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參屬於大補之物,往往都是用來補虛的;大黃是瀉下之物,往往都是用來攻下治便秘。那麼為什麼會出現「人參殺人人不知,大黃救人人不用」的這一情況哪?這主要是因為藥不對症的原因。下面我們就來詳細的講解一下。
那麼「人參殺人人不知,大黃救人人不用」到底是什麼意思?今天相關專家帶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我們都知道人參其實一直以來都是大補之物,而且是一種名貴的中藥,現在許多的人都認為自己身體比較的虛弱,都用人參來補身體。
但是他們只看到人參補元氣的這一面,卻看不到人參只可以用於補虛證而不可以用來補實證的這一面,就是說如果服用人參不對症的話,不僅僅對我們的身體沒有任何的益處,甚至還會死人。
畢竟,人參具有大補自身的元氣,復脈固脫,補脾益肺,生津止渴以及安神益智的功效,對於身體比較虛弱的人,服用人參就可以大補我們自身的元氣。
但是如果患者本身就沒有任何的虛證,有風、熱、寒、溼、燥等相關的症狀,服用人參,或許就會將這些邪氣禁錮在自身的體內,從而加重我們身體的病程,甚至是引起死亡。
另外就是,對於一些實證,比如:咽喉腫痛、疔瘡等,服用人參只會加重自身的病程,很有可能會出現經久不愈的情況。
所以,我們只看到人參大補元氣的這一作用,但是不知道的是到底哪些人才比較的適合,對於不對症的人,往往越吃人參病程則就越重,人參反而會成為殺人之物自己也不知道。
那麼為什麼「大黃救人人不用」哪?
大黃具有攻下積滯,清洩溼熱,瀉火解毒,涼血止血以及活血祛瘀等相關的功效。我們或許都知道大黃最經常用的其實就是攻積治便秘,吃了大黃可以使人拉肚子。
特別是一些有實證的患者,長期的便秘只可以通過大黃峻猛的瀉下作用才可以將自身的大便排出。如果大便長期不能排出,那麼人就不可以進食任何的東西,也不可以排出大便,那麼不用多久之後便會危及到自身的生命健康。
但是人們認為拉肚子是對我們人體不好的行為,不利於我們身體的健康,即使是大黃可以救人治便秘,自己也不用。另外就是,由於大黃是一個相對比較峻猛的瀉下之藥。
如果用不對症,一些沒有實證的人用了大黃之後,特別是本身是虛證的,誤用大黃或許就會造成患者的虛脫,嚴重的甚至還會虛脫而亡。所以,即使是大黃可以救人,就更加的不敢用了。
畢竟,行醫者各有所能,藥性是不可以改變的,病有八百八症,藥則有八百八方,醫生各有的臨床經驗,很平淡的五穀雜糧食飽再食非死也,這還是病從口入,禍從口出,何況是人參,大黃哪?以對症用藥不可能殺人。
比如:十八反,十九喂,妊娠禁忌,相刑,相剋,溫平寒熱四性,春夏秋冬四季,行醫者殺人不殺人是最清楚的,病人一聞不知,比如:夏不用附子,醫生如果誤用了附子,是將病人坐臥不安,神魂顛倒,比如:大黃,它有通腸導壁之力,病人的本身就是腹瀉,醫生還敢用大黃嗎?
是門裡人懂三分,門外之人卻什麼都不知,最終什麼中草藥也可以治病,也可以殺人,對症用藥沒有差錯!
所以,對於「人參殺人人不知,大黃救人人不用」的這一說法,總的來說其實就是用藥要對症,就好像是清代的名醫鄭欽安曾經提到:「病之當服,附子、大黃、砒霜是至寶;病之不當服,(人)參(黃)芪、鹿茸、枸杞皆是砒霜。」
而我們現代的著名老中醫李可老先生亦提到:「藥貴對症,邪毒囂張,大黃即是仙丹,人參反為鴆毒。」
總而言之,我們不可以單單的認為人參是屬於大補之藥,就認為它是百益而無一害,更加不能認為它就是仙丹妙藥,如果用不當的時候,補藥其實也會變成毒藥,這也會害人殺人。
而大黃雖然是一種廉價的中藥,並不是什麼補藥,相反還是一種的瀉藥,就認為它不能救人,反將它認為是毒藥,即使可以救人恐怕也不敢用,那這真的是埋沒了大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