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正視:語言暴力屬於侵害行為!

2020-12-16 J派胡言

一時口嗨一時爽,一直口嗨火葬場!

口嗨在以前影響沒那麼嚴重,大多數都是茶餘飯後,大樹底下八卦一下, 「張家李家」嘲笑一下,自己開心開心。

後來網絡技術突然普及,但是人們的意識並沒有跟上技術變革的速度。把關上門才能說的話,發布到網絡平臺上,諸如:微博,貼吧,網文等網絡社交圈,現在短視頻直播時代,更是進入到「他們」的直播間刷彈幕「口嗨」起來!

很多人覺得,在公開平臺上對某人「教育」「點評」一番,會顯得自己很正義,很聖人。其實只是在扮演「偽君子」而已,想法和行為都很幼稚!

你在自己家裡,關上門,對著空氣罵一罵,是可以調節情緒的,也不會有實質的危害,但是在網絡上就可能違法了!畢竟語言暴力(網絡暴力)也是暴力行為的一種,對人是具有殺傷力的!(好比你在自家不衝廁所,噁心自己,在商場不衝廁所,噁心別人!)

我找了一下家庭和校園方面的語言暴力數據:

而被語言暴力侵害次數多了之後:

前段時間:佛山一女孩遛狗導致意外致死一老人!海珠湧大橋釘子戶事件

「聖人們」就紛紛搶著上臺標榜自己。不服氣的「小人物」會在給了回應。

網絡擴展了我們的交際圈,給我更方便的方式去探索,了解不同時間不同空間的事,來擴充我們廣度和深度,但它同時也給了我們匿名的屬性,在不被人知的時候,往往會滋生出虛假的優越感和內心的幽暗面,如果控制不住就會轉化為殺傷力,而且是一種比肢體暴力更嚴重,持續時間更長的暴力傷害!

在網絡還是匿名的時代,我想引用黃霑的一句話:為真小人爭取社會地位,不肯讓偽君子們霸佔了整個世界!

相關焦點

  • 請不要對兒童使用語言暴力
    「語言暴力,就是使用謾罵、詆毀、蔑視、嘲諷或威脅等侮辱歧視或侵犯性的語言,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損害,屬精神傷害的範疇。」中國社會福利與養老服務協會兒童福利與保護服務分會會長尚曉援表示,在很多情況下,語言暴力源自不平等的相互關係,兒童在面對成年人時,處於弱勢地位,通常缺乏自衛的力量,易受到語言暴力的傷害。
  • 翻譯:阿祖萊2020年制止暴力侵害婦女行為國際日致辭
    Audrey Azoulay, Director-General of UNESCO, on the Occas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教科文組織總幹事奧德蕾·阿祖萊制止暴力侵害婦女行為國際日致辭
  •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違法行為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那麼,正當防衛所針對的不法侵害是否僅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為,對於一般違法行為是否可以實行正當防衛?
  • 醉酒毆打配偶屬於家庭暴力嗎
    如果是醉酒毆打配偶屬於家庭暴力嗎?下面由甲吉才律師進行解答:一、醉酒毆打配偶屬於家庭暴力嗎醉酒毆打配偶可能會被認定為家庭暴力。首先,人在喝醉酒的情況下,屬於病理性醉酒的話,醉酒的人將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無異於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所以,偶爾一兩次醉酒並毆打配偶的,通常很難認定為家庭暴力。不過,這種情況若是經常性的,那麼將會被認定為家庭暴力。
  • 請您別輕視語言的力量,讓孩子遠離語言暴力!
    父母的語言暴力,是父母控制或教導孩子的手段,是一種情緒傷害。即使是以愛的名義,即使是來自最親近的父母,語言暴力也真是傷害了孩子的身心發展,致使其精神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傷害,給他們留下一輩子的烙印。許多成年人回憶小時候爸媽一句話對自己的傷害,即使過了很久心還是很痛,甚至一輩子難以忘懷。暴力語言的殺傷力有多大?
  • 有一種家暴,叫做語言暴力
    所謂家庭暴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第二條中,已明確表述: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 哪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受到「家暴」該怎麼辦?如何處理?
    據媒體報導,遭受家庭暴力的人群比例非常高。這也是一直以來也是在民眾間和法律界經常言論的話題。很多遭受「家暴」人也正陷入在痛苦之中。那麼哪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呢?如果遭受「家暴」該怎麼辦?該如何去處理呢?下面就為大家簡單說說。
  • 語言暴力
    語言暴力,就是使用謾罵、詆毀、蔑視、嘲笑等侮辱歧視性的語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損害,屬精神傷害的範疇。而低齡語言暴力,就是限定了施暴者或受暴者是青少年。很多情況下,語言暴力源自不平等的相互關係,受害者通常缺乏自衛的力量,未成年人遭受的語言暴力就屬於這一類。
  • 翻譯:恩格庫卡制止暴力侵害婦女行為國際日致辭
    >UN Women Executive Director Phumzile Mlambo-Ngcuka’s Statement for the 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 聯合國婦女署執行主任普姆齊萊·姆蘭博-恩格庫卡制止暴力侵害婦女行為國際日致辭
  • 他人未經允許,強行踹開紗門闖入家過道屋,為制止不法侵害,打傷兩人人輕微傷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在本人和家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情況下,汪天佑為制止不法侵害,將燕某某、趙某打傷,致一人輕傷一級、一人輕微傷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03典型意義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正當防衛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這是正當防衛的起因條件。
  • 語言凌辱也是校園暴力
    特別重要的是,《實施辦法》對校園欺凌的方式也進行了明確,除了明確的嚴重的身體侵害之外,還將起侮辱性綽號、損害財物、在社交網絡上發表侮辱言論等都納入了欺凌的範圍。    一提起校園暴力,人們很容易聯想起各類傷害案件。實際上,所謂「校園暴力」,不僅是指人身傷害的暴力事件,同時也包括語言傷害、精神傷害等「軟暴力」。語言凌辱當然也是暴力的一種,而且危害還很嚴重。
  • 語言暴力也是家暴|面對語言暴力你需要反抗
    家庭暴力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大部分人對於家庭暴力的理解僅僅停留在「武力」的範疇,說直白點就是動手打人了,才叫做家暴,但事實上並不是,家庭暴力包含了很多的方面,語言暴力其實也是家暴的一種呢,那麼你知道什麼是語言暴力嗎?
  • 語言暴力:長期被忽視的校園暴力形式
    老師給學生戴上「差生」頭銜,是否屬於校園暴力行為?主要應該看教師的行為是否對學生產生危害、危害達到了怎樣的程度。一、語言暴力屬於校園暴力,是一種精神傷害。了解一下「校園暴力」的幾種形式:1.語言暴力:通過語言上的欺負、譏笑、貶損、詆毀、造謠等來刺傷別人,使別人精神壓力增大,心理嚴重受挫和扭曲,喪失自我感。2.關係暴力:對某個人排斥和拒絕,讓他覺得被孤立。這種暴力通常通過語言暴力進行表達。3.肢體暴力:通過拳打腳踢砍傷打殘學生。如高年級學生或老師虐待、毆打弱小者,比如搶奪同學的物品、勒索同學的錢財。
  • 杜立:校園內有預謀的暴力侵害案件分析及防範
    從近些年各地法院審理、各地披露的校園暴力侵害案件來看,女生施暴行為大幅度增加,且手段殘忍,這是一個新特點。宿舍本就是私密的地方,加之上述原因,宿舍成為校園暴力事件的高發地點,筆者統計的樣本中,發生在宿舍裡的暴力侵害事件佔48%。如果學校宿舍成為防範暴力侵害的死角,發生在宿舍裡的侵害就會越來越多。
  • 逼迫女學生寫性行為「檢討書」?!——孩子在學校遭受暴力侵害,家長該怎麼辦?
    從法律專業角度來看,一項犯罪都有四要件,故意傷害罪的四要件是:(1)主體要件: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4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觀要件:故意;(3)客體要件:他人的身體健康權;(4)客觀要件:實施了非法侵害他人身體健康權的行為。
  • 警方通報:於海明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三、案件定性及理由  根據偵查查明的事實,並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之規定,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 毀掉孩子一生的,是父母的「語言暴力」。
    毀掉孩子一生的殺手,不是遊戲,不是貪玩,而是父母的「語言暴力」。語言暴力是孩子一生的傷痛福柯曾在《瘋癲與文明》中說過:在種種社會規條約束下,大部分人都已經捨棄身體的暴力,從而選擇一種更文明的暴力——語言暴力,用這種方式繼續侵害他人。與身體上的暴力相比較,語言的暴力帶來的傷害更加巨大。
  • 家長們,請你們停止語言暴力
    這個我也知道但是她們也有時候,在發生一些事情時,或者我們惹她生氣時,或者他們心情不好的時候,總之會有那麼一個導火線引燃時,就會扯著大嗓門對我們進行語言攻擊。最傷害人的話莫過於「你去死」「你去滾」「不養你了」。。。。。
  • 毀掉孩子人生的,不是手機,也不是遊戲,而是父母的語言暴力
    不,答案顯然並非父母所以為的這些「玩物喪志」行為,而正是父母自身施加於孩子身上的語言暴力。很少有孩子沒被家長罵過,在我們的成長記憶中,父母的責罵,是讓人一輩子都難以忘懷的糟糕回憶,甚至還要比體罰更難忍受。
  • 劉憲權:於歡行為屬於防衛過當 應當予以減輕處罰
    其二,杜志浩等人對於歡和他的母親實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行為,在民警已經到達現場的情況下,仍然不讓其離開公司招待室,並實施推拉、圍堵等行為。其三,於歡和他的母親受到了言行兩方面的人格侮辱,被害人杜志浩用汙穢的語言辱罵於歡的母親蘇銀霞、於歡及其家人,將菸灰彈至蘇銀霞胸前衣服上,將褲子褪至大腿處裸露下體,朝坐在沙發上的蘇銀霞等人左右轉動身體,還脫下於歡的鞋子讓蘇銀霞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