希伯來文原文(在死海古卷中已經找到),也變成一部「次經」。而同樣有希伯來原文的《禧年書》、《以諾書》,甚至連「次經」的地位都沒有(而新約《猶大書》還有明顯引自《以諾書》的經文,這並不能使《以諾書》本身正典化,這從一個側面質疑了另一種論證舊約正典的方法:看新約是否引用和視為正典。
無論如何,希伯來聖經最終包含的內容與今日新教聖經舊約內容相同(而編排順序不同)。但這同樣不能證明什麼。畢竟,最終確定了的希伯來聖經,是在主後70年以後形成的,這一形成過程,有沒有受到正在發展中的基督信仰的正面或負面影響,不得而知,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包含了「次經」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聖經,早於最終確定的希伯來文聖經約200年以上形成(最終確定的希伯來聖經,在確定過程中,確實有相當多的拉比痛恨將聖經譯為希臘文,這種情緒有可能影響了該版本的形成)。「次經」包含在《七十士譯本》當中,不過,純以希臘文寫成的《馬加比書》只是作為該譯本的附錄(而不像今日天主教聖經將之視為正文)。
在主耶穌在世上做工的時候,他所講道、論辯,所引用的經文,當然來自希伯來聖經(尚未最終定型,但已經約定俗成的形成了),雖然也許他說的是亞蘭文;但問題是,當基督教向外邦人(主要是說希臘語的族群)以及希臘語猶太人傳播時,《七十士譯本》才是他們訴諸的經典,比如司提反殉道前的講論,雖然所講的歷史是猶太人也公認的先祖歷史,但一些細節上表明,他所本乎的是《七十士譯本》;而「外邦人使徒」保羅無論是講道、辯論(載《使徒行傳》當中)還是給教會寫信(保羅書信),也都使用《七十士譯本》。那麼,他們使用《七十士譯本》的時候,是僅僅將其中與希伯來聖經相同的經卷視為正典呢,還是將之整體視為正典呢?我們沒有充足的證據來下定論。因此,我們可以說,新約並沒有回答舊約的正典範圍問題(這不足為奇,「正典範圍」這個問題,就初期教會而言,根本不是他們關注的問題)。
接下來的幾個世紀,教會中並沒有為舊約正典範圍起過太大爭論(教會首先忙於新約正典的討論以及與諾斯替派、馬西安派、幻影派等異端的對抗——而這兩方面是緊密相連的),但不同地方教會所保留的抄本(有些現在僅存目錄)以及不同教父的論述,表明對於舊約正典的接受範圍,確乎是有所不同的。
凱撒利亞的奧利金,就舊約正典,編排了《六欄經文合參》,裡面包括了希伯來文本、七十士譯本,以及其他三個希臘文譯本,一個用希臘字母改寫的希伯來文本。這樣他就不可避免的要遇到希伯來文聖經與七十士譯本的出入問題,不幸的是,《合參》的原始文本已經失喪了,不過從優西比烏《教會史》以及其他保留下來的奧利金文獻中,我們可以看到他的觀點,他列出的經目,除了包含有《馬加比書》以外,與希伯來文聖經相同;但在另外的書信中,他並不認為比如《但以理書》裡面的「蘇撒拿傳」應該從正典中排除掉(這樣我們就不知道,他列出的經目中,對於《以斯帖記》的擴充部分,他又是什麼態度)。而且,由於奧利金也經歷過思想演變,我們不知道他按照希伯來文聖經列出經目,是表明他認同這個(較窄的)正典範圍,還是僅是出于謹慎的態度,不願意捲入爭議。
尼西亞公會議之後,亞歷山大主教亞他納修在一封通告各教會來年復活節日期的信函中,列出了他的聖經正典目錄,其中舊約部分,包含了巴錄書——天主教所謂《巴路克書》(甚至還有「耶利米書信」),但沒有其他幾卷「次經」。不過考慮到亞歷山大教會長期以來多使用七十士譯本,他列出的目錄中,《但以理書》可能是包含了補記的。但問題是,他的這個經目,沒有包含《以斯帖記》!這不是出於疏忽。誠然,他提出了「正典」與「次經」的劃分,但從他對《以斯帖記》的態度來看,他給出的經目並不具有跨時空的權威性。
奧利金和亞他納修,作為東部教父,直接使用希臘文(並且有可能懂得希伯來文);而對於西部教父來說,除了希臘文與希伯來文之間的出入外,還有一個棘手問題,就是拉丁文的轉譯。最早的拉丁文聖經,其舊約部分是來自《七十士譯本》的——直到4世紀末期的哲羅姆(一譯耶柔米)從希伯來文譯拉丁文舊約,才打破這一「窘境」。
在哲羅姆之前,著名的西部教父是德爾圖良(不幸,他後來也成了異端)。但是德爾圖良對舊約正典的觀點幾乎沒有參考價值,他甚至認為《以諾一書》、《耶利米書信》都應該屬於正典。
哲羅姆譯經,既然以希伯來文聖經為本,當然他所稱之為「正典」的經文,與我們今日使用的新教舊約是相同的(內容上,而非編排次序上)。不過他對於所謂「次經」的態度,並非一概拒斥,而是將之降格為「教導百姓,而不是建立教會教義權威」的地位(在亞他納修那裡,這樣地位的經書叫做「有益經書」)。
最終被大公會議及教宗們宣告為正典的舊約聖經經目,是建立在奧古斯丁的基礎上。奧古斯丁採用《七十士譯本》的拉丁文譯本,與其說是認為其教導全備,不如說是因為他不願教會因這個問題而被攪擾。因為當時在西部教會,《七十士譯本》已經被廣泛接受,而東部教會並沒有強烈的堅持用希伯來文本的意見——畢竟在東部教會影響力很大的亞歷山大教會也採用《七十士譯本》(由於歷史原因,耶路撒冷教會在耶路撒冷淪陷後不再有母會當有的權威,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如果耶路撒冷教會仍能保有使徒時代的權威地位,情況是否會有不同)。但是奧古斯丁並沒有貶低哲羅姆譯本的價值,他(很有意思的)將兩種譯本的差異也視作聖靈的保守,認為其中有屬靈的意義。
自此,直到宗教改革之前,這個問題沉寂了數百年。中世紀的基督徒並不如我們今日一樣使用聖經。當然,很多耳熟能詳的故事和經典經句是為平信徒及神職人員所熟悉的,但絕大部分人並不實際擁有「一本聖經」,因此他們不關心所謂「正典範圍」這個問題,也是情理之中(而他們的信仰未必不如我們這些日日誦經的人虔敬,或許我們今天很多爭論不休的問題,本質上是自尋煩惱)。在那個年代,人們關心的並不是教義上的出入,而是倫理教導,而就這個方面來說,所謂「次經」一樣是有利於倫理教訓的。
今日的正典問題,與其說是接續教父時代的遺留,不如說是宗教改革的產物。路德採納了哲羅姆的舊約正典範圍,從其目的上來說,我們可以認為是為了推翻某些教條,比如為死人代贖。但如果因此而認為路德是「教義先行」,按自己承認的教義取捨經文,這樣的指責也是不嚴謹的。路德也像憎恨《馬加比二書》(因其中包含為死人禱告的內容)那樣憎恨《以斯帖記》,但是他並沒有將《以斯帖記》踢出正典範圍(而我們知道,《以斯帖記》確實是存在爭議的)。更不用說他對《雅各書》的態度了。
路德,以及路德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新教宗派的聖經中,「次經」仍然是印出來的,只不過不再與其他正典經卷摻雜,而是獨立出來作為附錄。改教家們遵循哲羅姆的先例,雖然反對根據「次經」建立教義,但並不排斥其中的倫理教導,認為這是於基督徒有益的。
沒有「次經」的新教聖經,始於清教徒運動,並進而在整個英語世界流行,成為統治地位的傳統。由於「聖經公會」是發端自英國,也導致了後來其他很多語種的聖經不包含「次經」部分(因為聖經公會不資助包含「次經」的聖經出版)。
另一方面,出於反宗教改革,天主教方面自特倫託公會議到「梵一」,則日漸強化了「次經」的正典化(補充說明:聖公會在這一點上跟隨了天主教的立場),而不顧這些經卷在教父時代的爭議地位——這種爭議不是沒有原因的。
回到我們今日的爭論上來。可以看到,「次經」能否算作正典,歷史並沒有作出明確的回答。我們不能訴諸於聖經原文(來否認其正典性),也不能訴諸於新約的引用(在這個問題上是模糊的),同樣也不能訴諸於教會傳統(來確認其正典性)。當然,我們更不能「教義先行」地顛倒因果,靠著自己的(宗派性)教義取捨來劃定正典範圍。另一方面,我們也該承認,「次經」,不管其能否憑藉來確認教義,那些喜歡它們,或否認甚至憎惡它們的教父、神學家們,都並未否認其於基督徒有很大的屬靈幫助。
用一個故事來作結:約翰·班揚(《天路歷程》的作者)在經歷靈命消沉的一段歲月時,在一段深入心靈的經文中獲得安慰——「追憶先輩,就可明白:難道每個已信入主的人,曾困惑不堪嗎?」——這經文是他憑著記憶想起來的,卻在手頭的《聖經》中找不到,後來才發現是來源於《便西拉智訓》,他承認這「實在有點嚇倒我」,但他依然認為這是神真正的話語,因為概括了許多聖經上神對其子民的信實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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