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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立法體制、法律體系和立法原則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講座第一講 我國的立法體制、法律體系和立法原則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 楊景宇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是立法權,它的首要任務是立法。按照領導上的安排,我想根據自己對憲法與有關法律規定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的理解,聯繫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自己在從事立法工作中的體會,就我國的立法體制、法律體系和立法原則問題作個簡要匯報。 一、關於我國的立法體制 我國是統一的、單一制的國家,各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又很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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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沈節:論行政立法中法制統一原則的保障機制
內容摘要在行政立法多層次化、多主體化的前提下,確保行政立法遵從法制統一原則非常必要。在法律規範層面,需要確立職權法定、備案審查、司法適用等法制統一原則的保障機制。職權法定從源頭上限制行政立法權;備案審查從制定過程中確保法制統一;司法適用在終端上確保行政立法遵從法制統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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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立法程序
2.法律案的審議審議法律案,是立法程序中最重要的環節。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法律案的過程,是充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和凝聚共識的過程。(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法律案的程序。一是在會議舉行前一個月將法律草案發給代表;二是在大會全體會議上聽取提案人作關於法律草案的說明;三是各代表團全體會議或小組會議對法律草案進行審議;四是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即現行立法法所說的「法律委員會」,下同)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對法律案進行統一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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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立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我國的立法必須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體現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這是衡量立法質量的最根本標準。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在提高立法質量方面,不斷探索和積累了許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立法法總結我國立法的基本經驗,把它作為立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立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也是代表審議法律案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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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基本程序——我國
程序是民主的保證。合理、完善的立法程序,是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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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玫委員建議 加快行政程序法立法進程
應松年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自此以後,至今已有多部地方規章和地方規範文件等專門的行政程序規定出臺。據統計,截至2019年1月1日,有18個地區制定了地方行政程序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程序立法的地方『眼球效應』已消散,在得不到中央的立法激勵的情況下,地方實踐很難再有實質推進。」高小玫說,她觀察到,近三年裡出臺的只有兩部(浙江省和安徽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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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構想
行政程序法是一種不斷發展著的法律,不同時代、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行政程序法在調整範圍、立法內容及其結構方面存在很大差異。中國行政程序法典必須從中國國情基礎和發展需要出發,選擇別國、別地區有用的制度和有益的經驗,創造性地進行立法。 中國行政程序法典應採取程序與實體並存型,但應以程序規定為主。 中國行政程序法典既然以「程序法典」命名,應該以程序原則、程序規範的內容為主,但有必要時須兼顧實體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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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教授稱我國立法總體完備 尚缺行政程序法
目前我國行政機關組織法方面,已有了國務院組織法,還有一個地方各級人大和政府的統一組織法。行政編制法和公務員法方面,應該說比較完善了。新京報:行政行為法包括哪些內容?姜明安:行政行為法包括行政實體法和行政程序法。行政實體法主要是指部門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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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地方政府立法程序建設問題研究
4.地方政府規章立法程序的階段,包括立法的選題、草擬、審查、審議、公布等五個環節。 (二)地方政府立法程序建設的法理價值 1.地方立法程序建設保障實體法目的的實現 法律雖然要針對客觀現實解決客觀問題,但其最終是由人制定出來的,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目的、追求和好惡。因此就需要藉助程序手段對實體法的產出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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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行政程序法立法展望
1990年《行政訴訟法》把「符合法定程序」規定為合法性行政行為三大要件之一,從此確立了行政程序法制在中國行政法治中的必要地位。此後20年來,中國行政法學界,包括理論與實務工作者,都為在中國建立完善的行政程序法制,作出了不懈的努力。現在,無論是人們的程序理念、理論研究以至實務程序法制建設,都取得了顯著的進步、可觀的成就和豐富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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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原則,是指法律由國家制定、統一實施,在國家主權...
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原則,是指法律由國家制定、統一實施,在國家主權範圍內對各地區、各部門和全體公民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制統一是我國憲法的一項基本原則,憲法第五條明確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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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進一步優化立法權限配置的思考
當前應當從四個方面優化立法權限配置,一是設立不同層次的法律保留事項,適當擴大地方性法規在基本制度實施方面的空間;二是進一步擴大地方性法規在設定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方面的權力;三是除全國性事務外,中央立法應當為地方立法留有必要空間;四是為保障地方依法改革,應當明確法律授權地方立法的程序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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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對稅務師行業立法的兩點構想
在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稅收立法者將國家(政府)視為權力主體,將納稅人視為義務主體,稅收立法的目的在於規範理財行為、促進社會公平、保障經濟發展。時至今日,財稅法學界普遍認為稅收法律關係在實體法中是一種「公法之債」,而在程序法中體現著「稅收權力關係」。民法典中對於民事主體、物權及合同等相關制度的修訂,將極大地充實新時期我國稅收債務關係理論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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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山 | 立法質量的程序控制:以信息輸入為視點的考察
本條以規範的形式揭示了立法民主原則的內涵。它一方面指明發揚社會主義民主最為重要的制度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另一方面又希望通過「保障人民以各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動」來補強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議功能,拓寬立法者獲取民意的渠道,從而為制定高質量的法律奠定可靠的決策信息基礎。因此,立法民主原則在立法程序中如何具體地展開,對於我國立法學而言無論如何都是一項極其重大的基礎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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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的實踐和思考
山西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191件,這些法規一方面較好地彌補了國家立法的不足,為國家立法探索了有益的經驗;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的山西民主法制建設,有力地推動和保障了山西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今年,由常委會副主任李悅娥同志牽頭組織有關機構、部門和專家學者對《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修訂草案)》進行修改。目前仍在調查研究和修改階段。(五)提高審議質量。在法制委統一審議方面,法制委把不牴觸原則作為統一審議的第一原則,特別是涉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方面,法制委嚴把法制統一關,確保與上位法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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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立法語言審查程序的設置理據與技術
「審查」概念指向立法語言審查程序的功能。依照我國《立法法》第90條的規定,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以及公民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牴觸的,可以以書面形式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立法審查。這意味著我國現行的立法體制已經確立了立法審查制度。那麼,在立法程序中嵌入語言審查程序,既符合立法機關「科學立法」的職能要求,也是提高我國立法質量的必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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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 作用,推進科學立法、民主...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在我國政治生活中,黨是居於領導地位的,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支持人大、政府、政協和法院、檢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發揮作用。十九大報告強調,要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健全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證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要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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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一年來立法工作簡述
充分體現了民主集中制、集體監督、有序監督的原則,符合我國國情和人大工作實際,凝聚了全國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地方各級人大同志和專家的集體智慧。監督法的頒布實施,對於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增強監督實效,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特點和優勢,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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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大立法脈絡
4月和10月,與疫情防控息息相關的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和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先後進入一審程序,力圖從多個方向強化公共衛生安全機制。與此同時,抗疫之戰的諸多成功經驗和制度需求,也紛紛植入民法典、生物安全法、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行政處罰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的立法修法進程,以持續發力之勢,不斷為決勝抗疫戰爭、保護國民安全凝聚法制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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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學前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原標題:立法保障學前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2012年,江蘇省對1986年在全國率先制定的地方法規《江蘇省幼兒教育暫行條例》進行了修改,出臺了《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這是我國在學前教育領域理念最新、條文最具體、涉及內容最廣泛的地方法規,為全國學前教育立法積累了寶貴經驗。