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8月17日訊(記者孫婷婷 通訊員楊蘭 王瀟)「我的話完畢,請手語老師翻譯。」近日,在武漢市青山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件特殊的案件,現場沒有唇槍舌劍的辯論,法庭內只有法官的聲音和一名手語老師進行現場演示。原來,該案的原告、被告和證人均是聾啞人,法院為他們請來了手語翻譯。
2020年6月28日,武漢市青山區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借貸糾紛案,張女士狀告陳先生,說借了一筆錢給陳先生,但他未還錢,要求其還借款7100元及相應的利息。訴狀上特別寫明,兩人均為聾啞人。
原告和被告均是聾啞人,並且都不住在青山區,為了方便當事人能夠順利收到訴訟材料,承辦人鄧學軍在收案後第一時間向被告郵寄送達起訴狀、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並在郵單上溫馨提示投遞員「請發簡訊或直接上門派送」。結果該件因拒收被退回了。
這是怎麼回事?雙方有沒有可能在庭前達成和解?承辦法官找到了張女士,通過書寫的形式一問一答,詳細了解案件情況。
「如果有調解的可能,就組織你們調解,是否願意?」「願意。」得到了張女士的肯定答覆,2020年7月22日,法官前往東西湖區找到了陳先生。
陳先生通過手語老師,向法官傳遞信息,表示他和張女士兩人之間的資金往來為投資款項,現資金均無法收回,二人均有虧損。 得知了陳先生的說法後,承辦法官發現,原被告雙方對於案件事實的主張有著較大差異,雙方無法達成調解。
開庭前,承辦法官再次組織張女士和陳先生進行調解,結果仍未能達成一致。
今年的8月10日,陳先生申請一名證人出庭作證,這名證人也是一位聾啞人。為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證庭審順利開展,承辦法官找來了一位手語老師當翻譯,在現場將法官的話一字一句翻譯給原告、被告和證人看。
8月12日,此案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放慢語速,手語老師作手勢進行實時庭審翻譯,現場的「有聲」與「無聲」達成一種默契,庭審秩序井然。
承辦法官認真聽取原被告的陳述、辯論意見以及證人的證人證言,並針對雙方就各自主張的事實缺少相應證據的情況,釋明了各方存在的法律風險。庭審結束後,承辦法官再次徵詢原被告調解意向,雙方表示願意達成調解,被告當庭向原告支付了3600元款項,原告放棄其他訴訟請求,雙方即時結清。(當事人系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